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88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鼓励加州设立专注于高科技和表演艺术高级教学的专业高中。其目标是为有天赋的学生在这些重要领域提供更多学习机会,尤其是在靠近科技和艺术产业的学区。

这些学校旨在促进本州经济发展,并帮助教师在数学、科学、表演艺术和计算机技术等科目中创建创新课程,这些课程可以与其他学校共享。

立法机关制定本章的目的是协助在本州建立专业高中,以提供高科技领域和表演艺术方面的高级教学和培训。
立法机关认识到,这些专业高中的建立将通过为有天赋的学生提供在高科技领域和表演艺术方面获得强化学习机会的机会,从而有益于本州经济,同时这些学生将在靠近这些产业所在区域的学区学校就读。
立法机关还认识到,根据本章设立的高科技专业高中将使在这些学校提供教学的教师能够开发在数学、科学、表演艺术和计算机技术领域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示范课程,以供公共教育系统中的其他学区使用。

Section § 58801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运营高中的学区、这些学区的联合体或县教育官员,提议设立招收9-12年级学生的专业高中。这些学校可以专注于高科技、表演艺术或其他独特科目。联合工作的学区必须同意在该专业学校为联合体中任何学区的学生开放招生。

从1984-85财政年度开始,州公共教育总监将提供资金,用于启动这些专业学校或项目的初期费用。

任何运营一所或多所高中的学区,或任何运营一所或多所高中的学区联合体,或任何县教育总监,或任何县教育委员会,均可向州公共教育总监提交提案,以设立一所或多所具有专业课程的学校,涵盖高科技、表演艺术或其他特殊课程领域,招收9至12年级学生。以联合体形式提交提案的学区应同意在该专业学校接收来自联合体中每个学区的学生。
州公共教育总监应自1984–85财政年度起,为这些专业中学或项目的启动费用拨款。

Section § 58801.5

Explanation

本条允许此前已获得启动成本资助的实体,在新增项目时,可以竞争额外的资助。然而,这笔额外资助必须用于加强现有项目,并且不能取代它们根据此前条款已获得的资金。

根据第58801条有资格获得启动成本资助的实体,应有资格竞争启动成本资助,无论在任何前一年是否获得资助。获得额外启动成本资助应基于新增项目。根据本条提供的资金应补充而非取代根据第58801条提供的资金。

Section § 58801.6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根据年度预算案确定的资金,应平均分配给在1991-92财年之前设立并与加州州立大学相关的专业化中学项目。这些资金专门用于支持这些专业学校。

公共教育总监应根据年度预算案的可用资金,拨付资金用于支持在1991-92财年之前设立并与加州州立大学合作运营的专业化中学项目。根据本节拨付的资金应在符合条件的专业化中学之间平均分配。

Section § 58802

Explanation
在专业高中课程中授课的老师,必须制定示范教案。州公共教育总监会将这些教案分享给全州其他学区。

Section § 588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业中学项目聘请那些没有传统教师资格,但在商业、表演艺术或大学等领域拥有独特才能或技能的人员担任教师。然而,这些非持证教师必须在被聘用后的60天内获得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颁发的清关证书,该证书用于确认他们的身份和道德品格。此外,学区必须每年向公共教育总监报告他们雇用了多少此类教师、他们教授的科目以及他们具体的才能或技能。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专业中学项目可以聘请不具备教师资格但拥有来自商业、表演艺术或高等教育机构的独特才能或技能的人员担任教师。任何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在专业中学项目中留任教师,除非在理事会聘用该人员后的60天内,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已为其颁发了清关证书,该委员会将在核实该人员的个人身份和良好道德品格后颁发此证书。
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在专业中学项目中任教的每个学区理事会,应每年向公共教育总监报告所聘用此类人员的数量、他们受聘教授的科目以及他们所具备的独特才能和技能。

Section § 588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运营专业化中学的县级学校如何获得资金拨款。它规定,这些学校的资金将不采用标准公式,而是根据平均学生出勤人数和高中区全州平均资金费率来计算。重要的是,如果学生就读于这些专业化学校之一,其出勤人数不应计入其居住学区的出勤人数,以用于资金计算。

