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0640

Explanation

加州学生表现与进步评估(CAASPP)是该州的标准化考试系统。该系统于2013-14学年实施,包括针对3-8年级和11年级的英语和数学评估,以及针对5、8和10年级的科学评估,并为残疾学生提供便利。地方机构也可以为英语学习者提供语言评估。督学根据需要提出并管理额外的评估和修改,并与教师和专家等利益相关者协商。还有关于实施纸质版测试和进行现场测试以验证评估的规定。

这些项目的资金每年分配,地方机构必须向州报告其测试和豁免活动。高中毕业考试和替代性毕业途径是更广泛评估考量的一部分。目标是将CAASPP分数,特别是11年级的成绩,用于高等教育申请,重点是保持平衡的考试时间表并尽量减少学校的负担。

(a)CA 教育 Code § 60640(a) 特此设立加州学生表现与进步评估,简称CAASPP。
(b)CA 教育 Code § 60640(b) 自2013-14学年起,CAASPP应由以下各项组成:
(1)Copy CA 教育 Code § 60640(b)(1)
(A)Copy CA 教育 Code § 60640(b)(1)(A) 一项针对3至8年级(含)和11年级英语语言艺术和数学的联合体总结性评估,旨在衡量州委员会采纳的内容标准。
(B)CA 教育 Code § 60640(b)(1)(A)(B) 在2013-14学年,英语语言艺术和数学的联合体总结性评估应仅为一项现场测试,以使联合体能够衡量这些评估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进行所有必要的心理测量程序和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设定成绩标准,并允许教育部进行关于评估系统全面实施的研究。这些现场测试及其结果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包括计算任何问责措施。
(2)Copy CA 教育 Code § 60640(b)(2)
(A)Copy CA 教育 Code § 60640(b)(2)(A) 适用于5、8和10年级的科学年级评估,旨在衡量根据第60605节采纳的内容标准,直至根据分段 (B) 实施后续评估。
(B)CA 教育 Code § 60640(b)(2)(A)(B) 对于科学评估,督学应在根据2014年6月30日修订的第60605.85节(原条款)采纳科学内容标准后,尽快向州委员会提出关于新采纳标准的评估建议。在提出建议之前,督学应与利益相关者协商,包括但不限于加州科学教师、评估英语学习者和残疾学生方面的专家、家长和测量专家,讨论评估的年级水平和类型。建议应包括成本估算和在以下每个年级段实施至少一项评估的计划:
(i)CA 教育 Code § 60640(b)(2)(A)(B)(i) 3至5年级(含)。
(ii)CA 教育 Code § 60640(b)(2)(A)(B)(ii) 6至9年级(含)。
(iii)CA 教育 Code § 60640(b)(2)(A)(B)(iii) 10至12年级(含)。
(3)CA 教育 Code § 60640(b)(3) 适用于2至11年级(含)的英语语言艺术和数学,以及5、8和10年级的科学的加州替代性表现评估,旨在衡量根据第60605节采纳的内容标准,直至实施后续评估。后续评估应限于根据第 (1) 段和第 (2) 段分段 (B) 评估的年级和学科领域。
(4)CA 教育 Code § 60640(b)(4) 由《第3篇第14部第65章第6章》(自第99300节起)设立的早期评估计划。
(5)Copy CA 教育 Code § 60640(b)(5)
(A)Copy CA 教育 Code § 60640(b)(5)(A) 地方教育机构可以向被认定为英语水平有限且就读于2至11年级(含)的学生实施一项与根据2013年1月1日修订的第60605节采纳的英语语言艺术标准相符的母语评估,直至根据分段 (E) 开发出与根据第60605.8节采纳的英语语言艺术共同核心标准相符的后续母语评估。
