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学校特许学校运营
Section § 47610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特许学校必须遵守其章程中列出的条款,但它们不必遵守适用于普通公立学区的所有法律。然而,存在例外情况。特许学校必须遵守某些条款,遵守关于公立学校入学最低年龄的法律,并遵守由地方机构执行的《加州建筑标准规范》。此外,其设施必须在2007年1月1日前符合这些建筑标准。
Section § 47610.5
特许学校建筑在符合特定条件时,无需遵守某些规定。这种豁免适用于该建筑遵守其他指定的安全和施工标准,或者由不受加州建筑法规约束的组织(例如联邦政府)完全拥有或控制的情况。
Section § 47611
如果加州的特许学校决定提供州教师退休计划,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都必须纳入固定收益计划或现金余额福利计划,这与其他公立学校的规定一致。
此外,如果特许学校提供州教师退休系统或公共雇员退休系统等退休选项,则必须告知求职者这些选项。
申请人必须被告知,他们选择在特许学校工作可能会影响他们在当前退休系统中的成员资格,具体取决于特许学校提供的选项。
Section § 47611.3
这项法律规定,负责监管特许学校的学区或县教育局,如果特许学校提出要求,应为州教师退休系统和公共雇员退休系统编制并提交特定报告。这些报告对退休系统是必需的,学区可以为此向特许学校收费。
但是,特许学校不能被迫从学区购买工资服务以完成报告。报告必须符合退休系统的格式标准。
Section § 47611.5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政府雇佣规定适用于特许学校。特许学校必须声明它是否是其员工的唯一雇主。如果不是,当地学区将被视为雇主。如果章程没有提及遵守某些雇佣规定,那么员工的纪律处分和解雇也必须纳入讨论范围。
此外,公共雇佣关系委员会在处理与特许学校相关的案件时,必须考虑特许学校的法律;特许学校的批准决定不受集体谈判协议的影响,也不受该委员会的监督。截至2000年3月31日,所有现有特许学校都必须声明其雇主身份,并与章程保持一致。
Section § 47612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特许学校在使用公共资金方面如何与公立学校享有类似待遇。它明确指出,只有加州居民才能计入出勤人数,且19岁以上的学生必须正在努力获得高中毕业文凭才能被计入。特许学校在多项与资金相关的目的上被视为学区。在出勤计算方面,一名学生在一个日历日内只能被计算一天,采用多轨制日历的学校必须遵守具体规定,例如至少运营一定天数且轨道数量不得超过五个。此外,遵守这些规定必须纳入年度审计。
Section § 47612.1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要求不适用于专门与特定联邦或州项目合作的特许学校项目。这些合作包括与联邦《劳动力创新和机会法案》、联邦附属青年建设(Youth Build)项目、联邦就业兵团培训以及加州环保兵团或经认证的地方环保兵团的合作。但是,学生仍然必须是加州居民。这项规定于2015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47612.5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特许学校获得州政府资助必须遵守的几项要求。特许学校每年必须根据年级提供最低教学时长。它们必须准确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并确保学生参与州测试项目。如果特许学校提供独立学习,则必须遵守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规则。
对于非课堂教育,如在线学习或家庭学习,特许学校必须获得资金批准。州委员会会设定条件,如果项目保持不变,学校可能不需要每年重新申请。课堂教学要求学生在经认证的员工直接监督下积极学习,主要在学校场地进行。所有这些要求都与资金的确定或潜在扣留有关。
Section § 47612.6
本节允许州教育委员会免除未能达到规定教学时长的特许学校的财政罚款,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果学校因未提供足够教学时间而希望获得豁免,它必须补足缺失的教学时长,并且在未能达到最低要求年数的两倍时间内,持续满足最低要求。学校必须在豁免获批后的学年内开始遵守,并持续到满足要求为止。年度审计必须确认其遵守情况。如果审计显示未达到额外时长要求,豁免将被撤销,学校必须偿还罚款。该法律鼓励学校在损失发生的同一年内弥补缺失的教学时间,而不是依赖豁免。
Section § 47612.7
这项法律规定,从2020年1月1日到2026年1月1日,加州禁止批准任何新的特许学校,但有一些例外情况。在2019年10月1日之前已获批准并运营的非课堂型特许学校,如果因特定法律或法院裁决需要提交申请,则可能获得豁免。这些豁免的学校应被视为持续运营的学校,除非与联邦法律冲突。州委员会不能放弃这些限制。此外,必须在2023年10月1日前对这些非课堂型学校的资金流程进行研究,并在2024年3月1日前提出改进建议。本节法律将于2027年1月1日废止。
Section § 47613
本法律解释了特许学校授权机构(例如学区或州委员会)可以向特许学校收取多少监督管理费用。通常,该费用最高为学校收入的1%。但是,如果学校从该机构获得免费或接近免费的设施,则费用最高可达其收入的3%。另一个被赋予监督职责的机构也可以收取必要的行政费用,但学校不会被重复收费。本法律还规定,特许学校可以选择单独向特许学校授权机构购买额外的服务。最后,它明确了什么是特许学校授权机构以及特许学校的收入。
Section § 47613.1
本法律阐述了当一个学区内所有学校都已转变为特许学校时,资金如何分配给这些特许学校。它规定,特许学校将根据平均每日出勤率和特殊教育需求获得资助,与传统公立学校相同。然而,这些学校将不会获得财产税转移款或必要小型学校资助。此外,对于这种独特的学区设置中的学校,某些州资助上限存在例外情况。
Section § 47614
这项法律确保学区公平地与特许学校共享设施。特许学校应获得足够的空间来容纳其本地学生,条件应与其他公立学校相似。这些空间必须在附近并配备齐全,但仍属于学区财产。
学区可以根据特许学校使用的空间比例收取设施费用。特许学校每年必须预测学生出勤人数,并根据这些预测获得空间。如果他们使用的空间少于预测,则必须向学区偿还费用。学区的责任在法律生效三年后开始,或者如果学校债券措施在此之前通过,则更早开始。如果预计学生人数少于80人,设施请求可能会被拒绝。
“运营”一词包括提供教育或拥有至少80名有兴趣的学生。教育部将制定相关关键术语和流程的规定。
Section § 47614.5
本法设立了特许学校设施补助计划,由加州学校财务管理局管理,旨在帮助特许学校支付设施租金和租赁费用。自2017-18财政年度起,符合条件的特许学校可获得资金,最高可覆盖这些费用的75%,或按每名学生计算的固定金额,以两者中较低者为准。如果预算资金不足,资金将按比例分配。资格认定基于学校的地理位置以及学生免费或减价餐的资格。
该计划要求特许学校提交申请并证明其费用,并在整个财政年度内进行首次、第二次和最终拨款。某些条件,例如占用学区或县级设施,可能会使一些学校失去获得资金的资格。
该补助金也可用于额外的设施开支,如改造。加州学校财务管理局必须每年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并可根据需要制定法规。学校需接受审计,以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
最终,该法旨在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许学校维护和改善其设施,并高度强调透明度和财务问责制。
Section § 47615
这项法律规定,加利福尼亚州的特许学校被认为是公立学校系统的一部分,并由相同的公立学校官员管理。此外,特许学校应获得充分和公平的资金。这项法律应被广泛解释,以支持这些发现和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