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教育 Code § 49091.10(a) 所有主要的补充教学材料和评估,包括教科书、教师手册、电影、音频和视频录音以及软件,应由课堂教师汇编和存储,并及时提供给家长或监护人查阅,查阅应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进行,或根据学区理事会确定的程序进行。
(b)CA 教育 Code § 49091.10(b) 家长或监护人有权观察涉及其子女的教学和其他学校活动,观察应根据学区理事会确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学生和学校人员的安全,并防止对教学造成不当干扰或骚扰学校人员。学区理事会应考虑对家长和监护人提供合理的便利。经家长或监护人书面请求,学校官员应安排该家长或监护人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并根据学区理事会确定的程序,观察所请求的班级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