(B)CA 教育 Code § 60640(b)(5)(A)(B) 如果地方教育机构选择根据分段 (A) 向被认定为英语水平有限且就读于2至11年级(含)的学生实施母语评估,它应以教育部确定的方式通知教育部,且费用应由州支付并作为测试合同的一部分,且教育部应根据分段 (l) 为地方教育机构提供每名学生评估的拨款。
(C)CA 教育 Code § 60640(b)(5)(A)(C) 督学应与利益相关者协商,包括评估专家和英语学习者专家,以确定除英语以外的母语独立语言艺术总结性评估的内容和目的,该评估应与英语语言艺术内容标准相符。督学应考虑此评估的适当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州双语印章和问责制。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根据本节开发的评估应纳入州问责系统。
(D)CA 教育 Code § 60640(b)(5)(A)(D) 州总学监应在第3至8年级(含)和第11年级首次全面实施英语语言艺术和数学联盟计算机自适应总结性评估一年后,在一次定期举行的公开会议上向州委员会报告并提出建议,内容涉及除英语以外的其他主要语言的独立语言艺术总结性评估的实施时间表和估计费用。
(E)CA 教育 Code § 60640(b)(5)(A)(E) 州总学监应制定,州委员会应采纳一项主要语言评估。州总学监应不迟于2016-17学年实施此项评估。
(F)CA 教育 Code § 60640(b)(5)(A)(F) 本款仅在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法规为本节目的提供资金的情况下生效。
(c)CA 教育 Code § 60640(c) 州总学监应不迟于2016年3月1日向州委员会提交关于扩大CAASPP以纳入额外评估的建议,供在定期举行的公开会议上审议。州总学监还应根据以下所有规定,将这些建议提交给立法机关的相应政策和财政委员会以及财政总监:
(1)CA 教育 Code § 60640(c)(1) 经与利益相关者协商,包括但不限于加州教师、评估英语学习者和残疾学生方面的专家、家长和测量专家,州总学监应就评估提出建议,包括年级水平、内容和评估类型。这些建议应考虑根据(b)款已实施或计划实施的评估。州总学监应考虑使用联盟开发的评估、各种题型、计算机化测试以及实施时间表。
(2)CA 教育 Code § 60640(c)(2) 建议应考虑在科目中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历史-社会科学、技术、视觉和表演艺术以及其他适当科目,以及英语语言艺术、数学和科学评估,以补充(b)款要求的评估,并考虑使用各种评估选项,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化测试、本地评分的绩效任务和作品集。
(3)CA 教育 Code § 60640(c)(3) 建议应包括使用评估日历,该日历将根据(2)款确定的评估安排在数年内进行,如果适当,使用矩阵抽样,以及使用总体抽样。
(4)CA 教育 Code § 60640(c)(4) 建议应包括测试开发的时间表,并应酌情包括各学科领域的成本估算。
(5)CA 教育 Code § 60640(c)(5) 经州委员会批准并为此目的拨款后,州总学监应开发并实施经批准的评估。州委员会应批准每项经批准评估的测试蓝图、成绩水平描述符、测试期、绩效标准和报告计划。
(6)CA 教育 Code § 60640(c)(6) 州总学监应召集一个咨询小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中学教师、学校行政人员、学校董事会成员、家长、根据第33000.5节未被州长任命为州委员会学生成员的两名最终入围者中选出的一名学生、根据第47605.1节(f)款运营的辍学恢复特许学校的代表、测量专家以及评估英语学习者和残疾学生方面的专家,就第9章(从第60850节开始)所述的高中毕业考试的延续以及根据第51224.5节和第51225.3节满足高中毕业要求的替代途径向州总学监提供建议。
