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0030

Explanation

本节正式命名该计划为“加州DREAM贷款计划”,并允许人们以此名称指代该计划。

本条应被称为“加州DREAM贷款计划”,并可引用此名称。

Section § 70031

Explanation

加州DREAM贷款计划,也简称为DREAM计划,已正式设立,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

加州DREAM贷款计划,亦可称为DREAM计划,特此设立。

Section § 70032

Explanation

本节阐明了与学生资助相关的关键术语的含义。“学年”是从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资助年度”是指在认可学校就读的一个完整学年。“委员会”是学生资助委员会。“就读费用”包括用于确定联邦学生资助资格的所有教育和生活费用。“入学状态”是指学生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预期家庭贡献”是根据联邦标准计算的。“经济需求”依赖于联邦计算方法。“研究生项目”是指获得学士学位以上高级学位的项目。“符合助学金资格的学生”是指已申请经济资助并此前获得过加州助学金等资助的学生。“教学项目”是指获得学士学位或类似学位的项目。“参与机构”包括加州州立大学或加州大学参与“梦想计划”的校区。“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涉及满足联邦标准,并考虑将无家可归作为一种情有可原的情况。

本条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教育 Code § 70032(a) “学年”指从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含首尾两天)。学期的开始日期应决定其所属的学年。
(b)CA 教育 Code § 70032(b) “资助年度”指在符合条件的机构就读的一个学年或其等同时间。
(c)CA 教育 Code § 70032(c) “委员会”指学生资助委员会。
(d)CA 教育 Code § 70032(d) “就读费用”指学生的学费和杂费、书籍和用品费、生活费、交通费以及用于计算学生在联邦第四篇学生资助项目下的经济需求的其他任何学生费用。
(e)CA 教育 Code § 70032(e) “入学状态”指学生在符合条件的机构的兼职状态或全职状态。
(f)CA 教育 Code § 70032(f) “预期家庭贡献”指根据第69506条(a)款,按照联邦方法(由经修订的1965年联邦高等教育法第四篇(20 U.S.C. Sec. 1070 et seq.)确立)计算的学生预期家庭贡献。
(g)CA 教育 Code § 70032(g) “经济需求”指根据联邦经济需求方法(由经修订的1965年联邦高等教育法第四篇(20 U.S.C. Sec. 1070 et seq.)确立)计算的学生经济需求。
(h)CA 教育 Code § 70032(h) “研究生项目”指旨在获得研究生或专业学位(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证书)的学习项目,其先决条件是学士学位或本科学位。
(i)CA 教育 Code § 70032(i) “符合助学金资格的学生”指已使用委员会根据第69508.5条(b)款设立的申请(称为《梦想者法案》申请)申请了经济资助,并且此前已获得加州助学金(Cal Grant)、中产阶级奖学金(Middle Class Scholarship)或机构基于需求的经济资助的学生。
(j)CA 教育 Code § 70032(j) “教学项目”指授予学士学位或本科学位证书的学习项目,或直接通向第一专业学位但未授予学士学位或本科学位的学习项目中的本科课程。
(k)CA 教育 Code § 70032(k) “参与机构”指加州州立大学或加州大学的任何校区,根据本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机构要求,选择参与“梦想计划”(DREAM Program)。
(l)CA 教育 Code § 70032(l) “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指《联邦法规法典》第34篇中公布的适用联邦标准所要求的那些标准。参与机构可以采纳与这些联邦标准重复的规定来定义“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但前提是,在符合适用联邦标准的范围内,参与机构采纳的规定应明确,无家可归(定义为联邦《麦金尼-文托无家可归者援助法案》(42 U.S.C. Sec. 11302(a))意义上的“无家可归者”,或定义为联邦《麦金尼-文托无家可归者援助法案》(42 U.S.C. Sec. 11434a(2))第725条(2)款中定义的“无家可归儿童或青少年”)对于原本无法达到该机构“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要求的学生而言,是一种情有可原的情况。在符合联邦标准的范围内,该机构可酌情考虑此情有可原的情况,以修改或免除对这些进展要求的遵守。

Section § 70033

Explanation

自2015-16学年起,在参与院校就读的学生,如果符合特定条件,可以通过DREAM计划获得贷款。这些条件包括免缴非居民学费、使用“梦想者法案申请”申请经济援助,以及至少半日制注册教学项目或研究生项目。此外,他们必须有经济需求、保持良好的学业成绩、未被监禁,并且没有拖欠任何学生贷款。他们还需要就读于符合加州助学金计划资格的项目,或州政府资助的研究生项目。

