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425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委员会负责颁发两种类型的证书:教学证书和服务证书。此外,委员会还可以为教学和服务颁发实习证书。

委员会应仅颁发以下两种类型的证书,其授权范围如下文所定义:
(a)CA 教育 Code § 44250(a) 教学证书。
(b)CA 教育 Code § 44250(b) 服务证书。
委员会可以颁发实习教学或服务证书。

Section § 4425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不同教师证书的有效期。对于1985年9月1日之前颁发的证书,实习证书有效期为两年,临时证书为五年,终身证书则在持有人有生之年有效。对于1985年9月1日或之后颁发的证书,实习证书和临时证书的有效期相同。然而,明确教学或服务证书只要持有人每五年续期一次,支付费用,并符合专业适格要求,就仍然有效。

(a)CA 教育 Code § 44251(a) 根据第44250条授权,于1985年9月1日之前颁发的证书的有效期如下:
(1)CA 教育 Code § 44251(a)(1) 实习证书:两年。
(2)CA 教育 Code § 44251(a)(2) 临时证书,待完成明确证书项目:五年。
(3)CA 教育 Code § 44251(a)(3) 终身证书:持有人终身有效。
(b)CA 教育 Code § 44251(b) 根据第44250条授权,于1985年9月1日或之后颁发的证书的有效期如下:
(1)CA 教育 Code § 44251(b)(1) 实习证书:两年。
(2)CA 教育 Code § 44251(b)(2) 临时证书,待完成委员会批准的初任教师入职项目或明确证书项目:五年。
(3)CA 教育 Code § 44251(b)(3) 明确教学证书:持有人终身有效,如果持有人每五年提交续期申请和费用,并符合第44339、44340和44341条规定的所有专业适格要求。
(4)CA 教育 Code § 44251(b)(4) 明确服务证书:持有人终身有效,如果持有人每五年提交续期申请和费用,并符合第44339、44340和44341条规定的所有专业适格要求。

Section § 44251.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委员会颁发的任何教学凭证或类似文件,将根据其颁发时的规定继续有效。除非法律有明确的相反规定,否则它不会受到新法律的影响。

委员会合法颁发的凭证、许可证、证书或其他文件,应根据其颁发时的法律和法规保持有效,并应免受新法律和法规的影响,除非本法典的条款明确修订为相反规定。

Section § 4425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涵盖了教学和服务证书的颁发和续期的要求和程序。申请人必须阅读并以电子方式签署一份确认书,声明他们理解报告疑似儿童虐待或忽视的义务。未能报告属于轻罪。对于初次颁发证书,个人必须证明熟练掌握基本阅读、写作和数学技能,但存在豁免情况,例如某些州外申请人和特定证书持有人。

