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社区学院学区的理事会可以出售、交换、赠与或放弃其在任何属于该学区的不动产中的全部或任何权益,或将其租赁给联邦政府或其机构、州政府、任何县、市县、市或特别区,或任何其他学区,租赁期限不超过99年,但该不动产在产权或占有权交付时,目前或将来不需要用于拥有该不动产的学区的学校教室建筑,具体依照本条规定。
财产:出售、租赁、使用、赠与和交换机构间的出售或租赁
Section § 81430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社区学院学区出售、交换、放弃或租赁其财产,最长可达99年。他们可以与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其他学区或特别区进行这些操作。但是,他们只能处理那些目前或将来不需要用于学校建筑的财产。
社区学院财产 出售财产 租赁财产
Section § 81431
本法律条款规定,加州的社区大学学区可以根据相关方商定的条款出售、交换、租赁或授予房地产。他们可以这样做,而无需遵循本法典中的常规规定,但本条中明确规定的除外。
社区大学学区根据第81430条进行的任何不动产权益的出售、交换、租赁或授予,应根据当事方可能同意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并且可以不遵守本法典的任何规定而订立,但本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社区大学学区 房地产交易 条款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