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教育 Code § 48216(a) 县教育局或就读学区的管理委员会应将任何未依照《健康与安全法》第105部第2部分第1章(自第120325条开始)的规定适当接种疫苗的学生排除在外。
(b)CA 教育 Code § 48216(b) 学区管理委员会应通知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他们有两周时间提供证据,证明学生已适当接种疫苗,或证明学生根据《健康与安全法》第120365条或第120370条免除接种疫苗要求。
(c)CA 教育 Code § 48216(c) 学区管理委员会应在通知中,将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转介至学生通常的医疗服务来源以获得疫苗接种;或者,如果不存在通常的来源,则将父母或监护人转介至县卫生部门,或通知父母或监护人疫苗接种将在学区内的一所学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