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67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社区学院、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合作创建并共享一套共同的通识教育课程。如果学生完成了这套课程,他们就完成了转学到加州大学或加州州立大学所需的所有低年级通识教育要求。

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加州大学校董会和加州州立大学董事会,在与各自院校系统的学术评议会进行适当协商后,应共同制定、维护和推广一套用于转学目的的通识教育共同核心课程。任何成功完成该转学核心课程的人,应被视为已完成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的所有低年级通识教育要求。

Section § 66721

Explanation

一旦转学生的核心课程制定并更新,加州主要的教育委员会必须将这些信息传达给所有公立学校和社区学院,尤其是那些少数族裔学生比例较高的学校。该课程旨在帮助 (7) 至 (12) 年级的学生为大学做准备。此外,州教育委员会必须利用该课程指导 (9) 至 (12) 年级的学生了解他们为升入大学所需的学业准备,并及早提供任何必要的支持。

根据第 (66720) 条规定,在转学核心课程制定后,以及该课程的任何后续联合修订后,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加州大学校董会和加州州立大学董事会应联合促使该课程得以出版和分发给本州所有提供 (7) 至 (12) 年级(含)教学的公立学校,以及本州所有社区学院,重点是向少数族裔学生比例较高的学校或学院传达该信息。此外,理事会应将该转学核心课程分发给州教育委员会,州教育委员会应利用该信息,通过其课程开发活动,确保就读于 (9) 至 (12) 年级(含)的公立学校学生了解高等教育的学术准备要求,并能及时获得任何必要的学业补习。

Section § 6672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社区学院合作,制定方法告知学生、顾问和公众关于转学副学士学位。他们应该使用互联网通知等方式,在 2011-12 学年秋季学期之前让学生了解这一途径。

目的是让社区学院学生了解哪些加州州立大学专业与他们的转学副学士学位相符。社区学院可以选择使用既定方法或创建自己的方法来传达这些信息。

立法机关还指出,校长办公室不应要求社区学院在没有州政府报销的情况下承担任何新活动来实施这项法律。

(a)CA 教育 Code § 66721.4(a) 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校长办公室应共同努力,制定最有效的方法,告知学生、大学顾问和公众关于转学副学士学位以及帮助学生尽可能成功地完成此转学途径的具体细节,根据第 3 条(从第 66745 节开始)。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校长办公室制定的方法应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通知。由这两个部门确定的最终方法应在 2011-12 学年秋季学期开始之前完成,并作为第 66749 节 (a) 款所要求报告的一部分。
(b)CA 教育 Code § 66721.4(b)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社区学院学生应被告知哪些加州州立大学专业被认为与根据第 3 条(从第 66745 节开始)获得转学副学士学位所需的社区学院专业或重点领域相似。
(c)CA 教育 Code § 66721.4(c) 社区学院学区可以使用根据 (a) 款由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校长办公室制定的方法,或者社区学院学区可以使用其他方法,告知社区学院学生哪些加州州立大学专业被认为与根据第 3 条(从第 66745 节开始)获得转学副学士学位所需的社区学院专业或重点领域相似。
(d)CA 教育 Code § 66721.4(d)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校长办公室不应强制社区学院学区为实施本节而执行任何新的可由州报销的活动或计划。

Section § 6672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社区学院向学生提供“转学核心课程”,这是与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大学共同商定的通识教育课程。每位攻读学位或证书并在校上课的新生都必须获得一份副本。课程文本应包含在每学期的课程表中,并可在招生办公室、书店等多个地点获取。学院还可以通过注册过程、邮件、学生证发放或迎新活动来分发。对于如何向学生分享该课程,没有限制。

