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0020

Explanation
中产阶级奖学金基金是州金库设立的一项财政资源,旨在帮助学生负担得起大学和高等教育费用。该基金的资金将根据法律中规定的规则进行分配,以帮助中产阶级家庭支付教育费用。

Section § 70021

Explanation

本法律设立了中产阶级奖学金计划,该计划由学生资助委员会管理。在此语境下,“委员会”一词指的是学生资助委员会。

中产阶级奖学金计划特此在学生资助委员会的管理下设立。就本条而言,“委员会”指学生资助委员会。

Section § 7002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州立大学、加州大学以及部分社区大学学生的奖学金资格和奖励金额。在2013-2022学年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最高达学费40%的奖学金。自2022年起,奖学金金额将根据入学费用减去特定的贡献或收入来计算。收入和资产门槛决定了资格,这些标准每年会根据生活成本变化进行调整。

如果学生获得过多经济援助,奖学金金额会减少,并且学生必须达到学业进展标准。某些学生,例如来自寄养家庭的学生,将获得全额奖学金。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必须确保奖学金不会取代其自身的经济援助,并且必须报告这些奖学金的统计数据。兼职学生可以获得按比例计算的奖学金,并且需要对此进行报告。该法律旨在帮助中产阶级学生支付教育费用,同时保持机构援助水平。

