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py CA 教育 Code § 78015(a)
(1)Copy CA 教育 Code § 78015(a)(1) 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在设立职业或专业培训项目之前,应当对其拟设立该项目的劳动力市场区域(该术语的定义见第 52301.5 条)进行一项就业市场研究。该研究应使用《失业保险法》第 10533 条设立的州-地方合作劳动力市场信息项目,或者,如果该项目在劳动力市场区域内不可用,则使用其他可用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来源。该研究应包括加州职业信息系统对该区域内由高中、社区学院和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为成人提供的现有职业和专业教育或培训项目的供给分析,以确保拟议项目学生的预期就业需求能够证明设立拟议课程的合理性。
(2)CA 教育 Code § 78015(a)(2) 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应将每份就业市场研究报告副本向公众提供。
(b)CA 教育 Code § 78015(b) 在完成本条要求的调查并设立项目之前,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应确定该调查是否证明拟议的职业教育项目的合理性。
(c)CA 教育 Code § 78015(c) 如果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确定就业市场研究证明拟议项目的启动是合理的,它应通过决议确定该项目是通过学区自己的设施提供,还是根据第 8092 条通过与经批准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签订合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