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789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在社区学院教职员工多元化和就业状况方面使用的术语。“师资多元化”是指拥有来自不同种族、民族、性别、残疾以及其他代表性不足群体的教职员工。“全职教职员工”是指在社区学院承担至少三分之二满负荷教学量的教职员工。“FTES”是全日制当量学生的缩写,尽管本节未对其进行详细解释。

就本条而言,下列定义适用:
(a)CA 教育 Code § 87890(a) “师资多元化”指来自不同种族、民族、性别、残疾群体以及其他代表性不足群体的教职员工的代表性。
(b)CA 教育 Code § 87890(b) “全职教职员工”指由社区学院全职聘用且教学负荷超过67%的教职员工。
(c)CA 教育 Code § 87890(c) “FTES”指全日制当量学生。

Section § 87891

Explanation

从2024年3月31日开始,此后每年,加州的每个社区学院学区都必须向校长办公室报告其在招聘更多全职和多元化教员方面的进展。这份报告必须包含使用分配资金填补的全职教员职位的详细信息,以及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还应包括全职教员提供的教学量统计数据,以及全职和兼职教员的人口统计信息,涵盖种族、性别和残疾等类别。此外,报告必须说明寻求全职职位的兼职教员数量、教员流动情况、休假教员情况以及每周课堂互动小时数。学区还必须概述其已实施的策略,以克服在招聘全职和多元化教员方面的障碍,旨在促进学生成功。

(a)CA 教育 Code § 87891(a) 各社区学院学区须在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的3月31日,向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报告其在提高全职教员授课比例和增加教员多样性方面的进展。
(b)CA 教育 Code § 87891(b) 报告须包括使用上一财政年度为此目的分配的资金所填补和维持的全职教员职位数量、上一财政年度所用资金的百分比,以及已用和未用资金的累计总额。
(c)CA 教育 Code § 87891(c) 报告还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教育 Code § 87891(c)(1) 按照全职等效教员的监管定义和计算方法衡量的全职教员授课的数量和百分比。
(2)CA 教育 Code § 87891(c)(2) 全职教员授课的课时单位和全日制学生当量(FTES)的数量,以及课时单位和全日制学生当量(FTES)的百分比。
(3)CA 教育 Code § 87891(c)(3) 按种族、族裔、性别、残疾和其他相关类别分类的全职教员的数量和百分比细分。
(4)CA 教育 Code § 87891(c)(4) 按种族、族裔、性别、残疾和其他相关类别分类的兼职教员的数量和百分比细分。
(5)CA 教育 Code § 87891(c)(5) 已申请或已获得全职职位的兼职教员的数量和百分比细分。
(6)CA 教育 Code § 87891(c)(6) 已离职或退休的教员的数量和百分比细分。
(7)CA 教育 Code § 87891(c)(7) 处于免职、学术休假或带薪休假状态的全职教员的数量和百分比细分。
(8)CA 教育 Code § 87891(c)(8) 全职教员每周作为其合同工作量一部分的课堂学生互动小时数。
(9)CA 教育 Code § 87891(c)(9) 社区学院学区为应对在增加全职教员和教员多样性方面所面临的挑战和障碍,以支持学生成功和完成学业而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Section § 87892

Explanation

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每年必须在5月30日前,利用各社区学院学区的数据编制一份报告。这份报告将在网上公布,内容包括获得资助的全职教职员职位数量、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全职教职员教学分配的统计数据。报告还将包含教职员的人口统计细分、全职职位申请情况、教职员流动率、休假情况以及学生互动时间。此外,报告还会说明为提高教职员多样性和增加全职教职员数量以支持学生成功所做的努力。

(a)CA 教育 Code § 87892(a) 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应于2024年5月30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的5月30日,将根据第87891条从社区学院学区收到的信息汇总成一份全系统报告,并在公共互联网网站上发布。
(b)CA 教育 Code § 87892(b) 该报告应以校长办公室规定的格式提交,以确保各社区学院学区之间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c)CA 教育 Code § 87892(c) 该报告应至少包含每个社区学院学区的以下信息:
(1)CA 教育 Code § 87892(c)(1) 上一个财政年度中,利用为此目的分配的资金填补和维持的全职教职员职位数量。
(2)CA 教育 Code § 87892(c)(2) 上一个财政年度中使用的资金金额和百分比。
(3)CA 教育 Code § 87892(c)(3) 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资金累计总额。
(4)CA 教育 Code § 87892(c)(4) 根据全职等效教职员的监管定义和计算方法衡量的,由全职教职员授课的教学数量和百分比。
(5)CA 教育 Code § 87892(c)(5) 由全职教职员授课的学分单元和全日制等效学生(FTES)的数量,以及学分单元和全日制等效学生(FTES)的百分比。
(6)CA 教育 Code § 87892(c)(6) 按种族、民族、性别、残疾和其他相关类别细分的全职教职员数量和百分比。
(7)CA 教育 Code § 87892(c)(7) 按种族、民族、性别、残疾和其他相关类别细分的兼职教职员数量和百分比。
(8)CA 教育 Code § 87892(c)(8) 已申请或已获得全职职位的兼职教职员数量和百分比。
(9)CA 教育 Code § 87892(c)(9) 已离职或退休的教职员数量和百分比。
(10)CA 教育 Code § 87892(c)(10) 处于免职、学术休假或带薪休假状态的全职教职员数量和百分比。
(11)CA 教育 Code § 87892(c)(11) 全职教职员每周作为其合同工作量一部分所教授的课堂学生互动小时数。
(12)CA 教育 Code § 87892(c)(12) 社区学院学区为应对在增加全职教职员和教职员多样性方面所面临的挑战和障碍,以支持学生成功和完成学业而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Section § 87893

Explanation

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必须确保社区学院学区按照预算规定正确使用其全职教师拨款。这包括通过证据核实资金使用情况,提供合规指导,并查明资金滥用行为。如果学区不遵守规定,必须向立法机关报告,并在理事会会议上受到通知。

(a)CA 教育 Code § 87893(a) 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应制定并实施一项政策,核实社区学院学区正在按照年度预算法案第2.00节第6870-101-0001项中拨付的全职教师拨款,用于指定目的并符合适用法律法规。
(b)CA 教育 Code § 87893(b) 该政策应至少包括以下所有方法:
(1)CA 教育 Code § 87893(b)(1) 要求社区学院学区提交资金支出证据,包括使用为此目的拨付的资金填补和维持的全职教师职位数量。
(2)CA 教育 Code § 87893(b)(2) 向社区学院学区提供关于最佳实践和合规要求的技术援助和指导。
(3)CA 教育 Code § 87893(b)(3) 报告任何资金滥用、浪费、欺诈或舞弊的发现,并根据需要采取纠正措施。
(c)CA 教育 Code § 87893(c) 任何未能遵守本条的社区学院学区应告知立法机关,且每个未能遵守的社区学院学区应在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会议上受到通知。

Section § 8789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社区学院学区希望获得州政府用于招聘新的全职教职员工的资金,他们必须遵守特定的要求。这笔资金的详细信息载于州政府的年度《预算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