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62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紧急服务办公室必须为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的学生宿舍制定紧急疏散计划指南。这些计划应包括具体的疏散路线,其中要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需求,指定集合地点,并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应急程序教育。此外,应由指定官员负责实施和维护该计划,确保定期测试并在需要时进行更新。

每个校区都必须为学生宿舍制定自己的疏散计划,并且可以在制定过程中向加州紧急服务办公室寻求指导。

(a)CA 教育 Code § 66210(a) 加州紧急服务办公室应为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的校区制定指南,以用于制定大学拥有、运营和提供的所有形式的学生宿舍(包括校内和校外)的紧急疏散计划。在制定指南时,加州紧急服务办公室应考虑《加州法规》第19篇第3.09节和第3.13节。该指南应解决以下所有问题:
(1)CA 教育 Code § 66210(a)(1) 计划内容。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CA 教育 Code § 66210(a)(1)(A) 具体的疏散路线,应考虑到有特殊需求的人员(例如残疾人)的需求。
(B)CA 教育 Code § 66210(a)(1)(B) 疏散时的集合地点指定。
(C)CA 教育 Code § 66210(a)(1)(C) 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应急程序的教育。
(2)CA 教育 Code § 66210(a)(2) 各校区学生宿舍主任或其他适当官员对疏散计划的实施和维护。该主任或其他适当官员负责安排计划的定期测试并根据需要实施变更。
(b)CA 教育 Code § 66210(b) 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的每个校区应为其高等教育学生宿舍制定紧急疏散计划,并可咨询加州紧急服务办公室以获取制定和建立该计划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