合格课程可以表明熟练程度,州级考试则衡量基本技能。督学在听取各利益相关者意见后,选择并实施这项考试。特殊证书持有人有单独的、地方确定的要求。考试通过率数据被收集以供公众查阅,证书项目利用考试结果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学术支持。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a)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a)(1) 委员会应制定证书初次颁发和续期的标准和程序。
(2)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a)(2)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a)(2)(A) 委员会应要求在线提交初次或续期证书申请的初次或续期申请人,作为申请流程的一部分,阅读并通过电子签名确认一份声明,表明该证书申请人理解根据《儿童虐待和忽视报告法案》((Article 2.5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1164) of Chapter 2 of Title 1 of Part 4 of the Penal Code))对教学证书或服务证书持有人施加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证书或服务证书持有人在其专业身份或受雇范围内,只要知道或观察到一名其知道或有合理理由怀疑曾是儿童虐待或忽视受害者的儿童,就必须向任何警察局、治安官部门、经授权接收报告的县缓刑部门或县福利部门报告的职责。
(B)CA 教育 Code § 44252(a)(2)(A)(B) 委员会应要求提交纸质申请的初次申请人,作为申请流程的一部分,阅读并通过签名确认一份声明,表明该申请人理解根据《儿童虐待和忽视报告法案》((Article 2.5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1164) of Chapter 2 of Title 1 of Part 4 of the Penal Code))对教学证书或服务证书持有人施加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证书或服务证书持有人在其专业身份或受雇范围内,只要知道或观察到一名其知道或有合理理由怀疑曾是儿童虐待或忽视受害者的儿童,就必须向任何警察局、治安官部门、经授权接收报告的县缓刑部门或县福利部门报告的职责。
(C)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a)(2)(A)(C)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a)(2)(A)(C)(A)项和(B)项中所述的声明应大致采用以下形式:
“作为一名获授权与儿童一起工作的证件持有人,报告每一例已知或疑似发生在我有专业接触的儿童身上的儿童虐待或忽视事件,是我的专业和道德职责的一部分。
我理解我必须立即,或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通过电话向执法机构或儿童保护机构报告,并将在知悉儿童虐待或忽视事件后的36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和任何与事件相关的证据。
我理解向雇主、主管、学校校长、学校辅导员、同事或其他人报告可能发生的儿童虐待或忽视案件的信息,不能替代向执法机构或儿童保护机构提交强制性报告。
我理解报告职责是个人责任,任何主管或行政人员均不得阻碍或妨碍我的报告职责。
我理解一旦我提交报告,我无需向我的雇主披露我的身份。
我理解,根据《儿童虐待和忽视报告法案》第11166条的规定,我未能报告疑似儿童虐待或忽视事件,属于轻罪,可处以最高六个月的监禁或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或同时处以该监禁和罚款。
我承认并证明,作为一名证件持有人,我将履行强制报告人所需的所有职责。”
(b)CA 教育 Code § 44252(b) 委员会不得初次颁发证书、许可证、执照,或续期紧急证书给在公立学校服务的人员,除非该人已按照第44252.5或44252.7条的规定,证明熟练掌握英语的基本阅读、写作和数学技能。委员会应免除以下人员的基本技能熟练程度测试要求:
(1)CA 教育 Code § 44252(b)(1) 仅为在学徒计划中教授成人而获得证书的人员。
(2)CA 教育 Code § 44252(b)(2) 非学术科目的成人教育指定科目证书申请人。
(3)CA 教育 Code § 44252(b)(3) 在其他州获得证书,并在本州学区申请就业,且已通过该人员获得证书所在州管理的基本技能熟练程度考试的人员。
(4)CA 教育 Code § 44252(b)(4) 在其他州获得证书的人,在本州学区申请就业,且已通过由提供该人员就业的学区、合作学区或相应的县教育局开发和管理的基本技能水平考试。根据本款管理基本技能水平考试的学区,应遵守第44830条(h)款的规定。申请人应获得一个不可续期的证书,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直至其满足第44252.5条规定的基本技能水平要求。
(5)CA 教育 Code § 44252(b)(5) 托儿中心许可证的申请人,或授权在残疾人发展中心提供服务的许可证的申请人,如果该许可证持有人不需要拥有学士学位。
(6)CA 教育 Code § 44252(b)(6) 持有教学证书、许可证或执照(紧急许可证除外)并寻求额外教学授权的人。
(7)CA 教育 Code § 44252(b)(7) 申请在卫生专业提供服务证书的人。
(8)CA 教育 Code § 44252(b)(8) 在大学理事会SAT推理测试、增强型ACT测试或加州州立大学早期评估项目的写作、阅读和数学部分取得足够分数,足以免除加州州立大学管理的英语分级考试和入学数学考试的申请人。
(9)CA 教育 Code § 44252(b)(9) 根据第44262条颁发的卓越证书的申请人。
(10)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b)(10)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b)(10)(A) 在符合条件的课程中获得至少B级成绩的申请人,该课程由证书准备项目确定,或由委员会为未参加加州证书准备项目的申请人确定,足以作为英语基本阅读、写作和数学技能熟练程度的指标。在本节中,“符合条件的课程”是指在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修读的、可计入学分并适用于副学士学位、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要求的课程。符合条件的课程不包括专业发展或继续教育学分、在职培训或研讨会,或学分不适用于副学士学位、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要求的课程。
(B)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b)(10)(A)(B)
(i)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b)(10)(A)(B)(i) 就(A)分段而言,以下课程足以作为基本阅读、写作和数学技能熟练程度的指标:
(I)CA 教育 Code § 44252(b)(10)(A)(B)(i)(I) 对于阅读能力,批判性思维、文学、哲学、阅读、修辞学或文本分析等学科的课程。
(II) 对于写作能力,作文、英语、修辞学、书面沟通或写作等学科的课程。
(III) 对于数学能力,代数、几何、数学、定量推理或统计学等学科的课程。
(ii)CA 教育 Code § 44252(b)(10)(A)(B)(i)(ii) 不属于(i)款所述学科的课程,如果申请人提供书面文件,该文件来自修读该课程的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的注册主任或相关系主任,证明该课程包含(i)款所述的阅读、写作或数学学科的学习,则可作为熟练程度的替代指标。符合这些标准的课程可以结合阅读和写作的学习。
(C)CA 教育 Code § 44252(b)(10)(A)(C) 符合条件的课程应为至少三个学分的学期制课程或至少四个学分的学季制课程。
(11)CA 教育 Code § 44252(b)(11) 证书准备项目或委员会可以确定,申请人已通过结合第(10)款所述的符合条件的课程、通过第44252.5条(d)款所述的州基本技能水平测试的一个或多个组成部分以及第(8)款所述的分数,证明其具备英语基本阅读、写作和数学技能的熟练程度。
(12)CA 教育 Code § 44252(b)(12) 已从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的申请人。
(c)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c)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c)(1) 学监应采用一项适当的州级考试,以衡量这些基本技能的熟练程度。在采用该考试时,学监应寻求委员会和一个咨询委员会的协助。咨询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应为课堂教师。咨询委员会还应包括学校董事会、学校行政人员、家长和高等教育机构的代表。
(2)CA 教育 Code § 44252(c)(2) 学监应采用一项常模参照测验,学监认定该测验将为本节之目的充分测试基本技能。
(3)CA 教育 Code § 44252(c)(3) 学监应协同委员会和经批准的教师培训机构,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本节的有效实施。
(d)CA 教育 Code § 44252(d) 本节不要求指定科目特殊科目证书的持有者或申请者通过州基本技能熟练程度考试,除非特定证书的要求需要拥有学士学位。雇用指定科目特殊科目证书持有者的学区理事会、学区联合体的理事会或参与联合权力协议的理事会,应为这些证书的持有者制定自己的基本技能熟练程度标准,并应安排对这些个人进行评估。理事会制定的基本技能熟练程度标准应至少等同于该学区(或在联合体或联合权力协议的情况下,任何参与学区)高中毕业所需的考试。一个或多个理事会可向被测试的个人收取费用,以支付考试成本,包括考试的开发、管理和评分成本。
(e)CA 教育 Code § 44252(e) 委员会应汇编在各种高等教育机构接受过培训的人员通过州基本技能熟练程度考试的比率数据。该数据应向公众提供,包括打算参加教师教育项目的人员。
(f)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f)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f)(1) 经批准的证书项目的每位申请者,除非根据 (b) 款获得豁免,应参加州基本技能熟练程度考试,以向潜在申请者和项目提供有关申请者熟练程度的信息。考试结果应转发给申请者已申请的每所加州高等教育机构。项目应利用考试结果确保每位申请者在被录取后获得通过州基本技能熟练程度考试所需的适当学术帮助。居住在州外的人员应在其注册证书项目后不迟于第二次可用的考试进行考试。
(2)CA 教育 Code § 44252(f)(2)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教师培养项目的入学申请者不应因州基本技能熟练程度考试结果而被拒绝录取。

Section § 4425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在加州教师证书项目中注册的人员,在开始培训后无需满足新增的要求即可完成培训。申请人至少有24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间,新的变化不会影响他们;对于疾病或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以获得延期。项目应告知学生任何新规定和可用的延期。如果申请人开始其学生教学,他们可以在需要时获得额外的12个月延期。课程的变更可能适用,除非课程不可用或增加成本或延误。一旦教师获得初步证书并开始工作,他们在此初步期间将不会面临新的入职要求。

