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9521

Explanation

本节讨论了州政府承认处理学生贷款担保并非其核心职能。1996年,州政府设立了一个辅助机构,以协助学生资助委员会处理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立法机关的目标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优化这一安排以及委员会在贷款计划中的作用:一是将州的学生贷款权益出售给一家经批准的公司,二是与一家合格实体合作运营该计划。

(a)CA 教育 Code § 69521(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两点:
(1)CA 教育 Code § 69521(a)(1) 学生贷款担保业务并非政府的核心职能。认识到这一事实,促使在1996年批准设立一个辅助机构,旨在为学生资助委员会参与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提供运营和行政服务。
(2)CA 教育 Code § 69521(a)(2) 根据该授权,设立了一个辅助机构,以根据合同向学生资助委员会提供某些服务。
(b)CA 教育 Code § 69521(b)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最大化辅助机构与学生资助委员会的安排以及学生资助委员会参与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的价值:
(1)CA 教育 Code § 69521(b)(1) 将州在学生资助委员会的学生贷款担保组合中的权益以及学生资助委员会运营的学生贷款担保计划的某些相关资产和负债,出售给经教育部部长批准可作为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的州学生贷款担保机构的公司。
(2)CA 教育 Code § 69521(b)(2) 与符合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所设定的财务和合规标准的实体签订协议,由其运营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

Section § 69521.2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本条中使用的关键术语。“辅助机构”是为特定计划设立的,而“总监”指的是财政总监。本节解释了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包括斯塔福德和PLUS贷款。“联邦学生贷款准备金”和“学生贷款运营基金”是这些计划中涉及的特定基金。“运营协议”是学生援助委员会与辅助机构之间的一份合同。本节还提供了美国联邦角色、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以及所涉资金和负债的定义。最后,“受让担保机构”和“受让担保计划运营方”是参与担保计划转让和运营的实体。

就本条而言,以下所有定义均适用:
(a)CA 教育 Code § 69521.2(a) “辅助机构”指根据第2.5条(自第69522节起)设立的机构。
(b)CA 教育 Code § 69521.2(b) “总监”指财政总监。
(c)CA 教育 Code § 69521.2(c) “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指根据《美国法典》第20卷第28章第IV分章B部分(自第1071节起)设立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斯塔福德和PLUS贷款计划。
(d)CA 教育 Code § 69521.2(d) “联邦学生贷款准备金”指根据第69766节设立的同名基金。
(e)CA 教育 Code § 69521.2(e) “运营协议”指学生援助委员会与辅助机构根据第69522节签订的协议。
(f)CA 教育 Code § 69521.2(f) “教育部长”指美国教育部长以及通过美国教育部行事的教育部长。
(g)CA 教育 Code § 69521.2(g) “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指学生援助委员会作为州学生贷款担保机构,根据第94-482号公法及后续联邦法规,并根据第13条(自第69760节起)授权或由辅助机构代表学生援助委员会开展的活动。
(h)CA 教育 Code § 69521.2(h) “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指学生援助委员会持有的所有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以及辅助机构的所有有形和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州在所有贷款担保合同和协议中的权益、存入学生贷款运营基金的非联邦资金、辅助机构持有的所有非联邦资金,以及州在辅助机构签订的任何房地产或设备租赁中的权益。这些资产不应包括学生援助委员会或辅助机构持有的任何美国财产,具体根据第94-482号公法或后续联邦法规确定。
(i)CA 教育 Code § 69521.2(i) “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负债”指由财政总监确定的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的所有负债。
(j)CA 教育 Code § 69521.2(j) “学生贷款运营基金”指由第69766节设立的同名基金。
(k)CA 教育 Code § 69521.2(k) “受让担保机构”指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的替代学生贷款担保机构,即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和负债的购买方。
(l)CA 教育 Code § 69521.2(l) “受让担保计划运营方”指州根据本条与其签订协议以运营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的实体。
(m)CA 教育 Code § 69521.2(m) “司库”指州司库。

