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30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对幼儿园至二年级的低年级学生进行潜在阅读困难(如阅读障碍)筛查,以帮助教育工作者尽早提供个性化支持和干预。它强调使用循证且文化适宜的工具的重要性,并为此任命了一个专家小组来审查和批准这些工具。学校必须采纳经批准的筛查工具并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评估,家长有权选择退出。

该法律通过要求在学生的主要语言(如果可用)中进行筛查,并为非英语使用者调整方法,确保了包容性。重要的是,这些筛查并非诊断性,而是一种识别风险并量身定制干预措施的方式。筛查结果不用于升级或教师评估等高风险决策。学校必须在筛查前通知家长,并及时提供结果及解释。

该立法还规定了对进行筛查的员工进行培训,并提供了后续行动和评估的指导方针,以防止在特殊教育资格认定中被滥用。

(a)Copy CA 教育 Code § 53008(a)
(1)Copy CA 教育 Code § 53008(a)(1)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对学生进行阅读困难(包括阅读障碍)风险筛查,是教育工作者可以用来获取信息以支持学生学习的众多工具之一。筛查应被视为学校综合教学策略的一部分,教育工作者应像使用其他形成性评估和总结性评估一样使用它:以指导个性化教学、衡量学生进步、识别学生学习需求,并使家长和教育工作者能够以更知情的方式讨论学生需求。
(2)CA 教育 Code § 53008(a)(2) 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宣布,通过循证的早期识字教学策略和材料进行早期识别和干预,可以改善有阅读困难(包括阅读障碍)风险的学生以及患有阅读困难的学生的识字成果。阅读障碍是最常见的学习障碍;然而,许多处于阅读障碍谱系中的学生在没有适当识别和支持的情况下,每天都在阅读中挣扎。通过早期筛查所有学生是否存在阅读困难风险,加州可以帮助家庭和教师为所有学生实现最佳学习和生活成果,并缩小学业成就差距。
(3)CA 教育 Code § 53008(a)(3)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如果州授权委员会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四部第七部分(自第17500条起)确定本节包含州强制要求的成本,则应向地方教育机构提供资金,以抵消根据本节进行学生筛查的相关成本。
(b)CA 教育 Code § 53008(b) 在2024年1月31日或之前,州委员会应任命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其目的是根据本节,为幼儿园和一、二年级学生创建一份经批准的、循证的、文化、语言和发展适宜的筛查工具清单,以评估学生是否存在阅读困难风险,包括可能的神经系统疾病,如阅读障碍。州委员会不得任命任何对正在审议的筛查工具有经济利益的人员进入专家小组。州委员会应建立一个审查程序,包括如何根据分节 (g) 中规定的标准评估筛查工具,供专家小组用于评估和批准筛查工具。本分节不禁止州委员会定期重组该专家小组或更新审查程序,也不禁止专家小组应州委员会要求定期修订分节 (c) 中所述的筛查工具清单。
(c)Copy CA 教育 Code § 53008(c)
(1)Copy CA 教育 Code § 53008(c)(1) 州委员会根据分节 (b) 任命的专家小组的工作受《巴格利-基恩公开会议法案》(《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一部分第九条(自第11120条起))的约束,且专家小组的所有会议均受《巴格利-基恩公开会议法案》的约束。
(2)CA 教育 Code § 53008(c)(2) 在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州委员会任命的专家小组应在一次定期举行的公开会议上,根据州委员会根据分节 (b) 建立的审查程序和评估标准,投票批准一份筛查工具清单。该清单应包括为英语学生和非英语学生开发的筛查工具,其语言应反映州内学生的主要语言,但以这些语言的评估工具可用为限。专家小组还应确定关于每种筛查工具适当实施的信息,包括每种筛查工具的适当实施年级。
(d)CA 教育 Code § 53008(d) 在2025年6月30日或之前,为幼儿园或一、二年级学生提供服务的地方教育机构的理事会或机构应在一次公开会议上,根据分节 (c) 通过的清单,采纳一种或多种筛查工具,以根据本节评估学生是否存在阅读困难风险。所采纳的筛查工具应为英语学生和非英语学生提供评估,其语言应反映地方教育机构学生的主要语言,但以这些语言的评估工具可用为限。