(a)CA 教育 Code § 44252.1(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参加证书准备项目的证书申请人应获得合理的时间来完成该项目,而无需满足新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在申请人注册该项目之后由法规、规章或委员会标准增加的要求。此外,为确保所有证书申请人在完成其项目过程中获得合理的信息和建议,立法机关认定并声明,证书准备项目有责任告知申请人新的要求以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获得的延期规定。
(b)CA 教育 Code § 44252.1(b) 就本节而言,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CA 教育 Code § 44252.1(b)(1) “注册”指个人,其在2002年1月1日或之后,持续参与并努力完成某个项目的要求,该项目符合第44259节规定的加州初步多学科或单学科教学证书的最低要求。个人是否注册应由教师证书委员会核实。
(2)CA 教育 Code § 44252.1(b)(2) “持续注册”指已开始教师准备项目的个人,且其参与未中断超过18个月。
(c)CA 教育 Code § 44252.1(c) 委员会应制定规章,为参加委员会认可的准备项目的证书申请人提供一个宽限期,使其无需满足新的要求即可完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在申请人注册该项目之后由法规、规章或委员会标准增加的要求。这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第7.5条(自第44325节起)和第3条(自第44450节起)中定义的实习项目、第7条(自第44320节起)中定义的专业准备项目,或第44259.1节中定义的专业准备综合项目。委员会还应通过标准和认证程序确保证书准备项目向证书申请人提供关于本小节以及小节(d)和(e)中概述的新要求和延期规定的信息。
(1)CA 教育 Code § 44252.1(c)(1) 委员会应制定规章,为参加委员会认可的准备项目的证书申请人提供在注册项目后不少于24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在申请人注册日期之后生效并施加于证书申请人的新的或修订的法规、规章和委员会标准不适用于该申请人。
(2)CA 教育 Code § 44252.1(c)(2) 委员会应允许证书申请人,在根据第(1)款规定的时间之外,获得延期,以在申请人注册时生效的法规、规章和委员会标准下完成证书项目,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存在情有可原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或家庭疾病、丧亲之痛或经济困难,并与证书准备项目协商制定一项计划,以持续推进完成准备项目。
(d)CA 教育 Code § 44252.1(d) 委员会应维护一份获准延长时限的申请人名单,以在新的或修订的法规、规章或标准生效日期之前,根据申请人注册时生效的法规、规章和委员会标准完成项目。该名单应包括每位申请人预计的项目完成日期。
(e)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1(e)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2.1(e)(1) 根据第44259.1节(a)小节注册专业准备综合项目的证书申请人,如果该申请人持续注册该项目(如第(b)小节第(2)款所定义),并且在注册后不改变其所追求的证书类型或项目,则不受由法规、规章或委员会标准增加的任何新要求的约束。
(2)CA 教育 Code § 44252.1(e)(2) 根据第44259.1节(a)小节持续注册专业准备综合项目的证书申请人,且已完成开始其项目中的学生教学部分所需的所有要求,应有资格获得12个月的延期(如有必要),以完成该证书申请人开始准备项目时生效的未完成要求,并且一旦该申请人开始其项目的学生教学部分,则不受由法规、规章或委员会标准增加的任何新要求的约束。

Section § 44252.2

Explanation

获得特定区域机构认证的社区学院或初级学院课程,可以用来满足加州教育法律规定的某些学业要求。具体而言,这些课程可能被视为该州教师资格认证过程中某个特定标准的合格课程。

在社区学院或初级学院完成的课程,如果该学院获得第44203条(g)款(1)项(A)分项所列的认证机构或西部学校和学院协会社区和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的区域认证,则可计为第44252条(b)款(10)项目的的合格课程。

Section § 44252.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了州基本技能水平测试的管理,该测试评估阅读、写作和数学技能。该测试是获得某些教师证书和参加教师培养项目的要求。委员会为该测试设定费用以弥补开支。与其他州签订的协议可能允许它们使用该测试来颁发教师证书,前提是它们分担成本。拥有学士学位或通过该测试的个人无需再次参加测试以证明其熟练水平。此外,在阅读、写作或数学部分通过测试的个人,在未来的测试中无需重新参加这些部分的考试。

(a)CA 教育 Code § 44252.5(a) 委员会应根据其通过的规章制度,依照第44227、44252和44830条的规定,管理州基本技能水平测试。应向参加测试的个人收取费用,以弥补测试成本,包括测试的开发、管理和评分成本。费用金额应由委员会根据第44235.3条的规定确定,以收回考试管理和开发成本。
(b)CA 教育 Code § 44252.5(b) 委员会可与其他州签订协议,允许将州基本技能水平测试作为在这些其他州颁发证书或教师培养项目入学的要求,前提是此举将促进加利福尼亚州的利益,并且其他州向教师证书基金偿还测试开发和管理成本的按比例份额。
(c)CA 教育 Code § 44252.5(c) 拥有区域认可高等教育机构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或通过由总监批准的州基本技能水平测试的个人,应被视为在阅读、写作和数学技能方面达到熟练水平,并且为了满足第44227、44252和44830条的熟练水平要求,无需再次参加此测试。
(d)CA 教育 Code § 44252.5(d) 在基本阅读、写作或数学科目中通过州基本技能水平测试的一个或多个部分的个人,应被视为已证明其在这些科目领域的熟练水平,并且在随后的测试管理中无需在这些科目中再次参加测试。

Section § 4425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不迟于2007年7月1日,加州教师学科考试 (CSET):多学科必须包含一个测试基本写作技能的部分,其严格程度应与州基本技能测试相当。如果一个人通过了经修订的CSET:多学科,并达到委员会设定的分数,他们将被视为在阅读、写作和数学方面达到熟练水平,并且无需参加州基本技能测试。此外,对CSET进行的任何修改都不应增加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的费用。

(a)CA 教育 Code § 44252.6(a) 委员会应不迟于2007年7月1日确保,加州教师学科考试 (CSET):多学科予以修改,以增加对基本写作技能的评估,其全面性和严格程度至少应与州基本技能水平测试对基本写作技能的评估相当。
(b)CA 教育 Code § 44252.6(b) 任何通过加州教师学科考试 (CSET):多学科的个人,在根据 (a) 款进行调整后,且达到委员会确定的必要分数,应被视为在阅读、写作和数学技能方面达到熟练水平,且无需通过第44227、44252和44830节规定的州基本技能熟练程度要求。
(c)CA 教育 Code § 44252.6(c) 委员会应确保根据本节进行的评估整合和修改不会导致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支付的总费用增加。