(a)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
(1)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1) 在有可用且充足拨款的情况下,在加州州立大学或加州大学就读的本科生,或在社区大学学士学位课程(属于第7部第48章第1节第3条(自第78040节起)所述)中修读高年级课程的社区大学学生,凡符合第 (3) 款要求者,均有资格获得第 (2) 款所述的奖学金。
(2)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2)
(A)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2)(A) 包括2013-14学年至2021-22学年,除第 (4) 款和第 (5) 款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获得一笔奖学金,其金额加上该学生获得的其他联邦、州或机构管理的助学金或学费减免,最高可达该学年向该学生收取的强制性全系统学杂费的40%;或对于符合条件的社区大学学生,最高可达该学年向该学生收取的社区大学学士学位课程高年级学费的40%,前提是每年都满足第 (3) 款的所有要求,并令委员会满意。
(B)CA 教育 Code § 70022(a)(2)(A)(B) 对于2022-23学年,除第 (5) 款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获得一笔奖学金,其金额等于委员会确定的其入学费用与以下各项金额之和的差额:
(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B)(i) 其他联邦、州和机构管理的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或学费减免,以及授予学生的私人奖学金金额超出第 (ii) 项和第 (iii) 项金额之和的部分。
(i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B)(ii) 七千八百九十八美元 (7,898美元),反映了学生预期通过工作收入或其他资源对入学费用做出的贡献。
(ii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B)(iii) 尽管有第69506节的规定,对于年家庭收入超过十万美元 (100,000美元) 的受抚养学生,父母从调整后可用收入中贡献的33%,根据经修订的1965年联邦高等教育法第四章(20 U.S.C. Sec. 1087mm et seq.)确立的联邦方法以及委员会通过的适用规章制度确定。
(C)CA 教育 Code § 70022(a)(2)(A)(C) 对于2023-24学年,除第 (5) 款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获得一笔奖学金,其金额等于委员会确定的其入学费用与以下各项金额之和的差额:
(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C)(i) 其他联邦、州和机构管理的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或学费减免。
(i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C)(ii) 授予学生的私人助学金和奖学金金额,以及机构授予的紧急住房资金和其他基本需求紧急援助,包括由机构设立的寄养青年支持计划授予的紧急援助,超出第 (iii) 项和第 (iv) 项金额之和的部分。
(ii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C)(iii) 七千八百九十八美元 (7,898美元),反映了学生预期通过工作收入或其他资源对入学费用做出的贡献。
(iv)CA 教育 Code § 70022(a)(2)(A)(C)(iv) 尽管有第69506节的规定,对于年家庭收入超过十万美元 (100,000美元) 的受抚养学生,父母从调整后可用收入中贡献的33%,根据经修订的1965年联邦高等教育法第四章(20 U.S.C. Sec. 1087mm et seq.)确立的联邦方法以及委员会通过的适用规章制度确定。
(D)CA 教育 Code § 70022(a)(2)(A)(D) 自2024-25学年起,除第 (5) 款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获得一笔奖学金,其金额等于委员会确定的其入学费用与以下各项金额之和的差额:
(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D)(i) 其他联邦、州和机构管理的基于需求的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或学费减免。
(i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D)(ii) 授予学生的私人助学金和奖学金金额,以及机构管理的非基于需求的奖学金和机构授予的紧急住房资金或其他基本需求紧急援助,包括由机构设立的寄养青年支持计划授予的紧急援助,超出第 (iii) 项和第 (iv) 项金额之和的部分。
(ii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D)(iii) 学生预期通过工作收入或其他资源为出勤费用提供的资助。委员会应根据《劳动法》第1182.12条(c)款第(1)项规定的最低工资百分比变化,在此后每年调整2023-24学年七千八百九十八美元 ($7,898) 的金额。
(iv)CA 教育 Code § 70022(a)(2)(A)(D)(iv) 尽管有第69506条的规定,对于年家庭收入超过十万美元 ($100,000) 的受抚养学生,其父母从调整后可用收入中提供的资助的33%,应根据经修订的1965年联邦高等教育法第四章(20 U.S.C. Sec. 1087mm et seq.)确立的联邦方法以及委员会通过的适用规则和条例确定。
(E)CA 教育 Code § 70022(a)(2)(A)(E) 如果学生根据本条获得的奖项总额,连同根据联邦助学金法规被视为预估经济援助 (EFA) 或其他经济援助 (OFA) 的其他补助金和奖学金,超过了这些法规允许的赠予援助,则根据本条获得的奖项应减少至联邦助学金法规允许的最高金额,以保持合规。
(F)CA 教育 Code § 70022(a)(2)(A)(F) 如果在根据本条确定学生的奖学金后,发现子段 (D) 的 (i) 款中的奖项少于三百美元 ($300),则学生的奖学金无需重新计算。
(3)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3)
(A)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3)(A) 如果学生在每个学年都满足以下所有要求并令委员会满意,则有资格获得奖项:
(B)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3)(A)(B)
(i)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3)(A)(B)(i) 对于从2013-14学年到2021-22学年(含)的每个学年,学生的年家庭收入不得超过十五万美元 ($150,000)。对于2016-17学年及后续学年发放的奖项,委员会应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XIII B条第8节(e)款第(1)项所指的生活成本百分比变化,每年调整本款规定的最高收入水平。就本条而言,年家庭收入的计算方式应与适用于Ortiz-Pacheco-Poochigian-Vasconcellos Cal Grant计划(第1.7章(自第69430条起))和第69506条的要求保持一致。
