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19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学区为员工规划并开展艾滋病预防教育培训。它强调与教师和相关部门合作,以确保培训内容与科学进展保持同步。对于已证明具备专业知识或接受过相关培训的人员,参加此类培训是自愿的。此外,学区被允许在其培训中纳入全面性健康教育,以确保员工了解性健康科学的最新进展。

(a)CA 教育 Code § 51935(a) 学区应通过区域规划、联合权力协议或合同服务,合作规划并为所有提供艾滋病预防教育的学区人员开展在职培训。
(b)CA 教育 Code § 51935(b) 在制定和提供在职培训时,学区应与区内提供艾滋病预防教育的教师以及相关部门合作和协作。
(c)CA 教育 Code § 51935(c) 在职培训应定期进行,以使学区人员了解艾滋病科学理解方面的新进展。对于已证明具备专业知识或已从相关部门或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获得在职培训的学区人员,在职培训应是自愿的。
(d)CA 教育 Code § 51935(d) 学区可以扩大艾滋病在职培训,以涵盖全面性健康教育的主题,从而使提供全面性健康教育的学区人员了解性健康科学理解方面的新进展。

Section § 51936

Explanation

加州学区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客座讲师来教授性健康教育和艾滋病预防知识,或培训学校员工。这些顾问必须了解这些主题的最新医学准确信息,并能够创建对所有人开放的教育材料,包括多语言和残疾人友好的资源。

学区可以与外部顾问或客座讲师签订合同,包括那些已开发出多语言课程或残疾人可访问课程的顾问或讲师,以提供全面的性健康教育和艾滋病预防教育,或为学区人员提供培训。所有外部顾问和客座讲师都应在全面的性健康教育和艾滋病预防教育方面具有专业知识,并了解其教学中涵盖的相关主题的最新医学准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