Section § 44252.8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教师证书申请人因疾病、家庭成员死亡或其他正当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州基本技能测试,委员会可以推迟其参加考试的要求。但如果此人已经未能通过考试,则不适用此规定。如果获得延期,申请人必须在下一次机会参加考试,否则延期将结束。如果他们在延期后未能通过考试,延期也将结束。 委员会会记录谁获得了延期以及延期的原因。

Section § 44252.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教师具备扎实的学术和教学技能对于有效教育学生的重要性。它强调,尽管成本不断上升且存在现有法律限制,教师国家基本技能水平考试仍需由有能力的承包商管理。该法律旨在保留并改进这项考试,以更好地筛选教师候选人。

委员会的任务是提高考试的可及性,例如更频繁地提供考试、增加考试地点,以及允许在安全的中心全年预约考试。这些改进措施应在财政部的参与下制定,并于2003年1月1日前向立法机关报告。

(a)CA 教育 Code § 44252.9(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幼儿园和1至12年级(含)学生的有效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课堂教师的学术技能、内容能力和教学准备。至关重要的是,教师国家基本技能水平考试的持续管理应始终由具备高标准、采用健全、有效和可靠评估程序的合格承包商执行。该考试的管理正受到考试成本不断上升和仍然有效的法定限制的威胁。为维护和加强对教师候选人基本学术技能的筛选,立法机关打算保留委员会根据第44252.5节管理的国家考试,并支持对教学资格证书候选人提供的考试相关服务进行必要的改进。
(b)CA 教育 Code § 44252.9(b) 委员会应进行改进以增加国家基本技能水平测试的可及性,并应改进向教学资格证书候选人提供的考试相关服务,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CA 教育 Code § 44252.9(b)(1) 更频繁地组织考试。
(2)CA 教育 Code § 44252.9(b)(2) 增加考试地点数量。
(3)CA 教育 Code § 44252.9(b)(3) 在高度安全且专业监督的考试中心,通过预约提供全年考试。
(c)CA 教育 Code § 44252.9(c) 委员会应与财政部协商采纳这些改进措施,并应不迟于2003年1月1日向立法机关报告所有改进情况。

Section § 44253.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加州公立学校中有大量学生英语水平有限,而且这个数字正在增长,他们所说的语言种类也在增加。法律强调,这些学生应该享有平等获得优质教育的机会。为了实现这一点,教师需要具备特定的技能和知识,以学生能够理解的方式教授英语和其他科目。因此,州政府打算让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建立一个系统,来认证那些有能力满足英语水平有限学生教育需求的教师。

Section § 44253.2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英语水平不佳学生英语学习相关的关键术语。它将“英语语言发展教学”解释为旨在提高这些学生英语听、说、读、写技能的教学。“专门设计的英语授课内容教学”指的是为英语水平有限的学生量身定制的英语学科教学。

“母语授课内容教学”是指用学生的母语教授学科内容,而“母语发展教学”则侧重于提高学生母语的技能。“文化与文化多样性”一词涵盖了对人际关系、文化内容、互动、美国和加利福尼亚州的文化多样性以及文化响应式教学和冲突解决技巧的理解。

为本章之目的,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以下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a)CA 教育 Code § 44253.2(a) “英语语言发展教学”指专门为英语水平有限的学生设计的教学,以发展他们在英语方面的听、说、读、写技能。
(b)CA 教育 Code § 44253.2(b) “专门设计的英语授课内容教学”指以英语授课的学科领域教学,该教学经过专门设计以满足英语水平有限的学生的需求。
(c)CA 教育 Code § 44253.2(c) “母语授课内容教学”指以学生母语授课的学科领域教学。
(d)CA 教育 Code § 44253.2(d) “母语发展教学”指旨在发展学生母语听、说、读、写技能的教学。
(e)CA 教育 Code § 44253.2(e) “文化与文化多样性”指对人际关系的理解,包括以下内容:
(1)CA 教育 Code § 44253.2(e)(1) 文化的性质和内容。
(2)CA 教育 Code § 44253.2(e)(2) 跨文化接触和互动。
(3)CA 教育 Code § 44253.2(e)(3) 美国和加利福尼亚州的文化多样性。
(4)CA 教育 Code § 44253.2(e)(4) 针对学生群体多样性提供教学的方法。
(5)CA 教育 Code § 44253.2(e)(5) 识别并应对基于第220条所列特征的偏见相关行为。
(6)CA 教育 Code § 44253.2(e)(6) 和平解决冲突的技巧。

Section § 44253.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教师如何获得授权,向英语不流利的学生教授英语语言发展。教师必须持有有效的加州教学证书(非紧急或临时证书),并通过考试或课程学习证明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他们还必须完成第二语言教育和涵盖文化理解与冲突解决的人际关系课程。持有某些州外证书或国家委员会证书的教师也可能符合资格。只要教师的主要教学证书有效,此授权就一直有效。