学生必须书面确认他们没有拖欠贷款,并授权查阅其相关信息。院校将与委员会合作,在发放贷款前确认学生符合所有要求。

根据联邦定义,本法律被认定为州法律。

(a)CA 教育 Code § 70033(a) 自2015-16学年起,就读于参与院校的学生,如符合以下所有要求,可根据DREAM计划获得贷款:
(1)CA 教育 Code § 70033(a)(1) 该学生根据第68130.5条规定免缴非居民学费,或符合加利福尼亚大学校董会通过的同等要求。
(2)CA 教育 Code § 70033(a)(2) 该学生使用委员会根据第69508.5条(b)款设立的、被称为“梦想者法案申请”的申请表申请经济援助。
(3)CA 教育 Code § 70033(a)(3) 该学生在参与院校的以下项目之一中,以良好学业状态至少半日制注册入学:
(A)CA 教育 Code § 70033(a)(3)(A) 教学项目。
(B)CA 教育 Code § 70033(a)(3)(B) 自2020-21学年起,研究生项目。
(4)CA 教育 Code § 70033(a)(4) 该学生被参与院校认定为有经济需求。
(5)CA 教育 Code § 70033(a)(5) 该学生在参与院校保持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
(6)CA 教育 Code § 70033(a)(6) 该学生未被监禁。
(7)CA 教育 Code § 70033(a)(7) 该学生未拖欠任何联邦学生贷款、州学生贷款,或由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或加利福尼亚大学发放的学生贷款。
(8)CA 教育 Code § 70033(a)(8) 该学生注册以下项目之一:
(A)CA 教育 Code § 70033(a)(8)(A) 符合资格参与加州助学金计划的项目。
(B)CA 教育 Code § 70033(a)(8)(B) 自2020-21学年起,州政府资助的研究生或专业学位项目。
(b)Copy CA 教育 Code § 70033(b)
(1)Copy CA 教育 Code § 70033(b)(1) 委员会或参与院校应要求学生书面确认其符合(a)款(7)项的要求。
(2)CA 教育 Code § 70033(b)(2) 申请资助的学生应授权委员会查阅任何相关信息,以证明该学生符合(a)款的要求。
(c)CA 教育 Code § 70033(c) 委员会应与参与院校合作,在参与院校根据本条向学生发放资助之前,证明该学生符合(a)款中规定的所有要求。
(d)CA 教育 Code § 70033(d) 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本条是《美国法典》第8篇第1621(d)节所指的州法律。

Section § 7003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DREAM贷款的规定,DREAM贷款是加州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每年最高贷款额为4,000美元,学生累计借款不得超过40,000美元。然而,本科生和研究生各自的最高限额均为20,000美元。

利率与当前联邦本科生贷款利率相同,学生在毕业后或学业状态低于半日制后,经过六个月的宽限期才开始还款。学生可以选择基于收入的还款计划,并且在他们至少半日制注册期间或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参与学校必须在2024年前提供贷款豁免选项,并允许贷款延期、宽限或免除,其标准与联邦标准相似。借款人在国家或州紧急状态下,或受自然灾害影响时,可以获得行政救济。

