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材料要求、材料
Section § 60040
这项法律要求学校在选择教材时,必须选择那些能准确反映社会文化和种族多样性的材料。这包括展示所有性别的人在各种角色中的贡献,并认可美洲原住民、非洲裔美国人、拉丁裔美国人、亚裔美国人、太平洋岛民、欧洲裔美国人、LGBTQ+美国人以及残疾人所产生的影响。它还强调了不同族裔、文化和社会经济群体以及企业家和工人对塑造加利福尼亚州和美国所做的贡献。
Section § 60040.5
Section § 60041
这项法律要求学校董事会选择的教学材料必须正确展示两个关键思想:一是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二是烟草、酒精和毒品等物质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Section § 60043
Section § 60044
这项法律规定,学校理事会不得为其学校选择那些基于种族、族裔、性别、宗教、残疾、国籍、性取向、职业或任何其他受保护特征而对个人进行负面描述的教学材料。此外,宣传违反法律的宗教或教派信仰的材料也是被禁止的。
Section § 60045
学校董事会选择的所有教材必须准确、客观,并适合学生的年级水平。除文学作品和通俗读物外,它们还应有正确的语法和拼写。州委员会可以根据教育需要,规定其他例外情况。
Section § 60047
如果学校董事会善意购买了教学材料,但后来发现这些材料不符合规定,那么在来不及找到替代品的情况下,他们仍然可以在当前学年使用这些材料。
Section § 60048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学区不得使用包含商业品牌或标志的教学材料,除非这些材料符合州教育委员会的指导方针。如果教学材料确实包含品牌或标志,学区管理委员会必须根据特定标准认定其是适当的。然而,出版商可以使用自己的公司名称或标志,以提供关于材料来源的必要信息、保护版权或注明内容来源。州委员会可以制定其他例外情况,并将制定实施这些规则的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