(ii)CA 教育 Code § 70022(a)(3)(A)(B)(i)(ii) 自2022-23学年起,学生的年家庭收入不得超过以下金额:
(I)CA 教育 Code § 70022(a)(3)(A)(B)(i)(ii)(I) 二十万一千美元 ($201,000),如果学生是受抚养学生或除配偶外还有受抚养人的独立学生。
(II) 十三万三千美元 ($133,000),如果学生是已婚独立学生且除配偶外没有受抚养人。
(III) 十一万六千美元 ($116,000),如果学生是单身独立学生且没有受抚养人。
(iii)CA 教育 Code § 70022(a)(3)(A)(B)(i)(iii) 对于2023-24学年及后续学年发放的奖项,委员会应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XIII B条第8节(e)款第(1)项所指的生活成本百分比变化,每年调整 (ii) 款规定的最高收入水平。就本条而言,年家庭收入的计算方式应与适用于Ortiz-Pacheco-Poochigian-Vasconcellos Cal Grant计划(第1.7章(自第69430条起))和第69506条的要求保持一致。
(C)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3)(A)(C)
(i)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3)(A)(C)(i) 对于从2015-16学年到2021-22学年(含)的每个学年,学生的家庭资产水平不得超过十五万美元 ($150,000)。对于2016-17学年及后续学年发放的奖项,委员会应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XIII B条第8节(e)款第(1)项所指的生活成本百分比变化,每年调整本款规定的最高家庭资产水平。就本条而言,学生的家庭资产水平的计算方式应与适用于Ortiz-Pacheco-Poochigian-Vasconcellos Cal Grant计划(第1.7章(自第69430条起))和第69506条的要求保持一致。
(ii)CA 教育 Code § 70022(a)(3)(A)(C)(i)(ii) 自2022-23学年起,学生的家庭资产水平不得超过以下金额:
(I)CA 教育 Code § 70022(a)(3)(A)(C)(i)(ii)(I) 二十万一千美元 ($201,000),如果学生是受抚养学生或除配偶外还有受抚养人的独立学生。
(II) 如果学生是无受抚养人的单身独立学生,或除配偶外无其他受抚养人的已婚独立学生,则为九万六千美元 ($96,000)。
(iii)CA 教育 Code § 70022(a)(3)(A)(C)(i)(iii) 对于在2023-24学年及后续学年发放的奖项,委员会应每年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三 B 条第 8 款 (e) 项第 (1) 段所指的生活成本百分比变化,调整根据 (ii) 款设定的最高家庭资产水平。就本条而言,学生的家庭资产水平应以符合适用于奥尔蒂斯-帕切科-普奇吉安-瓦斯科塞洛斯加州助学金计划(第 1.7 章(自第 69430 条起))和第 69506 条的要求的方式计算。
(D)CA 教育 Code § 70022(a)(3)(A)(D) 学生符合根据第 69433.9 条规定的加州助学金奖项资格要求,但根据第 68130.5 条免除非居民学费的学生,无需满足第 69433.9 条 (a) 款的要求。
(E)CA 教育 Code § 70022(a)(3)(A)(E) 学生免缴非居民学费。
(F)CA 教育 Code § 70022(a)(3)(A)(F) 学生完成并提交联邦学生援助免费申请表 (FAFSA) 或加州梦想者法案申请表。FAFSA 或加州梦想者法案申请表必须在不迟于 3 月 2 日提交或盖上邮戳。
(G)CA 教育 Code § 70022(a)(3)(A)(G) 学生及时申请所有其他其有资格获得的联邦、州或机构管理的助学金或学费减免。
(H)CA 教育 Code § 70022(a)(3)(A)(H) 学生保持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其方式应符合根据第 69432.7 条 (m) 款适用于奥尔蒂斯-帕切科-普奇吉安-瓦斯科塞洛斯加州助学金计划的要求。
(I)CA 教育 Code § 70022(a)(3)(A)(I) 学生正在攻读其第一个本科学士学位,或已完成学士学位并已被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批准的机构录取并注册专业教师培养项目。
(J)CA 教育 Code § 70022(a)(3)(A)(J) 学生至少兼职注册入学。
(4)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4)
(A)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4)(A) 对于从 2013-14 学年到 2021-22 学年(含)的每个学年,第 (2) 段中规定的百分比应按每年家庭收入超出十万美元 ($100,000) 的部分,每超出 ($1,000) 一千美元减少 0.6 个百分点,最低降至 10%,但年家庭收入超过十五万美元 ($150,000) 的学生不得获得任何奖学金。从 2016-17 学年的奖项计算开始,以及后续学年,委员会应每年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三 B 条第 8 款 (e) 项第 (1) 段所指的生活成本百分比变化,调整本分段中规定的收入水平,并应相应调整递减额度,以确保每个学年至少有 10% 的强制性全系统学费和杂费获得资助。此项减免应在第 70023 条要求的任何减免之外。
(B)CA 教育 Code § 70022(a)(4)(A)(B) 尽管有 (A) 分段的规定,对于从 2013-14 学年到 2021-22 学年(含)的每个学年,对于任何有资格获得至少一美元 ($1) 奖学金的学生,全日制注册的最低年度奖学金金额为九十美元 ($90)。
(5)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5)
(A)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5)(A) 对于 2014-15、2015-16 和 2016-17 学年,学生的最高奖学金金额应分别为学生原本有资格获得的奖学金总额的 35%、50% 和 75%。
(B)CA 教育 Code § 70022(a)(5)(A)(B) 从 2022-23 学年开始,除 (D) 分段另有规定外,学生的最高奖学金金额应根据 (C) 分段确定的百分比,按学生原本有资格获得的奖学金总额来确定。
(C)CA 教育 Code § 70022(a)(5)(A)(C) 委员会应每年确定 (B) 分段所需的百分比,方法是:取适用于该奖项年度为本计划拨款的金额,减去资助 (D) 分段所需的金额,然后将所得结果除以根据第 (2) 段 (B)、(C) 或 (D) 分段为适用于该奖项年度的所有符合条件学生(受 (D) 分段影响的学生除外)计算的预计金额总和。

