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助学金改革法案总则
Section § 69405
这项法律被称为“加州助学金改革法案”。它将继续运行现有的加州助学金计划,保持其在2022年12月31日时的状态,直到2024年7月1日,前提是州预算为其提供资金。只有当立法机关拨出足够的资金来全面支持这项计划时,它才会生效。
Section § 69406
本法律章节定义了学生资助和Cal Grant(加州助学金)资格相关的关键术语。“学年”指从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而“入学费用”包括生活费和用品费。“奖励年度”指在合格机构就读的一个学年。本章节还概述了大学和高中学生的平均绩点(GPA)计算方式,并描述了资格要求,例如Cal Grant的入学状态——兼职为6-11个学分,全职为12个或更多学分。
本章节解释了哪些机构属于“合格机构”以获得学生资助,包括其参与联邦资助计划的情况,以及可能影响Cal Grant资格的违约率和毕业率等条件。其中详细要求机构提供加州执照考试通过率,并对机构的助学金预算做出规定。它将“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定义为符合联邦标准,但也允许例外情况,例如无家可归,作为学生难以满足这些要求的特殊情况。
Section § 69407
这项法律阐述了加州助学金改革法案的承诺,即从2024-25学年开始,在有资金的情况下,支持有经济需求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果满足经济需求和资格要求,将获得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的资助。高等院校不得将其非贷款形式的资助水平降低到2022年以下。这项政策旨在确保学生能够进入大学,同时补充联邦佩尔助学金。然而,获得加州助学金并不保证一定能被大学录取。
Section § 69408
本法律规定,委员会必须制定法规来实施本章,这些规定最早可于2024年7月1日开始生效。如果需要,可以迅速制定紧急法规,以确保该计划在第一个学年顺利运行。这些紧急规定被视为对公众福祉至关重要。
此外,新法规不会改变已经根据前一章获得援助的学生的待遇。新规定将指导机构在过渡期内如何同时处理现有和新的系统。
Section § 69409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助学金计划是如何管理的,该计划旨在帮助学生支付学费和其他学校费用。负责的委员会规定了学生何时以及如何申请和获得奖励金,同时确保这些时间表考虑到学校的校历,并给予家庭足够的时间进行申请和财务规划。
此外,以前符合加州助学金C计划资格的某些职业培训计划的学生,仍然可以获得类似的助学金。这些计划和学生的资格是根据截至2022年底的先前法律中的标准确定的。
Section § 69410
本节概述了加州参与加州助学金改革法案项目的学院和大学的要求。这些机构必须按种族和助学金获得者身份报告学生的入学、留校和毕业数据,以及针对特定职业的项目就业安置和薪资信息。这些信息不受常规政府程序规则的约束,并且必须每年向州委员会报告。
委员会将在其网站上以可搜索数据库的形式提供这些信息,同时提供其他对学生和家长选择大学有用的资源,包括就业发展部提供的当地职业概况。
Section § 69411
要获得加州助学金改革法案奖学金,学生必须是美国公民或符合资格的非公民,并且在高中毕业时是加州居民,或者在奖学金年度的7月1日之前已在加州居住三年以上。他们也不能拖欠任何学生贷款。此外,根据规定免交非居民学费的学生,如果符合其他条件,仍然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Section § 69412
加州助学金2和4类奖项,如果学生是全日制本科生并符合资格,最多可以续期四年。从2024年开始,符合资格的年限将取决于学生首次获得助学金时的教育水平。
参加五年制本科课程的学生可以续期五年。那些完成学士学位并参加教师资格认证项目的学生也可以续期五年,但第五年的资助仅限于获得教师资格所需的课程。
当前或以前的寄养青年,如果他们的寄养身份是在他们至少13岁时确立的,可以在本科课程中获得最多八年的奖项续期。
Section § 69413
本节解释了Cal Grant 2和4助学金如何确定独立和私立营利性教育机构学生的资助金额。这些最高金额由年度预算案设定。对于独立机构,资助金额可能会根据它们是否达到针对拥有副学士学位的转学生的既定目标而变化。如果达到或超过目标,资助金额更高($9,358);如果未达到,则更低($8,056)。目标是鼓励这些机构简化加州社区学院学生的转学流程。
拥有最多独立学院的协会必须每年提交一份进展报告。拥有副学士学位的新转学生目标可以根据前几年的学生人数每年调整,旨在每年增加录取的学生数量。
Section § 69414
本节允许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提前支付款项,以确保学生在注册大学或学院时能获得经济支持。如果需要,委员会可以根据学生表示将入学的意向,在每个学期开始前向大学预付资金,并根据过去的入学人数变化进行调整。随后,各学院必须按照其与委员会的协议来分配这些资金。
Section § 69415
如果你是加州公立学校的高中12年级学生,你会被自动视为Cal Grant助学金的申请人,除非你选择退出。要获得资格,你需要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并符合联邦规定设定的经济条件。你的平均绩点(GPA)必须在每年10月1日前以电子方式提交给州委员会,不应包含社会安全号码,除非有必要且获得许可。学校必须书面通知11年级学生关于自动申请状态,并提供选择退出的机会。未成年学生的家长可以代为选择退出,但一旦学生年满18岁,他们就可以自己决定。
Section § 69416
本节规定,委员会可以要求学校以电子方式提交去年从公立学校或特许学校毕业的12年级学生的毕业证明,除非他们根据另一项法律规定选择退出。
如果委员会要求提供此证明,它必须向学校提供指导,以确保学校及时核实并确认学生的毕业情况。学校必须在学生毕业后下一年的8月31日之前提交此核实,即使是那些在夏季毕业的学生也一样。
Section § 69417
这项法律规定了获得加州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如何被告知其助学金的期限和学分要求。当学生首次获得或续期加州助学金时,必须被告知该助学金的期限为四个学年(除非有例外情况),并且他们需要每学期修满15个学分(或每年30个学分)才能在四年内毕业。
学校必须在新学生入学指导期间告知他们这些信息,并在每年注册时再次提供。此外,如果学生注册的学期学分少于15个,则必须突出显示这些信息,并要求学生确认已收到。
Section § 69418
在加州获得加州助学金,你必须是居民或符合学费豁免条件。如果你保持居民身份(或豁免资格)并在经批准的学校取得学业进展,你就可以继续获得助学金。兼职学生不应受到不公平对待,他们的助学金金额与学习时间相匹配。如果兼职学生转为全职,他们可以获得全职助学金。加州助学金的颁发不考虑种族、宗教、性别或年龄。你不能同时获得一种以上类型的加州助学金,也不能获得超过四年全日制学习等值的总金额。此外,如果你已经拥有学士学位,就不能再获得助学金。如果你通过夏季学习加速完成大学学业,你的助学金可能会增加以覆盖这部分费用,但四年内的总金额不会因此增加。委员会将明确告知学生夏季资助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