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62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每个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制定一份详细的计划,以符合联邦和州的法规,确保为残疾学生提供适当的教育机会。这包括关于免费适当教育、个性化教育计划和限制最少环境等方面的政策。该计划还必须概述治理、预算和服务规定,同时允许公众参与和保持透明。此外,对保密性、资金、公开听证以及确保遵守联邦法律也有严格要求。该法律强调社区参与和明确的争议处理程序。

(a)CA 教育 Code § 56205(a) 根据本部分向局长提交地方计划的每个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应确保其现行政策、程序和方案符合美国法典第20篇第1412(a)条和第1413(a)(1)条,并依照联邦法规第34篇第300.201条,与管辖以下事项的州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1)CA 教育 Code § 56205(a)(1) 免费适当的公共教育。
(2)CA 教育 Code § 56205(a)(2) 充分的教育机会。
(3)CA 教育 Code § 56205(a)(3) 儿童发现和转介。
(4)CA 教育 Code § 56205(a)(4) 个性化教育计划,包括制定、实施、审查和修订。
(5)CA 教育 Code § 56205(a)(5) 限制最少的环境。
(6)CA 教育 Code § 56205(a)(6) 程序保障。
(7)CA 教育 Code § 56205(a)(7) 年度和三年期评估。
(8)CA 教育 Code § 56205(a)(8) 保密性。
(9)CA 教育 Code § 56205(a)(9) 从美国法典第20篇第三分章(第1431条起)过渡到学前教育计划。
(10)CA 教育 Code § 56205(a)(10) 私立学校的儿童。
(11)CA 教育 Code § 56205(a)(11) 合规保证,包括普遍遵守联邦残疾人教育法案(美国法典第20篇第1400条及后续条款)、1973年联邦康复法案第504条(美国法典第29篇第794条)、1990年联邦美国残疾人法案(美国法典第42篇第12101条及后续条款)、与之相关的联邦法规以及本部分。
(12)Copy CA 教育 Code § 56205(a)(12)
(A)Copy CA 教育 Code § 56205(a)(12)(A) 地方计划的治理和管理描述,包括多学区地方计划的管理机构或单学区地方计划中负责管理的个人,以及管理机构或个人对其负责的民选官员的身份。
(B)CA 教育 Code § 56205(a)(12)(A)(B) 通过地方计划提供的第56836.23条所列区域化运营和服务,以及根据第56368条由项目专家提供的直接教学支持的描述。
(C)CA 教育 Code § 56205(a)(12)(A)(C) 验证已根据第56190条设立社区咨询委员会。
(D)CA 教育 Code § 56205(a)(12)(A)(D) 根据第56195.1条 (b) 款或 (c) 款提交的多学区地方计划,应执行以下事项:
(i)CA 教育 Code § 56205(a)(12)(A)(D)(i) 明确各参与县办公室和学区管理委员会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职责,各参与学区和县的局长在地方计划实施中的职责,以及学区和县特殊教育行政人员在协调地方计划管理中的职责。
(ii)CA 教育 Code § 56205(a)(12)(A)(D)(ii) 明确行政单位、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行政人员以及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内各地方教育机构在以下方面的各自角色:
(I)CA 教育 Code § 56205(a)(12)(A)(D)(ii)(I) 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行政人员以及行政单位为支持地方计划而雇用的工作人员的招聘、监督、评估和纪律处分。
(II) 州政府向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行政单位或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内的各地方教育机构拨付联邦和州资金。
(III) 特殊教育计划的运作。
(IV) 监督为特殊教育计划拨付的联邦、州和地方资金的适当使用。
(V)CA 教育 Code § 56205(a)(12)(A)(D)(ii)(V) 编制州政府要求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提交的项目和财政报告。
(iii)CA 教育 Code § 56205(a)(12)(A)(D)(iii) 包含根据第56195.1条 (b) 款或 (c) 款选择签订此类协议的学区和县的联合权力协议或合同协议副本,酌情而定。
(E)CA 教育 Code § 56205(a)(12)(A)(E) 地方计划的治理和管理描述以及政策制定过程,应与第56001条 (f) 款、第56195.3条 (a) 款和第56195.9条保持一致,并应反映与由其所代表的群体选出的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教师及行政人员代表以及根据第2章第7条(第56190条起)设立的社区咨询委员会的家长成员就政策和预算制定进行定期协商的时间表。
(2)CA 教育 Code § 56205(a)(2) 年度服务计划,应由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域在公开听证会上通过。该听证会的通知应在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域内的每所学校张贴,至少在听证会前15天。年度服务计划可在任何财政年度内根据根据(a)款第(12)项(D)和(E)分项所建立的决策程序,并与第56001条(f)款和第56195.9条保持一致进行修订。年度服务计划应包括每个地方教育机构将提供的服务描述,包括服务的性质和提供服务的实际地点,包括替代学校、机会学校和班级、由学区运营的社区日校、由县办公室运营的社区学校以及少年法庭学校,无论地方教育机构是否参与地方计划。该描述应表明所有有特殊需求的人士都应能获得符合其个性化教育计划中规定的需求的适当服务和教学。
(3)CA 教育 Code § 56205(a)(3) 年度保障支持计划,应由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域在公开听证会上通过。该听证会的通知应在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域内的每所学校张贴,至少在听证会前15天。年度保障支持计划可在任何财政年度内根据根据(a)款第(12)项(D)和(E)分项所建立的决策程序,并与第56001条(f)款和第56195.9条保持一致进行修订。年度保障支持计划应符合第56122条(c)款的要求。
(4)CA 教育 Code § 56205(a)(4) 描述针对从出生到五岁儿童的早期特殊教育项目。
(5)CA 教育 Code § 56205(a)(5) 描述公众成员,包括根据地方计划接受服务的有特殊需求人士的父母或监护人,向(a)款第(12)项(A)分项中确定的管理机构或个人提出问题或疑虑的方法。
(6)CA 教育 Code § 56205(a)(6) 描述争议解决程序,包括调解以及具有终局性和约束力的仲裁,以解决关于资金分配、服务提供责任以及地方计划中规定的其他治理活动的争议。
(7)CA 教育 Code § 56205(a)(7) 确认地方计划已由社区咨询委员会审查,并且该委员会在将地方计划提交给总监之前至少有30天的时间进行此审查。
(8)CA 教育 Code § 56205(a)(8) 描述为满足第56303条要求而正在使用的程序。
(c)CA 教育 Code § 56205(c) 描述用于监督和评估在非公立、非宗教学校安置的程序,以及确保每个学生个性化教育计划的所有要求都得到满足的方法。该描述应包括评估学生是否取得适当教育进展的方法。
(d)CA 教育 Code § 56205(d) 地方计划、预算计划、年度服务计划和年度保障支持计划应遵守根据第56122条制定的指导方针,并应以公众易于理解的语言撰写。