(d)CA 教育 Code § 60640(d) 对于2013-14和2014-15学年,教育部应向地方教育机构提供CAASPP不再需要的标准化测试和报告计划测试表格。实施本款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每名学生的运输、印刷、评分和报告费用,对所有地方教育机构应相同,且不应超过评估的边际成本,包括教育部为实施本节而产生的任何费用。选择根据本款实施评估的地方教育机构应自费进行,并应为此目的与承包商签订协议,但须经教育部批准。
(e)CA 教育 Code § 60640(e) 局长应在新的运行测试首次实施后最多三年内,为无法使用基于计算机的评估的学生提供任何基于计算机的CAASPP评估的纸笔版本。
(f)Copy CA 教育 Code § 60640(f)
(1)Copy CA 教育 Code § 60640(f)(1) 从为此目的可用的资金中,每个地方教育机构应根据 (b) 款对其每名学生进行评估。这些评估应包括使用部门可能确定的无障碍资源,且这些决定不受《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分部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要求的约束。在联邦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新近抵达的英语学习者学生免于参加英语语言艺术评估。州委员会应设立一个考试期,以确保所有学校在教学年度内大约同一时间对学生进行这些考试。州委员会设立的考试期应考虑到地方教育机构需要为考试期间缺席的学生提供补考日,以及需要在电子计算设备上安排考试的需求。
(2)CA 教育 Code § 60640(f)(2) 对于2013-14学年,每个地方教育机构应按照部门与州委员会主席或执行董事协商后描述的方式进行现场测试。超出代表性样本的额外现场测试参与者可由部门批准,部门应使用现有合同节余为每个参与者资助地方教育机构参加一项或多项测试。为此目的的资金应用于允许全州最大程度地参与现场测试。如果现有合同中的节余不足以全额资助此项参与,部门应按测试项目按比例分配可用资金。地方教育机构应承担超出合同金额的任何额外评估管理费用。经州委员会和财政局长批准,部门应修订现有评估合同,以适应超出代表性样本的现场测试,并允许使用从现场测试中收集的信息进行特殊研究。
(g)CA 教育 Code § 60640(g) 从为此目的可用的资金中,每个地方教育机构应根据 (c) 款的 (5) 项,进行由州委员会确定的评估。
(h)CA 教育 Code § 60640(h) 在可行的情况下,CAASPP现场测试应以最大程度地减轻个别学校考试负担的方式进行。CAASPP现场测试不应产生个别学生分数,除非确定这些分数是有效和可靠的。
(j)CA 教育 Code § 60640(j) 经州委员会批准,部门可向地方教育机构提供一项主要语言评估,该评估符合根据第60605条(截至2013年1月1日)通过的英语语言艺术标准,用于评估参加包含评估主要语言的双语沉浸式课程且其为非英语能力有限或被重新指定为流利英语能力者的学生,直到根据 (b) 款的 (5) 项开发出符合根据第60605.8条通过的英语语言艺术共同核心标准的后续主要语言评估。评估费用对所有地方教育机构应相同,且不应超过评估的边际成本,包括部门为实施本节所产生的任何费用。选择根据本款进行主要语言评估的地方教育机构应自费进行,并应为此目的与州考试承包商签订协议,但须经部门批准。
(k)CA 教育 Code § 60640(k) 根据《美国法典》第20编第1412(a)(16)条,具有特殊需求的人士(如第56026条所定义)应纳入 (b) 款的考试要求,必要时提供适当的管理便利,且即使提供便利也无法参加考试的具有特殊需求的人士,应获得替代评估。
(l)Copy CA 教育 Code § 60640(l)
(1)Copy CA 教育 Code § 60640(l)(1) 局长应将为此目的拨款的资金分配给地方教育机构,以使其能够满足 (b) 款和 (c) 款的要求。
(A)CA 教育 Code § 60640(l)(1)(A) 对于2013-14学年或之后学年进行的CAASPP实地测试,如果年度预算法案中为此目的专门提供了资金,州总督学应向地方教育机构拨付资金。