Section § 6952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财政部长将该州的学生贷款担保计划的资产和负债出售给最合适的买家。决定将基于价格、支付保障、以及该实体提供优质学生服务的能力等因素。买家还必须获得教育部部长的批准。

在出售过程中,财政部长会与财政部长协商,制定标准以确保获得最佳价值,并确保在联邦贷款计划下服务的持续性。一份资格预审通知会发送给潜在买家,其中包含有关出售的详细信息和要求。购买者将根据其回复进行评估,并列入合格名单。

(a)CA 教育 Code § 69521.3(a) 财政部部长特此授权作为州的代理人,并以此身份,将学生援助委员会未保留的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和负债出售给经部长与财政部长协商后确定能提供以下各项最佳组合的实体:
(1)CA 教育 Code § 69521.3(a)(1) 这些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和负债的最高价格。
(2)CA 教育 Code § 69521.3(a)(2) 购买价格支付的最大保障。
(3)CA 教育 Code § 69521.3(a)(3) 持续令人满意地履行学生贷款担保服务所需的经证明的能力和专业资格。
(4)CA 教育 Code § 69521.3(a)(4) 教育部长的批准。
(5)CA 教育 Code § 69521.3(a)(5) 所提供的学生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在预算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培训,包括债务管理和其他形式的金融素养。
(6)CA 教育 Code § 69521.3(a)(6) 针对联邦学生贷款计划之外向学生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两者)的借款人透明度或披露政策。
(b)CA 教育 Code § 69521.3(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出售程序应包括部长与财政部长协商后认为必要或便利的步骤,以实现本节所述目的。该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教育 Code § 69521.3(b)(1) 满足部长与财政部长协商后制定的标准,这些标准应符合实现这些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和负债的最佳价格与加州在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下持续运营学生贷款担保服务相结合的目标。这些标准应包括教育部长的任何相关要求。
(2)CA 教育 Code § 69521.3(b)(2) 财政部部长向目前在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下作为州学生贷款担保机构的每家公司以及教育部部长提议的任何实体发送资格预审通知,并根据《政府法典》第14827.1和14827.2节在州合同登记册上刊登广告。该通知应包括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的描述、待售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和负债的概要描述、以及尽职调查审查程序的描述,以向潜在购买者提供有关待售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和负债、交易依据的选择标准、提交要求和截止日期以及财政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的更多信息。资格预审通知的副本应在发送给州学生贷款担保机构后七天内提供给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
(3)CA 教育 Code § 69521.3(b)(3) 部长与财政部长协商后,使用通知中包含的标准,对根据第 (2) 款发送的资格预审通知及时提交的所有声明进行评估,并根据这些声明,建立合格购买者名单。

Section § 69521.4

Explanation

如果被认为在财务上更有利,财政部长在与司库合作下,可以安排一种替代方案,而不是出售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的资产和负债。这种替代方案应能最大化州普通基金的价值,并有效维持学生贷款服务。如果相关,需要获得美国教育部长长的批准。重点还在于高质量的学生服务,例如金融素养培训,以及关于贷款产品的清晰沟通。部长可以采取必要的步骤,包括向特定机构发出《资格申请通知》,以确保它们符合特定标准,并最终决定谁有资格处理这些资产。该通知必须描述计划详情和遴选标准,并且副本需在七天内提交给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