Section § 56205.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地方教育机构的负责人或首席行政官,在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批准后,必须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重要的教育计划。这些计划包括地方计划、年度预算计划、年度服务计划和年度保障支持计划。县教育总监也必须为其县办公室执行同样的要求,并提供县内特殊教育区域提交的所有地方计划的链接或查阅方式。此外,这些计划及其程序的完整副本必须在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办公室和每个相关的地方教育机构存档,并供任何感兴趣的人查阅。

(a)CA 教育 Code § 56205.5(a) 地方教育机构的负责人或其他首席行政官,应在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批准后,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任何地方计划、年度预算计划、年度服务计划和年度保障支持计划,以及经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批准后的计划更新或修订。
(b)CA 教育 Code § 56205.5(b) 县教育总监应执行以下两项任务:
(1)CA 教育 Code § 56205.5(b)(1) 在县办公室批准后,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任何地方计划、年度预算计划、年度服务计划和年度保障支持计划,以及经县办公室批准后的计划更新或修订。
(2)CA 教育 Code § 56205.5(b)(2) 在县办公室的互联网网站上公布县内各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提交的所有地方计划,或提供这些计划的链接。
(c)CA 教育 Code § 56205.5(c) 地方计划、年度预算计划、年度服务计划、年度保障支持计划以及政策和程序的完整副本应在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办公室和每个参与的地方教育机构存档,并应供任何相关方查阅。

Section § 562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特殊教育区域说明他们将如何共享专业设备和服务。目标是避免将学生安置在隔离的环境中,并确保他们在尽可能最具包容性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作为根据第 (56205) 条提交的本地计划的一部分,每个特殊教育本地计划区域应描述专业设备和服务将如何在本地计划区域内分配,以尽量减少在隔离地点为学生提供服务的必要性,并最大限度地增加在限制最少的环境中为学生提供服务的机会。

Section § 56207

Explanation
如果学区或县教育局想要转移特殊教育项目,必须首先制定一个计划。该计划需要涵盖学生需求、可用服务以及现有教育计划的延续,同时确保服务持续可用并符合法律规定。家长和工作人员应参与此规划过程。 除非获得一致批准提前转让,否则转让不得在发出通知后的第二个财政年度之前进行。如果对转让存在异议,将通过特定的解决程序来解决。无论计划批准状态如何,此规定自1998年7月1日起适用于所有特殊教育区域。

Section § 5620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特许学校申请加入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时,必须与提出相同请求的学区受到同等对待。这意味着特许学校应像其他地方教育机构一样,获得相同的特殊教育州和联邦资助。特许学校还必须遵守相同的资金分配计划,并像其他机构被要求做的那样,参与该区域的决策过程。

特许学校申请作为地方教育机构参与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不得与学区提出的类似请求受到区别对待。在审查和批准特许学校作为地方教育机构参与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的请求时,应适用以下要求:
(a)CA 教育 Code § 56207.5(a) 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应遵守第56140条。
(b)CA 教育 Code § 56207.5(b) 特许学校应以与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其他地方教育机构相同的方式,参与特殊教育的州和联邦资助以及根据第56195.7条(i)款或第56836.05条制定的分配计划。
(c)CA 教育 Code § 56207.5(c) 特许学校应以与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其他地方教育机构相同的方式,参与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的治理。

Section § 56208

Explanation
本法律适用于负责特殊教育服务的区域,无论是需要根据特定指导方针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供批准,还是已经提交并获得批准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