(a)CA 教育 Code § 44253.3(a) 委员会应向教师颁发授权,使其能够向英语水平有限的学生提供以下所有服务:
(1)CA 教育 Code § 44253.3(a)(1) 在学前班、幼儿园、1至12年级(含)以及主要为成人组织的班级中提供英语语言发展教学,但以下情况除外:当第 (b) 款第 (1) 项规定的要求通过持有根据第 8301 条和第 44252.7 条颁发的儿童中心教学许可证、根据第 8301 条颁发的儿童中心监督许可证,或根据第 44260.2 条颁发的成人教育指定科目教学证书来满足时。如果第 (b) 款第 (1) 项规定的要求通过持有儿童中心教学许可证或儿童中心监督许可证来满足,则英语语言发展教学仅限于该许可证授权的项目。如果第 (b) 款第 (1) 项规定的要求通过持有成人教育指定科目教学证书来满足,则英语语言发展教学仅限于主要为成人组织的班级。
(2)CA 教育 Code § 44253.3(a)(2) 在教师用于满足第 (b) 款第 (1) 项规定要求的前提证书或许可证所授权的科目和级别中,以英语提供专门设计的内容教学。
(b)CA 教育 Code § 44253.3(b) 获得该授权的最低要求(可在准备前提证书的初始阶段同时完成,也可在以后完成)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教育 Code § 44253.3(b)(1) 持有有效的加州教学证书、服务证书、访问学者许可证、儿童中心教学许可证或儿童中心监督许可证,该证书或许可证授权持有人在学前班、幼儿园、1至12年级(含)的任何年级或主要为成人组织的班级中向学生提供教学,但以下任何情况除外:
(A)CA 教育 Code § 44253.3(b)(1)(A) 紧急证书或许可证。
(B)CA 教育 Code § 44253.3(b)(1)(B) 第 44333 条规定的交换证书。
(C)CA 教育 Code § 44253.3(b)(1)(C) 第 44325 条规定的学区实习证书。
(D)CA 教育 Code § 44253.3(b)(1)(D) 第 44856 条规定的临时认证雇员证书。
(E)CA 教育 Code § 44253.3(b)(1)(E) 第 3 章第 3 条(自第 44450 条起)规定的教师教育实习证书。
(2)CA 教育 Code § 44253.3(b)(2) 通过一项或多项考试,或完成一个经批准的课程(包括课程学习或课程学习与考试的结合),委员会认为这些是有效提供授权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证明。
(3)CA 教育 Code § 44253.3(b)(3) 在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完成至少六个学期学分或九个季度学分的第二语言课程。委员会应为所需课程的学术水平制定最低标准。委员会还应制定替代方法,通过语言学习经验来满足该要求,这种经验应能使人认识到第二语言习得和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c)CA 教育 Code § 44253.3(c) 根据委员会的项目质量和有效性标准完成人际关系课程,该课程至少应包括以下所有方面的教学:
(1)CA 教育 Code § 44253.3(c)(1) 文化的性质和内容。
(2)CA 教育 Code § 44253.3(c)(2) 跨文化接触和互动。
(3)CA 教育 Code § 44253.3(c)(3) 美国和加州的文化多样性。
(4)CA 教育 Code § 44253.3(c)(4) 提供适应学生群体多样性的教学。
(5)CA 教育 Code § 44253.3(c)(5) 识别并回应与第 220 条所列特征相关的行为。
(6)CA 教育 Code § 44253.3(c)(6) 和平解决冲突的技巧。
(d)CA 教育 Code § 44253.3(d) 委员会应为教师获得该授权制定替代要求,该授权应根据第 44225 条第 (g) 款作为补充授权颁发。
(e)CA 教育 Code § 44253.3(e) 持有第 (b) 款第 (1) 项所述证书或许可证,并能出示授权教授英语学习者的有效州外证书或执照的教师,可通过向委员会提交申请和费用来获得本条规定的授权。
(f)CA 教育 Code § 44253.3(f) 如果申请人持有有效的加州教学证书,并持有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颁发的以下任一证书,委员会可根据本条颁发授权:
(1)CA 教育 Code § 44253.3(f)(1) 幼儿和中小学/英语作为新语言证书。

Section § 4425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教师获得特殊许可,向英语不流利的学生教授英语语言发展。这包括学前班到12年级的儿童,以及成人学习者。如果教师持有特定证书,他们还可以用英语和学生的母语提供内容教学。这些证书包括有效的加州教学证书或同等许可证,但不包括紧急证书和某些其他类型的证书。要获得这项授权,教师需要通过考试或完成经批准的课程项目。截至1992年12月31日已持有相关授权的教师,无需参加额外的考试。只要主要证书有效,该许可就保持有效。最初的重点是大量非英语学生所说的语言,但将努力纳入更多语言。持有适当证书的外州教师也可以通过支付费用申请这项授权。

(a)CA 教育 Code § 44253.4(a) 委员会应向教师颁发授权,使其能够向英语水平有限的学生提供以下所有服务:
(1)CA 教育 Code § 44253.4(a)(1) 在学前班、幼儿园、1至12年级(含)以及主要为成人组织的班级中提供英语语言发展教学,但当分部(b)的第(1)款规定的要求通过持有根据第8363条和第44252.7条颁发的儿童中心教学许可证、根据第8363条颁发的儿童中心监督许可证,或根据第44260.2条颁发的成人教育指定科目教学证书来满足时除外。如果分部(b)的第(1)款规定的要求通过持有儿童中心教学许可证或儿童中心监督许可证来满足,则英语语言发展教学应限于该许可证授权的项目。如果分部(b)的第(1)款规定的要求通过持有成人教育指定科目教学证书来满足,则英语语言发展教学应限于主要为成人组织的班级。
(2)CA 教育 Code § 44253.4(a)(2) 在教师用于满足分部(b)的第(1)款规定的要求所持有的先决证书或许可证授权的科目和级别中,提供专门设计的英语内容教学。
(3)CA 教育 Code § 44253.4(a)(3) 在教师用于满足分部(b)的第(1)款规定的要求所持有的先决证书或许可证授权的科目和级别中,以学生母语提供内容教学。
(4)CA 教育 Code § 44253.4(a)(4) 在学前班、幼儿园、1至12年级(含)以及主要为成人组织的班级中提供母语发展教学,但当分部(b)的第(1)款规定的要求通过持有儿童中心教学许可证、儿童中心监督许可证,或成人教育指定科目教学证书来满足时除外。如果分部(b)的第(1)款规定的要求通过持有儿童中心教学许可证或儿童中心监督许可证来满足,则母语发展教学应限于该许可证授权的项目。如果分部(b)的第(1)款规定的要求通过持有成人教育指定科目教学证书来满足,则母语发展教学应限于主要为成人组织的班级。
(b)CA 教育 Code § 44253.4(b) 获得该授权的最低要求(可在获得先决证书的初步准备阶段同时完成,也可在之后完成)应包括以下两项:
(1)CA 教育 Code § 44253.4(b)(1) 持有有效的加州教学证书、服务证书、访问学者许可证、儿童中心教学许可证或儿童中心监督许可证,该证书或许可证授权持有人向学前班、幼儿园、1至12年级(含)的任何年级学生或主要为成人组织的班级提供教学,但以下情况除外:
(A)CA 教育 Code § 44253.4(b)(1)(A) 紧急证书或许可证。
(B)CA 教育 Code § 44253.4(b)(1)(B) 第44333条规定的交换证书。
(C)CA 教育 Code § 44253.4(b)(1)(C) 第44325条规定的学区实习生证书。
(D)CA 教育 Code § 44253.4(b)(1)(D) 第44856条规定的临时认证雇员证书。
(E)CA 教育 Code § 44253.4(b)(1)(E) 第3章第3条(自第44450条起)规定的教师教育实习证书。
(2)CA 教育 Code § 44253.4(b)(2) 通过一项或多项考试,或完成一个经批准的课程(包括课程学习或课程学习与考试的结合),委员会认定这些对于证明有效提供授权服务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语言能力是必要的。
(c)CA 教育 Code § 44253.4(c) 为获得该授权,持有第44253.3条或第3章第3.5条(自第44475条起)所述授权的教师(以该条和该款在1992年12月31日时的形式为准),无需通过主要评估有效提供其所持授权服务所需的技能和知识的考试。
(d)CA 教育 Code § 44253.4(d) 只要分部(b)的第(1)款规定的先决证书或许可证保持有效,该授权即保持有效。