(e)CA 教育 Code § 53008(e) 不迟于2025-26学年开始,并在此后每年,为幼儿园或1年级或2年级学生提供服务的当地教育机构,应使用当地教育机构理事会或机构根据 (d) 款采纳的筛查工具,对幼儿园、1年级和2年级的每名学生进行阅读困难风险评估,除非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书面选择退出筛查。在确定学年内何时实施各项筛查工具时,当地教育机构应考虑学生是否已获得足够的阅读基础技能教学以支持有效的评估。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当地教育机构酌情提供额外的学生筛查或诊断评估。实施筛查工具的员工应接受适当的培训以操作该工具。
(f)CA 教育 Code § 53008(f) 如果学生在根据 (e) 款对该学年该年级所有学生实施筛查工具后,首次在幼儿园、1年级或2年级入学,当地教育机构应在入学后45个日历日内,使用当地教育机构理事会或机构根据 (d) 款采纳的筛查工具对该学生进行评估,除非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书面选择退出筛查,或者除非父母或监护人提供文件,或当地教育机构拥有文件证明该学生在其之前的学校已对其当前年级进行过类似筛查,并且父母或监护人已获知结果。
(g)Copy CA 教育 Code § 53008(g)
(1)Copy CA 教育 Code § 53008(g)(1) 为支持采纳高质量的筛查工具,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学生阅读困难风险的过度识别或识别不足,并为后续工作提供有意义的信息,州委员会在根据 (b) 款采纳评估标准时,应考虑筛查工具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了以下因素:
(A)CA 教育 Code § 53008(g)(1)(A) 使用直接测量,并辅以其他学生数据,以确定学生是否存在阅读困难风险,包括阅读障碍。
(B)CA 教育 Code § 53008(g)(1)(B) 测量可能预测阅读障碍和其他阅读障碍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口语、音韵和音素意识、解码技能、字母发音知识、字母名称知识、快速自动化命名、视觉注意力、阅读流畅性、词汇和语言理解的测量。
(C)CA 教育 Code § 53008(g)(1)(C) 证明该工具已使用当代多文化和多语言学生样本进行规范和验证,并提供母语非英语的学生以及英语为母语的学生的成果数据。
(D)CA 教育 Code § 53008(g)(1)(D) 整合相关的学生人口统计信息,例如家庭语言、英语流利程度和学前教育的获取情况,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表现。
(E)CA 教育 Code § 53008(g)(1)(E) 为教育工作者提供关于如何实施筛查工具、解释结果、向家庭(包括以学生的主要语言)解释结果,以及确定应考虑的、针对每种学生结果类型的进一步教育策略、评估、诊断和干预措施的指导和资源。根据本分段提供的指导和资源应以根据第 60207 节制定的《加州公立学校英语语言艺术/英语语言发展框架》和根据第 56335 节制定的《加州阅读障碍指南》为依据,并应以针对个别学生特定需求的有效干预措施知识为基础,且应反映与多层次支持系统相符的分层干预模式。
(l)CA 教育 Code § 53008(l) 筛查结果应作为潜在阅读困难风险的预警信号,而非残疾诊断。筛查工具的结果应作为更广泛流程的一部分,该流程旨在进一步评估学生需求和进步,确定课堂教学支持,根据需要实现有针对性的个体干预,并在问题未解决时允许进一步诊断。因此,如果学生在根据本节进行筛查后被识别为有阅读困难风险,地方教育机构应向该学生提供支持和服务,这些支持和服务应与筛查工具和关于该学生的其他相关信息所识别的具体挑战相适应,其中可包括(除其他支持和服务外)以下任何一项:
(1)CA 教育 Code § 53008(l)(1) 侧重于学生具体需求的基于证据的读写能力教学。
(2)CA 教育 Code § 53008(l)(2) 进度监测。
(3)CA 教育 Code § 53008(l)(3) 常规普通教育项目中的早期干预。
(4)CA 教育 Code § 53008(l)(4) 一对一或小组辅导。
(5)CA 教育 Code § 53008(l)(5) 进一步评估或诊断性评估。
(m)CA 教育 Code § 53008(m) 根据本节进行的评估结果不得用于任何高风险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或其他学校员工评估、问责、学生升级或留级、资优教育识别、英语学习者重新分类,或识别为有特殊需求个体。
(n)CA 教育 Code § 53008(n) 根据本节向家长或监护人发出的通知应符合第48985节中规定的翻译要求。
(o)CA 教育 Code § 53008(o)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教育 Code § 53008(o)(1) “英语学习者”具有第306节 (a) 款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2)CA 教育 Code § 53008(o)(2) “幼儿园”不包括过渡幼儿园,如第48000节 (d) 款所定义。