(a)Copy CA 教育 Code § 66721.5(a)
(1)Copy CA 教育 Code § 66721.5(a)(1) 各社区学院区的理事会应指示各自校区的相关官员,向其每位学生提供当前转学核心课程的副本。
(2)CA 教育 Code § 66721.5(a)(2) 在本节中,“转学核心课程”指根据第66720节规定,在加州社区学院、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大学之间完全衔接的低年级通识教育转学课程。
(b)CA 教育 Code § 66721.5(b) 当前转学核心课程的副本应分发给每位新录取的、正在攻读学位或证书课程且实际在该机构就读的社区学院学生。
(c)CA 教育 Code § 66721.5(c) 社区学院区的理事会应确保将当前转学核心课程的文本纳入每个学期的已公布课程表。转学核心课程的副本也可在各校区的其他地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地点:
(1)CA 教育 Code § 66721.5(c)(1) 招生办公室。
(2)CA 教育 Code § 66721.5(c)(2) 书店。
(3)CA 教育 Code § 66721.5(c)(3) 职业咨询中心。
(4)CA 教育 Code § 66721.5(c)(4) 退伍军人事务办公室。
(d)CA 教育 Code § 66721.5(d) 尽管有 (c) 款规定,社区学院的理事会可以,作为 (c) 款规定的分发方式的替代方案,通过以下任何方式分发当前转学核心课程的副本:
(1)CA 教育 Code § 66721.5(d)(1) 在注册过程中。
(2)CA 教育 Code § 66721.5(d)(2) 通过邮件,随注册材料或入学材料,或两者兼有,或随寄给学生的其他物品。
(3)CA 教育 Code § 66721.5(d)(3) 在发放学生证时。
(4)CA 教育 Code § 66721.5(d)(4) 在学生迎新活动中。
(e)CA 教育 Code § 66721.5(e)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限制向社区学院学生分发转学核心课程。

Section § 6672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让加州的社区大学学生更容易转学到加州大学 (UC) 获得学士学位。目标是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路径供学生遵循,确保顺利过渡。加州大学被鼓励改进社区大学课程如何符合其专业要求。这包括调整转学路径,并突出加州大学各校区之间专业要求的差异和相似之处。加州大学应衔接具体的课程和专业要求,特别是在需求量大的专业中,以便学生知道在社区大学应该修哪些课程才能成功转学。应制定转学录取协议,以保证在特定条件下获得录取,尽管所有完成转学路径的学生至少会知道哪些学分可以转学,即使他们没有正式协议。

(a)CA 教育 Code § 66721.7(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确保希望在加州大学 (UC) 获得学士学位的社区大学学生获得明确有效的指导,以明确获得该学位的课程路径。
(b)CA 教育 Code § 66721.7(b) 本节不应被解释为以任何方式限制学生通过其他转学途径获得录取的能力,例如跨部门通识教育转学课程 (IGETC) 或任何其他方式。
(c)CA 教育 Code § 66721.7(c) 加州大学被要求解决加州社区大学与加州大学各校区之间专业预备课程衔接方面的不足,以便未来的转学生更容易识别哪些社区大学课程符合大学各校区的专业预备要求。
(d)CA 教育 Code § 66721.7(d) 加州大学被要求识别所有加州大学校区相似专业中的共同点和差异,以实现以下所有目标:
(1)CA 教育 Code § 66721.7(d)(1) 向学生提供每个专业的一般性描述。
(2)CA 教育 Code § 66721.7(d)(2) 识别加州大学各校区普遍适用的低年级学位要求。
(3)CA 教育 Code § 66721.7(d)(3) 识别每个加州大学校区的额外学术要求。
(4)CA 教育 Code § 66721.7(d)(4) 描述学生必须达到才能被加州大学各校区录取的额外标准。
(e)Copy CA 教育 Code § 66721.7(e)
(1)Copy CA 教育 Code § 66721.7(e)(1) 当四个或更多授予本科学位的加州大学校区已针对相似专业的共同要求衔接了加州社区大学的特定课程和课程序列时,其余提供本科学位的加州大学校区也被要求衔接这些特定的社区大学课程和课程序列。立法机关承认加州大学可以采纳规定,允许个别加州大学校区在个案基础上选择退出此衔接过程;然而,这些规定应不常使用。加州大学学术评议会(Academic Senate)被要求在衔接请求被拒绝时通知加州社区大学,并提供信息以使加州社区大学能够实现与加州大学的课程可比性。
(2)CA 教育 Code § 66721.7(e)(2) 对于至少20个需求量最大的本科专业,并以最终目标是包括所有可行的专业为前提,加州大学被要求明确规定低年级转学路径,清楚地识别提供特定专业课程的加州大学各校区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加州大学学术评议会(Academic Senate)被要求审查加州大学各校区每个专业中低年级专业预备的现有差异,认识到这些要求的一个目标应该是在学术上适当的最大程度上实现相似性。
(3)CA 教育 Code § 66721.7(e)(3) 加州大学被要求在需求量大的学士学位专业课程的全系统低年级转学路径中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A)CA 教育 Code § 66721.7(e)(3)(A) 大学低年级通识教育要求。
(B)CA 教育 Code § 66721.7(e)(3)(B) 在本科校区普遍适用的低年级专业预备要求。
(C)CA 教育 Code § 66721.7(e)(3)(C) 某个校区独有的额外低年级学位要求。
(D)CA 教育 Code § 66721.7(e)(3)(D) 选修学分,酌情。
(E)CA 教育 Code § 66721.7(e)(3)(E) 额外标准,例如平均绩点和最低成绩,以确保学生在竞争性专业中具有竞争力。
(4)CA 教育 Code § 66721.7(e)(4) 全系统低年级转学路径应以足够的方式和细节加以规定,以便现有和未来的社区大学低年级课程可以根据常规程序,与相应的加州大学课程或课程描述进行衔接。
(f)Copy CA 教育 Code § 66721.7(f)
(1)Copy CA 教育 Code § 66721.7(f)(1) 加州大学被要求,且加州社区大学校长应在与加州社区大学学术评议会协商后,在2008年1月1日或之前,促进加州社区大学每个校区那些符合加州大学在 (e) 款 (1) 项中规定的每个专业低年级转学路径要求的低年级、学士学位水平课程的衔接。
(2)CA 教育 Code § 66721.7(f)(2) 加州大学被要求每年审查并酌情更新低年级转学路径和衔接,以确保它们反映当前加州大学校区的学位要求和社区大学课程,并与加州社区大学校长分享该审查结果。
(h)CA 教育 Code § 66721.7(h) 本节规定的转学途径应适用于任何希望转学到加州大学的社区学院学生,且不应仅限于根据 (g) 款规定获得转学入学协议的学生。成功完成转学途径但未获得转学入学协议的学生,其根据转学途径获得的所有学分应保证其转学性和学位适用性。然而,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保证未获得转学入学协议的学生被加州大学或特定的加州大学校区录取。
(i)CA 教育 Code § 66721.7(i) 加州大学被要求,且加州社区学院应以三年为周期,联合对已转学到加州大学的学生和正在准备转学的学生的随机代表性成绩单进行审查,以确定本节中提及的转学准备途径的有效性。

