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85

Explanation
如果你参与了仲裁并且已经做出了裁决,你可以请求法院批准、修改或撤销该决定。当你这样做时,你必须提及所有参与仲裁的人,并且你还可以包括任何受仲裁决定影响的其他人。

Section § 1285.2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解释说,当有人提交对呈请的回应时,他们可以请求法院做三件事之一:驳回呈请、确认裁决,或更改或撤销呈请所涉及的裁决。

本章项下对呈请的回应可请求法院驳回呈请,或确认、更正或撤销裁决。

Section § 1285.4

Explanation

当有人提交与仲裁相关的申请时,他们需要附上仲裁协议(或者说明没有该协议),列出仲裁员的姓名,并附上仲裁裁决书以及仲裁员的任何意见。

本章规定的申请书应: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5.4(a) 阐明仲裁协议的实质内容或附上其副本,除非申请人否认该协议的存在。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5.4(b) 阐明仲裁员的姓名。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5.4(c) 阐明裁决书和仲裁员的书面意见(如有)或附上其副本。

Section § 1285.6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对仲裁申请作出答复,他们需要包含或附上某些信息。他们应该提供仲裁协议的详细信息——除非他们声称该协议不存在。他们还需要列出仲裁员的姓名,并附上任何裁决书和仲裁员书面意见的副本(如果有的话)。

除非其副本已在申请书中列明或附于申请书,否则根据本章对申请书作出的答复应: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5.6(a) 列明仲裁协议的实质内容或附上仲裁协议的副本,除非被申请人否认该协议的存在。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5.6(b) 列明仲裁员的姓名。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5.6(c) 列明裁决书或附上裁决书副本,以及仲裁员的书面意见(如有)。

Section § 1285.8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更改或取消一项仲裁决定,你必须在你的正式文件中清楚地解释你提出请求的理由。

更正或撤销裁决的申请书,或请求此类救济的答复,应当阐明请求此类救济所依据的理由。

Section § 128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请求法院确认仲裁裁决,只要其提交程序正确,法院就必须批准该裁决,除非法院根据本章规定决定更改、撤销或驳回该裁决。

Section § 1286.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法院何时应取消或“撤销”仲裁裁决。如果法院发现裁决是由于仲裁员的腐败、欺诈或严重不当行为造成的,法院就会这样做。如果仲裁员超越权限并影响了争议的核心问题,或者他们不公平地拒绝延期开庭或不考虑重要证据,裁决也可以被撤销。此外,如果仲裁员未能披露利益冲突,或者本应回避但未回避,该裁决也可能被宣布无效。但是,这不适用于雇主与工人之间根据集体谈判协议进行的仲裁。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2(a) 依照第1286.4条规定,如果法院认定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法院应撤销裁决:
(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2(a)(1) 裁决是通过腐败、欺诈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的。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2(a)(2) 任何仲裁员存在腐败行为。
(3)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2(a)(3) 当事人的权利因中立仲裁员的不当行为而受到实质性损害。
(4)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2(a)(4) 仲裁员超越权限,且裁决无法在不影响所提交争议裁决实质的情况下进行更正。
(5)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2(a)(5) 当事人的权利因仲裁员在已显示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延期开庭,或因仲裁员拒绝听取与争议相关的实质性证据,或因仲裁员的其他行为违反本篇规定而受到实质性损害。
(6)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2(a)(6) 作出裁决的仲裁员:(A) 未能在规定披露时间内披露其当时已知悉的应予回避的理由;或 (B) 依据第1281.91条规定的理由应予回避,但在收到及时要求后未能按照该规定自行回避。但是,本款不适用于雇主与雇员之间或其各自代表之间根据集体谈判协议进行的仲裁程序。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2(b) 依照第1285条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适用第128.7条的规定。

Section § 1286.4

Explanation

简单来说,法院要撤销一项仲裁裁决,必须有人通过正确的书面文件正式提出请求,无论是要求撤销还是更正该裁决。所有相关方要么必须出庭,要么必须收到关于撤销请求的合理通知。他们还必须有机会解释为何不应撤销该裁决。

法院不得撤销裁决,除非: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4(a) 要求撤销裁决的申请书或答复书已正式送达并提交;或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4(b) 要求更正裁决的申请书或答复书已正式送达并提交,并且;
(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4(b)(1) 所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已出庭;或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4(b)(2) 所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已获得合理通知,告知法院将在听证会上被请求撤销裁决,或者法院已主动决定撤销裁决,并且所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已获得机会说明为何不应撤销该裁决。

Section § 1286.6

Explanation

如果法院没有因为特定原因撤销仲裁裁决,那么在发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法院可以修正并确认该裁决:裁决中存在明显的计算错误或描述错误;仲裁员越权了,但纠正此问题不会改变裁决的主要决定;或者裁决存在不影响争议实质的次要形式错误。

在遵守第1286.8条规定的前提下,除非法院根据第1286.2条撤销裁决,否则如果法院认定存在以下情况,则应更正裁决并确认更正后的裁决: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6(a) 裁决中提及的任何人物、事物或财产的描述存在明显的计算错误或明显错误;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6(b) 仲裁员超越了其权限,但更正裁决不影响对所提交争议的决定的实质;或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6(c) 裁决在形式上存在缺陷,但不影响争议的实质。

Section § 1286.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法院何时可以修改仲裁裁决。除非有人通过正式文件(申请书或答辩书)正式提出请求,否则法院不能更正裁决。此外,所有相关方必须被告知更正请求或法院更正的意图,并且他们必须有机会说明为什么不应该进行修改。

法院不得更正裁决,除非: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8(a) 请求更正裁决的申请书或答辩书已正式送达并提交;或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8(b) 请求撤销裁决的申请书或答辩书已正式送达并提交,并且:
(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8(b)(1) 所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已出庭;或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86.8(b)(2) 所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已获得合理通知,告知法院将在听证会上被请求更正裁决,或者法院已自行决定更正裁决,并且所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已获得机会说明为何不应更正裁决。

Section § 1287

Explanation

如果法院撤销了一项仲裁裁决,它可以命令由不同的仲裁员进行新的听证。但是,如果原裁决是由于特定原因被撤销的,法院可以要求原仲裁员进行重新听证,但这需要所有人的同意。如果仲裁协议有作出裁决的截止日期,那么新的截止日期将从命令进行新听证之日开始计算,但前提是这不会破坏设定该截止日期的初衷。

如果裁决被撤销,法院可以命令由新的仲裁员进行重新审理。如果裁决是根据第1286.2条(a)款第(4)项或第(5)项规定的理由被撤销的,法院在诉讼当事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命令由原仲裁员进行重新审理。
如果仲裁协议要求在特定时间内作出裁决,重新审理仍可进行,并且裁决可在相同的时间段内作出,从重新审理命令之日起算,但前提是法院认定仲裁协议当事方约定的时间限制目的不会因本条款的适用而受挫。

Section § 128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在与仲裁裁决相关的法庭案件中被点名,但他们没有参与该仲裁,法院必须将他们从案件中移除。

Section § 1287.4

Explanation
当仲裁员作出的决定或裁决获得法院确认后,它就变成了判决。这个判决的处理方式与任何其他民事法院判决完全相同。它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且可以像在该法院备案的其他任何判决一样强制执行。

Section § 1287.6

Explanation

如果一项仲裁裁决尚未获得法院的正式批准或撤销,那么它在参与仲裁过程的各方之间,将被视为一份书面合同。

未经确认或撤销的裁决,在仲裁当事人之间具有与书面合同相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