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教育 Code § 72103(a) 任何年满18周岁的人,不分性别,只要是本州公民、社区大学学区居民、注册选民,且未因本州宪法或法律规定被取消担任公职资格的,均有资格被选举或任命为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的成员,无需其他资格。
(b)Copy CA 教育 Code § 72103(b)
(1)Copy CA 教育 Code § 72103(b)(1) 社区大学学区的雇员不得宣誓就任该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的选举或任命成员,除非其辞去雇员职务。如果该雇员不辞职,其雇佣关系将在宣誓就职时自动终止。
(2)CA 教育 Code § 72103(b)(2) 对于在1992年1月1日之前既是社区大学学区雇员又是该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选举或任命成员的任何个人,本款规定应适用于其在1992年1月1日或之后再次当选或被任命为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成员的情况。本节不适用于通常从事非教学职业,并且由社区大学学区兼职聘用,每学期或每季度教授不超过一门与其职业主题相关的课程的个人。
(c)CA 教育 Code § 72103(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可以采纳,或社区大学学区居民可以通过倡议提出一项提案,以限制或废除对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成员任期数量的限制。任何限制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成员任期数量的提案仅适用于未来,并且除非在定期举行的选举中提交给社区大学学区选民,且就该问题投出的多数票赞成采纳该提案,否则不生效。
(d)Copy CA 教育 Code § 72103(d)
(1)Copy CA 教育 Code § 72103(d)(1) 根据(c)款提出的倡议措施,应遵守《选举法》第9部第4章(第9300节起)规定的程序。
(2)CA 教育 Code § 72103(d)(2) 理事会根据(c)款提交给选民的提案,应遵守《选举法》第9部第6章(第9500节起)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