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学院出勤大学承诺合作法案
Section § 48810
本节将该法律命名为“大学承诺伙伴关系法案”。它基本上是与大学承诺计划相关的一系列指导方针或规则的官方名称。
Section § 48810.5
长滩社区学院学区和长滩联合学区可以合作,为学生提供一个结构化的学习路径,包含有挑战性的高中和大学课程。这种合作旨在帮助学生做好准备,具备合适的资格来攻读高级大学课程,这些课程被称为“顶点大学课程”。这些顶点课程是其他地方定义的特定社区学院课程。
Section § 48811
本法律条款设立了一项合作计划,旨在帮助那些尚未计划升入大学的高中生,或希望更快完成大学学业的优秀学生。其目标是通过减少延误,为学生开辟一条直接的大学升学之路。
参与此合作计划的学生必须在11年级参加一项测试,以评估他们是否已为大学课程做好准备。如果测试显示他们有需要提高的方面,则必须在12年级选修额外的课程来弥补。参与此计划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此外,适用于高中生的常规规定(自第48800条起)不适用于参与此合作计划的学生。
Section § 48812
这项法律要求长滩社区学院区和长滩联合学区建立合作关系,其中包括获得大学学分的途径。这些途径应导向通识教育、职业技术证书或学位,并且必须包含至少一门高级大学课程。此外,该合作关系必须为学生提供协调一致的支持服务,例如咨询。社区学院区只有在参与早期评估计划 (EAP) 的情况下才能成为该合作关系的一部分。
Section § 48813
本节阐述了长滩社区学院区和长滩联合学区如何处理在合作项目下就读长滩城市学院的学生的资金和出勤学分。学院区会因学院的全日制学生获得额外的资金学分。同时,就读该学院的高中生仍可为其高中记录获得出勤学分。但是,学院不会为已通过学区获得资金的活动获得额外资金。此外,学院必须确保此安排不会导致资金增加,超出州预算通常为全日制学生招生分配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