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9503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加州认识到在向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经济援助时,考虑家庭收入的重要性。它指出,当那些可以依靠父母支持的学生声称独立时,这会不公平地将资金从真正有需要的学生那里转移走。该法还承认,在不同项目和机构中,经济独立的定义存在不一致。通过制定一个清晰、普遍的定义,该法旨在确保州资助的经济援助能够更公平地分配给那些真正需要它的人。

制定本条时,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
(a)CA 教育 Code § 69503(a) 由州资助的学生援助计划向贫困学生提供经济援助时,在确定申请人的经济需求方面,适当考虑家庭收入。
(b)CA 教育 Code § 69503(b) 父母实际上能够提供经济援助的学生声称经济独立,不公平地将有限的学生援助资金从真正有经济需求的学生那里转移走。
(c)CA 教育 Code § 69503(c) 学生可以声明脱离父母经济独立的定义和程序在州资助的学生援助计划和各机构之间存在差异。制定一项法定定义,明确何时确定学生获得基于需求的州资助助学金的资格无需考虑其父母的经济状况,将减少混乱,并确保此类助学金在更公平地评估学生经济需求的基础上分配给学生。

Section § 69503.6

Explanation
加州的学院和大学必须在其提供给学生的所有与住宿费用相关的网站和文件中,清楚地单独列出其校内住宿和膳食计划的费用。这是为了确保学生为机构运营的住宿所支付的费用具有透明度。

Section § 695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涵盖所有由州或公共资金资助的基于需求的助学金。但是,如果奖学金是由私人来源(如信托或捐赠基金)资助的,本法律不影响其选拔或授予方式。

Section § 6950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遭受人口贩运、家庭暴力或其他严重犯罪侵害并获得特殊移民身份的学生,在加利福尼亚州获得州政府的经济援助和奖学金。这些学生享有与难民相同的教育福利。该法律还建议加利福尼亚大学制定与此规定相符的政策。

(a)CA 教育 Code § 69504.5(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美国法典》第8篇第1101(a)(15)(T)(i)或(ii)节,或第1101(a)(15)(U)(i)或(ii)节获得身份的遭受人口贩运、家庭暴力和其他严重犯罪侵害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并参与由公共高等教育机构或加利福尼亚州管理的所有学生经济援助项目和奖学金,其程度与根据《美国法典》第8篇第1157节被接纳为难民的个人相同。
(b)CA 教育 Code § 69504.5(b) 加利福尼亚大学被要求采纳与本节规定一致的政策。

Section § 695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联邦助学金规定允许,为纠正二战期间日裔美国公民或在美国的日裔居民被拘禁所支付的赔偿金,在确定申请人的财务需求时,不应计入收入。

同样,加拿大政府向二战期间在加拿大被拘禁的日裔人士支付的赔偿金,也应从财务需求计算中排除。

(a)CA 教育 Code § 69505(a) 在联邦财务分析方法采纳此项豁免的范围内,根据联邦法律于1990年10月1日或之后支付的赔偿金收入,旨在纠正二战期间被拘禁的日裔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所遭受的不公,不应在确定申请人的财务需求时予以考虑。
(b)CA 教育 Code § 69505(b) 在联邦财务分析方法采纳此项豁免的范围内,加拿大政府支付的赔偿金收入,旨在纠正二战期间在加拿大被拘禁的日裔人士所遭受的不公,不应在确定申请人的财务需求时予以考虑。

Section § 6950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加州社区学院或加州州立大学的任何校区都不能强制学生开设特定账户才能获得助学金。虽然加州大学系统不严格受此约束,但被要求遵循相同的指导方针。

