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教育 Code § 81800(a) 本章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1980年社区学院建设法案》。
(b)CA 教育 Code § 81800(b) 立法机关特此声明,由本州向社区学院学区提供援助以建设社区学院设施,符合本州及其人民的利益。社区学院系统是本州全体人民普遍关注和感兴趣的事项,社区学院学生的教育是本州和社区学院学区的共同义务和职能。
在颁布本章时,立法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足够的社区学院设施,以满足因人口增长以及通过实施《高等教育总体规划》所体现的立法政策而产生的社区学院学生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