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9670

Explanation

金州教育和培训补助计划法案设立了一个项目,旨在为加州的个人提供教育和培训补助金。学生资助委员会负责监督该项目。“补助金”是指该项目下提供的具体经济资助,“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加州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社区学院等大学和学院。

(a)CA 教育 Code § 69670(a) 本条应被称为金州教育和培训补助计划法案。
(b)CA 教育 Code § 69670(b) 就本条而言:
(1)CA 教育 Code § 69670(b)(1) “委员会”指学生资助委员会。
(2)CA 教育 Code § 69670(b)(2) “补助金”指根据本条授予的金州教育和培训补助金。
(3)CA 教育 Code § 69670(b)(3) “高等教育机构”指加州大学、加州州立大学或加州社区学院的校区或推广中心。
(4)CA 教育 Code § 69670(b)(4) “计划”指由本条设立的金州教育和培训补助计划。

Section § 696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计划,为因COVID-19疫情失业且尚未参加教育计划的加州工人提供一次性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必须证明有经济需求。这些补助金可用于高等教育或经批准的培训计划。补助金金额从1,000美元到2,500美元不等,优先考虑有受抚养子女以及受疫情经济影响最大的群体。该计划也支持无证移民获得这些补助金。

申请过程包括核实因COVID-19导致的失业情况以及其他财务标准。资金通常直接支付给教育机构或培训提供者。鼓励教育机构用自己的经济援助来匹配这些补助金。监督该计划的委员会可以使用一小部分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和推广。需要每年向立法机构和州长提交报告。

(a)CA 教育 Code § 69671(a) 每年预算案或其他法规为本条目的目的所拨款项,委员会应管理本法案所设立的计划。在本计划下,委员会应向因COVID-19疫情而失业、尚未参加教育或培训计划、通过符合根据第69432.7条 (k) 款设立的收入和资产资格以证明有经济需求从而符合Cal Grant A奖学金资格的加州居民工人提供一次性补助金,并同意将补助金用于以下任何目的:
(1)CA 教育 Code § 69671(a)(1) 进入高等教育机构的教育计划或合格培训计划。
(2)CA 教育 Code § 69671(a)(2) 从列入州合格培训提供者名单的提供者处获得培训。
(b)Copy CA 教育 Code § 69671(b)
(1)Copy CA 教育 Code § 69671(b)(1) 委员会应确定每笔补助金的金额,确保根据本条目发放的补助金不低于一千美元 ($1,000),且不超过两千五百美元 ($2,500)。委员会在确定个人补助金额时,应考虑申请人的个人经济需求以及教育或培训计划的费用。委员会应优先向那些收入低于马萨诸塞州理工学院计算的,在2018年和2019日历年满足参与者所在加州县或州大都市统计区平均生活工资所需的平均每月家庭或个人收入最大百分比的参与者发放现有补助金。
(2)CA 教育 Code § 69671(b)(2) 委员会应将每年预算案或其他法规为本条目的目的所拨款项的至少一半,分配给在申请日历年抚养至少一名18岁以下受抚养子女的合格个人提供补助金。
(c)CA 教育 Code § 69671(c) 根据本条目向个人发放补助金时,委员会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教育 Code § 69671(c)(1) 制定一份供潜在个人申请补助金的申请表。在制定申请表时,委员会应考虑申请流程是否可以整合到联邦学生援助免费申请表和加州梦想法案申请流程中。
(2)CA 教育 Code § 69671(c)(2) 核实申请人因COVID-19疫情而失业,并符合根据第69432.7条 (k) 款设立的收入和资产标准,以符合Cal Grant A奖学金的资格。
(3)CA 教育 Code § 69671(c)(3) 要求申请人自我证明,他们未能获得平均月工资等于或高于COVID-19疫情前其就业所获得平均月工资的工作。
(4)CA 教育 Code § 69671(c)(4) 核实申请人在失业时未参加培训计划、学院或大学。
(5)CA 教育 Code § 69671(c)(5) 确保如果学生选择就读高等教育机构,学生的补助金用于补充而非取代其他补助金形式的经济援助。
(d)CA 教育 Code § 69671(d) 委员会根据本条目分配的补助金应用于以下任一目的:
(1)CA 教育 Code § 69671(d)(1) 支持进入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计划的费用。
(2)CA 教育 Code § 69671(d)(2) 从列入州合格培训提供者名单的提供者处获得培训,并且该提供者有证明记录表明其大多数参与者在计划完成的一个日历年内获得了至少达到马萨诸塞州理工学院计算的生活工资的工作。
(e)CA 教育 Code § 69671(e) 根据本条目,符合条件的个人只能申请和获得一次补助金。
(f)CA 教育 Code § 69671(f) 在可行范围内,根据本条目被认定为符合补助金资格的申请人,其补助金应直接提供给他们选择的高等教育机构,或直接提供给列入州合格培训提供者名单的适用培训提供者。
(g)CA 教育 Code § 69671(g) 委员会应与高等教育机构合作,以促进通过这些机构的校区提供这些资助机会。作为通过高等教育机构向个人提供这些资助的条件,这些机构应遵守(a)至(f)款(含)的适用项目要求,并报告委员会完成根据(i)款要求提交的报告所需的信息。在可行范围内,高等教育机构应将其提供给注册该机构教育项目的个人的资助金与任何可用的机构援助相匹配。
(h)CA 教育 Code § 69671(h) 委员会可以制定其认为实施本计划所必需的规章。如果委员会选择根据本款制定规章,这些规章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应根据《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规章制定条款作为紧急规章制定。就《行政程序法》而言,包括《政府法典》第11349.6条,这些规章的制定应被视为紧急情况,并且对于立即维护公共和平、健康和安全或普遍福祉是必要的,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1346.1条(e)款的规定。
(i)CA 教育 Code § 69671(i) 不迟于2023年12月31日,委员会应根据《政府法典》第9795条向立法机关报告,并向州长报告代表受助人提供给高等教育机构或代表受助人提供给列入州合格培训提供者名单的培训提供者的资助数量。
(j)Copy CA 教育 Code § 69671(j)
(1)Copy CA 教育 Code § 69671(j)(1) 委员会可以使用为本条目的拨款金额的最多1%来支持其管理该计划的直接成本。
(2)CA 教育 Code § 69671(j)(2) 通过其校区管理本资助计划的高等教育机构可以使用分配给其校区的金额的最多1%来支持管理该计划的直接成本。
(3)CA 教育 Code § 69671(j)(3) 委员会应提供一部分资金,不超过为本条目的拨款金额的1%,给管理本资助计划的高等教育机构,用于推广该计划并在各自社区吸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k)CA 教育 Code § 69671(k) 立法机关认定并声明,在《美国法典》第八编第1621条(d)款的含义内,无证人员应有资格根据本条获得资助。
(l)CA 教育 Code § 69671(l)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在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法规中拨款州资金,以支持向任何符合条件且满足或未来可能满足根据第68130.5条(a)款非居民学费豁免要求的居民提供资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