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教育 Code § 52336.3(a) 加利福尼亚州教育部应在1996年1月1日前,就以下事项制定规章制度:
(1)CA 教育 Code § 52336.3(a)(1) 根据第52336条寻求设立和运营职业预备课程的实体的申请流程,该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实体的名称、实体的组织结构、其在该州内的运营年限、其财务稳定性以及将提供的职业预备课程类型。
(2)CA 教育 Code § 52336.3(a)(2) 根据第52336条设立的职业预备课程的学生的申请流程,该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年龄、成绩单或其他显示其成功完成十年级及以下教育的官方文件,以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书面同意其参加职业预备课程。
(3)CA 教育 Code § 52336.3(a)(3) 初始和持续认证流程,以确保根据第52336条寻求设立和运营职业预备课程的实体开发并实施第52336条(b)款规定的教学课程。
(4)CA 教育 Code § 52336.3(a)(4) 评估和认证学生已成功完成第52336条(b)款规定的教学课程的流程。此流程可包括成功完成由加利福尼亚州教育部开发的标准化成就测试。
(5)CA 教育 Code § 52336.3(a)(5) 管理根据本条设立的职业预备课程的任何其他必要标准或政策。
(b)CA 教育 Code § 52336.3(b) 根据本条通过的规章制度应在通过后尽快公布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