Section § 7002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公立大学和社区大学学生的奖学金机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奖学金,根据其收入水平和资源,覆盖部分学费。从2013年至2022年,学生最高可获得40%的学费减免。从2022年开始,奖学金覆盖学生入学费用与其他经济援助之间的差额,并要求学生做出特定贡献,如果适用且家庭收入超过10万美元,则其父母也需做出贡献。资格取决于收入和资产水平、保持学业进展以及及时提交经济援助申请等因素。针对不同入学状态的奖学金差异进行了说明,强调兼职学生将获得按比例计算的金额。大学也有义务维持机构援助并提供奖学金实施报告。

(a)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
(1)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1) 在有可用且充足拨款的情况下,在加州州立大学或加州大学就读的本科生,或在第7部第48章第1节第3条(自第78040节起)所述的社区大学学士学位课程高年级课程就读的社区大学学生,如果符合第 (3) 款的要求,则有资格获得第 (2) 款所述的奖学金。
(2)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2)
(A)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2)(A) 对于2013-14学年至2021-22学年(含),除第 (4) 款和第 (5) 款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获得一笔奖学金,该奖学金金额与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的其他联邦、州或机构管理的助学金或学费减免合计,最高可达该学年向该学生收取的强制性全系统学杂费的40%;或对于符合条件的社区大学学生,最高可达该学年向该学生收取的社区大学学士学位课程高年级学费的40%,前提是每年都满足第 (3) 款的所有要求,并令委员会满意。
(B)CA 教育 Code § 70022(a)(2)(A)(B) 对于2022-23学年,除第 (5) 款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获得一笔奖学金,其金额等于委员会确定的其入学费用与以下各项金额之和的差额:
(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B)(i) 其他联邦、州和机构管理的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或学费减免,以及授予学生的私人奖学金金额超出第 (ii) 项和第 (iii) 项金额之和的部分。
(i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B)(ii) 七千八百九十八美元 ($7,898),反映了学生预期通过工作收入或其他资源对入学费用做出的贡献。
(ii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B)(iii) 尽管有第69506节的规定,对于年家庭收入超过十万美元 ($100,000) 的受抚养学生,父母从调整后可用收入中贡献的33%,根据经修订的1965年联邦高等教育法(20 U.S.C. Sec. 1087mm et seq.)第四章确立的联邦方法以及委员会通过的适用规章制度确定。
(C)CA 教育 Code § 70022(a)(2)(A)(C) 对于2023-24学年,除第 (5) 款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获得一笔奖学金,其金额等于委员会确定的其入学费用与以下各项金额之和的差额:
(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C)(i) 其他联邦、州和机构管理的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或学费减免。
(i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C)(ii) 授予学生的私人助学金和奖学金金额,以及机构授予的紧急住房资金和其他基本需求紧急援助,包括由机构设立的寄养青年支持计划授予的紧急援助,超出第 (iii) 项和第 (iv) 项金额之和的部分。
(ii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C)(iii) 七千八百九十八美元 ($7,898),反映了学生预期通过工作收入或其他资源对入学费用做出的贡献。
(iv)CA 教育 Code § 70022(a)(2)(A)(C)(iv) 尽管有第69506节的规定,对于年家庭收入超过十万美元 ($100,000) 的受抚养学生,父母从调整后可用收入中贡献的33%,根据经修订的1965年联邦高等教育法(20 U.S.C. Sec. 1087mm et seq.)第四章确立的联邦方法以及委员会通过的适用规章制度确定。
(D)CA 教育 Code § 70022(a)(2)(A)(D) 自2024-25学年起,除第 (5) 款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获得一笔奖学金,其金额等于委员会确定的其入学费用与以下各项金额之和的差额:
(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D)(i) 其他联邦、州和机构管理的基于需求的奖学金、助学金或学费减免。
(i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D)(ii) 授予学生的私人助学金和奖学金金额,以及机构管理的非基于需求的奖学金和机构授予的紧急住房资金或其他基本需求紧急援助,包括由机构设立的寄养青年支持计划授予的紧急援助,超出第 (iii) 项和第 (iv) 项金额之和的部分。
(II) 如果学生是无受抚养人的单身独立学生,或除配偶外无其他受抚养人的已婚独立学生,则为九万六千美元($96,000)。
(ii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D)(iii) 对于在2023-24学年及后续学年发放的奖项,委员会应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三 B 条第8款(e)项第(1)段所指的生活成本百分比变化,每年调整第(ii)款规定的最高家庭资产水平。就本条而言,学生的家庭资产水平应以符合Ortiz-Pacheco-Poochigian-Vasconcellos Cal Grant计划(第1.7章(自第69430条起))和第69506条适用要求的方式计算。
(D)CA 教育 Code § 70022(a)(2)(A)(D) 学生符合第69433.9条(a)项或(b)项规定的Cal Grant奖学金资格要求,但根据第68130.5条免除非居民学费的学生,无需满足第69433.9条(a)项第(1)段的要求。
(E)CA 教育 Code § 70022(a)(2)(A)(E) 学生免缴非居民学费。