根据立法机关为第42238条目的拨付的资金,公立学校总监应按以下方式,为本章目的向运营经批准的专业化中学的县学校总监和县教育委员会进行拨款:
(a)CA 教育 Code § 58804(a) 对于1985-86财政年度及此后的每个财政年度,代替第42238条规定的资金计算方式,运营一所或多所专业化中学的每个县学校总监或县教育委员会的收入上限,应通过将该学校或多所学校的平均每日出勤人数乘以根据第42238条 (d) 款 (2) 项计算的高中区全州平均每单位平均每日出勤人数的基本收入上限来计算。
(b)CA 教育 Code § 58804(b) 任何在由县学校总监或县教育委员会运营的专业化中学就读的学生,其居住学区不得将该学生的出勤人数计入为第42238条目的进行的任何平均每日出勤人数计算中。

Section § 58804.2

Explanation

从1992-93学年开始,每所专业中学必须每年评估其项目的成功情况。如果80%的学生在高中毕业后继续深造或在其专业领域接受专业培训,并且80%的学生留在并完成该项目,则该项目被视为成功。

此外,评估还应考虑其他因素,例如学生、家长和社区成员对学习和学校管理的满意度提高,咨询和支持服务的有效性,以及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

自1992-93学年开始,根据第58801.6条运营的每所专业中学应每年评估其项目的成功情况,具体如下:
(a)CA 教育 Code § 58804.2(a) 如果项目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则应被视为成功:
(1)CA 教育 Code § 58804.2(a)(1) 参与该项目的80%的学生在高中毕业后,在其所选专业领域内攻读高等教育或接受额外的专业培训。
(2)CA 教育 Code § 58804.2(a)(2) 留在该项目的80%的学生完成高中教育。
(b)CA 教育 Code § 58804.2(b) 项目还应根据对其他因素的评估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教育 Code § 58804.2(b)(1) 学生、家长、社区、专业和商业社区以及学校员工对学生学习、学校组织、学校治理和管理的满意度提高。
(2)CA 教育 Code § 58804.2(b)(2) 提升项目和学生成功的咨询及其他支持服务。
(3)CA 教育 Code § 58804.2(b)(3) 以平均绩点或其他适当的成绩标准衡量的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

Section § 588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公立教育总监与多个学区合作,设立一所视觉与表演艺术学院,为高中生提供常规上课时间之外的艺术课程。这类学院由参与学区和表演与视觉艺术学院基金会共同组成的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可以任命主任、与大学合作并管理财务。9至12年级的学生可以通过独立学习项目参与这些艺术课程,但如果他们同时也在普通学校上学,每年不能获得超过一个出勤学分。

(a)CA 教育 Code § 58805(a) 公立教育总监可与由两个或更多学区组成的联合体签订机构间协议,以设立一所视觉与表演艺术学院,运营在常规上课日之外进行的视觉与表演艺术专门中学课程,但须受本章约束。
(b)CA 教育 Code § 58805(b) 任何两个或更多学区或县教育局的管理委员会可加入(a)款所述的联合体。根据(a)款规定的机构间协议,本条设立的学院应由一个五人管理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应由3名代表联合体的成员组成,他们应是学生参与度最高的学区或县教育局的总监或其指定代表;以及由表演与视觉艺术学院基金会任命的两名成员。委员会运营学院的权力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教育 Code § 58805(b)(1) 任命一名主任,负责学院及学院运营的专门中学课程的开发和管理。
(2)CA 教育 Code § 58805(b)(2) 与任何学院或大学的城市校区签订协议,该校区应具备在全州范围内协助其他校区或大学开发类似项目的方式,以利用该校区的教育资源实现本条目的。
(3)CA 教育 Code § 58805(b)(3) 负责学院的财务问责制。
(c)CA 教育 Code § 58805(c) 为第46300条(e)款的目的,9至12年级(含)的学生参与本条下运营的任何视觉或表演艺术项目的校外活动,可根据第28部分第5章第5.5条(自第51745条起)的规定,被授权为独立学习项目。在任何情况下,同时注册独立学习项目和普通综合高中或初中的学生,为第46300条的目的,每个学年产生的平均每日出勤单位不得超过一个。

Section § 5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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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运营的专业化中学在根据《教育法》接收特定资金时,被视为一个学区。此外,如果专业化中学招收学生参加暑期学校,该学校必须告知学生原就读的学区。因此,原学区不得将该学生计入其自身的暑期学校人数。

由县教育总监根据本章运营的专业化中学,应被公共教育总监视为学区,以根据《教育法》第42239条和第42239.5条接收资金。如果一所专业化中学将其学生计入其暑期学校招生人数,该学校应通知该学生原就读的学区,且该学区不得将其学生计入其暑期学校招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