(B)CA 教育 Code § 60640(l)(1)(B) 州总督学应向地方教育机构拨付资金,使其能够根据分节 (b) 的第 (4) 款,在2013-14学年管理用于满足自愿早期评估计划的评估。
(2)CA 教育 Code § 60640(l)(2) 州委员会应每年确定拨付给地方教育机构的每项测试的资金金额,并应每年确定根据第60643条要求的合同下,每项测试应支付给每个承包商的金额。应支付给承包商的金额应通过考虑每个承包商每年九月提交的成本估算以及年度预算法案中包含的金额来确定,并考虑到地方教育机构为遵守分节 (b) 和 (c) 的要求所产生的估计成本。州委员会在确定拨付给地方教育机构的每项测试的资金金额时,应考虑CAASPP下地方教育机构测试管理活动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测试的数量和类型以及计算机化测试注册和管理程序的变化。
(3)CA 教育 Code § 60640(l)(3) 未经财政总监批准,每项测试的拨付资金金额调整无效。调整每项测试拨付资金金额的批准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财政总监和立法机关两院财政委员会主席,并附上证明拟议调整的材料。财政总监仅有权批准与法规要求的活动相关的调整。财政总监应在收到请求后30天内批准或不批准该金额,并应将决定通知立法机关两院财政委员会主席。
(m)CA 教育 Code § 60640(m) 为了进行《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六条第8款所要求的计算,根据分节 (l) 的第 (1) 款所作拨付的拨款,以及根据第60643条或第60605条分节 (a) 的第 (1) 款的子段 (C) 要求,在部门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下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在适用财政年度,是根据第41202条分节 (c) 定义的“为学区拨款的普通基金收入”,并包含在根据第41202条分节 (e) 定义的“根据第XIII B条拨款的普通基金税收收益中拨付给学区和社区大学区的总拨款”中,用于该财政年度。
(n)CA 教育 Code § 60640(n) 作为根据分节 (l) 获得拨款的条件,地方教育机构应向州总督学报告以下所有事项:
(1)CA 教育 Code § 60640(n)(1) 根据分节 (b) 和 (c) 进行评估的年级中,在该地方教育机构注册的学生。
(2)CA 教育 Code § 60640(n)(2) 在地方教育机构中,根据分节 (b) 和 (c) 接受学业成就测试的学生。
(3)CA 教育 Code § 60640(n)(3) 根据本节规定免于测试的第 (1) 款中的学生。
(o)CA 教育 Code § 60640(o) 州总督学和州委员会被授权并鼓励协助高等教育机构使用CAASPP的评估结果,包括但不限于11年级英语语言艺术和数学的联合总结性评估,用于学分、分班或录取过程。
(p)CA 教育 Code § 60640(p) 在年度预算法案为此目的提供资金的情况下,且不包括联合评估,州总督学经州委员会批准,应每年向公众发布根据第60642.5条在前几年进行的学业成就测试的试题。在可行和实际的情况下,每年发布的试题最少应等于前一年测试中试题总数的25%。
(q)CA 教育 Code § 60640(q) 州委员会应在2014年7月1日或之前,修订《加利福尼亚州法规》第5篇第850条至第868条(含),使其与2013-14年常会第一年对本条所作的修改保持一致。州委员会应制定初始法规作为紧急法规,以立即实施CAASPP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考试的管理、评分和报告,因为根据《政府法典》第11346.1条的含义,制定紧急法规对于立即维护公共和平、健康、安全或普遍福利是必要的。紧急法规之后应根据《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部分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制定永久性法规。

