Section § 874.1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当法院决定如何在共同所有人之间分割财产时,它可以要求在作出最终决定之前支付某些费用。在此之前未支付的任何费用,将在最终判决中明确提及并包含在内。

Section § 874.120

Explanation
如果你卷入了一项涉及财产份额分割的法律事务,任何相关费用都会成为你份额上的留置权。这种留置权优先于其他留置权,但本条文规定的其他留置权除外。

Section § 874.130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对某项财产拥有留置权,并且能给出充分的理由,法院可能会允许在判决前或判决后出售该财产,以便所有留置权人都能平等地从中受益。

Section § 874.140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因分割财产(即分割费用)而欠款,他们可以像追讨任何其他金钱判决一样收取这笔钱,特别是从欠款人的财产份额或其他财产中收取。

针对未支付的分割费用的判决,可由有权获得该费用的人,按照一般金钱判决的执行方式,针对判决中指定的当事人的份额或该当事人的其他财产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