所有这些校区都必须向学生提供选择,将助学金直接存入他们选择的账户。校区必须确保助学金在收到后一个工作日内到账。加州大学系统也收到了支持直接存款选项的类似建议。

(a)Copy CA 教育 Code § 69505.5(a)
(1)Copy CA 教育 Code § 69505.5(a)(1) 加州社区学院或加州州立大学的任何校区均不得在2014年1月1日或之后,与任何实体(无论是特定的存款机构还是与一个或多个存款机构合作的实体)签订合同,该合同要求学生在该实体开立账户作为学生获得其助学金发放的条件。
(2)CA 教育 Code § 69505.5(a)(2) 加州大学的每个校区被要求不与任何实体(无论是特定的存款机构还是与一个或多个存款机构合作的实体)在2014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合同,该合同要求学生在该实体开立账户作为学生获得其助学金发放的条件。
(b)Copy CA 教育 Code § 69505.5(b)
(1)Copy CA 教育 Code § 69505.5(b)(1) 加州社区学院和加州州立大学的每个校区应向学生提供通过直接存款方式将其助学金存入学生选择的存款机构账户的选项。加州社区学院和加州州立大学的每个校区应确保其在2014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的助学金发放合同规定,签约实体应在收到加州社区学院和加州州立大学各校区助学金款项后一个工作日内启动直接存款。
(2)CA 教育 Code § 69505.5(b)(2) 加州大学的每个校区被要求向学生提供通过直接存款方式将其助学金存入学生选择的存款机构账户的选项。加州大学的每个校区被要求确保其在2014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的助学金发放合同规定,签约实体应在收到加州大学各校区助学金款项后一个工作日内启动直接存款。

Section § 6950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各教育机构(包括社区学院、州立大学和私立学校)制定示范合同,用于通过借记卡或预付卡发放经济援助。这些合同应在听取学生协会和金融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在线公开。合同需要考虑学生的利益和联邦经济援助规定。

制定这些合同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确保学生可以免手续费提款、评估与卡片相关的费用,以及保护学生信息。此外,还涉及投诉跟踪、争议解决以及卡片上的校园品牌等问题。学校必须确保金融机构遵守联邦法规,并避免向学生收集不必要的信息。

(a)CA 教育 Code § 69505.8(a) 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和加州州立大学董事会应制定一份或多份示范合同,供其各自系统使用,以将经济援助金、奖学金、校内援助金或学校退款发放至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借记卡、预付卡或其他预加载卡;加州大学校董会以及各经认可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机构则被要求制定此类合同。每份示范合同应与包括全州学生协会、各校区以及发行借记卡、预付卡和预加载卡的金融机构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协商制定,并且在征求并考虑公众意见之前不得最终确定。
(b)CA 教育 Code § 69505.8(b) 理事会和董事会应将根据(a)款制定的每份示范合同,以及由受这些管理机构之一管辖的教育机构与金融机构协商签订的、用于将经济援助金、奖学金、校内援助金或学校退款发放至借记卡、预付卡或预加载卡的每份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开;校董会以及各经认可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机构则被要求公开此类合同。
(c)CA 教育 Code § 69505.8(c) 根据(a)款制定的每份示范合同均应考虑学生的最大利益,并且至少应包含反映联邦经济援助发放相关联邦法规合规性所需条件的条款。
(d)CA 教育 Code § 69505.8(d) 在制定每份示范合同时,理事会和董事会应考虑以下所有事项;校董会以及各经认可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机构则被要求考虑以下所有事项:
(1)CA 教育 Code § 69505.8(d)(1) 学生使用借记卡、预付卡或预加载卡可进行免手续费提款的校内地点数量以及校外地点的邻近程度。
(2)CA 教育 Code § 69505.8(d)(2) 学生因使用借记卡、预付卡或预加载卡而产生的费用种类和金额,以及示范合同的条款是否确保发卡金融机构向教育机构提供信息,以便评估这些费用给学生带来的成本。
(3)CA 教育 Code § 69505.8(d)(3) 提供印有校区或教育系统名称或吉祥物的卡片,如果存在,将对学生、该校区或该教育系统产生的影响。
(4)CA 教育 Code § 69505.8(d)(4) 示范合同的条款是否确保教育机构监督金融机构遵守联邦第四章关于经济援助发放的要求。
(5)CA 教育 Code § 69505.8(d)(5) 示范合同的条款是否确保有一个流程,用于跟踪和解决学生对发卡金融机构的信用发放、客户服务以及借记卡、预付卡或预加载卡方面的投诉。
(6)CA 教育 Code § 69505.8(d)(6) 如果学生与发卡金融机构之间发生冲突,争议解决条款的内容(如果存在)将对学生、其校区及其教育系统产生的影响。
(7)CA 教育 Code § 69505.8(d)(7) 示范合同的条款是否确保教育机构向发卡金融机构披露的学生信息不超过履行合同约定的经济援助金、奖学金、校内援助金或学校退款发放职能所必需的范围。
(8)CA 教育 Code § 69505.8(d)(8) 示范合同的条款是否确保发卡金融机构不以允许学生通过借记卡、预付卡或预加载卡获取经济援助金、奖学金、校内援助金或学校退款为条件,向学生索取或收集履行合同约定的经济援助金、奖学金、校内援助金或学校退款发放职能所不必要的信息。