(a)CA 教育 Code § 69521.4(a) 如果在征求并积极参与司库的意见后,财政部长确定出售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和负债的替代安排可能对州在财务上更有利,则财政部长特此授权订立除第69521.3节授权之外的安排,以最大化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和负债的价值。此安排可采取部长在与司库协商后认为适当的任何形式,以提供以下各项的最佳组合:
(1)CA 教育 Code § 69521.4(a)(1) 对普通基金的最大价值。
(2)CA 教育 Code § 69521.4(a)(2) 为实现普通基金价值的最大财务保障。
(3)CA 教育 Code § 69521.4(a)(3) 学生贷款担保服务的持续满意表现。
(4)CA 教育 Code § 69521.4(a)(4) 在公共法94-482或后续联邦法规要求范围内,获得美国教育部长的批准。
(5)CA 教育 Code § 69521.4(a)(5) 所提供的学生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在预算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培训,包括债务管理和其他形式的金融素养。
(6)CA 教育 Code § 69521.4(a)(6) 针对联邦学生贷款计划之外向学生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两者)的借款人透明度或披露政策。
(b)CA 教育 Code § 69521.4(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此过程应包括财政部长在与司库协商后认为必要或便利的步骤,以实现本节所述目的。此过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教育 Code § 69521.4(b)(1) 满足既定标准,这些标准应与实现普通基金的最大价值以及在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下加州学生贷款担保服务的持续运营相一致。这些标准应包括教育部长长的任何相关要求。
(2)CA 教育 Code § 69521.4(b)(2) 由部长向目前在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下作为州学生贷款担保机构的每个非营利实体、部长已知作为州学生贷款担保机构服务代理的任何实体以及教育部部长提议的任何非营利实体发出的《资格申请通知》,并根据《政府法典》第14827.1和14827.2节在州合同登记册中刊登广告。该通知应包括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的描述、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和负债的概要描述、尽职调查审查过程的描述以提供有关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和负债的进一步信息、交易所依据的遴选标准、提交要求和日期,以及财政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以获取更多信息。《资格申请通知》的副本应在发送给州学生贷款担保机构后七天内提供给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
(3)CA 教育 Code § 69521.4(b)(3) 部长在与司库协商后,根据通知中包含的标准,对及时提交的《资格申请通知》的所有声明进行评估,并根据这些声明,建立合格购买者名单。

Section § 6952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授权财政总监管理州的助学贷款担保计划。他们可以谈判、出售或转让该计划的资产,以确保其为州带来最大利益。这包括在获得美国教育部长批准的情况下,可能指定一个新的机构来处理这些贷款。此外,财政总监必须在进行任何重大资产交易前30天通知相关的政府委员会,并在交易完成后进行告知。该法律还要求学生援助委员会与财政总监密切合作,以保护并最大化该计划的价值。委员会所有与贷款计划相关的决定都需要获得总监的批准。

(a)CA 教育 Code § 69521.5(a) 财政总监有权采取其认为必要或便利的一切行动,以实现以下任何目的:
(1)CA 教育 Code § 69521.5(a)(1) 在完成其出售或任何其他交易之前,保留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以最大化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对州的价值,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69522、69526和69766条的授权。
(2)CA 教育 Code § 69521.5(a)(2) 与潜在购买者或任何潜在受让担保计划运营商进行谈判,并向其提供有关州学生贷款担保资产和负债的充分信息。
(3)CA 教育 Code § 69521.5(a)(3) 完成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中未保留给学生援助委员会的资产和负债的出售并将其转让给受让担保机构,或与受让担保计划运营商达成协议。
(4)CA 教育 Code § 69521.5(a)(4) 根据《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寻求并与美国教育部长协商指定加利福尼亚州的任何替代州学生贷款担保机构,或在公共法94-82或后续联邦法规要求的情况下,获得教育部长对任何受让担保计划运营商的批准。
(5)CA 教育 Code § 69521.5(a)(5) 以符合美国教育部长意图的方式,将联邦学生贷款储备基金转让给任何受让担保机构。
(6)CA 教育 Code § 69521.5(a)(6) 将未转让给任何受让担保机构或受让担保计划运营商的任何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以现金或投资形式)直接转入普通基金。
(7)CA 教育 Code § 69521.5(a)(7) 保留总监认为对学生援助委员会目的而言必要或适当的任何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
(b)CA 教育 Code § 69521.5(b) 为实现本条的目的,财政总监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教育 Code § 69521.5(b)(1) 在与受让担保计划运营商完成交易前不少于30天,通知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主席以及参议院和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主席,财政总监决定进行除根据第69521.3条出售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和负债之外的交易。
(2)CA 教育 Code § 69521.5(b)(2) 在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出售给受让担保机构完成后,财政总监应通知州务卿和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主席。
(3)CA 教育 Code § 69521.5(b)(3) 在与受让担保计划运营商完成本条授权的交易后,财政总监应通知州务卿和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主席。
(c)CA 教育 Code § 69521.5(c) 为实现本条的目的:
(1)CA 教育 Code § 69521.5(c)(1) 学生援助委员会应与财政总监充分合作,特别是采取财政总监认为必要或便利的一切措施来保留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第69522、69526和69766条所规定的。
(2)CA 教育 Code § 69521.5(c)(2) 学生援助委员会应指示附属组织与总监充分合作。
(3)CA 教育 Code § 69521.5(c)(3) 在完成出售或其他旨在最大化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对州价值的交易之前,学生援助委员会所有影响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的行动、批准和指示,只有在获得财政总监批准后方可生效。
(4)CA 教育 Code § 69521.5(c)(4) 尽管《非营利公益公司法》(《公司法》第1编第2部(第5110条起)第2章)有任何规定,附属组织仍应根据学生援助委员会在第(2)款下的指示,与财政总监充分合作。

