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94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社区学院寄养教育计划的资金使用方式。这些资金专门用于教育和培训寄养父母以及亲属照护者。加州社区学院总校长负责分配这些资金,并且必须咨询一个包括相关利益方的咨询委员会。

接受这些资金的社区学院需要遵守特定的指导方针和报告要求。它们还必须与县儿童福利机构共同制定一项计划,提供教育,帮助寄养家庭照护最多六名有特殊需求的儿童。此外,州社会服务部在确保县福利部门参与该计划方面发挥作用。

拨付给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用于寄养教育计划的资金,应根据以下规定用于寄养父母和亲属/亲缘关系照护者的教育:
(a)CA 教育 Code § 79420(a) 加州社区学院总校长应将这些资金专门分配用于寄养父母和亲属/亲缘关系照护者的教育和培训,具体由总校长与一个咨询委员会协商指定,该委员会应包括寄养父母、全州寄养父母组织的代表、父母和亲属/亲缘关系照护者、县儿童福利服务代表以及州社会服务部代表。
(b)CA 教育 Code § 79420(b) 如果社区学院学区接受本计划的资金,该学区应遵守总校长制定的所有报告要求、指南以及接受这些资金的其他条件。
(c)CA 教育 Code § 79420(c) 每所接受本计划资金的学院应制定一项计划,经与县儿童福利机构协商制定,用于寄养父母和亲属/亲缘关系照护者的教育,该计划应包括提供培训,以促进第56155.5节所定义的寄养家庭的发展,这些家庭照护的儿童不超过六名,且这些儿童具有特殊的精神、情感、发育或身体需求。
(d)CA 教育 Code § 79420(d) 州社会服务部应促进县福利部门参与寄养教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