(3)CA 教育 Code § 53008(o)(3) “地方教育机构”指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
(4)CA 教育 Code § 53008(o)(4) “阅读困难”指影响学生学习阅读或提高阅读能力的一个障碍,包括阅读障碍。
(5)CA 教育 Code § 53008(o)(5) “筛查工具”指由经过适当培训的学校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在册持证教师)使用的简短工具,衡量特定领域以确定有阅读困难(包括阅读障碍)风险的学生。

Section § 530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从加州普通基金中拨款2.15亿美元,用于促进学校的读写计划。其中2亿美元将拨给地方教育机构,用于开发学校读写计划,特别是针对多语种学习者的计划,并聘用和培训读写教练。合格学校每所至少可获得45万美元。详细说明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必须在2027年和2029年提交。剩余的1500万美元将用于培训读写教练,重点是双语和多语种计划。这包括与专家合作,并为教育工作者提供证书机会。这些资金还应与其他读写倡议保持一致,以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a)CA 教育 Code § 53009(a) 现从普通基金中拨款两亿一千五百万美元 ($215,000,000) 给局长,以增加根据2022年第52章第137节(经2023年第48章第104节和第115节修订)设立的读写教练和阅读专家拨款计划。为此目的拨款的资金可用于截至2029年6月30日的承付。
(b)Copy CA 教育 Code § 53009(b)
(1)Copy CA 教育 Code § 53009(b)(1) 在 (a) 款所拨款项中,两亿美元 ($200,000,000) 应由局长分配给地方教育机构,用于合格的学校地点开发学校读写计划,包括双语沉浸式和其他针对多语种学习者的计划,聘用和培养读写教练和专家,以及为需要针对性读写支持的学生(包括英语学习者)开发和实施干预措施。地方教育机构可选择不参与本款规定的计划,方法是使用教育部提供的表格,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通知教育部,表明该地方教育机构打算拒绝为其合格学校地点和该地方教育机构提供计划资金。根据本节获得资金的地方教育机构也可能有资格获得阅读和读写补充授权激励拨款计划的资助。
(2)CA 教育 Code § 53009(b)(2) 教育部应根据 (1) 段的规定,按每名在幼儿园或1至3年级(含)就读的合格学校地点学生分配资金,但每个合格学校地点的地方教育机构获得的资金不得少于四十五万美元 ($450,000)。拨款金额应使用截至加州学生纵向学业成就数据系统秋季1期认证确定的2024-25学年入学数据来确定。为本段下的分配和分摊目的,地方资助的特许学校应与特许授权机构一并计算。
(3)CA 教育 Code § 53009(b)(3) 鼓励根据本款获得拨款资金的地方教育机构在整个拨款期内(截至2029年6月30日)使用这些资金。
(4)CA 教育 Code § 53009(b)(4) 地方教育机构受助方应分别在2027年6月30日和2029年6月30日或之前,向教育部提交一份中期和最终报告,详细说明其如何使用根据本款获得的资金,报告应使用教育部为此要求开发的报告模板。具体针对读写能力,报告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教育 Code § 53009(b)(4)(A) 资金如何用于为其合格学校地点聘用读写教练和专家。
(B)CA 教育 Code § 53009(b)(4)(B) 资金如何用于开发、改进和扩展学校读写计划,包括英语语言发展和双语沉浸式计划,以及其他针对多语种学习者的计划。
(C)CA 教育 Code § 53009(b)(4)(C) 支出如何影响学生的读写能力成就,包括高需求学生群体的成就。
(D)CA 教育 Code § 53009(b)(4)(D) 地方教育机构计划如何在拨款期结束后继续资助读写教练以及阅读、读写和双语专家。
(E)CA 教育 Code § 53009(b)(4)(E) 教育部确定的其他衡量指标。
(5)CA 教育 Code § 53009(b)(5) 为本款之目的,适用以下定义:
(A)CA 教育 Code § 53009(b)(5)(A) “合格学校地点”是指根据通过加州学生纵向学业成就数据系统提交的2024-25学年秋季1期人口普查日学生数据,其幼儿园和1至3年级(含)学生未重复学生百分比达到或超过94%的学校地点,且该学校地点未根据2022年第52章第137节(经2023年第48章第104节修订)或2023年第48章第115节获得资金。学校地点的未重复学生百分比应通过将第42238.02节中定义的未重复学生总数除以该学校地点幼儿园和1至3年级(含)的总入学人数来计算。