Section § 6952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附属机构在处理其与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相关的资产或负债的出售、租赁或任何形式的转让时,不需要获得总检察长或总服务局局长的批准。简单来说,他们可以独立处理这些交易。

Section § 69521.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一旦出售最终确定,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的资产和负债必须转让给另一个机构,即受让担保机构。如果协议中包含此项,这些资产和负债也可以按照特定条款的规定转让给受让担保计划的运营商。

Section § 69521.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出售或最大化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的资产和负债价值所获得的资金将如何处理。首先,这笔资金在扣除任何交易成本后,必须存入州的普通基金。其次,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的特定条款,这笔资金不被视为“税收收益”,因此不受适用于税收收入的规则限制。

(a)CA 教育 Code § 69521.8(a) 财政部长应将根据本条出售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和负债的任何所得收益,或通过任何其他安排以实现其价值最大化而获得的任何资金,扣除与该交易相关的任何成本后,存入普通基金。
(b)CA 教育 Code § 69521.8(b) 出售州学生贷款担保计划资产和负债的任何所得收益,或通过任何其他安排以实现其价值最大化而获得的任何资金,不属于《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三 B 条第 8 款 (c) 项所使用的“税收收益”。这些收益的支付不受该条所施加的限制。

Section § 6952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财政局局长在处理某些交易时,无需遵循一些常规的政府合同程序,即可聘请顾问和法律专家。实际上,这些聘用决定不受《政府法典》、《公共合同法典》以及《商业与职业法典》中通常适用于此类协议的特定条款的约束。这意味着局长在为这些特定的金融交易选择所需的顾问和法律服务时拥有更大的灵活性。

(a)CA 教育 Code § 69521.9(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财政局局长有权与公司或个人签订协议,以在本条所设想的交易中担任州的顾问。《政府法典》第14838条以及《公共合同法典》第二编第二部分第二章第四条(自第10335条起)不适用于局长根据本条与顾问签订的任何协议。
(b)CA 教育 Code § 69521.9(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财政局局长还有权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以获取与本条所设想的交易相关的专业法律意见。《政府法典》第11040条以及《商业与职业法典》第6072条不适用于局长根据本条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

Section § 69521.10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财政总监经与司库协商,根据其专业知识和资质遴选咨询公司或个人的流程。遴选标准考虑专业卓越性、经验、员工能力及其他相关因素。将发布《资格要求通知》以邀请申请,并根据遴选标准审查和排名申请回复。