Section § 69506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加州在确定申请州财政援助的学生的两件事时,采用联邦指导方针。首先,联邦公式用于计算学生家庭预计需要承担多少经济费用。其次,联邦定义用于评估学生是被视为受抚养人还是独立人。

(a)CA 教育 Code § 69506(a) 联邦法律或法规中规定的方法应作为计算寻求任何州资助的经济援助的学生的预期家庭供款的公式。
(b)CA 教育 Code § 69506(b) 为了确定学生的受抚养和独立身份,联邦法律或法规中规定的定义应作为寻求任何州资助的经济援助的学生的定义。

Section § 695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如何确定学生获得州资助的经济援助(如加州助学金)的资格。它规定,联邦方法用于计算家庭对教育费用的预期贡献。从2024-25学年开始,如果《加州助学金改革法案》获得资金,该方法还将用于确定学生的整体援助资格。此外,联邦规定将界定学生在经济援助方面是属于受抚养人还是独立人。

(a)Copy CA 教育 Code § 69506(a)
(1)Copy CA 教育 Code § 69506(a)(1) 联邦法律或法规中规定的方法应作为确定寻求任何州资助的经济援助的学生的预期家庭贡献的公式。
(2)CA 教育 Code § 69506(a)(2) 从2024-25学年开始,如果《加州助学金改革法案》(第1.5章(第69405条起))的资金被纳入年度预算案,则联邦法律或法规中规定的方法应作为确定寻求任何州资助的经济援助的学生的学生援助资格指数的公式。
(b)CA 教育 Code § 69506(b) 为了确定学生的受抚养和独立身份,联邦法律或法规中规定的定义应作为寻求任何州资助的经济援助的学生的定义。

Section § 69506.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表明,立法机关希望某个委员会从1991-92学年开始,对高等教育机构实施收入核查程序。这需要使用《税收和税法典》授权的程序来收集收入信息。

Section § 6950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学生援助委员会制定州级法规,这些法规在某些方面可能与联邦规定不同,尤其是在确定学生家庭应为其教育贡献多少资金时,以及在州资助的财政援助中,学生是被归类为受抚养人还是独立人。目标是使联邦和州的指导方针保持一致,确保父母公平地做出贡献,考虑学生的独特财务状况,并简化申请流程。

这些法规必须公开制定,并附有对成本以及对学生援助资格和奖励影响的分析。在任何法规变更后的次年7月1日之前,委员会必须向州长和立法机关报告这些变更的影响。

尽管有第69506条规定,学生援助委员会在认定符合州最佳利益时,可以制定并采纳法规,修改联邦法律或法规中规定的方法,用于确定寻求任何州资助的财政援助学生的预期家庭贡献,或用于确定寻求任何州资助的财政援助学生的受抚养和独立身份的联邦定义。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这些法规应促进联邦和州标准之间的一致性,鼓励父母作出最大贡献,同时顾及学生的个人财务和个人情况,并鼓励简化财政援助申请流程。
(a)CA 教育 Code § 69506.5(a) 根据本条制定的法规,应依照《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部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规定,作为学生援助委员会的法规予以采纳。
(b)CA 教育 Code § 69506.5(b) 在根据本条采纳或修订法规之前,委员会应进行并公布一份全面分析报告,其中至少包括对变更成本的审查和解释、对学生申请人及受助人资格和奖励水平的影响,以及实施这些标准对委员会所管理项目的影响。
(c)CA 教育 Code § 69506.5(c) 在根据本条对确定预期家庭贡献的方法或学生受抚养或独立身份的联邦定义进行任何修改后的次年7月1日之前,委员会应向州长和立法机关报告这些变更对委员会所管理项目的影响。

Section § 69507

Explanation

如果学生不符合申请助学金的特定条件,并且他们的父母拒绝提供财务信息,那么该学生就无法获得助学金。不过,学生仍有可能根据自己和配偶(如果有的话)的经济状况,申请到贷款或与工作相关的经济援助,前提是这些援助是可获得的。