Section § 4425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个委员会负责制定考试,以考核教师有效教育英语水平有限学生的能力。这些考试应与专业培训课程保持一致,并涵盖语言发展、英语学习者教学方法和文化多样性等关键领域。如果某种语言没有相应的考试,委员会可以批准由专业组织进行的替代评估。此外,参与英语学习者教学的专业人士和教育机构也为考试的制定做出贡献。

(a)CA 教育 Code § 44253.5(a) 委员会应制定并管理考试,教师可通过该考试证明其在有效教授英语水平有限学生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方面的能力。为证明 (c) 款第 (5) 和 (6) 项中规定的、委员会尚未制定考试的语言能力,委员会可制定指导方针,以批准由在所评估语言和文化方面具有专长的组织进行的评估。
(b)CA 教育 Code § 44253.5(b) 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试的范围和内容应与委员会批准的、针对英语水平有限学生的未来教师的专业准备课程的范围和内容保持一致。
(c)CA 教育 Code § 44253.5(c) 考试的范围和内容应包括委员会认定为有效教授英语水平有限学生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知识和技能领域:
(1)CA 教育 Code § 44253.5(c)(1) 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发展以及语言结构。
(2)CA 教育 Code § 44253.5(c)(2) 英语语言发展教学法和专门设计的英语内容教学。
(3)CA 教育 Code § 44253.5(c)(3) 文化和文化多样性。
(4)CA 教育 Code § 44253.5(c)(4) 学生第一语言内容教学法。
(5)CA 教育 Code § 44253.5(c)(5) 与特定语言群体相关的文化。
(6)CA 教育 Code § 44253.5(c)(6) 加州英语水平有限学生所说的英语以外语言的能力。
(d)CA 教育 Code § 44253.5(d) 在制定考试时,委员会应与在英语水平有限学生教育方面知识渊博且经验丰富的选定专业人士、培养英语水平有限学生教师的学院和大学以及州教育局进行协商。

Section § 44253.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州学校双语和语言发展教学考试及证书管理的临时指导方针,反映了随时间发生的变化。在第44253.5条的新规定完全生效之前,负责的委员会将继续按照1993年之前设定的旧标准处理考试要求。在这些变化之前通过部分双语跨文化考试的教师,在九年内无需重考;而通过语言发展考试的教师有五年时间来满足其他认证要求。即使新规定开始实施,针对正在进行的项目参与者和之前颁发的证书,只要教师的核心资格证书仍然有效,某些条款就将继续有效。

(a)CA 教育 Code § 44253.6(a) 在委员会开始执行经1992年法规第1050章增补的第44253.5条之前,委员会应继续执行第44253.5条和第44253.6条以及第3章第3.5条(自第44475条起),依照这些条款和该条文在1992年12月31日时的规定。
(b)CA 教育 Code § 44253.6(b) 教师若在委员会根据1992年12月31日时有效的第44253.5条和第44253.6条规定实施的双语跨文化证书考试的某一部分中取得及格分数,则委员会不得要求其在取得及格分数之日起九年内,作为获得第44253.3条或第44253.4条所述证书的条件,参加重复考试。
(c)CA 教育 Code § 44253.6(c) 教师若在委员会根据1992年12月31日时有效的第3章第3.5条(自第44475条起)规定实施的语言发展专家能力证书考试的两个部分均已通过,则应自其最早取得及格分数之日起五年内完成其他要求并申请语言发展专家能力证书。
(d)CA 教育 Code § 44253.6(d) 在委员会开始实施第44253.5条所要求的考试之后,委员会应继续实施,直至1995年6月30日,根据1992年12月31日时有效的第3章第3.5条(自第44475条起)实施的语言发展专家证书考试,仅限于那些在1992年6月30日或之后,根据该条文经委员会批准的语言发展专家项目注册的个人。
(e)CA 教育 Code § 44253.6(e) 委员会根据1992年12月31日时有效的第44253.5条和第44253.6条颁发的双语跨文化能力证书,以及委员会根据1992年12月31日时有效的第3章第3.5条(自第44475条起)颁发的语言发展专家能力证书,只要持有人根据第44253.5条和第44253.6条以及第3章第3.5条(自第44475条起)规定的这些证书的先决教学证书仍然有效,这些证书就应保持有效。

Section § 44253.7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了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如何向与英语学习者合作的教育工作者颁发双语和跨文化能力授权。这些授权是针对已经持有特定教育证书的人员。要获得授权,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具备英语和另一种语言的技能,了解所服务学生的文化背景,并能够用两种语言履行职责。他们可以通过考试或完成经批准的课程来展示这些技能。法律允许委员会制定规则,以规范旨在获得这些授权的培训项目。法律还指出,拥有此授权并非州强制的就业要求——这由地方教育机构自行决定。