(F)CA 教育 Code § 70022(a)(2)(A)(F) 学生完成并提交联邦学生援助免费申请表(FAFSA)或加州梦想计划申请表。FAFSA或加州梦想计划申请表必须在3月2日或之前提交或邮戳。
(G)CA 教育 Code § 70022(a)(2)(A)(G) 学生及时申请所有其他其有资格获得的联邦、州或机构管理的助学金或学费减免。
(H)CA 教育 Code § 70022(a)(2)(A)(H) 学生以符合第69432.7条(m)项规定的Ortiz-Pacheco-Poochigian-Vasconcellos Cal Grant计划适用要求的方式保持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
(I)CA 教育 Code § 70022(a)(2)(A)(I) 学生正在攻读其第一个本科学士学位,或已完成学士学位并已被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批准的机构的专业教师培养项目录取并注册。
(J)CA 教育 Code § 70022(a)(2)(A)(J) 学生至少兼职注册。
(4)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4)
(A)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4)(A) 对于2013-14学年至2021-22学年(含)的每个学年,第(2)段中规定的百分比应按每年家庭收入超出十万美元($100,000)的部分,每超出1000美元($1,000)减少0.6个百分点,最低降至10%,但年家庭收入超过十五万美元($150,000)的学生不应获得任何奖学金。自2016-17学年的奖项计算开始,以及后续学年,委员会应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三 B 条第8款(e)项第(1)段所指的生活成本百分比变化,每年调整本分段中规定的收入水平,并相应调整递减幅度,以确保每个学年至少有10%的强制性全系统学费和杂费获得奖励。此项减免应在第70023条要求的任何减免之外。
(B)CA 教育 Code § 70022(a)(4)(A)(B) 尽管有分段(A)的规定,对于2013-14学年至2021-22学年(含)的每个学年,对于任何符合至少一美元($1)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全日制注册的最低年度奖学金金额为九十美元($90)。
(5)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5)
(A)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a)(5)(A) 对于2014-15、2015-16和2016-17学年,学生的最高奖学金金额应分别为学生原本有资格获得的奖学金总额的35%、50%和75%。
(B)CA 教育 Code § 70022(a)(5)(A)(B) 自2022-23学年开始,除分段(D)另有规定外,学生的最高奖学金金额应根据分段(C)确定的百分比,计算学生原本有资格获得的奖学金总额。
(C)CA 教育 Code § 70022(a)(5)(A)(C) 委员会应每年确定分段(B)所需的百分比,方法是:将适用于该奖项年度的本计划拨款金额,减去资助分段(D)所需的金额,然后除以根据第(2)段的(B)、(C)或(D)分段为适用于该奖项年度的所有符合资格的学生(受分段(D)影响的学生除外)计算的预计金额总和。
(D)CA 教育 Code § 70022(a)(5)(A)(D) 自2023-24学年开始,当前或曾经的寄养青年(如第69433.6条(e)款(2)项所定义)应获得奖学金,金额为第(2)项(C)或(D)分项所确定的全额,如适用,根据(d)款(2)项进行调整。
(b)CA 教育 Code § 70022(b) 为使在其各自院校就读的学生仍有资格根据本条获得奖学金,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不得用本条规定的奖学金资金取代其各自的机构基于需求或基于成绩的助学金。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应确保,自2022-23学年开始,每年提供的机构学生资助金额如适用,每年进行调整,以考虑全系统本科生入学人数的增加,从而使机构学生资助相对于全系统本科生入学人数的比例保持在至少与2021-22学年本科生所保持的水平相当的水平。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还应确保,对本科生收取的现有强制性全系统费用增加所产生的收入中,至少有33%如适用,由校董会或理事会预留,用于机构学生资助,以帮助本州本科生(包括根据第68075.5条和第68130.5条免除非本州学费的本科生)以及家庭支付教育总费用。
(c)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c)
(1)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c)(1) 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应作为根据第66021.1条提交的报告的一部分,报告本条的实施情况。报告至少应增加以下信息,按父母收入水平或预期家庭贡献十分位数划分,针对上一学年:
(A)CA 教育 Code § 70022(c)(1)(A) 根据本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人数和百分比,以及该奖学金的平均金额。
(B)CA 教育 Code § 70022(c)(1)(B) 获得学生贷款的学生人数和百分比,以及平均借款金额。
(2)CA 教育 Code § 70022(c)(2) 报告还应按校区包含以下信息,针对上一学年:
(A)CA 教育 Code § 70022(c)(2)(A) 本科生在每种居住安排(校内、校外或与父母同住)下的出勤费用。
(B)CA 教育 Code § 70022(c)(2)(B) 本科生在每种居住安排(校内、校外或与父母同住)下的人数和百分比。
(d)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d)
(1)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2(d)(1) 根据本条授权的中产阶级奖学金计划奖项应定义为全日制等效助学金。授予兼职学生的奖项应为全日制助学金的一部分。对于2013-14学年至2021-22学年(含)的每个学年,授予兼职学生的奖项应根据全系统学杂费的按比例收取金额确定。在中产阶级奖学金计划奖项的评选中,兼职学生不应受到歧视。就本节而言,“全日制学生”和“兼职学生”的含义与第69432.7条(f)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CA 教育 Code § 70022(d)(2) 自2022-23学年开始,授予注册六至八个学期学分(含)或等效学分的学生的奖项,不得超过该学生全日制注册时本应获得的奖项的一半。授予注册九至十一个学期学分(含)或等效学分的学生的奖项,不得超过该学生全日制注册时本应获得的奖项的四分之三。

