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826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将“联合健康项目”定义为社区学院为联合健康专业人员提供证书或学位的项目。它引用了《美国法典》第42卷第295p节中对联合健康专业人员的定义。

本条中,“联合健康项目”指提供与联合健康专业人员相关的证书或学位的社区学院项目,其定义见《美国法典》第42卷第295p节。

Section § 78263.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社区学院联合健康项目在申请人数超过招生名额时如何选拔学生。学院有三种选择:使用多因素筛选程序、随机选择程序或两者的结合。如果选择多因素方法,他们必须考虑各种因素,例如学业成就、相关经验以及残疾或低收入等个人情况。此外,还可能考虑对高频语言的熟悉程度以及其他特定标准。

学院必须每年向校长报告其招生政策和被录取学生的人口统计详情。校长负责在2025年前制定一个示范招生程序,并必须每年向政府报告这些程序的有效性。本节还定义了“残疾”和“家庭低收入”等关键术语在招生过程中的适用方式。

(a)CA 教育 Code § 78263.1(a) 社区学院联合健康项目,如果确定其申请人数超出其容量,可以按照以下任何程序录取学生:
(1)CA 教育 Code § 78263.1(a)(1) 实施多标准筛选程序,如果经第78263.2条授权,且其方式符合(b)款所规定的标准。
(2)CA 教育 Code § 78263.1(a)(2) 随机选择程序。
(3)CA 教育 Code § 78263.1(a)(3) 随机选择和多标准筛选程序的混合组合。
(b)CA 教育 Code § 78263.1(b) 社区学院联合健康项目,如果选择使用多标准筛选程序,包括随机选择和多标准筛选程序的混合组合,以根据本条评估申请人,应按照以下所有规定实施这些措施:
(1)CA 教育 Code § 78263.1(b)(1) 根据本条在多标准筛选程序中应用的各项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标准:
(A)CA 教育 Code § 78263.1(b)(1)(A) 申请人所持有的学位或文凭,或相关证书。
(B)CA 教育 Code § 78263.1(b)(1)(B) 相关课程的平均绩点。
(C)CA 教育 Code § 78263.1(b)(1)(C) 任何相关工作或志愿服务经验。
(D)CA 教育 Code § 78263.1(b)(1)(D) 申请人的生活经历或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或其组合的经历或情况:
(i)CA 教育 Code § 78263.1(b)(1)(D)(i) 残疾。
(ii)CA 教育 Code § 78263.1(b)(1)(D)(ii) 家庭低收入。
(iii)CA 教育 Code § 78263.1(b)(1)(D)(iii) 家庭中第一代大学生。
(iv)CA 教育 Code § 78263.1(b)(1)(D)(iv) 需要工作。
(v)CA 教育 Code § 78263.1(b)(1)(D)(v) 处于不利的社会或教育环境。
(vi)CA 教育 Code § 78263.1(b)(1)(D)(vi) 困难的个人和家庭状况或情况。
(vii)CA 教育 Code § 78263.1(b)(1)(D)(vii) 难民或退伍军人身份。
(viii)CA 教育 Code § 78263.1(b)(1)(D)(viii) 居住在经联邦卫生资源和服务管理局指定的医疗服务不足的地区或人群中。
(E)CA 教育 Code § 78263.1(b)(1)(E) 英语以外语言的熟练程度或高级课程。英语以外语言的学分应授予那些经校长根据人口普查数据认定为高频语言的语种。这些语言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语种:
(i)CA 教育 Code § 78263.1(b)(1)(E)(i) 美国手语。
(ii)CA 教育 Code § 78263.1(b)(1)(E)(ii) 阿拉伯语。
(iii)CA 教育 Code § 78263.1(b)(1)(E)(iii) 中文,包括其各种方言。
(iv)CA 教育 Code § 78263.1(b)(1)(E)(iv) 波斯语。
(v)CA 教育 Code § 78263.1(b)(1)(E)(v) 俄语。
(vi)CA 教育 Code § 78263.1(b)(1)(E)(vi) 西班牙语。
(vii)CA 教育 Code § 78263.1(b)(1)(E)(vii) 他加禄语。
(viii)CA 教育 Code § 78263.1(b)(1)(E)(viii) 印度次大陆和东南亚的各种语言。
(ix)CA 教育 Code § 78263.1(b)(1)(E)(ix) 非洲大陆的各种语言。
(2)CA 教育 Code § 78263.1(b)(2) 附加标准,例如个人面试、个人陈述、推荐信或先修课程的重复次数,或经校长批准的其他标准,可使用,但并非强制要求。
(3)CA 教育 Code § 78263.1(b)(3) 根据本条使用多标准筛选程序的社区学院联合健康项目,可在多标准筛选程序之前、期间或之后,按照第78263.2条使用经批准的诊断评估工具。
(c)CA 教育 Code § 78263.1(c) 根据本条使用多标准筛选程序的社区学院联合健康项目,应每年以书面形式向校长报告其联合健康项目招生政策。根据本款报告的招生政策应包括该项目所用任何标准的权重,并应包括与被录取人员以及成功完成该项目的该群体人员相关的人口统计信息。
(d)CA 教育 Code § 78263.1(d) 鼓励校长在2025年7月1日之前,开发并向社区学院联合健康项目提供基于本条的示范招生程序。
(e)Copy CA 教育 Code § 78263.1(e)
(1)Copy CA 教育 Code § 78263.1(e)(1) 校长应在2026年3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的3月1日,向立法机关和州长提交一份报告,该报告应审查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项:
(A)CA 教育 Code § 78263.1(e)(1)(A) 通过本条所述的多标准筛选程序录取的学生在社区学院联合健康项目中的参与率、留存率和完成率,按这些学生的年龄、性别、族裔和家庭所用语言进行细分。
(B)CA 教育 Code § 78263.1(e)(1)(B) 关于2012年《西摩-坎贝尔学生成功法案》(根据第1条(从第78210条开始)设立)对通过本条所述的多标准筛选程序录取的学生的入学服务所产生的年度影响(如果有的话)的信息。

Section § 7826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社区学院在专职医疗项目中使用经校监批准的诊断工具。如果这些项目的申请人数超出其容纳能力,它们可以采用额外的标准来筛选学生。但是,它们不能以申请人的居住地或完成先修课程的地点为由排除申请人。此外,它们不能使用间接阻止非居民参与这些项目的系统。

Section § 78263.3

Explanation

这部分法律是临时的,将在2030年1月1日之后被废止,即不再有效。

本条仅截至2030年1月1日保持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