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60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社区学院的学生成立学生团体协会。该协会鼓励学生参与学院管理,并可在学院官员批准下开展筹款等活动。他们可以免费使用学院财产,但需遵守学区规定。

此外,如果因时间安排或地理位置问题需要,学院学区可以允许成立多个协会,例如为走读生和夜校生分别成立协会。

如果学生团体协会解散,学区可以接管其活动,并且任何受雇员工将在特定条件下成为学区雇员。

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可授权一所学院的学生组织学生团体协会。该协会应鼓励学生参与学院管理,并可开展经学院相关官员批准的任何活动,包括筹款活动。协会可免费使用社区学院的场所和财产,但须遵守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可能制定的任何规定。
当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发现走读生和夜校生各自需要一个协会,或地理环境使得只组织一个学生团体协会不切实际或不便时,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可授权一所学院的学生组织一个以上的学生团体协会。
如果学生团体协会解散,社区学院学区可承担原由学生团体协会开展的活动。根据本节规定,受雇从事由学区承担的活动的学生团体协会雇员,应根据第 (88020) 节的规定,成为学区分类服务人员的一员。

Section § 76060.5

Explanation

根据这项法律,社区学院在注册时收取2美元的学生代表费。这笔费用用于支持学生团体协会及其代表向政府机构倡导学生事务。其中一半费用专门用于支持一个全州社区学院学生组织,以实现州级有效的治理和倡导。

这个全州性组织必须合法成立,遵守法律,并保持透明、审慎的财务管理。会议必须公开,资金必须妥善管理。社区学院可以保留7%作为行政费用,学生可以选择不缴纳此费用。

如果不存在经认可的组织,收取的费用将暂时保管,直到有组织获得认可。此外,校长办公室的任何相关费用由学生组织承担。

(a)CA 教育 Code § 76060.5(a) 如果社区学院已根据第76060条的授权设立学生团体协会,社区学院的官员应在注册时或注册前,连同所有其他费用,收取两美元 ($2) 的学生代表费,并应存入根据《加州社区学院预算和会计手册》为学生代表费设立的独立信托基金。根据本条收取的款项应用于支持地方或全州学生团体组织的政府事务代表,这些代表可在市、县和区政府以及州政府的部门和机构面前陈述其立场和观点。
(b)Copy CA 教育 Code § 76060.5(b)
(1)Copy CA 教育 Code § 76060.5(b)(1) 每收取的两美元 ($2) 费用中,有一美元 ($1) 应于建立和支持一个全州社区学院学生组织的运作,该组织须经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认可,并在州级社区学院共享治理中拥有有效的学生代表权和参与权,并拥有政府事务代表,可在立法机关以及其他州和地方政府实体面前进行倡导。
(2)CA 教育 Code § 76060.5(b)(2) 全州社区学院学生组织的根本目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各项:
(A)CA 教育 Code § 76060.5(b)(2)(A) 为全州社区学院学生代表和倡导建立可持续的基础。
(B)CA 教育 Code § 76060.5(b)(2)(B) 促进机构和组织记忆。
(C)CA 教育 Code § 76060.5(b)(2)(C) 确保和维护负责任的社区学院学生组织监督和决策。
(D)CA 教育 Code § 76060.5(b)(2)(D) 加强社区学院学生代表和协调的区域方法。
(E)CA 教育 Code § 76060.5(b)(2)(E) 促进和增强学生参与社区学院学生议题和事务的机会。
(F)CA 教育 Code § 76060.5(b)(2)(F) 提供公开透明和问责制。
(G)CA 教育 Code § 76060.5(b)(2)(G) 支持学生参与全州高等教育政策和倡导活动。
(c)CA 教育 Code § 76060.5(c) 根据 (b) 款收取的费用应在每年2月1日前分配给理事会。理事会应保管这些款项,并应在每年4月15日前将款项分配给经认可的全州社区学院学生组织,前提是该经认可的全州社区学院学生组织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CA 教育 Code § 76060.5(c)(1) 作为在州务卿处注册的法律实体成立。
(2)CA 教育 Code § 76060.5(c)(2) 证明遵守所有适用的州和联邦法律以及报告要求。
(3)CA 教育 Code § 76060.5(c)(3) 通过建立公认的会计控制和程序来实行审慎的财务管理。
(4)Copy CA 教育 Code § 76060.5(c)(4)
(A)Copy CA 教育 Code § 76060.5(c)(4)(A) 在根据本款获得资助的第一年之后开始,完成年度独立财务审计,审计结果应每年提交给理事会审查。
(B)Copy CA 教育 Code § 76060.5(c)(4)(A)(B)
(i)Copy CA 教育 Code § 76060.5(c)(4)(A)(B)(i) 除 (ii) 项另有规定外,在获得资助的第一年之后,根据本款获得资助的条件是年度审计结果未发现重大审计问题。
(ii)CA 教育 Code § 76060.5(c)(4)(A)(B)(i)(ii)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扣留拨给全州社区学院学生组织的资金,除非该全州社区学院学生组织在获得合理机会后,未能处理和纠正年度审计中发现的任何例外情况、问题、错误或缺陷。
(5)CA 教育 Code § 76060.5(c)(5) 履行 (b) 款所述的义务并实现其目标。
(d)CA 教育 Code § 76060.5(d) 经认可的全州社区学院学生组织的会议应向公众开放,并应遵守《加州公共记录法》(《政府法典》第1篇第10部(第7920.000条起))和《拉尔夫·M·布朗法案》(《政府法典》第5篇第2部第1部分第9章(第54950条起))的要求。
(e)Copy CA 教育 Code § 76060.5(e)
(1)Copy CA 教育 Code § 76060.5(e)(1) 除 (c) 款另有规定外,社区学院的首席财务官应保管根据本条收取的款项,并且该款项应根据学生团体协会管理机构的指令,用于 (a) 款所述的目的。