(a)CA 教育 Code § 44253.7(a) 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应根据资金的可得性,为服务于英语学习者的适当证书、执照、授权或许可证持有者,制定双语跨文化能力授权的客观且可验证的标准。这些授权可颁发给持有委员会颁发的适当证书或授权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辅导员;特殊教育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特殊教育证书、临床服务证书和学校心理学家授权的持有者;以及儿童发展和学前教育专业人员。
(b)CA 教育 Code § 44253.7(b) 授权申请人应通过口头和书面考试,或通过完成由课程或课程与考试相结合组成的批准项目,证明具备以下所有条件,这可以在获得先决证书的初始准备阶段同时进行,也可以在以后进行:
(1)CA 教育 Code § 44253.7(b)(1) 该人员具备英语以外的语言的口头和书面技能。
(2)CA 教育 Code § 44253.7(b)(2) 该人员具备英语的口头和书面技能。根据第44252.5条或依照第44252条进行管理的基本技能熟练程度测试的阅读和写作部分达到及格分数,应满足本要求的书面技能部分。
(3)CA 教育 Code § 44253.7(b)(3) 该人员对所服务的英语水平有限的个人的文化和历史遗产有知识和理解。
(4)CA 教育 Code § 44253.7(b)(4) 该人员具备用英语和英语以外的语言执行其经认证或授权执行的服务的能力。
(c)CA 教育 Code § 44253.7(c) 委员会可制定规章制度,规定批准旨在获得根据本条颁发的授权的培训项目的客观且可验证的标准。
(d)CA 教育 Code § 44253.7(d) 为了评估委员会根据本条确定的资格,委员会应制定规章制度或指导方针,建立一个评估系统,该系统可包括地方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合格的非营利性双语测试机构作为评估机构。
(e)CA 教育 Code § 44253.7(e) 立法机关在颁布本条时无意将拥有本条设立的任何授权作为州强制的就业要求。其意图是,这应由地方教育机构自行决定。

Section § 44253.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负责对某些考试收取费用,以弥补这些考试的开发、管理和定期审查的成本。这适用于第44253.5条和第44253.7条所要求的考试。但是,如果这些成本已由其他资金来源承担,则费用可以进行调整。

此外,委员会还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以弥补与评估教学能力相关的成本,同样,除非这些成本已由其他来源提供资金。

(a)CA 教育 Code § 44253.8(a) 对于第44253.5条和第44253.7条所要求的考试,委员会应收取足以弥补开发和管理这些考试的成本(包括对考试进行定期研究的成本)的考试费,除非这些成本已通过其他资金来源的拨款得到弥补。
(b)CA 教育 Code § 44253.8(b) 除了根据(a)款收取的费用外,在本章规定的限度内,委员会可以设立并收取费用,以弥补其为实施本章规定而采纳的任何教学能力评估的管理成本,除非这些成本已通过其他资金来源的拨款得到弥补。

Section § 44253.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详细规则,明确在此背景下与教学资格证、证书和许可证相关的要求和许可。

Section § 44253.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持有基本教学证书的教师,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如何有资格用英语向英语水平有限的学生教授内容。首先,他们必须在特定日期前成为永久雇员,或者在小型学区有教学经验。他们还需要在2008年前完成45小时的专项员工培训。由委员会和总监制定的这项培训指导方针,旨在确保高质量的教学并符合联邦要求。完成培训的教师将获得证书,允许他们教授专门设计的内容和英语语言发展,但不能用学生的母语进行教学。培训提供者必须符合既定标准,可以是学区,也可以是经认证的机构。教师可以将这些培训时间用于专业学分,一旦获得认证,他们就可以在加州任何公立学校任教。

