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项目学生资助委员会
Section § 69510
加利福尼亚州学生援助委员会共有15名成员。该委员会成员包括来自各类教育机构的代表,例如公立、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学院,独立学院或大学,以及加利福尼亚大学、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和加利福尼亚社区学院的代表。
此外,委员会还包括两名学生成员,他们必须在整个任期内就读于加利福尼亚州的高等院校,即使提前毕业,他们也可以完成任期。
三名公众成员、一名来自加利福尼亚州中学的代表,以及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和众议院议长任命的代表共同构成了委员会的全部成员。
Section § 69511
本节概述了学生资助委员会成员(包括学生成员)的任期和条件。通常,成员任期四年,但学生成员任期为两个学年。如果学生成员任期届满但未任命新成员,他们可以额外留任一年。任何时候,来自同一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成员不得超过一名。任命通常由州长作出并经参议院确认,空缺由与前任具有相同身份的人员填补。成员可获得津贴和必要的差旅费。如果学生成员未获得加州助学金,其学费将被免除。本节还涉及学生资助委员会在管理联邦奖学金计划方面的作用,确保不干扰现有的州计划。委员会有权与联邦机构合作,并且在制定此类计划的州方案之前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
Section § 69511.5
本节概述了学生委员如何被任命到学生资助委员会。州长对学生委员的任命拥有最终决定权,但必须从特定学生组织提供的被提名人中选择。这些组织必须代表至少五个学生自治协会的组合,并且可以提交一份包含三到五名被提名人的名单。重要的是,任何新任命的委员不得与前任或现任学生委员来自同一教育部门。此外,学生组织有责任告知学生委员会即将出现的空缺。最后,被任命的学生委员需要获得参议院的确认。
Section § 69513
Section § 69513.1
Section § 69513.2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财政援助委员会,在发生重大事件导致学生无法按时申请时,将财政援助项目的申请截止日期最多延长30天。这种延期可以由学区或大学的负责人提出请求,或者在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由委员会自行决定批准。延期适用于所有受影响的区域,并可包括正在持续的情况。委员会可以授权其主任批准这些延期。延期申请必须描述事件、列出受影响的推广活动,并提供相关数据。任何获批延期的书面通知必须传达给主要的教育和政府官员,并在线公布。适用项目包括各种加州助学金(Cal Grant)和奖学金项目。每年关于已批准延期及其影响的报告必须提交给立法委员会。
Section § 69513.5
Section § 69514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每年执行多项任务,例如在4月1日前报告国家资助教育项目的影响,使用统一标准并从教育机构获取必要数据。它还必须跟踪和分享有关学生财政资源和需求的数据,并评估资助项目是否满足这些需求。委员会负责分析资金和奖项如何在不同人口统计学和教育群体中分配,并分享有关资助分配方式的信息。他们可以花费资金,向那些财政需求最大的潜在申请人提供资助选项信息。如果联邦助学金信息表格不再可用,委员会将与相关机构协商,创建一个类似的表格,以帮助学生了解费用和资助机会。
Section § 69514.3
本条规定允许委员会接受来自各种来源的捐赠、赠款和资金,只要委员会的执行主任认为条件可以接受,并获得财务总监的批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每年委员会必须公开分享前一年收到的捐赠信息,包括资金来源、每个来源的金额以及资金用途。
Section § 69514.5
社区学院学生助学金推广计划旨在培训高中和社区学院辅导员,以便他们能更好地支持计划就读社区学院的学生,特别是那些希望转入四年制大学的学生。该计划重点关注寄养青年、无家可归青年和残疾学生的需求。它提供量身定制的助学金信息,并组织讲习班,帮助学生和家庭了解可获得的助学金机会,尤其是在低收入地区。与总校长办公室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作确保了信息的广泛有效传播。
Section § 69515.5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委员会与其他州或私人实体合作,利用技术系统协助管理学生助学金项目,例如助学金和贷款。委员会可以收取足以覆盖这些服务全部成本的费用,这些费用将存入一个名为“助学金技术援助基金”的专项基金。
该基金独立于州政府的主要预算,用于支持这些服务并改善加州自身的助学金项目。委员会必须为剩余资金提供支出计划,并每年报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Section § 69516
Section § 69517
加州学生资助委员会可以调整其选择学生获得经济资助的方式,并在此过程中让学生和大学代表参与。在进行更改时,委员会必须考虑这些更改如何影响资金在不同收入和族裔群体、教育部门以及平均绩点水平之间的分配。还应考虑这些更改的成本、可获得的其它经济资助以及通货膨胀的影响。如果更改会显著改变受助人群体,则必须按照既定的政府程序进行公开审查和评论。
Section § 69517.5
Section § 69518
每年9月15日前,学生资助委员会必须向财政部提交预算变更提案,以便纳入州长预算。这些提案应分析建议的资金和奖励分配方式变更可能产生的影响。
还必须包括支持材料,其中包含有关这些变更将如何影响不同收入群体、族裔群体、平均绩点水平和教育部门的数据。如果建议更改补助金金额、补助金数量或补助金的收入限制,则必须考虑通货膨胀、其他可用经济援助、公立机构教育支持的变化、对公立和私立大学的影响以及之前有多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未能获得奖励等因素。
Section § 69519
本法律设立了查菲教育和培训券计划,旨在帮助加州当前和以前的寄养青年攻读大学或职业培训。该计划主要由联邦政府资助,并辅以额外的州资金,以确保其持续运作,即使联邦资金延迟。该计划可资助年龄最高达26岁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并要求机构向受助者提供支持服务和教育规划。委员会和州社会服务部合作确定资助金额和奖励,这些取决于可用的联邦和州资金。学生必须保持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才能继续获得助学金,并为面临困难的学生提供相应规定。助学金最长可领取五年。该法律概述了资金管理方式、资格标准、奖励流程和报告要求。
Section § 69519.3
这项法律旨在让加州的低收入学生更容易获得CalFresh食品援助计划。它规定,为了CalFresh资格的目的,学生至少要半日制入学,其依据是按时毕业所需的学分。委员会必须告知那些部分由TANF资助的Cal Grant奖学金获得者,他们可以豁免CalFresh的某些规定。如果联邦法律允许,委员会应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他们可能获得的CalFresh福利。委员会只需向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发送一份书面通知,并且必须每年与利益相关者协商,以改进相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