Section § 60641

Explanation

本节阐述了加州教育部和地方教育机构在学生评估管理和报告方面的职责。所有学生,除获豁免者外,都必须按计划参加学业测试。家长将收到一份书面的孩子测试结果报告,其中必须清楚解释测试目的和分数。学校可以使用电子格式报告,但前提是保护隐私。测试结果也会分享给学生的学校和老师,并加入学生档案,但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发布可识别信息会受到一些限制。规定11年级学生或其监护人可根据要求将分数发布给大学。测试结果,除个人分数外,会报告给学校和县级委员会。总结性结果应每年10月中旬前公布,且任何结果报告均不得识别个别学生或教师。

(a)CA 教育 Code § 60641(a) 部门应确保地方教育机构遵守以下各项要求:
(1)CA 教育 Code § 60641(a)(1) 根据第60640条规定提供的学业测试,应在第60640条(b)款规定的期间内,安排对所有学生进行管理,包括特许学校的学生,但不包括根据第60640条豁免的学生。
(2)CA 教育 Code § 60641(a)(2) 对于能产生有效个人学生结果的评估,根据第60640条测试的每名学生的个人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报告应包括对测试目的、学生分数以及地方教育机构对测试分数的预期用途的清晰解释。本款不要求教师或其他地方教育机构人员为每名学生的测试分数准备个性化解释。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本条不排除学校或学区通过使用确保学生及其结果保密性的电子媒体格式来满足报告要求。州机构或地方教育机构不得使用加州学生表现和进步评估 (CAASPP) 的分数和结果与衡量先前采用的内容标准的评估分数和结果进行比较。
(3)Copy CA 教育 Code § 60641(a)(3)
(A)Copy CA 教育 Code § 60641(a)(3)(A) 对于能产生有效个人学生结果的评估,根据第60640条测试的每名学生的个人结果也应报告给学生的学校和教师。地方教育机构应将学生的测试结果纳入学生档案。但是,除本条和第60607条另有规定外,可识别个人身份的学生测试结果,仅在学生为未成年人时经其家长或监护人许可,或学生已达法定成年年龄或已获得解放时经其本人许可,方可发布。
(B)CA 教育 Code § 60641(a)(3)(A)(B) 尽管有(A)项的规定,且根据第60607条(c)款,学生或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可以授权向高等教育机构发布个人学生结果,以用于学分、分班、确定大学水平课程准备情况或入学目的。
(4)CA 教育 Code § 60641(a)(4) 根据第60640条指定的每个年级的CAASPP全学区、学校层面和年级层面的结果,但不包括任何可单独识别学生的得分或相对位置,应在定期会议上报告给学区管理委员会;县教育局管辖下的班级和项目的全县、学校层面和年级层面的结果,应在定期会议上类似地报告给县教育委员会。
(b)CA 教育 Code § 60641(b) 州委员会应制定法规,概述在学生、学校、年级、学区、县和州各层面提交和接收总结性评估结果的时间表。该时间表应包括向部门(与(c)款规定的截止日期一致)和地方教育机构的提交日期。提交时间表应规定及时返回评估结果,并考虑纸笔测试的数量和需要人工评分的项目数量。该时间表还应确保在承包商收到评分后八周内向地方教育机构报告个人评估结果。
(c)CA 教育 Code § 60641(c) 部门应在每年10月15日或之前公布全州总结性评估结果。
(d)CA 教育 Code § 60641(d) 包含CAASPP评估结果的汇总、分类或分组分数或报告,包括根据第60630条制定的报告,如果汇总、分类或分组分数或报告包含10个或更少的个人学生评估结果,则不得向除学生接受测试的学校或地方教育机构以外的任何方公开报告。除根据第60630条制定的报告外,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展示任何可能故意或无意地使任何个别学生或教师的得分或表现可识别的分组分数或报告。
(e)CA 教育 Code § 60641(e) 部门应确保11年级学生或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可以要求将作为CAASPP一部分进行的11年级评估结果发布给高等教育机构,以用于确定学分、分班或大学水平课程准备情况。

Section § 6064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要开发“加州标准测试”,目的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了既定的学术标准。对于2至8年级,这些测试涵盖多个科目,包括历史/社会科学和科学;对于9至11年级,则侧重于特定的核心课程领域。此外,小学和初中阶段都要求进行一次写作评估。

在聘请承包商开发或管理这些测试时,州委员会会评估其能否准确地给出学生分数、在规定日期前报告结果、使测试内容与学术标准保持一致,以及有效地处理成本和安全问题。承包商过去在类似测试项目上的经验也会被考虑。这些测试可以借鉴其他评估中的题目。

