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63.01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您的财产被征用,您有权获得补偿。它还明确指出,如果其他法律为同一损失提供补偿,您只能获得一次支付。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63.010(a) 依征用权取得财产的所有人有权依照本章规定获得补偿。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63.010(b) 本章规定不影响依征用权取得财产的所有人根据任何其他法规可能享有的任何权利。在两个或多个法规为同一损失提供补偿的任何情况下,有权获得补偿的人只能就该损失获得一次支付。

Section § 1263.015

Explanation
如果政府通过征收(即“征用权”)的方式取得您的财产,您可以与政府协商如何支付补偿金。这项协议可以允许政府在最长10年内分期支付补偿金,并且可能包含利息。但是,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政府债券相关规定允许的最高利率。

Section § 1263.020

Explanation
通常情况下,获得赔偿的权利被认为从正式提起法律诉讼之日开始,除非其他法律另有规定。

Section § 1263.025

Explanation

如果政府实体想购买您的房产并提到了征用权,他们必须提议支付最高5,000美元,用于您聘请自己的独立房产评估师。该评估师必须获得官方许可。本法律适用于政府表示有意使用或暗示使用征用权,或者他们已采取正式步骤(例如通过决议)以可能收购您的房产的情况。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63.025(a) 公共实体在提出购买财产的要约时,应当提议支付由公共实体在征用威胁下提议购买的财产所有者委托的独立评估的合理费用,该费用不超过五千美元($5,000)。该独立评估应由房地产评估师办公室许可的评估师进行。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63.025(b) 就本节而言,“在征用威胁下”购买财产的要约,是指根据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购买财产的要约:
(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63.025(b)(1) 征用权。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63.025(b)(2) 根据第1240.040节通过针对该财产的必要性决议之后。
(3)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63.025(b)(3) 在声明公共实体可能通过征用权取得该财产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