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52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加州的社区学院学区有一笔有效的账单需要支付但资金不足时会发生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当账单提交给县教育总监时,他们必须在账单上写明“因资金不足,不予批准”,然后将其记录在他们的办公室档案中。

Section § 852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社区大学学区签发一份名为“登记令”的财务文件时,县学校总监必须对其进行编号和注明日期,然后将其送回该大学学区的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将此令交付给指定收款人。自登记之日起,该文件每年将产生5%的利息,直到总监通知他们已准备好批准该文件为止。

县学校总监应对登记令进行编号和注明日期,并应将该登记令转交至签发该令的社区大学学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应将该登记令交付给收款人或按收款人的指示交付。自登记之日起,该登记令应按每年5%的利率计息,直至根据本条规定发出通知,告知县学校总监已准备好批准该登记令之日。

Section § 85282

Explanation

当有资金准备支付学区的已登记付款单时,县教育总监必须通知公众。通知方式是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公告,如果当地没有报纸,则在法院张贴书面通知。通知中会说明已准备好批准这些付款,并列出相关学区的名称以及按照登记顺序排列的已登记付款单。

每当有资金可用于支付已登记的指令时,县教育总监应在县内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通知,或者如果没有报纸,则通过在法院张贴书面通知的方式,声明其已准备好批准该指令。该通知可以列出为一个或多个学区支付款项的任意数量的已登记指令,注明学区的名称,并按照每个学区的登记顺序排列已登记的指令。

Section § 85283

Explanation

当县学区总监发出通知时,他们必须预留60天的资金,以支付学区的一些支付指令。如果支付指令未在此期限内提交,并且之后资金仍不可用,那么在资金可用并且再次发出通知表明已准备好支付之前,该指令将不会被批准。

在发出通知时,县学区总监应在每个学区的资金中预留为期60天,用于支付通知中所列学区已登记指令所需的金额。如果任何已登记指令在通知发出后60天内未提交给县学区总监以供支付,并且在提交时没有可用资金支付该已登记指令,则在有资金可用于该目的并且再次发出通知表明县学区总监已准备好支付该指令之前,该指令将不予批准。

Section § 85284

Explanation

县教育总监必须批准各学区的付款指令,并按照收到的顺序为县审计员签署这些指令。他们还必须注明每份指令上的应付利息和应付总金额。一旦获得批准,这些指令将遵循从社区大学区资金中支付款项的既定程序。

县教育总监应批准各学区的已登记指令,并按照其提交顺序,将其签署为对县审计员的请款单。县教育总监应在每份指令上注明应付利息金额以及应付总金额,包括本金和利息。每份经批准的已登记指令应随即遵循本法典中关于从社区大学区资金中支付款项的规定程序。

Section § 8528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提供了一种处理学区支付指令的替代方式。如果一家公司或个人提交多份在同一日期登记并针对同一学区资金的支付指令,这些指令可以一起处理。县教育总监和县审计员可以批准并连续编号这些指令,作为请款单和支付凭证。此外,县教育总监可以从学区资金中开具一份特别请求,用于支付这些指令的全部利息。

Section § 8528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社区学院区的专项利息支付凭证应明确说明其是对该区发行的某些金融支付令(本质上是官方金融文件)所欠利息的全额支付。该凭证应指明此利息支付所涵盖的支付令编号范围。

特别利息申请单的正面应大致载明以下字样:“全额支付____社区学院区编号____至____(含首尾)的支付令所欠利息。”

Section § 8528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一种特殊的财务请求,称为“特别利息请购单”,必须获得一个唯一的编号。该编号应遵循第85285条中定义的先前财务请求和付款凭证的顺序。

特别利息请购单应由县学校总监和县审计员编号,其编号应紧接第85285条所指的最后一批请购单和付款凭证的编号之后。

Section § 85288

Explanation
县教育总监必须每月向县财务主管和审计员报告为学区计算的利息金额。该报告应包含每个受影响的学区、已登记指令的详细信息以及每个学区的利息总额。此外,在向社区学院学区发送已批准的指令时,总监必须书面通知学区文员或秘书有关利息和已登记指令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