(a)CA 教育 Code § 60642.5(a) 州总学监经州委员会批准,应负责开发一种评估工具,称为“加州标准测试”,用于衡量学生在州委员会已采纳的学术严谨内容标准和表现标准方面的达成程度。这些基于标准的学业成就测试应包含第60603条(a)款第(3)项中为2至8年级(含)规定的学科领域,并应包括由州委员会选定的至少一个小学或初中年级的历史/社会科学评估和至少一个小学或初中年级的科学评估,以及第60603条(a)款第(5)项中为9至11年级(含)规定的核心课程领域,但9年级评估不应包含历史-社会科学,除非州委员会为9年级历史-社会科学课程采纳学术内容标准;并且应至少包括小学阶段一次和初中阶段一次的直接写作评估,以及如果被认为是有效和可靠的且有资源可供使用,则包括其他应用学术技能项目。
(b)CA 教育 Code § 60642.5(b) 在批准加州标准测试的开发或管理合同中,州委员会应考虑以下各项标准:
(1)CA 教育 Code § 60642.5(b)(1) 承包商生成有效、可靠的个体学生分数的能力。
(2)CA 教育 Code § 60642.5(b)(2) 承包商根据第60643条(a)款在8月8日之前报告结果的能力。
(3)CA 教育 Code § 60642.5(b)(3) 承包商确保基于标准的学业成就测试与州委员会采纳的学术严谨内容和表现标准之间保持一致的能力。此标准应包括承包商实施一个建立和保持测试项目与标准之间一致性的流程的能力。
(4)CA 教育 Code § 60642.5(b)(4) 开发以及(如果适用)管理拟议评估的每名学生成本估算,并配备一个有助于确定未来每名学生成本的系统。
(5)CA 教育 Code § 60642.5(b)(5) 承包商确保试题和材料安全性和完整性的程序。
(6)CA 教育 Code § 60642.5(b)(6) 承包商成功实施其他州采纳和管理的测试项目的经验。为考虑其经验,应提供测试的年级数量和学生数量。
(c)CA 教育 Code § 60642.5(c) 基于标准的学业成就测试可以使用其他测试中的项目。

Section § 60642.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教育部必须为幼儿园至12年级提供免费的临时性和形成性评估工具,以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展,并相应调整教学方法。

选择使用这些评估工具的地方教育机构必须确保教师能够完全访问与这些工具和学生表现相关的所有必要功能和信息。

这些评估工具的开发必须听取现任教师的意见,以确保它们能有效提供及时反馈,从而实现教学的持续改进,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a)CA 教育 Code § 60642.6(a) 部门应获取并免费向地方教育机构提供适用于幼儿园和1至12年级(含)的临时性和形成性评估工具,这些工具根据第60605.7条通过联盟成员资格提供。临时评估应旨在向教师提供及时反馈,教师可结合其掌握的关于学生进步的其他信息来源加以利用,以持续调整教学,从而提高学习效果。
(b)CA 教育 Code § 60642.6(b) 选择使用本条规定之临时评估的地方教育机构应确保负责实施评估的教师能够访问所有为教师使用而设计的功能和信息,这些功能和信息与评估以及学生在评估中的表现相关。
(c)CA 教育 Code § 60642.6(c) 根据本条提供的所有临时评估,应在与每个受评估年级的现任课堂教师密切协商下开发,目的是征求关于临时评估提供及时反馈能力方面的意见,以使教师能够持续调整教学,从而提高学习效果。

Section § 60642.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教育部门提供的临时评估旨在帮助改进教学和学生学习。教师可以利用这些结果获取反馈,从而调整教学方法,与家长沟通,并设定专业发展目标。

然而,这些评估结果不能用于关键决策,例如评估教师、决定学生成绩或晋升、毕业标准、班级安排,或将学生归类到特殊项目。

(a)CA 教育 Code § 60642.7(a) 由该部门向地方教育机构提供的临时评估,包括根据第60642.6节提供的评估,旨在用于改进教学和学生学习。评估结果可用于向教师提供及时反馈,教师可利用这些反馈持续调整教学以改进学习,用于与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沟通,以及供教师用于确定专业发展目标。
(b)CA 教育 Code § 60642.7(b) 由该部门提供的临时评估结果,包括根据第60642.6节提供的评估,不得用于任何高风险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或其他学校员工评估、问责、学生年级晋升或留级、毕业、课程或班级安排、资优教育的认定、英语学习者的重新分类,或认定为有特殊需求的人士。

Section § 60643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学业成就测试的承包商必须如何遵守由总监和州委员会设定的合同条款。它允许教育部通过谈判制定合同,并对合同修订,特别是涉及成本增加的修订,规定了具体条件,这些修订需要多个实体的批准。

教育部免于遵守某些采购法律,并且在选择承包商时必须遵循具有标准化标准的竞争性程序。这些标准包括承包商产生一致分数、及时报告结果、维护测试完整性以及控制成本的能力。

