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802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社区学院学区可能提供的不同类型的教育课程。“合同教育”是指与外部公共或私人组织合作,提供教学或相关服务。“学分课程”是指计入学位的课程,但可能不一定获得州政府资助。“非学分课程”确实符合某些类型的州政府资助条件。“不计学分课程”不提供学分,也不获得州政府资助;这些课程通常包括社区服务课程。

就本条而言:
(a)CA 教育 Code § 78020(a) “合同教育”指社区学院学区与公共或私人实体签订合同,由社区学院提供教学或服务,或两者兼有的情况。
(b)CA 教育 Code § 78020(b) “学分课程”指为获得社区学院学分而开设的任何课程,无论该课程是否产生州拨款。
(c)CA 教育 Code § 78020(c) “非学分课程”指符合根据第84757条获得拨款标准的课程。
(d)CA 教育 Code § 78020(d) “不计学分课程”指不计学分且不符合根据第84757条获得拨款资格的课程,包括社区服务课程。

Section § 78021

Explanation

加州的社区学院学区可以与公共或私人团体合作,设立教育或培训项目。他们可以在州内或州外提供这些项目。学院必须从各种资金来源收回所有成本,包括行政费用。重要的是,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否则这些项目中的学生出勤不计入州政府拨款的计算。

(a)CA 教育 Code § 78021(a) 任何社区学院学区的理事会,或与一个或多个社区学院学区共同,可以与任何公共或私人机构、公司、协会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团体达成协议,在州内或州外设立合同教育项目,以提供特定的教育项目或培训,满足这些团体的特定需求。
(b)CA 教育 Code § 78021(b) 签订合同的社区学院学区或学区应从所有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和私人来源,或其任何组合中,收回等于但不低于提供这些项目或培训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行政成本)的金额。
(c)CA 教育 Code § 78021(c) 除非满足所有产生全日制学生当量(FTES)的法定和监管条件,否则这些合同教育项目中的学生出勤不应被计入用于计算这些学区拨款的全日制学生当量(FTES)。

Section § 780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社区大学中教授学分和非学分合同教育课程的教师,其聘用和评估程序与常规学分课程教师相同。教授学分课程的教师应获得与常规项目同等教师相同的报酬;如果非学分课程达到学分课程的标准,也应如此。但这些规定不适用于在加州境外为美国武装部队提供的合同教育项目,除非教师是工会成员。非学分项目的评估程序则由大学学区与项目赞助方之间的协议规定。客座讲师不受这些条款的限制。

Section § 7802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开展合同教育项目的非营利性公益法人,除非是辅助组织,否则不得使用社区学院或其学区的名称。此外,这些非营利组织必须全额支付其使用社区学院学区的任何资源或人员的费用。

(a)CA 教育 Code § 78023(a) 未根据第45部分第6章第6条(自第72670节开始)设立为辅助组织的非营利性公益法人,且正在开展合同教育项目的,不得使用社区学院学区或社区学院学区内学院的名称。
(b)CA 教育 Code § 78023(b) 未根据第45部分第6章第6条(自第72670节开始)设立为辅助组织的非营利性公益法人,且正在开展合同教育项目的,不得使用社区学院学区的资源和人员而不全额补偿所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