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雇佣未满18岁未成年人的个人、商号、公司,或商号或公司的代理人或高级职员,在雇佣期间,均应存档所有雇佣未满18岁未成年人的许可证。
未成年人雇佣雇主的职责
Section § 49160
这项法律规定,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未经特殊工作许可证,不得从事任何工作或商业活动。该许可证必须由适当的教育主管部门签发。另外,Section 49151中列出了一些例外情况,但此处未作解释。
未成年人工作许可证 未满18岁就业 教育官员
Section § 49162
本法律规定,如果雇主希望雇佣未成年人,他们必须向负责签发工作许可证的官员发送一份书面通知。该通知的表格由教育部通过负责官员提供给雇主。
未成年人就业 工作许可证 雇佣意向表格
Section § 49163
当有人想雇佣未成年人时,他们需要填写一份通知书,其中包含一些重要信息。这份通知书必须包含未成年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社会安全号码。此外,它还需要未成年人工作地点的联系信息和主管人员的详细信息。另外,通知书应明确未成年人将从事的工作类型以及他们每天和每周工作的最长时间。最后,这份通知书上必须有未成年人本人、其父母或监护人以及雇主的签名。
雇佣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就业通知 未成年人工作详情
Section § 49164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工作许可和年龄证明必须随时接受某些机构(如出勤监督员和缓刑监督官)的检查。如果签发机构或主要官员发现签发这些许可和证明的必要条件不符合,他们可以取消这些许可和证明。此外,如果发现工作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或教育,违反了任何许可条件,或者未成年人正在非法工作,则必须撤销其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和雇佣许可以及年龄证明应始终开放供出勤监督员、缓刑监督官、劳工专员指定人员以及公共教育总监的官员检查。任何工作许可或雇佣许可以及任何年龄证明,在任何获授权检查此类许可和证明的人员发现许可或年龄证明的合法签发条件不存在或在签发时不存在时,均可由公共教育总监、劳工专员或签发该许可或证明的人员随时取消。当签发机构确信未成年人的就业正在损害其健康或教育,或许可的任何条款或条件正在被违反,或未成年人正在从事违反任何法律规定的工作时,应撤销其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 年龄证明 出勤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