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社区学院设施加州社区学院财政规定
Section § 101442
本节允许出售最高达15亿美元的债券(不包括某些再融资债券),以资助本章中列出的特定项目。这笔资金旨在支持高等教育设施的需求,并偿还特定政府基金的开支。财政部长负责在高等教育设施融资委员会的指导下管理这些债券的出售,确保在适当的时间提供资金以满足必要的开支。
Section § 101443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2024年社区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的债券将如何处理。这些债券受《州一般义务债券法》的规定约束,但有某些例外。每个负责将债券资金用于社区大学项目的州机构都像一个委员会,监督资金的使用。这些债券将为加州社区大学的设施建设或开发提供资金,无论是现有校区、新校区,还是与其他机构共享的设施。
Section § 101444
Section § 101445
Section § 101446
Section § 101447
Section § 101448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利福尼亚州如何处理附带特定联邦税收优惠的债券。当出售的债券声明其利息免税时,财务长可以为这些债券的资金管理单独的账户。财务长可以使用债券资金来维持其免税地位、支付联邦罚款或获得其他联邦税收优惠。
Section § 101449
加州财政部长有权从普通基金中提取资金,金额上限为未售出债券的数额(减去某些例外情况),以支持高等教育设施项目。这笔资金将存入2024年加州社区学院基本建设债券基金,并在债券售出后,连同利息一并归还普通基金。
此外,加州社区学院的任何资金申请都必须附带一份五年基本建设规划,其中应列出全州范围的优先事项,特别是要侧重于对建筑物进行抗震改造,以降低地震风险。
Section § 101450
Section § 101451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本章发行的债券可以依照特定法律进行再融资或“偿还”。当选民批准这些债券时,他们也同时批准了任何用于为旧债券再融资的新债券。这些再融资债券可以根据债券授权决议中设定的指导方针合法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