Section § 76061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社区学院的学生自治组织中担任官员,你需要遵守这些规定。首先,你必须注册至少五个学期学分或等同学分,并符合学院的学业标准。其次,如果你参加了学院的成人教育项目,你也符合资格。第三,如果你是残疾学生(按法律定义),你可以注册入学而无需满足最低学分要求,但仍必须是该学院的学生。

被选举担任社区学院学生自治组织官员的学生,应当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要求:
(a)Copy CA 教育 Code § 76061(a)
(1)Copy CA 教育 Code § 76061(a)(1) 该学生在选举时以及在学生任期内,应当在社区学院注册入学,并至少修读五个学期学分,或等同的季度学分。
(2)CA 教育 Code § 76061(a)(2) 该学生应当符合并保持社区学院学区为社区学院学生规定的最低学业标准。
(b)CA 教育 Code § 76061(b) 该学生在选举时以及在学生任期内,应当注册参加社区学院学区根据第50部分第5章第9条(第84900节起)提供的成人教育项目。
(c)CA 教育 Code § 76061(c) 该学生在选举时以及在学生任期内,在社区学院注册入学,并且是残疾学生,如第84850节(b)款所定义。

Section § 76062

Explanation
社区学院理事会可以允许学生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例如筹款,但前提是这些活动必须获得理事会的批准。

Section § 7606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社区学院学生组织的资金应如何管理和投资。这些资金可以存入经批准的银行,存入州或联邦储蓄协会,投资于某些证券,存入专门针对教育机构的免税基金,或存入受保的信用合作社。所有投资或存款都必须有全额保险保障。此外,支出这些资金需要三个人批准:学区指定的雇员或官员、学生团体顾问以及一名学生代表。