Section § 70022.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学生如何续期奖学金。对于本科生,这些奖学金最多可续期四年全日制学习;而对于特定课程的社区大学生,则有资格获得最多两年的高年级课程奖学金。如果学生就读于五年制本科课程,只要符合特定要求,奖学金最多可续期五年。

如果学生已完成学士学位并正在参加教师培养项目,在特定条件下,他们可能有资格额外续期一年奖学金。

(a)CA 教育 Code § 70022.5(a) 本条规定下的奖学金可续期,总计相当于本科课程的全日制就读四年,或者对于社区大学奖学金获得者,相当于社区大学学士学位课程中高年级课程的全日制就读两年。自2016-17学年起,根据本条规定获得助学金的总年限资格,应以学生在首次获得助学金支付时,其就读机构所指定的学习课程中的教育水平为依据。
(b)CA 教育 Code § 70022.5(b) 对于就读于院校规定的五年制本科课程的学生,本条规定下的奖学金可续期,总计最多五年学年的就读,前提是该学生符合第70022条的规定。
(c)CA 教育 Code § 70022.5(c) 本条规定下的奖学金获得者,如果已完成学士学位,并已被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批准的机构录取并就读于专业教师培养项目,则有资格(但无权)续期奖学金,额外获得一个学年的全日制就读,前提是该学生符合第70022条的规定。

