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9438

Explanation

加州追梦者服务激励助学金计划于2019-20学年启动。该计划由学生资助委员会管理,旨在支持特定的学生群体。

特此设立加州追梦者服务激励助学金计划,自2019-20学年开始,由学生资助委员会管理。在本条中,“计划”指本节设立的加州追梦者服务激励助学金计划。

Section § 69438.3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学生通过与加州助学金(Cal Grant)相关的计划获得补助金的资格和要求。要符合资格,学生必须是 Cal Grant B 或 Cal Grant A 的获得者或符合资格者,并且每学期需完成 100 到 150 小时的社区服务。补助金最多可领取 8 个学期或 12 个季度,金额根据未满足的经济需求确定,每学期最高 2,250 美元或每季度最高 1,500 美元,且不能替代其他经济援助。

最多只能有 1,667 名学生同时参与,名额按先到先得原则分配。每年年底剩余的资金将转用于支持加州梦想贷款计划。2019-20 预算中最多 150 万美元的拨款可用于计划的行政管理费用。

(a)CA 教育 Code § 69438.3(a) 为获得该计划下的补助金,学生必须是 Cal Grant B 奖学金的获得者,或是符合 Cal Grant B 奖学金资格的 Cal Grant A 奖学金获得者,并且应酌情每季度至少完成 100 小时或每学期至少完成 150 小时的社区或志愿服务。社区或志愿服务应通过符合第 69438.7 节要求的组织进行。这些组织应及时向委员会报告参与学生所完成的服务小时数。
(b)CA 教育 Code § 69438.3(b) 参与学生有资格在该计划下获得补助金,最长可达 8 个学期或 12 个季度。一旦学生达到最低服务要求,该学生有资格获得每学期最高两千二百五十美元 ($2,250) 或每季度最高一千五百美元 ($1,500) 的奖励。向单个参与学生发放的补助金金额应按以下方式计算:
(1)CA 教育 Code § 69438.3(b)(1) 如果学生采用学期制,则其每学期的奖励金额不得超过学生年度未满足需求的 50%;如果学生采用学季制,则不得超过学生年度未满足需求的 33.33%。
(2)CA 教育 Code § 69438.3(b)(2) 如果学生有资格获得该计划下的补助金,则每学期或每季度授予的最低金额应为四百五十美元 ($450)。
(c)CA 教育 Code § 69438.3(c) 根据该计划授予的补助金不得抵消或取代任何其他补助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援助和奖学金。
(d)CA 教育 Code § 69438.3(d) 同时参与该计划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 1,667 名,这些学生必须符合第 69438.5 节的所有要求。当有奖励名额时,该计划下的补助金应按先到先得的原则授予符合资格的学生,优先顺序根据学生根据第 69438.5 节 (a) 款提交完整《加州梦想法案》申请的日期和时间确定。
(e)Copy CA 教育 Code § 69438.3(e)
(1)Copy CA 教育 Code § 69438.3(e)(1) 自 2021-22 财政年度开始,经财政总监命令,截至每个财政年度 6 月 30 日,为该计划目的而拨款的任何未动用或未支配资金,应转拨给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以支持第 2 章第 23 条(自第 70030 节起)中设立的加州梦想贷款计划。
(2)CA 教育 Code § 69438.3(e)(2) 财政部应根据 (1) 款转拨的资金,按每个分部获得加州梦想贷款的学生比例,使用有该数据可用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数据,分配给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
(3)CA 教育 Code § 69438.3(e)(3) 为支持加州梦想贷款计划而转拨的资金,应在拨款所针对的初始财政年度之后的财政年度用于支持相关活动。
(4)CA 教育 Code § 69438.3(e)(4) 财政部可在财政年度结束后调整转拨金额,以反映可用资源的变化。
(f)CA 教育 Code § 69438.3(f) 在 2019-20 预算案中为该计划目的拨款的资金中,最多一百五十万美元 ($1,500,000) 应一次性提供给委员会,以支持 2019-20 财政年度该计划的行政管理费用。