在申请人不符合第69506条规定的标准,且其父母拒绝提供财务信息的情况下,该学生可能不被考虑获得助学金。然而,在此类情况下,该学生仍可根据其本人及其配偶(如有)的资源,在可获得贷款或就业援助的范围内,被考虑获得此类援助。

Section § 6950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学生拖欠了学生贷款,或者没有按规定偿还联邦或州的助学金,他们通常不能从学生资助委员会获得新的助学金或奖学金。

但是,如果学生已经制定了计划并正在安排偿还所欠款项,他们就可以重新获得新资助的资格。

(a)CA 教育 Code § 69507.5(a) 除(b)款另有规定外,任何学生如果以前曾拖欠任何学生贷款,或未按要求偿还联邦或州的助学金,均不得获得由学生资助委员会管理的助学金或奖学金。
(b)CA 教育 Code § 69507.5(b) 如果学生已就偿还以前学生贷款的违约金,或已就按要求偿还助学金做出满意安排,该学生可能有资格获得由学生资助委员会管理的助学金或奖学金。

Section § 69508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学生资助委员会在有关学生经济独立性的联邦法规发生变化时,告知加州立法机关州法律需要进行的任何更新。其目标是确保州法律与联邦标准保持一致。

当界定学生经济独立性的联邦法规发生变更时,学生资助委员会应尽快向立法机关报告为使本条符合联邦标准所需进行的修改。

Section § 6950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某些学生,包括符合特定居住要求的学生,只要联邦法律允许,就可以申请所有州级的学生经济援助项目。学生援助委员会必须为这些通常无需支付非居民学费的学生制定申请经济援助的程序。其目的是确保州经济援助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平等开放,无论他们是否支付非居民学费。

(a)CA 教育 Code § 69508.5(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符合第 68130.5 条 (a) 款规定的学生,或符合加利福尼亚大学校董会通过的同等要求的学生,有资格在联邦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申请并参与由加利福尼亚州管理的任何学生经济援助计划。立法机关认定并声明,本条是《美国法典》第 8 篇第 1621(d) 节所指的州法律。
(b)CA 教育 Code § 69508.5(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学生援助委员会应制定程序和表格,使根据第 68130.5 条免除支付非居民学费的学生,或符合校董会通过的同等要求的学生,能够在联邦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申请并参与由加利福尼亚州管理的所有学生经济援助计划。
(c)CA 教育 Code § 69508.5(c)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加利福尼亚州所有形式的州级援助应平等提供给根据第 68130.5 条免除支付非居民学费的学生,以及所有其他符合本州州级援助资格的学生。

Section § 69509

Explanation

如果学校涉及州经济援助计划的法律诉讼,委员会主任可以扣留经济援助资金。这些资金会存入一个单独的州账户,以避免给学生造成经济损害。主任可以发放学生生活所需的资金。

如果资金被扣留,主任必须通知学校和学生。法律问题解决后,主任会决定如何处理这些资金,并确保优先考虑学生的利益。主任可以永久扣留学校的资金,必要时将其退还给州政府。

这项规定适用于影响学校获得某些贷款计划资格的行动,具体内容在加州法规的特定章节中有所说明。

(a)CA 教育 Code § 69509(a) 委员会针对教育机构就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或其他州学生经济援助计划提起任何诉讼(包括紧急诉讼)时,委员会主任可以命令,将委员会原定交付给该机构的所有或部分州经济援助资金(无论应支付给该机构还是其学生)从该机构扣留,并存入一个单独的州账户。但是,为了减轻因扣留向教育机构交付州经济援助资金而给学生造成的经济困难,委员会主任可以在首次扣留后的任何时间向这些学生发放州经济援助资金,并优先发放用于生活费的资金。
(b)CA 教育 Code § 69509(b) 主任应将根据 (a) 款采取的任何行动通知该机构和受影响的学生。
(c)CA 教育 Code § 69509(c) 主任在根据 (a) 款采取的任何行动终止后,应以符合诉讼结果并符合受影响学生最佳利益的方式,命令处置被扣留的资金。主任可以命令永久扣留机构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资金应退回其原始的州基金或账户,供委员会后续使用。
(d)CA 教育 Code § 69509(d) 就本节而言,“诉讼”和“紧急诉讼”是指《加州法规》第5篇第30302节和第30304节中描述的、以及这些节可能随后修订的关于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下资格限制、暂停和终止的行动。

