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社区大学学区的任何理事会均不得从事以下任何一项活动:
(a)CA 教育 Code § 81440(a) 将学区不动产赠予任何非根据第45部分第6章第6条(自第72670条起)由学区设立的实体。
(b)CA 教育 Code § 81440(b) 将不动产以低于公平租金价值(如第82542条(c)款第(2)项所定义)出租给任何实体,除非该实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CA 教育 Code § 81440(b)(1) 它是根据第45部分第6章第6条(自第72670条起)由学区设立的。
(2)CA 教育 Code § 81440(b)(2) 它是第82537条所描述的。
(3)CA 教育 Code § 81440(b)(3) 它是第72682条所描述的。
(4)CA 教育 Code § 81440(b)(4) 它于1980年8月31日存在,并且已被或随后被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认可为与该学区或其组成学院有正式关系并代表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