合同规定了进度付款,其中一部分款项在任务完成前予以扣留,并对未完成的任务规定了违约金。协议将明确规定独立的任务,如测试开发、材料制作、电子分发以及向地方机构的详细报告。此外,合同还要求承包商具备确保评估系统安全性和完整性的能力和拟议程序。

(a)CA 教育 Code § 60643(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第60640条规定提供的学业成就测试的承包商或各承包商,应当遵守合同的所有条件和要求,达到总监和州委员会满意的程度。
(b)Copy CA 教育 Code § 60643(b)
(1)Copy CA 教育 Code § 60643(b)(1) 教育部应制定,且总监和州委员会应批准一份或多份合同,与承包商签订,以履行第60640条和第60810条规定的测试。教育部可通过谈判制定合同。在批准根据本条授权的合同修订时,教育部经与州委员会协商,可对合同进行实质性修订,但不得增加合同成本。增加合同成本的合同修订,必须经教育部、州委员会和财政部批准方可进行。
(2)CA 教育 Code § 60643(b)(2) 就根据本分节授权的合同而言,教育部免于遵守《公共合同法》第2分部第2部(自第10100条起)的要求,以及《军事与退伍军人法》第4分部第6章第6条(自第999条起)的要求。教育部应采用竞争和公开的程序,利用标准化的评分标准,以此选出潜在的行政承包商或各承包商,并推荐给州委员会审议。州委员会应考虑以下各项标准:
(A)CA 教育 Code § 60643(b)(2)(A) 承包商产生有效且可靠分数的能力。
(B)CA 教育 Code § 60643(b)(2)(B) 承包商及时报告准确结果的能力。
(C)CA 教育 Code § 60643(b)(2)(C) 不包括联合体评估,承包商确保测试技术充分性的能力,包括加州学生表现与进步评估测试与州采纳的内容标准之间的一致性。
(D)CA 教育 Code § 60643(b)(2)(D) 评估系统的成本。
(E)CA 教育 Code § 60643(b)(2)(E) 确保评估系统安全性和完整性的能力和拟议程序。
(F)CA 教育 Code § 60643(b)(2)(F) 承包商在其他州成功实施全州范围测试项目的经验。
(3)CA 教育 Code § 60643(b)(3) 合同应包含向承包商支付进度款的条款,用于已完成的工作或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费用。每份合同中规定的每次测试管理中,每个独立且明确的组成任务的预算金额的不少于10%应予扣留,直至该承包商最终完成所有组成任务。最终完成前扣留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次测试管理合同总价的10%。
(4)CA 教育 Code § 60643(b)(4) 合同应要求承包商支付违约金,金额最高可达合同总成本的10%,针对每次测试管理中,承包商因自身过失或其分包商的过失未能实质性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任何组成任务。
(5)CA 教育 Code § 60643(b)(5) 合同应规定程序和标准,由教育部推荐并经州委员会批准每个组成任务的成功完成。
(6)CA 教育 Code § 60643(b)(6) 承包商应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提交一份拟议预算和发票时间表,其中应详细列出每个组成任务的成本以及每个已完成组成任务的预计发票日期。
(7)CA 教育 Code § 60643(b)(7) 根据第 (1) 款需经总监和州委员会批准且根据第 (2) 款豁免的合同,应酌情明确以下独立且不同的组成任务:
(A)CA 教育 Code § 60643(b)(7)(A) 新测试或测试项目的开发。
(B)CA 教育 Code § 60643(b)(7)(B) 测试材料的制作或出版。
(C)CA 教育 Code § 60643(b)(7)(C) 测试材料向地方教育机构的交付或电子分发。
(D)CA 教育 Code § 60643(b)(7)(D) 测试处理、评分和分析。
(E)CA 教育 Code § 60643(b)(7)(E) 向地方教育机构报告测试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本节中规定的所有报告。
(F)CA 教育 Code § 60643(b)(7)(F) 向教育部报告有效且可靠的测试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电子文件:
(i)CA 教育 Code § 60643(b)(7)(F)(i) 全州范围以及按县、学区、学校和年级汇总的分数。
(ii)CA 教育 Code § 60643(b)(7)(F)(ii) 根据英语熟练程度、性别、种族、社会经济劣势、寄养状况和特殊教育类别划分的非汇总分数。
(G)CA 教育 Code § 60643(b)(7)(G) 督学为满足州和联邦法律要求且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其他分析或报告。
(H)CA 教育 Code § 60643(b)(7)(H) 支持 (A) 至 (G) 项(含)所列活动的技术服务。
(I)CA 教育 Code § 60643(b)(7)(I) 进行定期性能检查和负载模拟,以确保用于支持 (A) 至 (G) 项(含)所列活动的技术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健性。

