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2460

Explanation
加州开办农业职业技术教育项目的学区可以申请一项专项拨款。这项拨款旨在帮助他们购买或租赁这些项目所需的设备。申请时,他们必须通过公共教育总监。

Section § 524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学区如何获得农业教育项目的拨款。要符合条件,学区必须以自有资金匹配拨款金额。拨款和配套资金都必须专门用于购买或租赁与农业职业技术教育项目相关的设备。

公共教育总监应向符合以下要求的申请学区授予拨款:
(a)CA 教育 Code § 52461(a) 学区应提供与拨款金额等额的资金,用于购买或租赁农业职业技术教育项目所使用的设备。
(b)CA 教育 Code § 52461(b) 学区应向公共教育总监证明,所收到的拨款资金以及学区提供的配套资金将仅用于购买或租赁农业职业技术教育项目所使用的设备。

Section § 5246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农业职业技术教育设备”定义为任何非薪资支出,例如经批准的农业职业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资本支出。此外,它规定,如果学区为这些项目获得州资金而提供配套资金的要求会造成财政负担,则可以豁免此要求。豁免决定由公共教育总监作出。

(a)CA 教育 Code § 52461.5(a) 为本条目的目的,“农业职业技术教育设备”指任何非薪资支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资本支出,用于经批准的农业职业技术教育项目。
(b)CA 教育 Code § 52461.5(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本条目的任何要求或在1983-84财政年度颁布的任何其他规定,即学区须提供地方配套资金以符合获得州资金用于职业技术农业项目非薪资成本的资格,可由公共教育总监豁免,如果他或她发现配套要求会给任何学区造成财政困难。

Section § 5246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州教育委员会在公共教育总监的建议下,可以制定关于如何分配特定资金的规则。他们还负责设定标准,以确定学区是否遵守了另一相关条款,即第52461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