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学区理事会的组织
Section § 72022
本法律允许县委员会根据社区学院学区管理委员会的请求,改变理事区的结构。他们可以设立、重新划分或废除理事区,也可以调整理事会成员人数,可选五名或七名成员,任期四年。理事区数量可在两到七个之间,选举错开进行,以便大约一半的理事在每个奇数年份选出。
任何在该学区内居住并注册的选民,只要未被州法律取消资格,均可竞选或被选为理事。理事选举可以仅限于居住在特定理事区的选民,也可以向整个学区的选民开放。
Section § 72023
Section § 72023.5
这项法律规定,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必须包含一名或多名学生成员。学生成员可以参加所有理事会会议,但闭门会议除外,并且拥有咨询投票权。他们必须是在校生,符合学业要求,并任职一年。学生成员不能对最终决定投票,但可以提出动议,如果理事会允许,也可以参加某些闭门会议。他们不像正式成员那样获得报酬,但可以获得差旅津贴。理事会必须在每年 5 月 15 日之前通过实施此程序的规则。如果法院认定这项法律违法,将不适用任何经济处罚,但相关的行政特权可能会被撤销。
Section § 72024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社区学院董事会成员的薪酬,薪酬多少取决于他们所在学区的大小,而学区大小则由全日制当量学生(FTES)的数量决定。根据学生人数,每月薪酬最高可达1,500美元,最低为120美元,并设有不同的FTES等级。董事会成员如果缺席会议,只能获得按比例计算的报酬,除非他们的缺席是由于为学区服务、生病、履行陪审团职责或其他委员会认为可接受的困难,并获得委员会的批准。此外,董事会每年可以提高薪酬,增幅不超过5%,但选民可以通过地方公投否决这一决定。
Section § 72025
这项法律允许长滩社区学院区的理事会,在选民通过选举同意的情况下,设立董事选区。如果获得批准,这项改变将在任期剩余时间最短的理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时生效。现有理事会成员的任期将缩短,在最短任期届满时结束。任何空缺将根据现有法律填补,而填补空缺者的任期将取决于这些新的任期规定。
Section § 72026
这项法律允许社区大学学区的理事会,如果当前的受托人选区边界因学区扩张而不再符合其地理或人口分布,可以要求举行特别选举来改变这些边界。理事会必须提前十天发出通知后,至少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如果听证会后理事会决定继续,将与下一次初选或大选同时举行一次特别选举。选民将对拟议的变更进行投票决定。如果提案获得批准,并且一些受托人选区最终没有代表或代表过多,将组织额外的选举来调整代表权。新当选的受托人将完成他们所取代的成员的剩余任期,必要时通过抽签决定。
Section § 72026.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加州的一个学区改变其边界,影响到受托人区域的组织方式,即使现任理事会成员因这些变化不再居住在其所代表的区域内,他们仍可继续任职直至任期结束。未来的理事会成员将依法选出。
Section § 72027
Section § 72031
Section § 72034
本法律条款旨在调整圣莫尼卡社区学院区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和任期日期。尽管任期最初应在4月结束,但原定于1985年届满的任期实际上已于1984年11月结束,而原定于1987年届满的任期则于1986年11月结束。从那时起,理事会成员每四年在偶数年份的11月选举产生,其任期从选举后的第一个星期二开始。他们将一直任职,直到其继任者当选并准备接任。
本节仅确认了现行的法律规定。
Section § 72035
本节概述了圣迭戈社区学院区理事会的选举方式。理事会成员在与全州选举同时举行的区选举中,按受托人选区提名并选出。
要竞选理事会职位,候选人必须居住在其希望代表的受托人选区内并在此注册投票,提交参选声明,并提交由该选区40至60名选民签署的提名文件。
理事会可由5至9名成员组成,具体人数由理事会自行决定,并且必须根据联邦人口普查数据调整受托人选区边界,以确保人口分布均等。选举的目的是使理事会反映当前的人口变化。
县委员会可以选择允许成员仅由其所在受托人选区的选民选出,而非通过全区初选,但这需要选民批准。
Section § 72036
这项法律允许社区学院学区改变其理事会成员的选举方式,遵循此处概述的特定程序以及2001年《加州投票权法案》。理事会可以决定实行按理事区选举的制度,即每个理事区选出一名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必须居住在其所希望代表的区域内,并在此区域注册投票,方可参选。理事会负责设定这些区域的边界,以确保根据最近的联邦人口普查,各区域人口大致相等,并且可以根据需要调整这些边界。
此外,理事会可以实行“前两名初选”制度,即得票最多的两名候选人进入大选。理事会还有权决定理事人数,范围在五到九名之间。如果理事会成员人数发生变化,必须创建新的理事区或调整现有理事区以匹配人数。本法律不适用于那些已通过法规授权自行制定选举规则的社区学院学区。
Section § 72036.5
本节概述了加州格罗斯蒙特-库亚马卡社区学院区如何管理其理事会选举和结构。理事会成员的选举按照选区进行,并符合《加州投票权法案》。候选人必须在初选期间在其所在选区内获得提名,得票最高的两名候选人将进入大选,大选与全州大选同期举行。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四年,自其当选后的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五开始。
理事会成员人数可在五至九名之间,每位成员必须居住在其所代表的选区内并注册投票。理事会成员人数的变动需要调整选区以匹配成员数量。选区边界基于人口的均等分布,并可根据变化进行修改,特别是在人口普查数据公布后。候选人需要提交参选声明,并由其所在选区内40至60名选民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