任何社区学院学区公立学校设立的学生团体组织的资金,经学区理事会批准,应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存入或投资:
(a)CA 教育 Code § 76063(a) 根据《政府法典》第16305条至第16305.7条(含)存入州财政部集中系统的信托账户,或存入账户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承保的一家或多家银行。
(b)CA 教育 Code § 76063(b) 投资于在本州开展业务且其账户由联邦储蓄贷款保险公司承保的州特许储蓄贷款协会的投资凭证或可提取股份,以及联邦储蓄贷款协会的储蓄账户,且任何如此投资或存入的资金均投资或存入于完全由保险承保的凭证、股份或账户中。
(c)CA 教育 Code § 76063(c) 购买《政府法典》第16430条授权投资的任何证券,或由财政部长对这些证券进行投资。
(d)CA 教育 Code § 76063(d) 参与根据《国内税收法典》第501(c)(3)条免征联邦所得税且专门面向非营利性学院、大学和独立学校开放的基金。
(e)CA 教育 Code § 76063(e) 投资于在本州开展业务且其账户由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承保的联邦或州信用合作社的投资凭证或可提取股份,且任何如此投资或存入的资金均投资或存入于完全由保险承保的凭证、股份或账户中。
资金的支出应遵循学生团体组织可能制定的程序,并须经以下三个人中的每一个人批准,且每次支出任何资金前均须获得此批准:由理事会指定的社区学院学区雇员或官员、特定学生团体组织的指定顾问的持证雇员,以及特定学生团体组织的代表。

Section § 76064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社区学院的学生团体组织以特定方式借贷或投资其资金。他们可以向同一学区内其他学院的学生组织提供最长三年的贷款,无论是否附带利息。此外,如果这些改进有利于学生团体或课外活动,他们还可以投资于学院财产的永久性改进,例如建筑物或体育设施。投资金额必须连同利息一并偿还,偿还资金来源于这些改进所产生的收入,例如租金收入,这些收入将存入一个专项基金。多个学生团体可以合作进行此类投资,地方理事会决定财产使用的租金费用。

除根据第76063条进行存款或投资外,学生团体组织的资金可以以下列任何方式进行借贷或投资:
(a)CA 教育 Code § 76064(a) 向本学区内其他社区学院设立的任何学生团体组织提供贷款,无论是否附带利息,期限不超过三年。
(b)CA 教育 Code § 76064(b) 将资金投资于任何社区学院学区财产的永久性改进,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汽车停车设施、体育馆、游泳池、体育场和运动场,如果这些设施或其部分用于开展学生课外活动或学生观赏性体育活动,或者当这些改进是为了学生团体的利益时。该投资应以以下条件进行:投资本金加上合理的利息应按照本条规定返还给学生团体组织。任何批准该投资的社区学院学区应根据《加州社区学院预算和会计手册》设立一个基金,其中应存入社区学院学区财产出租给学生团体组织所产生的资金。理事会根据第76360条授权收取的汽车停车设施费用,如果停车设施是通过本条规定的学生团体资金投资提供的,应存入《加州社区学院预算和会计手册》指定的基金。资金应按照本条的设想返还给学生团体组织,仅从专项基金中返还,且仅限于专项基金中有资金的范围。只要专项基金没有未偿债务,其中所有资金可以经地方理事会批准转入学区的普通基金。
同一社区学院学区的两个或更多学生团体组织可以联合进行投资,其方式与本条授权单个学生团体进行投资的方式相同。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限制地方理事会按照第76060条规定,向学生团体组织收取使用社区学院学区财产的租金的酌情权。

Section § 760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社区学院学区的管理委员会监督任何使用学院名称的学生团体所筹集的资金。监督这些资金的费用可以从学区的预算中支付。管理委员会还可以安排学区工作人员对学生资金进行定期审计。

Section § 7606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隶属于任何出现在加州选票上的政党官方青年部的学生政治组织,在社区大学校园内举行会议和分发材料。然而,这些活动不能获得学校的官方认可,且不得扰乱正常的教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