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出售、租赁、使用、赠与和交换租赁校舍
Section § 81330
Section § 81331
本节阐明,当本条提及“租赁或协议”时,它也包括租赁购买协议。这意味着所提及的任何租赁不仅仅是标准租赁,而且还可以包括最终可能导致购买的安排。
Section § 81332
在社区学院学区签订租赁或协议以建造建筑物之前,它必须首先准备好一块场地。这意味着学区要么拥有这块场地,要么拥有购买这块场地的期权。此外,他们还必须遵守现有的场地选择和批准法律,并完成并批准其建筑计划。
Section § 81335
社区学院学区的理事会可以将学区拥有的房产出租给任何个人或公司,每年租金最低可达一美元。但是,这项协议要求承租人必须建造或安排建造一栋供学院使用的建筑物。在租赁期结束时,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将自动转让给学院学区。协议还可以规定学区在租赁期结束前获得建筑物所有权的条款,以及理事会认为对学区有利的任何其他条件。
Section § 81336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一个社区学院学区与某人达成协议,在特定地点为学院建造一栋建筑物。建造方会将该建筑物租赁给学区,租赁期满后,建筑物和地点的所有权将归学区所有。协议中还可能包含学区在租赁期满前拥有该建筑物的方式,并且需要包含对学区有利的条款。
学区必须选择该项目的最低负责任投标人,该投标人还需提供必要的担保。学区可在必要时拒绝所有投标。为了寻找投标人,学区必须在当地一份面向公众发行的报纸上,至少每周一次,连续两周刊登招标公告。该公告将说明协议的条款以及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Section § 81344
Section § 81345
这项法律允许大学学区的管理委员会绕过通常的密封投标程序,直接与一家非营利公司签订协议来建造建筑物。该非营利公司必须这样组织:只有经委员会批准的人才能成为其成员或董事,并且其利润必须完全归学区所有。委员会的决议应详细说明场地、建筑计划和租赁条款。非营利公司进行的任何建筑工程都必须按照特定的公共合同规定,授予最低负责任的投标者。
Section § 81346
Section § 81350
这项法律要求社区学院学区在建造建筑物时,从工业关系部确定不同类型工人的日常普遍工资率。他们必须将这些工资率纳入其官方决议和租赁协议中。这些工资率适用于标准工作和加班工作,并与集体谈判协议保持一致。
此外,任何每天工作超过八小时的情况,必须支付至少1.5倍于通常小时费率的报酬。如果理事会认为必要,还可以包含与这些规定相关的额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