学校使用由财务长批准的通用本票来发放这些贷款。

(a)CA 教育 Code § 70034(a) 参与机构向个别学生提供的DREAM贷款金额应由该机构确定,但须遵守以下规定:
(1)CA 教育 Code § 70034(a)(1) 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学生的经济需求。
(2)CA 教育 Code § 70034(a)(2) 学生在一个学年内不得在本计划下借款超过四千美元 ($4,000)。
(3)CA 教育 Code § 70034(a)(3) 学生在本计划下累计借款不得超过四万美元 ($40,000)。
(4)CA 教育 Code § 70034(a)(4) 攻读本科课程的学生,作为本科生,在本计划下累计借款不得超过两万美元 ($20,000)。
(5)CA 教育 Code § 70034(a)(5) 攻读研究生课程的学生,作为研究生,在本计划下累计借款不得超过两万美元 ($20,000)。
(6)CA 教育 Code § 70034(a)(6) 计划资金用于教学课程和研究生课程的比例应由参与机构自行决定。教学课程的贷款应优先考虑。
(b)CA 教育 Code § 70034(b) 本计划下发放的贷款利率应与威廉·D·福特联邦直接贷款计划 (20 U.S.C. Sec. 1087a et seq.) 下本科生贷款的当时现行利率相同。
(c)CA 教育 Code § 70034(c) 除 (d) 款另有规定外,DREAM贷款的标准还款期限应为10年。还款应在学生毕业或停止保持至少半日制学位或证书课程注册状态后,为期六个月的宽限期结束后开始。
(d)CA 教育 Code § 70034(d) 在2020年1月1日或之前,参与机构应采纳程序,允许借款人选择基于收入的DREAM贷款还款计划,依照威廉·D·福特联邦直接贷款计划中关于基于收入的还款计划所规定的标准。
(e)CA 教育 Code § 70034(e) DREAM贷款不应计息,在学位或证书课程中至少半日制注册期间,或在 (c) 款规定的六个月宽限期内。
(f)CA 教育 Code § 70034(f) DREAM贷款的延期、免除或宽限资格应由参与机构确定,依照威廉·D·福特联邦直接贷款计划中规定的标准。
(g)CA 教育 Code § 70034(g) 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前,参与机构应为获得DREAM贷款的借款人设立贷款豁免选项,其标准应与联邦珀金斯贷款计划中规定的标准相似。
(h)Copy CA 教育 Code § 70034(h)
(1)Copy CA 教育 Code § 70034(h)(1) 在美国总统宣布的国家紧急状态期间,借款人应有资格获得符合联邦直接贷款计划中规定的标准的行政救济。
(2)CA 教育 Code § 70034(h)(2) 借款人应有资格获得由州长通过行政命令或由参与机构提供的州紧急状态下学生贷款的任何行政宽限。
(3)CA 教育 Code § 70034(h)(3) 如果借款人居住或工作地发生自然灾害,经借款人、借款人家庭成员或另一可靠来源通知借款人已受自然灾害影响,借款人应获得90天的行政救济。
(i)CA 教育 Code § 70034(i) 参与机构应使用由财务长批准的通用本票发放DREAM贷款。

Section § 700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每年DREAM计划在参与机构的资金分配和管理方式。资金根据此前申请过助学金的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发放。每所学校都必须设立一个DREAM周转基金来处理贷款和还款。学校必须向这些周转基金注资,确保至少一半的资金来自学校的捐款和贷款还款。如果学校退出该计划,它仍必须管理贷款,并在收取还款时偿还州政府的资金。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大学必须每年向立法机关报告有关贷款、资金和人口统计信息的详细情况,以确保透明度和问责制。

(a)CA 教育 Code § 70035(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每个财政年度,应在年度预算案中向参与机构拨款,用于DREAM计划的目的。
(b)CA 教育 Code § 70035(b) 年度预算案应根据前一个学年依照第69508.5节申请学生助学金的符合条件的就读学生人数,向参与机构分配资金。
(c)Copy CA 教育 Code § 70035(c)
(1)Copy CA 教育 Code § 70035(c)(1) 每个参与机构应将根据 (a) 款拨付的资金存入由每个机构设立的DREAM周转基金中,但须受 (e) 款的约束。DREAM贷款应从这些周转基金中发放,且DREAM贷款还款应存入这些周转基金。
(2)CA 教育 Code § 70035(c)(2) 依照 (d) 款,参与机构应提供DREAM贷款还款收入,以抵消州和机构对DREAM贷款计划的捐款,以便在可行范围内,州和参与机构各自的年度成本应同等减少。
(d)CA 教育 Code § 70035(d) 在每个学年开始时,在该学年的DREAM贷款发放之前,每个参与机构应向其DREAM周转基金捐助自由支配资金,以便机构的资金捐助额与机构在DREAM贷款还款中的份额之和,在机构参与的每一年,等于或超过机构DREAM周转基金中所有资金的50%。
(e)CA 教育 Code § 70035(e) 如果接收额外的州资金会使DREAM周转基金中源自机构资金捐助和DREAM贷款还款总和的百分比,降至低于 (d) 款所述的机构DREAM周转基金中所有资金的指定百分比,则参与机构不得接收任何额外的州资金。
(f)Copy CA 教育 Code § 70035(f)
(1)Copy CA 教育 Code § 70035(f)(1) 如果机构终止参与DREAM计划,该机构应继续管理DREAM贷款,收取DREAM贷款还款,并履行联邦《公平信用报告法》(15 U.S.C. Sec. 1681 et seq.) 要求的所有尽职调查,直到在该机构终止参与之前,根据DREAM计划向该机构的最后一名学生发放的贷款已偿还完毕。
(2)Copy CA 教育 Code § 70035(f)(2)
(1)Copy CA 教育 Code § 70035(f)(2)(1) 款所述的终止参与DREAM计划的机构,应随着机构收取DREAM贷款还款,每年偿还州提供的所有资金。
(g)Copy CA 教育 Code § 70035(g)
(1)Copy CA 教育 Code § 70035(g)(1) 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大学应每年向立法机关报告,作为其各自年度助学金报告的一部分,报告每笔DREAM贷款的发放金额以及该学年获得DREAM贷款的学生人数。
(2)CA 教育 Code § 70035(g)(2) 每个机构,包括 (f) 款所述的机构,应每年报告以下所有信息:
(A)CA 教育 Code § 70035(g)(2)(A) 机构DREAM周转基金中的资金总额。
(B)CA 教育 Code § 70035(g)(2)(B) 州每年向机构DREAM周转基金捐助的金额。
(C)CA 教育 Code § 70035(g)(2)(C) 机构每年向机构DREAM周转基金捐助的金额。
(D)CA 教育 Code § 70035(g)(2)(D) 机构DREAM计划的年度管理成本。
(E)CA 教育 Code § 70035(g)(2)(E) DREAM贷款还款每年向机构DREAM周转基金贡献的金额。
(F)CA 教育 Code § 70035(g)(2)(F) 各校区每年发放的DREAM贷款金额。
(G)CA 教育 Code § 70035(g)(2)(G) 借款人所欠的剩余DREAM贷款债务的年度金额。
(H)CA 教育 Code § 70035(g)(2)(H) 在每个财政年度末,处于DREAM贷款收入驱动还款、延期偿还、免除、宽限和贷款减免状态的借款人数量。
(I)CA 教育 Code § 70035(g)(2)(I) 借款人人口统计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年龄、性别、种族、民族、完成的教育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

