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条款或上下文另有要求,这些初步规定和解释规则应管辖本篇的解释。
解释原则;定义解释
Section § 1235.040
本法律条文定义了法律文件中使用的几个术语。“章”指本篇的一部分,“条”是章的一部分,“节”指本法典的一部分,“款”是节的一部分,“项”指款的一部分。这些定义有助于阐明法律文件的结构。
除非另有明文规定: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35.040(a) “章”指本篇的章。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35.040(b) “条”指该术语所在章的条。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35.040(c) “节”指本法典的节。
(d)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35.040(d) “款”指该术语所在节的款。
(e)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35.040(e) “项”指该术语所在款的项。
章的定义 条的定义 节的定义
Section § 1235.050
这条规则的意思是,在解读法律文件时,如果文件中提到的是现在时态的动作,那么这些规定也同样适用于过去已经发生或未来将要发生的类似动作。
现在时包括过去时和将来时;将来时包括现在时。
时态解释 现在时 包含过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