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62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社区学院中“学生记录”的构成。“学生记录”包括学院保存的任何关于学生的信息,但有特定例外,例如1975年之前的保密信件、家长提供的经济援助信息、学院员工的个人笔记、仅用于治疗的医疗记录,以及在特定条件下未被访问的执法数据。它也不包括与学生事务无关的雇佣信息。目录信息包括学生的基本详情,如姓名、地址和参与体育活动。“访问”是指查看或获取这些记录副本,或让别人向你描述这些记录的能力。

本章中使用的下列定义应适用:
(a)Copy CA 教育 Code § 76210(a)
(1)Copy CA 教育 Code § 76210(a)(1) “学生记录”指与可识别学生直接相关的任何信息项,但不包括目录信息,该信息由社区学院维护或由任何员工在其履行职责时要求维护,无论是通过手写、印刷、磁带、胶片、缩微胶片或其他方式记录。
(2)CA 教育 Code § 76210(a)(2) “学生记录”不包括 (A) 社区学院在1975年1月1日或之前维护的保密推荐信和声明,如果这些信件或声明不用于其特定目的之外的用途,(B) 学生家长提供的与经济援助或奖学金申请相关的信息,或 (C) 由社区学院官员或员工编制的与学生相关的信息,该信息仅由编制者单独持有,除替代者外,任何其他人均无法访问或知晓。就本款而言,“替代者”指临时履行笔记编制者职责的人,不指永久接替笔记编制者职位的人。
(3)CA 教育 Code § 76210(a)(3) “学生记录”也不包括由医生、精神科医生、心理学家或其他公认的专业人士或辅助专业人士以其专业或辅助专业身份行事或协助该身份创建或维护的与学生相关的信息,且该信息仅与向学生提供治疗相关而创建、维护或使用,并且除提供该治疗的人员外,任何其他人均无法获取。但是,该记录可由学生选择的医生或其他适当专业人士亲自查阅。
(4)CA 教育 Code § 76210(a)(4) “学生记录”不包括由社区学院执法部门维护的信息,如果该部门人员根据第76243节无权访问学生记录,该部门维护的信息与根据 (a) 款维护的信息分开保存,该信息仅用于执法目的,并且除同一司法管辖区的执法官员外,不向其他人提供。“学生记录”不包括在正常业务过程中维护的与受雇于社区学院的人员相关的信息,如果该信息仅与该人员作为员工的身份相关,并且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b)CA 教育 Code § 76210(b) “目录信息”指以下一项或多项内容:学生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和地点、主修专业、参与官方认可的活动和体育项目、运动队成员的体重和身高、出勤日期、获得的学位和奖励、学生最近就读的公立或私立学校,以及学生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信息。
(c)CA 教育 Code § 76210(c) “访问”指亲自检查和查阅记录或记录的准确副本,或口头描述或传达记录或记录的准确副本,以及请求发布任何记录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