Section § 60643.6

Explanation
如果当地学区因加州学生评估的考试材料迟延交付而面临意外费用,负责提供这些材料的承包商必须向学区偿还这些费用。

Section § 606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截至2014年11月1日,教育部必须向学区提供有关二年级学生语文和数学评估的信息。这些评估应符合共同核心标准,并帮助教师了解学生在这些领域的技能。

取消常规二年级学业成就测试所节省的资金应由学校用于这些特定的诊断性评估。法律还规定,这些评估必须准确显示学生已掌握的技能,并应用于指导教学,但不应用于评估教师或学校的表现。

(a)CA 教育 Code § 60644(a) 截至2014年11月1日,教育部应识别并向学区提供有关现有语文和数学评估的信息,这些评估应符合根据第60605.8条通过的共同核心学术内容标准,并适用于二年级学生,供课堂教师诊断使用。这些评估的目的是帮助教师,并获取有关二年级学生语文和计算技能发展的信息。
(b)CA 教育 Code § 60644(b) 取消二年级基于标准的学业成就测试所实现的节余,应由地方教育机构用于实施根据 (a) 款确定的评估。
(c)CA 教育 Code § 60644(c) 教育部应确保所选的二年级诊断性评估是有效的,用于识别学生已掌握或未掌握的特定知识或技能,以指导教学和做出教育决策。所选的二年级诊断性评估不应作为有效的衡量标准,用于学生、教职人员或地方教育机构的问责目的。

Section § 60647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对州委员会根据本条文作出的决定提出异议,您必须遵循《民事诉讼法典》第 (860) 条至第 (870) 条中的程序。此外,州委员会的决定不会被推翻,除非能证明这些决定是缺乏合理依据或以不合理的方式作出的。

Section § 6064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州总学监必须推荐,且州委员会必须设定加州学生评估测试(不包括联合总结性评估)的绩效标准。这些标准界定了达到特定成就水平所需的最低分数。州委员会将每五年审查并可能更新这些标准。

排除联合总结性评估,州总学监应推荐,且州委员会应采纳,根据本条规定实施的加州学生表现与进步总结性测试的绩效标准。绩效水平应识别并确立达到特定成就水平预期所需的最低表现。一旦采纳,这些标准应由州委员会每五年审查一次,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Section § 60648.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英语语言艺术和数学领域符合共同核心标准的评估的实施。这些评估原定于2014-15学年首次全面推行。然而,这取决于州委员会对其准备情况的决定。

它要求该部门监督学区在建立技术支持的评估系统方面的进展。截至2014年10月1日,一份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及建议的报告必须提交给州委员会和其他相关机构。

根据报告的调查结果,州委员会将决定本州是否准备好在2014-15学年全面实施针对3至8年级和11年级的这些计算机自适应评估。

(a)CA 教育 Code § 60648.5(a) 英语语言艺术和数学领域符合共同核心标准的评估应在2014-15学年首次全面实施,除非州委员会认定这些评估无法全面实施。
(b)CA 教育 Code § 60648.5(b) 该部门应确定学区在实施技术支持的评估系统方面的进展情况,以及英语语言艺术和数学领域符合共同核心标准的评估能够全面实施的程度。该部门应在2014年10月1日或之前,向州委员会、财政部以及立法机关的相应财政和政策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和建议。
(c)CA 教育 Code § 60648.5(c) 根据本节要求的报告中的信息,州委员会应确定本州是否应在2014-15学年全面实施针对3至8年级(含)和11年级的英语语言艺术和数学领域的运营联盟计算机自适应总结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