可进行面试以进一步评估资质。总监和司库将与排名最高的候选人进行谈判以敲定合同。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将按名单顺序向下推进,直至达成满意的协议。

(a)CA 教育 Code § 69521.10(a) 财政总监经与司库协商,应按照本节所述方式,根据经证明的能力和为令人满意地履行所需服务所必需的专业资质,选择一家公司或个人提供咨询服务。
(b)CA 教育 Code § 69521.10(b) 财政总监和司库应制定遴选顾问的遴选标准。这些标准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专业卓越性、经证明的能力、履行类似服务的专业经验、拟指派关键人员的教育背景和经验、员工能力、按时完成任务的能力、该公司或个人已完成类似工作的性质和质量、该公司或个人的可靠性和持续性,以及财政总监和司库认为与咨询服务履行相关且必要的其他考量因素。
(c)CA 教育 Code § 69521.10(c) 为根据本节获取服务之目的,财政总监应向司库承销商和财务顾问库中的公司和个人发送一份《资格要求通知》。总监应根据《政府法典》第14827.1和14827.2节在《州合同登记册》上公布此通知。该通知应包括所需咨询服务的描述、据以授予合同的遴选标准、提交要求和截止日期,以及财政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以获取更多信息。《资格要求通知》的副本应在《州合同登记册》公布后七日内提供给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
(d)Copy CA 教育 Code § 69521.10(d)
(1)Copy CA 教育 Code § 69521.10(d)(1) 在《资格要求通知》中规定的最终回复日期之后,财政总监和司库应审查提交的回复,并使用通知中包含的标准对其进行评估。总监和司库应根据通知中包含的标准,按优先顺序对被确定有资格履行所需服务的公司或个人进行排名。
(2)CA 教育 Code § 69521.10(d)(2) 财政总监和司库,或其指定人员,可面试任何合格的公司或个人,以了解这些公司或个人的经验和资质,以及预期概念和提供所需服务的替代方法的益处。
(e)Copy CA 教育 Code § 69521.10(e)
(1)Copy CA 教育 Code § 69521.10(e)(1) 根据(d)款进行的面试(如有)之后,财政总监和司库应调整合格个人或公司的排名,以反映被认为最有资格履行所需服务的公司或个人。
(2)CA 教育 Code § 69521.10(e)(2) 财政总监经与司库协商,应与根据(1)款排名最高的公司或个人进行谈判。如果谈判成功,总监应签订合同。如果总监自行决定认为谈判不成功,总监应终止谈判,并经与司库协商,与根据(1)款排名在后的其他公司或个人按其排名顺序开始新的谈判,并与每一位次高排名的公司或个人签订合同或终止谈判。
(3)CA 教育 Code § 69521.10(e)(3) 如果在遵循(2)款规定的谈判程序后,财政总监未能以公平合理的报酬谈判达成一份满意的合同,总监可重新启动本节规定的遴选程序,从发布新的《资格要求通知》开始。
(4)CA 教育 Code § 69521.10(e)(4) 财政总监应在根据(2)款与个人或公司签订合同后七日内书面通知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

Section § 69521.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如果某些金融交易预计无法达到其预期目标时,财政部主任的职责。具体而言,如果计划的出售或交易无法实现其目的,主任必须书面通知一个立法委员会。之后,主任必须在以下两个日期中较早的一个日期停止相关活动:通知委员会后的30天,或2011年1月10日。

(a)CA 教育 Code § 69521.11(a) 财政部主任在其确定本条授权的出售或其他交易均预计无法实现本条目的时,应书面通知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
(b)CA 教育 Code § 69521.11(b) 财政部主任应在以下两者中较早者发生时,停止其根据本条以及第69522、69526和69766节授权或指示其进行的活动:
(1)CA 教育 Code § 69521.11(b)(1) 主任根据(a)款向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主席发出书面通知后的第30天。
(2)CA 教育 Code § 69521.11(b)(2) 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