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蒂斯-帕切科-普奇吉安-瓦斯科塞洛斯加州助学金计划加州追梦人服务激励助学金计划
Section § 69438
加州追梦者服务激励助学金计划于2019-20学年启动。该计划由学生资助委员会管理,旨在支持特定的学生群体。
Section § 69438.3
本节概述了学生通过与加州助学金(Cal Grant)相关的计划获得补助金的资格和要求。要符合资格,学生必须是 Cal Grant B 或 Cal Grant A 的获得者或符合资格者,并且每学期需完成 100 到 150 小时的社区服务。补助金最多可领取 8 个学期或 12 个季度,金额根据未满足的经济需求确定,每学期最高 2,250 美元或每季度最高 1,500 美元,且不能替代其他经济援助。
最多只能有 1,667 名学生同时参与,名额按先到先得原则分配。每年年底剩余的资金将转用于支持加州梦想贷款计划。2019-20 预算中最多 150 万美元的拨款可用于计划的行政管理费用。
Section § 69438.5
本法律概述了学生参与特定教育项目的资格标准。学生必须已完成加州“梦想者法案”申请,并符合免除非居民学费的资格。此外,学生需是加州助学金B类奖项的获得者,或是具有加州助学金B类资格的加州助学金A类奖项获得者。他们还必须经委员会认定存在未满足的经济需求。学生必须在合格机构注册入学,例如加州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加州社区学院或某些独立机构。最后,他们必须同意完成第69438.3条规定的社区服务或志愿服务时长。
Section § 69438.7
这项法律规定,学生的社区或志愿服务若要计入某个项目所需的最低时数,他们所服务的组织以及服务本身必须符合特定标准。该组织必须向委员会注册,报告服务时数,并且必须是政府实体、合格教育机构或免税的非营利组织。服务不应涉及政治、社会或宗教倡导,并且应与学生的学习领域相关或解决社区需求。此外,该组织必须在学生开始服务日期之前至少已成立两年。
Section § 69438.8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根据《行政程序法》的指导方针,迅速制定紧急法规以实现本条的目的。这些紧急法规被认为是保护公共安宁、健康、安全或福祉所必需的,并且可以迅速实施。
然而,这些紧急法规的有效期最长为180天,除非委员会遵守《行政程序法》中详细规定的进一步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