(B)CA 教育 Code § 53009(b)(5)(B) “地方教育机构”是指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
(C)CA 教育 Code § 53009(b)(5)(C) “学校读写计划”是指包括以下所有内容的计划:
(i)CA 教育 Code § 53009(b)(5)(C)(i) 一项学校读写计划,包括为所有学生(包括需要针对性读写支持的学生)提高读写能力习得的目标和行动,适用于学前班(如适用)以及幼儿园或1至3年级(含)。该计划应确定衡量目标和行动进展的指标。
(ii)CA 教育 Code § 53009(b)(5)(C)(ii) 每个学校所在地至少一名读写能力教练或专家,以支持教育工作者和学生提高读写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成果。该读写能力教练或专家可在全校范围内为教育工作者和学生提供服务,不限于三年级以上。
(iii)CA 教育 Code § 53009(b)(5)(C)(iii) 通过以下(但不限于)任何策略,增加获得循证读写教学的机会:
(I)CA 教育 Code § 53009(b)(5)(C)(iii)(I) 为教育工作者和学校领导提供专业学习,内容涉及根据第60207节由州委员会通过的英语语言艺术/英语语言发展课程框架、英语学习者路线图、读写能力路线图的实施,以及利用数据支持有效教学。这可能包括支持教育工作者获得阅读和读写领导专家证书、阅读和读写附加授权以及双语专家授权。
(II) 提供英语语言发展和双语教育专家,以支持多语种学习者的语言发展。
(III) 为教育工作者和学校领导提供读写教学方面的专业发展,以及利用数据识别和支持学习困难的学生。
(IV) 建立一项循证家庭读写能力倡议,其中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
(ia) 确定所有家庭成员的读写能力和双语读写能力目标、基准和角色的家庭读写能力计划。
(ib) 家庭读写能力家访计划,包括但不限于“promotora”家庭读写能力外展专家。地方教育机构可设立读写能力和双语读写能力家访,以引导家庭如何最好地支持其学生和每个家庭成员实现其读写能力目标。
(ic) 与读写能力和双语读写能力相关的延长日、暑期或周末家庭学院。鼓励地方教育机构与内部拓展学习项目合作,在课后、周末和暑期建立读写能力和双语读写能力支持项目以及读写能力丰富项目。
(id) 公共图书馆家庭读写能力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全家庭读写能力的数字工具。
(D)CA 教育 Code § 53009(b)(5)(D) “学校所在地”指由地方教育机构运营的小学。
(c)Copy CA 教育 Code § 53009(c)
(1)Copy CA 教育 Code § 53009(c)(1) 在(a)款所拨款项中,一千五百万美元 ($15,000,000) 将供总监使用,经州委员会执行主任批准,通过竞争性程序,选择一个在读写教学和多语种教育方面均具有专长的县教育局或县教育局联合体,为教育工作者提供培训,使其成为读写能力教练,并为教育工作者提供认证机会,使其成为阅读和读写以及双语专家,与专业发展提供者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加州阅读和文学项目、加州写作项目以及其他多语种教育专家。总监应优先考虑那些通过双语沉浸式教学和其他多语种学习者项目,以及基于州委员会根据第60207节通过的英语语言艺术/英语语言发展框架、州委员会通过的英语学习者路线图和读写能力路线图的专业发展,在改善读写教学和成果方面取得显著成功的申请者,特别是针对英语学习者和其他高需求学生群体,以及那些计划与在为多语种学习者提供专家读写实践方面具有全州范围专业发展成功经验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的申请者。
(2)CA 教育 Code § 53009(c)(2) 被选定的县教育局或县教育局联合体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教育 Code § 53009(c)(2)(A) 在根据本款制定教育工作者培训标准时,应考虑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为阅读和读写能力设定的准备项目标准。
(B)CA 教育 Code § 53009(c)(2)(B) 向根据(b)款获得资助的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工作者提供专业学习,并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向其他学校所在地提供。
(C)CA 教育 Code § 53009(c)(2)(C) 为参与的教育工作者提供资金,以获得阅读和读写附加授权、阅读和读写领导证书、双语专家授权或其任何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