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78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社区大学兼职教师与全职教师承担相同的教学职责,但通常在课外无法为学生提供帮助。其目标是确保学生能够获得相同的帮助和指导,无论他们的课程是由兼职教师还是全职教师教授。该法律还旨在,教授一定数量课程的兼职教师,因在课堂之外向学生提供额外帮助而获得报酬。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社区大学兼职教师被要求履行与全职教师相同的教学职责,尽管学生在课堂之外很少或无法接触到兼职教师。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无论社区大学的课程是由全职教师还是兼职教师教授,学生都享有相同的学业帮助和指导机会。立法机关的进一步意图是,教授最低课程数量的社区大学兼职教师,因在课堂之外向学生提供学业咨询和帮助而获得报酬。

Section § 878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项计划,旨在确保社区学院的兼职教师因提供办公时间而获得报酬。其目标是让学生获得平等的学术支持,并激励社区学院提供此类机会。

Section § 8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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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规定,“兼职教员”是指受雇教学且每周教学时间不超过第87482.5节中明确规定的时数的人。

就本条目而言,“兼职教员”指受雇教学且每周教学时间不超过第87482.5节所述时数的任何人。

Section § 8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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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允许社区学院学区向兼职教师支付办公时间薪酬。具体来说,兼职教师每周教授两节课或更多,或者教授达到学区定义的全职工作量40%或以上时,有权获得至少一个带薪办公小时。该法律还允许,如果教师教授的工作量达到全职工作量的20%或以上,也可以获得报酬。然而,这些支付只有在州预算中拨出足够资金时才能得到保障。如果资金有限,将按比例分配给各个学区。

(a)CA 教育 Code § 87883(a) 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可以向兼职教师提供办公时间报酬。
(b)CA 教育 Code § 87883(b) 根据本条规定支付给兼职教师的报酬,应至少等于每周教授两节或更多课程的一个带薪办公小时,或社区学院学区定义的全职工作量的40%。
(c)CA 教育 Code § 87883(c)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根据本计划,针对社区学院学区定义的全职工作量每20%或其不足20%的部分,提供带薪办公时间报酬。
(d)CA 教育 Code § 87883(d) 在立法机关1999-2000常会1999年部分期间对 (c) 款所做的修改,仅在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措施中为该修改目的拨款的情况下,方可在任何财政年度生效。如果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措施中为本节目的拨款不足以在该财政年度内全额资助该修改,则校长应将资金按比例分配给受本节影响的社区学院学区。

Section § 8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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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条款规定,加州的社区学院学区必须与教职员工代表合作,设立一个允许兼职教职员工提供办公时间的项目。该条款明确指出,这些办公时间不应计入兼职教职员工的最高允许教学时间,也不影响他们获得终身教职的资格。每年6月1日前,各学区必须向加州社区学院总监报告这些办公时间的费用。此外,本法律引入的任何修改都不会影响在2000年1月1日已经存在的办公时间项目。

(a)CA 教育 Code § 87884(a) 依据本条设立项目的各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应与专属谈判代表进行谈判,或在没有谈判单位的情况下,应与教职员工会面协商,以设立兼职教职员工办公时间项目。
(b)CA 教育 Code § 87884(b) 根据本项目协商的任何时间,不应计入第87882条规定的兼职教职员工最高工时百分比限制。这些时间不应计入每周教授成人或社区学院课程的时间,无论是为了获得终身教职资格,还是为了满足任何试用期工时要求。
(c)CA 教育 Code § 87884(c) 每年6月1日或之前,每个参与该项目的社区学院学区,应向加利福尼亚社区学院总监发送一份核实报告,说明为参与该项目的兼职教职员工办公时间支付的报酬总费用。
(d)CA 教育 Code § 87884(d) 本节对社区学院兼职教职员工办公时间项目所做的任何修改,不应影响在2000年1月1日生效的任何兼职教职员工办公时间项目。

Section § 8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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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基金,用于支持加州社区学院兼职教师的办公时间。每年,州政府将根据每个学院学区的报告,承担这些办公时间最高90%的费用。但是,拨款不会超过实际成本的90%。州预算每年都会为此拨款,这项计划将于2024年7月1日开始实施。

(a)CA 教育 Code § 87885(a) 兼职教师办公时间项目基金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
(b)CA 教育 Code § 87885(b) 每年6月15日或之前,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校长应向根据本条设立项目的每个社区学院学区拨款,金额最高为支付兼职教师(如第87882条所定义)办公时间报酬总成本的90%。总校长应根据社区学院学区依照第87884条(c)款为该财政年度提交的核实报告,按比例分配每年预算案中专门为此目的拨款的资金,分配依据为每个学区兼职教师办公时间的总成本。然而,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学区在某一财政年度获得的拨款均不得超过根据本条支付兼职教师办公时间报酬总成本的90%。
(c)CA 教育 Code § 87885(c)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用于本条目的资金应纳入年度预算案。
(d)CA 教育 Code § 87885(d) 本条应于2024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