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951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某条文中关于特定教育项目所使用的术语。它明确指出“AANHPI”指的是亚裔美国人、夏威夷原住民和太平洋岛民。“社区学院”特指加州社区学院系统内的学院。最后,“项目”被定义为文章中提到的AANHPI学生成就项目。

在本条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以下定义适用:
(a)CA 教育 Code § 79510(a) “AANHPI”指亚裔美国人、夏威夷原住民和太平洋岛民。
(b)CA 教育 Code § 79510(b) “社区学院”指加州社区学院系统下属的学院。
(c)CA 教育 Code § 79510(c) “项目”指根据本条设立的AANHPI学生成就项目。

Section § 79511

Explanation

亚裔美国人、夏威夷原住民和太平洋岛民(AANHPI)学生成就计划在加州社区学院设立,旨在通过提供文化响应服务,支持低收入、服务不足、第一代AANHPI学生及其他代表性不足群体,从而提升他们的教育成功率。

该计划与加州州立大学的一项类似倡议相协调,并由加州社区学院校长选定的全州中央办公室监督。该办公室获得19%的资金分配,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培训、课程开发和评估等任务。

符合条件的社区学院获得该计划81%的预算,必须提供学习社区、咨询、职业发展和亚裔美国人研究等服务。它们还必须具备有效支持AANHPI学生的经验和资源。

该计划的进展和影响每年向州政府官员报告,并在2026年前完成一项全面评估,以确定其相对于其他学生支持策略的有效性和影响。

(a)Copy CA 教育 Code § 79511(a)
(1)Copy CA 教育 Code § 79511(a)(1) 亚裔美国人、夏威夷原住民和太平洋岛民(AANHPI)学生成就计划特此在加州社区学院设立,旨在提供文化响应服务,以提升低收入、服务不足和第一代AANHPI学生以及其他代表性不足学生的教育体验,并促进其高等教育成功。
(2)CA 教育 Code § 79511(a)(2)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本计划应与根据第8部第55章第2节第11条(从第89297节开始)在加州州立大学设立的亚裔美国人、夏威夷原住民和太平洋岛民(AANHPI)学生成就计划相协调。
(b)Copy CA 教育 Code § 79511(b)
(1)Copy CA 教育 Code § 79511(b)(1) 在年度预算案中为该计划拨款的金额中,最多19%应分配给一个社区学院区,用于与由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经与加州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美国事务委员会协商后选定的非营利组织内的全州中央办公室签订合同。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经与加州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美国事务委员会协商,应定期审查该遴选合同,以确保计划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2)CA 教育 Code § 79511(b)(2) 全州中央办公室应至少雇用以下全职人员:
(A)CA 教育 Code § 79511(b)(2)(A) 一名主任。
(B)CA 教育 Code § 79511(b)(2)(B) 一名项目协调员。
(C)CA 教育 Code § 79511(b)(2)(C) 一名项目分析师。
(3)CA 教育 Code § 79511(b)(3) 全州中央办公室经与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和加州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美国事务委员会协商,应制定一项拨款计划的标准和流程,根据 (c) 款为符合条件的社区学院提供资金。
(4)CA 教育 Code § 79511(b)(4) 全州中央办公室经与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和加州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美国事务委员会协商,应为该计划的目的建立一个AANHPI利益相关者流程,以促进全州中央办公室满足社区(包括学生和社区学院)需求的能力。利益相关者应包括高等教育从业者和学生。
(5)CA 教育 Code § 79511(b)(5) 全州中央办公室应向符合条件的社区学院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援助、外展服务、全州和区域培训、课程开发以及能力建设。
(6)CA 教育 Code § 79511(b)(6) 全州中央办公室应根据 (d) 款向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提交年度报告。
(7)CA 教育 Code § 79511(b)(7) 全州中央办公室应根据 (e) 款资助对该计划的独立评估。
(c)Copy CA 教育 Code § 79511(c)
(1)Copy CA 教育 Code § 79511(c)(1) 在年度预算案中为该计划拨款的金额中,至少81%应提供给具备以下资格的社区学院:
(A)CA 教育 Code § 79511(c)(1)(A) 该学院有资格获得根据联邦高等教育法(美国法典第20卷第1059g节及后续条款)授权的亚裔美国人和美洲原住民太平洋岛民服务机构计划。
(B)CA 教育 Code § 79511(c)(1)(B) 该学院在为AANHPI学生和其他服务不足的学生提供学生支持服务方面有经验。
(C)CA 教育 Code § 79511(c)(1)(C) 该学院有项目人员,将与校园教职员工协调,以有效向AANHPI学生提供支持服务。
(2)CA 教育 Code § 79511(c)(2) 参与学院应提供所有以下服务:
(A)CA 教育 Code § 79511(c)(2)(A) 文化响应型学习社区。
(B)CA 教育 Code § 79511(c)(2)(B) 咨询和辅导服务。
(C)CA 教育 Code § 79511(c)(2)(C) 心理健康咨询和宣传服务。
(D)CA 教育 Code § 79511(c)(2)(D) 职业发展、职业准备和就业服务。
(E)CA 教育 Code § 79511(c)(2)(E) 补充教学和辅导,例如英语语言发展和支持。
(F)CA 教育 Code § 79511(c)(2)(F) 亚裔美国人、太平洋岛民研究课程和课程开发。
(G)CA 教育 Code § 79511(c)(2)(G) 领导力发展、实习和指导。
(d)CA 教育 Code § 79511(d) 每年3月31日或之前,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应向财政部以及立法机关的适当财政和政策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该报告应由全州中央办公室编写。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教育 Code § 79511(d)(1) 分配给每个参与社区学院的资金金额。
(2)CA 教育 Code § 79511(d)(2) 每个参与社区学院所提供服务的描述。
(3)CA 教育 Code § 79511(d)(3) 每个参与社区学院服务的学生人数。
(4)CA 教育 Code § 79511(d)(4) 服务的低收入、服务不足和第一代AANHPI学生人数。
(5)CA 教育 Code § 79511(d)(5) 服务的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或任何组合的学生人数:
(A)CA 教育 Code § 79511(d)(5)(A) 完成认证。
(B)CA 教育 Code § 79511(d)(5)(B) 获得副学士学位。
(C)CA 教育 Code § 79511(d)(5)(C) 获得可转学副学士学位。
(D)CA 教育 Code § 79511(d)(5)(D) 转学。
(E)CA 教育 Code § 79511(d)(5)(E) 完成学业后获得工作。
(e)CA 教育 Code § 79511(e) 在2026年3月31日或之前,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应向财政部以及立法机构的相应财政和政策委员会提交一份评估该项目的报告。该报告应由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选定的独立评估员编写。报告应包括对项目影响的评估,包括将项目影响与每个参与校区为相同或类似学生群体实施的其他支持策略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