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学生入学
Section § 76000
这项法律解释了在加州一个学区内的社区学院谁可以入学。拥有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的加州居民保证会被录取。具有类似资格的非居民也可以由学院酌情录取。
此外,符合特定标准的学徒,或任何被认为适合课程的18岁以上人士,也可以被录取。以这种方式录取的18岁以上人士被视为临时学生,必须达到特定标准才能继续学习,但参加成人特殊班级或仅兼职上课的人员除外。
Section § 76001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社区学院学区录取符合特定条款(48800、48800.5或52620)条件的特殊兼读生或全日制学生。如果入学申请被拒绝,委员会必须在60天内提供书面理由。根据本法规录取的学生将被计入资助,并且课程学分由学区和学院委员会共同评估。
特殊兼读生每学期最多可以注册11个学分。通常,这些学生的入学优先权低于普通学生,以确保他们不会占用普通学生的入学名额,但中学学院高中的学生除外。
Section § 76002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社区大学学区如何将高中生纳入其拨款报告。要将这些学生计入其全日制学生当量(FTES),必须遵守某些规定。课程必须向公众开放并进行适当宣传。如果课程在高中校园进行,则不得在校园对公众关闭期间举行。对于体育课,特殊学生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且学区只能将总注册人数的最多5%计入拨款。社区大学可以根据年龄、年级或资格标准对学生注册设置限制。每年都会准备一份报告,以追踪在不同课程类别中为获得州拨款而计入的学生人数。
Section § 76003
这项法律允许长滩社区学院区通过一项特殊的合作项目,招收特定的高中生作为兼职或全职学生。该学区可以在其资金报告中计算这些学生,前提是没有重复报销。该学区还必须在每年 11 月前报告该合作项目的财务详情。在该合作项目下完成课程的学分由该学区和当地学区共同决定。作为合作协议的一部分,正在攻读学位、证书或职业发展目标并取得进展的学生可能会获得优先入学资格。
Section § 76004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社区学院与高中合作,建立大学和职业衔接途径(CCAP)伙伴关系。目标是提供双重入学课程,帮助那些可能尚未准备升入大学或在高等教育中代表性不足的学生,实现从高中到高等教育的平稳过渡,重点关注职业技术教育和大学转学准备。这些伙伴关系必须包括与就业需求相符的职业技术教育,以及在遵守隐私法律的前提下共享信息的协议。
协议必须明确一个单一的联系人,并提交给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学校不得提供不符合这些目标的课程,并且伙伴关系的变更必须及时进行。参加这些课程的高中学生不收取某些费用,并享有与中学学院学生类似的优先入学权。在高中校园授课的任何社区学院教师必须符合特定标准,确保不会取代现有教职员工。
在这些伙伴关系下,社区学院可以在正常上课时间将课程限制为高中学生,允许学生在特定条件下每学期注册最多15个学分。需要每年向校长办公室提交报告,以跟踪人口统计数据、课程类别和学生成功情况。
2016年之前存在的双重入学伙伴关系或协议仍然有效,但必须遵守本法规才能作为CCAP伙伴关系运作。特许学校也可以签订这些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