Section § 69438.5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学生参与特定教育项目的资格标准。学生必须已完成加州“梦想者法案”申请,并符合免除非居民学费的资格。此外,学生需是加州助学金B类奖项的获得者,或是具有加州助学金B类资格的加州助学金A类奖项获得者。他们还必须经委员会认定存在未满足的经济需求。学生必须在合格机构注册入学,例如加州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加州社区学院或某些独立机构。最后,他们必须同意完成第69438.3条规定的社区服务或志愿服务时长。

学生若符合以下所有要求,则有资格参与该项目:
(a)CA 教育 Code § 69438.5(a) 学生已完成加州“梦想者法案”申请并已将其提交给委员会。
(b)CA 教育 Code § 69438.5(b) 学生符合根据第68130.5条或根据加州大学校董会通过的类似规定免除支付非居民学费的所有要求。
(c)CA 教育 Code § 69438.5(c) 学生是加州助学金B类奖项的获得者,或者是曾有资格获得加州助学金B类奖项的加州助学金A类奖项获得者。
(d)CA 教育 Code § 69438.5(d) 学生经委员会认定存在未满足的经济需求。
(e)CA 教育 Code § 69438.5(e) 学生在加州大学、加州州立大学或加州社区学院的校区注册入学,或在第66010条所定义的独立高等教育机构注册入学,该机构须为第69432.7条所定义的合格机构。
(f)CA 教育 Code § 69438.5(f) 学生同意根据第69438.3条的要求,为参与该项目而履行规定时数的社区服务或志愿服务。

Section § 6943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学生的社区或志愿服务若要计入某个项目所需的最低时数,他们所服务的组织以及服务本身必须符合特定标准。该组织必须向委员会注册,报告服务时数,并且必须是政府实体、合格教育机构或免税的非营利组织。服务不应涉及政治、社会或宗教倡导,并且应与学生的学习领域相关或解决社区需求。此外,该组织必须在学生开始服务日期之前至少已成立两年。

为使参与学生所从事的社区服务或志愿服务计入本计划资格所需的最低时数,该组织和服务应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经委员会认定:
(a)CA 教育 Code § 69438.7(a) 该组织应向委员会注册,并报告参与学生的服务时数。
(b)CA 教育 Code § 69438.7(b) 该组织应为以下之一:
(1)CA 教育 Code § 69438.7(b)(1) 联邦、州或地方政府实体。
(2)CA 教育 Code § 69438.7(b)(2) 第69432.7节所定义的合格机构。
(3)CA 教育 Code § 69438.7(b)(3) 根据《国内税收法》第501(c)(3)节免征联邦所得税的组织。
(c)CA 教育 Code § 69438.7(c) 参与学生所从事的社区服务或志愿服务不属于政治、社会或宗教性质的倡导活动。
(d)CA 教育 Code § 69438.7(d) 社区服务或志愿服务应与参与学生的学习领域相关,或旨在促进社区服务或满足社区需求。
(e)CA 教育 Code § 69438.7(e) 该组织应在参与学生开始提供服务时数以符合本计划资格的首个日期之前,至少已成立两年。

Section § 69438.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根据《行政程序法》的指导方针,迅速制定紧急法规以实现本条的目的。这些紧急法规被认为是保护公共安宁、健康、安全或福祉所必需的,并且可以迅速实施。

然而,这些紧急法规的有效期最长为180天,除非委员会遵守《行政程序法》中详细规定的进一步程序要求。

(a)CA 教育 Code § 69438.8(a) 委员会可以依照《行政程序法》(Government Code第2编第3部第1分部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规定,制定为实现本条目的所必需的紧急法规。就Government Code第11349.6条而言,这些法规的通过应被视为紧急情况,并且是为立即维护公共安宁、健康和安全或普遍福祉所必需的。
(b)CA 教育 Code § 69438.8(b) 尽管有Government Code第11346.1条(e)款的规定,委员会根据本条通过的任何法规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80天,除非委员会遵守Government Code第2编第3部第1分部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所有相关规定。

Section § 69438.9

Explanation
每年11月1日前,委员会必须准备一份报告,并提交给多个政府机构。这份报告会说明该项目在前一年的执行情况,包括发放了多少援助、有多少人获得了援助,并按不同类别进行了细分。报告还会详细列出参与提供服务机会的组织,以及它们提供了多少服务时间。此外,报告还会说明任何被转拨用于支持“加州DREAM贷款项目”的剩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