Section § 70035.5

Explanation

立法机关计划设立DREAM助学金项目。从2024-25学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在特定院校获得这些助学金。

如果学校有上一学年剩余的资金,就可以发放DREAM助学金。本学年的助学金必须来自上一学年未使用的资金。

助学金金额不能超过学生的经济需求,并且主要用于教育项目。每所学校自行决定助学金的金额,而且这笔助学金不计入学生的借款限额。

(a)CA 教育 Code § 70035.5(a) 立法机关旨在设立DREAM助学金项目。
(b)CA 教育 Code § 70035.5(b) 自2024-25学年起,就读于参与院校的符合助学金资格的学生可根据本条规定获得DREAM助学金。
(c)CA 教育 Code § 70035.5(c) 每所参与院校可向符合助学金资格的学生发放DREAM助学金,前提是该院校的DREAM循环基金中存在未发放的资金,这些资金是根据第70035条规定在前一学年存入的新州政府资金、院校配套资金或贷款偿还资金。
(d)CA 教育 Code § 70035.5(d) DREAM助学金应在存在未发放的DREAM循环基金余额的学年之后的紧接学年发放。
(e)CA 教育 Code § 70035.5(e) 在任何一个学年,DREAM助学金不得超过学生的经济需求。
(f)CA 教育 Code § 70035.5(f) 参与院校向个别学生提供的DREAM助学金金额应由该院校决定。DREAM助学金应优先用于教学项目。
(g)CA 教育 Code § 70035.5(g) 根据本条规定发放的DREAM助学金不计入第70034条(a)款所述的年度和累计借款限额。

Section § 70036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参与机构在DREAM贷款方面的职责。机构必须确定谁有资格获得这些贷款,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咨询,并管理贷款服务和还款收取。他们必须确保遵守联邦信用报告要求,并根据借款限额维护贷款金额记录。机构需要更新其网站,提供关于贷款的全面信息,包括资格、利率、申请流程和还款选项。此外,他们还必须向符合资格的学生发放DREAM助学金。

各参与机构负责以下所有事项:
(a)CA 教育 Code § 70036(a) 参与机构应确定学生获得DREAM贷款的资格。
(b)CA 教育 Code § 70036(b) 参与机构应向学生发放DREAM贷款资金。
(c)CA 教育 Code § 70036(c) 参与机构应向借款人提供入学和离校贷款咨询,其内容应与联邦学生贷款计划所要求的咨询大致相当。离校贷款咨询应包括但不限于DREAM贷款还款信息,包括还款选项、延期偿付、延期、免除和豁免。
(d)CA 教育 Code § 70036(d) 参与机构应管理DREAM贷款、收取DREAM贷款还款,并履行联邦《公平信用报告法》(15 U.S.C. Sec. 1681 et seq.) 所要求的所有尽职调查。
(e)CA 教育 Code § 70036(e) 参与机构应建立机制,记录每位借款人每年借入的DREAM贷款金额以及每位借款人借入的DREAM贷款总额,以遵守第70034节中规定的年度和总借款限额。
(f)CA 教育 Code § 70036(f) 参与机构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DREAM贷款信息。该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DREAM贷款资格要求、过去五年的DREAM贷款利率、如何申请和接受DREAM贷款,以及DREAM贷款还款信息,包括还款选项、延期偿付、延期、免除和豁免。参与机构应更新其互联网网站,以包含向借款人提供的行政救济信息。
(g)CA 教育 Code § 70036(g) 参与机构应向符合助学金资格的学生发放DREAM助学金。