Section § 66721.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为社区大学学生创建透明途径的重要性,以便他们能够顺利转入加州大学系统,特别是进入特定专业。目标是确保学生了解他们需要修读哪些课程,以准备进入他们期望的加州大学专业。

加州大学被要求与加州社区学院合作,改进转学流程,包括开发转学学位,并考虑为符合特定条件的学生提供保证入学。

此外,加州大学还被要求在2011年的特定日期前报告这些途径的开发进展。

(a)CA 教育 Code § 66721.8(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旨在帮助学生识别并修读社区大学课程,从而为他们在特定加州大学专业中取得成功做好准备的透明转学流程,是一项州优先事项。
(b)CA 教育 Code § 66721.8(b) 立法机关认识到,根据第66721.7节,加州大学一直在与加州社区学院合作,审查并寻求改进转学流程。立法机关的意图是,作为这项持续努力的一部分,加州大学在努力改进转学流程时,应考虑创建各种可行的转学途径,包括开发由社区学院区授予的转学副学士学位。
(c)CA 教育 Code § 66721.8(c) 请求加州大学继续审查高需求转学专业中低年级专业先修课程的衔接,目标是与加州社区学院合作设计社区大学转学学位,为学生进入专业提供充分准备。还请求加州大学考虑为接受指定社区大学转学学位以进入指定加州大学专业的加州大学校区提供保证入学资格。此外,请求加州大学通过指定一系列提供足够低年级准备并获得加州大学认可的社区大学课程,实施使社区大学转学课程符合指定加州大学专业资格的途径。
(d)CA 教育 Code § 66721.8(d) 请求加州大学不迟于2011年6月30日向立法机关的相关政策和财政委员会提供一份关于其对本节讨论的各种转学途径审查的中期进展报告,并最迟不晚于2011年12月31日向这些委员会提供一份最终报告,其中包含关于加州大学实施这些转学途径的具体调查结果。

Section § 667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希望所有高等教育机构都优先帮助学生在学校之间转学。他们应该专注于建立一个使这些转学顺利有效的系统。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转学职能应成为加州所有高等教育机构的核心制度优先事项,并且各机构应将维护有效的转学系统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和实践。

Section § 6672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鼓励加州的高等教育机构设立转学协议项目。这些项目旨在明确社区学院学生需要修读哪些课程并达到什么成绩,才能转入他们选择的专业或校区的公立四年制学院或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