Section § 6950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委员会针对一所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启动与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相关的法律行动,委员会主任必须在五天内书面通知私立高等和职业教育委员会。

“诉讼”和“紧急诉讼”指的是根据加州特定法规,限制或取消学校贷款计划资格的行动。

如果项目审查发现学校违反了认证标准或特定的教育法典条款,主任也必须通知该委员会。

主任可以制定审查这些学校的标准。

这项法律于1997年1月1日生效。

(a)CA 教育 Code § 69509.5(a) 在委员会针对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就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提起任何诉讼(包括紧急诉讼)之日起五日内,委员会主任应书面通知私立高等和职业教育委员会该诉讼的开始。
(b)CA 教育 Code § 69509.5(b) 就本节而言,“诉讼”和“紧急诉讼”指《加州法规汇编》第5篇第30302和30304节中描述的行动,以及这些章节可能随后修订的,关于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下资格的限制、暂停和终止。
(c)CA 教育 Code § 69509.5(c) 当在对任何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参与加州助学金计划或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进行项目审查时,有证据表明该私立高等教育机构违反了其负责的认证机构所采纳的标准,或违反了第94800节、第94811至94825节(含)或第94930节时,委员会主任或其指定人员应书面通知私立高等和职业教育委员会。
(d)CA 教育 Code § 69509.5(d) 委员会主任可以制定遴选标准,用于对任何私立高等或职业教育机构进行定期审查。
(e)CA 教育 Code § 69509.5(e) 本节于1997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69509.6

Explanation

从2018-19学年开始,加州的大学和学院(不包括社区学院),如果掌握了学生的贷款信息,必须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向每位学生借款人发送一封信函。这封信应估算学生贷款的总本金、总还款额以及每月还款额,并以10年期联邦还款计划为参考。这些估算仅供参考,可能不包括所有贷款。信中还应提供助学金办公室的联系方式。

如果学校无法提供估算,他们必须告知学生如何通过联邦学生援助网站查询自己的贷款信息。学校不对其估算中的任何不准确之处负责。

(a)CA 教育 Code § 69509.6(a) 自2018-19学年起,除加州社区学院外的每所高等教育机构,在收到学生借款人的联邦、州和私人教育贷款信息后,应通过普通邮件或电子邮件向该学生发送一封个性化信函,其中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1)CA 教育 Code § 69509.6(a)(1) 以下各项的估算:
(A)CA 教育 Code § 69509.6(a)(1)(A) 其联邦、州和私人教育贷款的累计本金总额。
(B)CA 教育 Code § 69509.6(a)(1)(B) 其已产生的联邦、州和私人教育贷款的潜在还款总额或还款总额的范围。
(C)CA 教育 Code § 69509.6(a)(1)(C) 情况类似借款人可能产生的每月还款额,包括本金和利息,针对学生在提供信息时已获得的贷款金额,假设按照当前联邦贷款利率执行10年还款计划。
(2)CA 教育 Code § 69509.6(a)(2) 一份声明,说明根据第 (1) 款提供的估算具有普遍性,不应被视为实际预计金额的保证或承诺,并且这些估算基于机构所知的贷款金额,可能不包括所有已产生的学生债务;私人贷款借款人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还款额;以及联邦学生贷款借款人可能有资格获得超过十年期限的还款计划。
(3)CA 教育 Code § 69509.6(a)(3) 该机构助学金办公室或该机构助学金或学业顾问的联系信息。
(b)CA 教育 Code § 69509.6(b) 第 (a) 款所述机构不应对根据第 (a) 款第 (1) 项提供的估算中作出的任何陈述承担责任。
(c)CA 教育 Code § 69509.6(c) 如果机构无法根据第 (1) 款第 (a) 项向学生提供估算,该机构应在第 (a) 款所述信函中告知学生,他或她可以通过建立联邦学生援助账户,或在已建立的情况下访问其联邦学生援助账户,通过国家学生贷款数据系统查看其助学金历史记录。该机构应向学生提供该系统的互联网网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