Section § 700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大学制定规定,对拖欠DREAM计划下贷款的学生扣留服务,例如成绩或文凭。拖欠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未能支付所需款项,表明借款人可能不会偿还贷款。这些规定应允许在学生对拖欠有争议或在偿还贷款方面取得了合理进展时提供服务。这项法律仅在加州大学校董会决定使其适用时才对加州大学生效。

(a)CA 教育 Code § 70037(a) 加州州立大学董事会和加州大学校董会应当制定规章,规定对已在其最后已知地址收到书面通知其拖欠DREAM计划下贷款的学生或前学生扣留机构服务。
(b)CA 教育 Code § 70037(b) 根据(a)款通过的规章应当规定,被扣留的服务可以在事实存在争议期间,或者学生或前学生向加州州立大学董事会或加州大学校董会(视情况而定)证明已在偿还贷款方面取得合理进展,或者存在经机构认定的合理延迟理由时提供。规章应当明确将从学生那里扣留的服务,其中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教育 Code § 70037(b)(1) 提供成绩。
(2)CA 教育 Code § 70037(b)(2) 提供成绩单。
(3)CA 教育 Code § 70037(b)(3) 提供文凭。
(c)CA 教育 Code § 70037(c) 就本节而言,“拖欠”指借款人未能在到期时支付分期付款,或未能履行本票的其他条款(如果持有贷款的机构有合理理由认定借款人不再打算履行还款义务),但此种未履行行为对于按月分期偿还的贷款持续180天,或对于按不频繁分期偿还的贷款持续240天。
(d)CA 教育 Code § 70037(d) 本节不对加州大学施加任何要求,除非加州大学校董会通过决议使本节适用。

Section § 70038

Explanation

如果大学或学院参与DREAM计划并向学生发放贷款,它可以获得一些资金返还,以弥补部分行政管理费用。

他们获得的资金是其向学生发放的贷款总额的5%。

这笔津贴会存入一个专门用于处理DREAM计划费用的专项基金。

学校必须使用这笔钱来帮助支付运营该计划的费用。

如果管理该计划的费用超出了这笔津贴,学校必须自行承担额外的费用。

(a)CA 教育 Code § 70038(a) 各参与机构,如果选择根据DREAM计划为该奖励年度的学生预支资金,则有权获得该奖励年度的行政管理费用津贴。
(b)Copy CA 教育 Code § 70038(b)
(a)Copy CA 教育 Code § 70038(b)(a)款所述的行政管理费用津贴金额,应等于该参与机构根据DREAM计划向学生预支资金的奖励年度,其授予学生的DREAM贷款资金总额的5%。
(c)CA 教育 Code § 70038(c) 各参与机构可以将其行政管理费用津贴计入其DREAM周转基金。
(d)CA 教育 Code § 70038(d) 各参与机构应使用其行政管理费用津贴来抵消管理DREAM计划的成本。
(e)CA 教育 Code § 70038(e) 各参与机构负责承担超出其行政管理费用津贴的行政管理成本。

Section § 70039

Explanation

如果州法院裁定与第70033条相关的规定或加州大学通过的类似规定是非法的,它可以命令受影响的机构停止根据该规定继续发放贷款。但是,法院不能要求这些机构支付金钱或提供任何形式的事后补偿。此外,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大学在此类案件中免于支付任何经济处罚。

如果州法院认定第70033条,或加利福尼亚大学校董会通过的任何类似规定,是非法的,法院可以作为衡平法上的救济,命令受诉讼影响的参与机构终止根据该被州法院认定为非法的法规或规定发放的所有贷款,但不得判给金钱赔偿、贷款或其他追溯性救济。在州法院认定第70033条或加利福尼亚大学校董会通过的任何类似规定非法的诉讼中,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和加利福尼亚大学应免于承担任何金钱赔偿、贷款或其他追溯性救济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