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1330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社区学院学区租赁房产和建筑物供其使用。它将“建筑物”广义地定义为包括新建建筑、改建建筑、必要的设施、公用设施以及学校运营的永久性改善。“场地”指与这些租赁相关的多个地点或建筑物。

Section § 81331

Explanation

本节阐明,当本条提及“租赁或协议”时,它也包括租赁购买协议。这意味着所提及的任何租赁不仅仅是标准租赁,而且还可以包括最终可能导致购买的安排。

在本条中,“租赁或协议”应包括租赁购买协议。

Section § 81332

Explanation

在社区学院学区签订租赁或协议以建造建筑物之前,它必须首先准备好一块场地。这意味着学区要么拥有这块场地,要么拥有购买这块场地的期权。此外,他们还必须遵守现有的场地选择和批准法律,并完成并批准其建筑计划。

在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根据本条订立租赁或协议之前,其应具备可供学区使用的建筑物建造场地,并应遵守有关场地选择和批准的法律规定,且应已准备并采纳了根据第49部分第1章第7条(自第81130节起)批准的该建筑物的规划和规范。如果学区拥有场地或拥有允许社区学院学区或学区指定人购买该场地的场地期权,则该学区为本节目的具备可用场地。任何社区学院学区均可取得并支付包含此类条款的期权。

Section § 8133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指出,第81360条至第81378条中概述的规定不适用于根据本条具体指导方针签订的租赁合同。

Section § 81335

Explanation

社区学院学区的理事会可以将学区拥有的房产出租给任何个人或公司,每年租金最低可达一美元。但是,这项协议要求承租人必须建造或安排建造一栋供学院使用的建筑物。在租赁期结束时,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将自动转让给学院学区。协议还可以规定学区在租赁期结束前获得建筑物所有权的条款,以及理事会认为对学区有利的任何其他条件。

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可以每年以最低一美元 ($1) 的租金,将属于学区的任何不动产出租给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但前提是该出租文书要求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在租赁物上建造或安排建造供社区学院学区使用的建筑物,并规定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在租赁期满时归社区学院学区所有。该文书可以规定该所有权在租赁期满之前归社区学院学区所有的方式或方法,并应包含理事会认为符合社区学院学区最佳利益的其他条款和条件。

Section § 813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一个社区学院学区与某人达成协议,在特定地点为学院建造一栋建筑物。建造方会将该建筑物租赁给学区,租赁期满后,建筑物和地点的所有权将归学区所有。协议中还可能包含学区在租赁期满前拥有该建筑物的方式,并且需要包含对学区有利的条款。

学区必须选择该项目的最低负责任投标人,该投标人还需提供必要的担保。学区可在必要时拒绝所有投标。为了寻找投标人,学区必须在当地一份面向公众发行的报纸上,至少每周一次,连续两周刊登招标公告。该公告将说明协议的条款以及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可与任何个人、公司或企业签订协议,由该个人、公司或企业建造或安排建造一栋供学区在指定地点使用的建筑物,并将该建筑物和地点租赁给学区。该文书应规定,在该租赁期满时,该建筑物和地点的所有权应归属学区,并可规定通过何种方式或方法,该建筑物和地点的所有权在该租赁期满前归属学区,并应包含学区理事会认为符合学区最佳利益的其他条款和条件。
所签订的协议应与最低负责任的投标人签订,该投标人应提供理事会要求的担保。理事会可拒绝所有投标。为征集投标之目的,理事会应至少每周一次,连续两周在学区内发行的一般性报纸上刊登招标公告,或者如果没有此类报纸,则在县内发行的一般性报纸上刊登,公告应说明协议的拟议条款以及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Section § 8134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社区学院学区租赁物业用于建设的流程。首先,学区理事会必须召开一次公开会议,声明其租赁场地进行建设的意图,详细说明物业、建筑计划和租赁条款,包括租赁期限和租金计算方式。至少三周后,将召开另一次会议,开启并审查潜在出租人提交的密封提案。理事会将选择符合所有规定条件且租金最低的提案,或者如果所有提案都不合适,则拒绝所有提案。

Section § 813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大学学区的管理委员会绕过通常的密封投标程序,直接与一家非营利公司签订协议来建造建筑物。该非营利公司必须这样组织:只有经委员会批准的人才能成为其成员或董事,并且其利润必须完全归学区所有。委员会的决议应详细说明场地、建筑计划和租赁条款。非营利公司进行的任何建筑工程都必须按照特定的公共合同规定,授予最低负责任的投标者。

作为获取第81336条和第81344条所要求的密封建议书的替代方案,管理委员会可在公开会议上通过一项决议,声明其有意根据本条与一家根据《公司法》第一编第二部(第5110条起)或第三部(第7110条起)成立的非营利公司签订租赁或协议,前提是该非营利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章程细则规定:(1) 除经社区大学学区管理委员会决议初步批准的人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担任该公司的成员或董事;以及 (2) 该公司的任何净收益均不得归任何成员、私人股东、个人、人士、公司或法人团体所有,但学区除外。该决议应以可识别的方式描述学区将使用的建筑物所建的可用场地,应大致描述将要建造的建筑物并声明该建筑物应根据管理委员会为此通过的规划和规范建造,如果情况属实,应说明管理委员会将租赁学区所属的、用于建造该建筑物的房地产的最低年租金,并应说明社区大学学区租赁该建筑物,或建筑物和场地(视情况而定)的最长年限。
任何由非营利公司根据本条签订的租赁或协议建造的建筑物,均应根据《公共合同法》第20671条至第20675条(含)的规定,通过授予最低负责任投标人的合同进行建造。本法典第81350条适用于本合同。

Section § 813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非营利法人需要通过租赁或协议发行债券或票据等形式的债务来为建筑物建设提供资金,它们必须遵守法律其他部分规定的出售这些债务的具体规则。

Section § 8134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前述第 (81346) 条中提及的债券、票据和其他类型的债务,在加利福尼亚州免除所有州税,但遗产税、赠与税和特许经营税除外。

Section § 8134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为社区学院学区建造的任何建筑物都必须遵守第81130条至第81144条中的具体规定。

Section § 81349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对于某些财务计算,学区因租赁建筑物或场地而应支付的未来款项的一半,被视为学区长期债务(也称为债券债务)的一部分。

Section § 813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社区学院学区在建造建筑物时,从工业关系部确定不同类型工人的日常普遍工资率。他们必须将这些工资率纳入其官方决议和租赁协议中。这些工资率适用于标准工作和加班工作,并与集体谈判协议保持一致。

此外,任何每天工作超过八小时的情况,必须支付至少1.5倍于通常小时费率的报酬。如果理事会认为必要,还可以包含与这些规定相关的额外条款。

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应向工业关系部主任获取建筑施工所需的每种工艺、类别或工种的每日工资普遍现行费率,并应在第81344条所要求的决议和通知中,或在第81345条所要求的决议以及根据本条订立的租赁或协议中,明确规定当地建筑施工所需的每种工艺、类别或工种的每日工资普遍现行费率以及节假日和加班工作的普遍现行费率。支付该费率的节假日无需由理事会具体说明,但应为适用于该项目所雇用的特定工艺、类别或工种的集体谈判协议中承认的所有节假日。
根据本条订立的任何协议或租赁应要求支付此类普遍现行费率。它还应要求,任何工人每天工作超过八小时的情况,只有在对每天超过八小时的所有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资率11/2倍的报酬时才允许。根据本条订立的租赁或协议中还可以包含理事会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与本节主题相关的任何其他要求。

Section § 8135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明确指出,如果本条与其他法律之间存在任何矛盾,本条的规定将优先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