Section § 7002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如何根据每年可用的资金,确定和分配奖学金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奖学金可以与其他来源的经济援助结合使用,以确保学生获得必要的支持。如果资金不足,奖学金将按比例削减,但从2023-24学年开始,寄养青年除外。

学院和大学必须同意管理奖学金资金并遵守相关规定。财政年度结束时未使用的资金将返还至普通基金。法律规定了过去几年的具体资助金额,并根据州预算设定了未来的拨款。委员会拥有权力制定紧急法规,以根据需要实施和调整该计划,以反映紧迫的公共需求。

(a)CA 教育 Code § 70023(a) 每个学年,委员会应确定一个足够的金额,当与符合条件的学生从其他来源获得的联邦、州或机构管理的助学金、补助金或学费减免相结合时,以提供第70022条(a)款第(2)、(4)和(5)项所述金额的奖学金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加州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应向委员会提供确定这些金额所需的任何经济援助数据。
(b)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3(b)
(1)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3(b)(1) 委员会应每年确定本条项下每个财政年度拨款的金额是否足以支付根据该计划预计颁发的奖学金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达到此目的,本条项下的奖学金应按同等比例对所有受助人进行等比例削减。从2023-24学年开始,此削减不适用于根据本条授予第70022条(a)款第(5)项(D)分项所述的当前或前寄养青年的奖学金。
(2)CA 教育 Code § 70023(b)(2) 尽管有第(1)项规定,从2022-23学年开始,对于任何根据本条获得至少一美元($1)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全日制入学的最低年度奖学金金额应为九十美元($90)。
(c)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3(c)
(1)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3(c)(1) 参与本条项下奖学金计划的每个机构应与委员会签署一份机构参与协议,确认该机构愿意根据本条、加州法规第5篇以及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方针管理奖学金计划。机构参与协议应通过委员会与加州大学校长办公室、加州州立大学校长办公室和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之间的合作和协商制定。
(2)CA 教育 Code § 70023(c)(2) 委员会可根据(b)款通过紧急法规,以执行本条的目的,依照《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编第3.5章(从第11340条开始)的规定。就《行政程序法》(包括《政府法典》第11349.6条)而言,这些法规的通过应被视为紧急情况,且对于立即维护公共和平、健康和安全或普遍福祉是必要的,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1346.1条(e)款的规定。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1346.1条(e)款的规定,根据本条通过的任何法规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80天,除非委员会遵守《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编第3.5章(从第11340条开始)的所有规定,如同《政府法典》第11346.1条(e)款所要求的那样。
(d)CA 教育 Code § 70023(d) 截至每个财政年度6月30日的未支配余额,即根据(e)款第(1)项从中产阶级奖学金基金拨款的金额,应归还至普通基金。
(e)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3(e)
(1)Copy CA 教育 Code § 70023(e)(1) 经财政总监命令,以下金额应从普通基金转入中产阶级奖学金基金,并特此拨付给委员会,用于根据本条进行分配:
(A)CA 教育 Code § 70023(e)(1)(A) 对于2014-15财政年度,一亿零七百万美元($107,000,000)。
(B)CA 教育 Code § 70023(e)(1)(B) 对于2015-16财政年度,八千二百万美元($82,000,000)。
(C)CA 教育 Code § 70023(e)(1)(C) 对于2016-17财政年度,七千一百二十四万四千美元($71,244,000)。
(D)CA 教育 Code § 70023(e)(1)(D) 对于2017-18财政年度,九千九百九十三万八千美元($99,938,000)。
(E)CA 教育 Code § 70023(e)(1)(E) 对于2018-19财政年度,一亿零四百三十四万五千美元($104,345,000)。
(F)CA 教育 Code § 70023(e)(1)(F) 对于2019-20财政年度,一亿一千六百五十五万七千美元($116,557,000)。
(G)CA 教育 Code § 70023(e)(1)(G) 对于2020-21财政年度,一亿一千四百一十七万一千美元($114,171,000)。
(H)CA 教育 Code § 70023(e)(1)(H) 对于2021-22财政年度,一亿零九百九十六万一千美元($109,961,000)。
(2)CA 教育 Code § 70023(e)(2) 特此设立对委员会的年度拨款,金额和财政年度如第(1)项所述,以执行本条和第70022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