(a)CA 教育 Code § 44253.10(a) 具有基本教学证书的教师,只有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方可被指派向英语水平有限的学生提供以英语授课的专门设计内容教学,其定义见第44253.2条(b)款:
(1)CA 教育 Code § 44253.10(a)(1) 截至1999年1月1日,该教师是学区、县教育局或由总监管辖的学校的永久雇员,或者曾是永久雇员,并在失去永久身份后的39个月内受雇于某一学区,或者已在平均每日出勤人数不超过250人的学区工作至少两年。
(2)CA 教育 Code § 44253.10(a)(2) 教师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完成45个课时关于以英语授课的专门设计内容教学方法的员工培训。将教师完成此员工培训的日期延长,不应被解释为授权教师在未持有根据本条或第44253.3条和第44253.4条颁发的证书的情况下,教授英语水平有限的学生。
(b)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3.10(b)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3.10(b)(1) 委员会应与总监协商,制定根据本条提供员工培训的指导方针。委员会和总监应尽最大努力尽快制定这些指导方针,但不迟于1996年1月1日。根据本条进行的员工培训应符合委员会的指导方针。
(2)CA 教育 Code § 44253.10(b)(2) 为确保项目质量和有效性的最高标准,指导方针应包括对培训他人进行员工培训的人员以及提供培训的人员的质量标准。指导方针可以要求,根据(d)款(1)项有资格提供教学的教师,在根据(a)款(2)项提供的总计45个课时培训中,包含一部分英语语言发展内容。
(3)CA 教育 Code § 44253.10(b)(3) 旨在满足(d)款(1)项要求的培训指导方针,可以规定20小时或委员会可能指定的更少小时的英语语言发展或以英语授课的专门设计内容教学的任何方面的培训。
(4)CA 教育 Code § 44253.10(b)(4) 指导方针应要求根据本条提供的员工培训与根据第44253.3条及其任何修订颁发证书所需的教师准备工作保持一致。然而,这种一致性不应导致满足本条要求所需的员工培训小时数增加。
(5)CA 教育 Code § 44253.10(b)(5) 委员会为实施本条而制定的指导方针和标准,应要求并保持符合联邦法律规定的任何要求,以确保持续获得联邦财政援助。
(6)CA 教育 Code § 44253.10(b)(6) 委员会应根据本条制定的指导方针和标准审查员工培训项目。审查应包括根据本条提供的所有项目,但根据(c)款先前批准的项目除外。如果委员会发现某个项目符合适用的指导方针和标准,委员会应将其审查结果报告转发给主办学区、县教育局或区域认证高等教育机构的首席执行官。如果委员会发现某个项目不符合适用的指导方针或标准,或两者皆不符合,委员会的报告应明确不符合的领域以及进行第二次审查的时间段。如果委员会对某个项目的第二次审查显示持续不符合适用指导方针或标准,或两者皆不符合的模式,则主办机构不得向尚未注册该项目的教师提供该项目。委员会对截至2000年1月1日尚未批准的员工培训项目的批准生效日期应在2002年1月1日或之前,但截至2002年1月1日已注册项目的人员除外。
(7)CA 教育 Code § 44253.10(b)(7) 截至2007年12月4日,委员会应向立法机构报告45小时和90小时替代项目的现状,包括流程和项目的优缺点。在准备报告时,委员会应包括其根据员工培训项目(6)项进行的审查摘要。
(c)CA 教育 Code § 44253.10(c) The staff development may be sponsored by any school district, county office of education, or regionally accredited institu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that meets the standards included in the guidelines established pursuant to subdivision (b) or any organization that meets those standards and is approved by the commission. Any equivalent three semester unit or four quarter unit class may be taken by the teacher at a regionally accredited institu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to satisfy the staff development requirement described in either subdivision (a) or (d), or both. Once the commission has made a determination that a college or university class is equivalent, no further review of the class shall be required pursuant to paragraph (6) of subdivision (b), regardless of the date of the initial review.
(d)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3.10(d)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3.10(d)(1) A teacher who completes the staff development described in subdivision (a) shall be awarded a 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 of staff development in methods of specially designed content instruction delivered in English.
(2)CA 教育 Code § 44253.10(d)(2) A teacher who completes the staff development described in subdivision (a) may provide specially designed content instruction delivered in English, as defined in subdivision (b) of Section 44253.2, and instruction for English language development, as defined in subdivision (a) of Section 44253.2, in any departmentalized teaching assignment consistent with the authorization of the teacher’s basic credential. This authorization also applies to teachers who completed the required staff development before January 1, 2000.
(3)CA 教育 Code § 44253.10(d)(3) A teacher who completes the staff development described in subdivision (a) shall not be assigned to provide content instruction delivered in the pupil’s primary language, as defined in subdivision (c) of Section 44253.2.
(4)CA 教育 Code § 44253.10(d)(4) A teacher who completes the staff development described in subdivision (a) may be assigned to provide instruction for English language development, as defined in subdivision (a) of Section 44253.2, in a self-contained classroom under either of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
(A)CA 教育 Code § 44253.10(d)(4)(A) The teacher has taught for at least nine years in California public schools, certifies that the teacher has had experience or training in teaching limited-English-proficient pupils, and authorizes verification by the entity that issues the 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 The teacher shall be awarded a 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 in methods of instruction for English language development in a self-contained classroom.
(B)CA 教育 Code § 44253.10(d)(4)(B) The teacher has taught for less than nine years in California public schools, or has taught for at least nine years in California public schools but is unable to certify that the teacher has had experience or training in teaching limited-English-proficient pupils, but has, within three years of completing the staff development described in subdivision (a), completed an additional 45 hours of staff development, including specially designed content instruction delivered in English and English language development training, as set forth in the guidelines developed pursuant to subdivision (b). Upon completion of this additional staff development, the teacher shall be awarded a 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 in methods of instruction for English language development in a self-contained classroom.
(e)CA 教育 Code § 44253.10(e) During the period in which a teacher is pursuing the training specified in paragraph (2) of subdivision (a) or subdivision (d), or both, including the period for the assessment and awarding of the certificate, the teacher may be provisionally assigned to provide instruction for English language development, as defined in subdivision (a) of Section 44253.2, or to provide specially designed content instruction delivered in English, as defined in subdivision (b) of Section 44253.2.
(f)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3.10(f)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3.10(f)(1) A teacher who completes the staff development with any provider specified in subdivision (c), and who meets the requirements of subdivision (a) or (d) for a 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 of staff development in methods of specially designed content instruction delivered in English or English language development in a self-contained classroom, or both, shall be issued the certificate or certificates.
(2)CA 教育 Code § 44253.10(f)(2) A teacher who completes a staff development program in methods of specially designed content instruction delivered in English or English language development in a self-contained classroom, or both, who has been determined by the commission to meet the applicable guidelines and standards pursuant to paragraph (6) of subdivision (b), shall receive a certificate or certificates of comple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upon submitting an application, a staff development verification form to be furnished by the commission, and payment of a fee to be set by the commission, not to exceed forty-five dollars ($45).
(3)CA 教育 Code § 44253.10(f)(3) 凡在2002年1月1日之前参加或已完成未经委员会批准的员工发展计划的人员,可在2003年1月1日之前向以下任何机构申请证书,但该 教师只能由其中一个机构颁发证书:
(A)CA 教育 Code § 44253.10(f)(3)(A) 教师为永久雇员的学区。
(B)CA 教育 Code § 44253.10(f)(3)(B) 教师为(a)款第(1)项所规定机构的雇员所在县的县教育局。
(C)CA 教育 Code § 44253.10(f)(3)(C) 任何根据(c)款提供员工发展的学区或县教育局。在根据(c)款的规定,基于同等课程颁发证书之前,颁发机构应确定该课程是否符合根据(b)款制定的指导方针。
(4)CA 教育 Code § 44253.10(f)(4) 任何颁发结业证书的学区或县教育局应在颁发证书后90天内将证书副本转交委员会。
(5)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3.10(f)(5)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3.10(f)(5)(A) 颁发结业证书的机构可向申请结业证书的教师收取费用,该费用应涵盖机构在颁发、向委员会转交副本以及支付委员会收取的相关接收和服务费用方面的实际成本。
(B)CA 教育 Code § 44253.10(f)(5)(A)(B) 委员会可向转交结业证书副本的机构收取一次性费用,以弥补委员会归档副本以及应教师要求颁发复印件的实际成本。该费用不得超过委员会颁发资格证所收取费用的一半。
(g)CA 教育 Code § 44253.10(g) 结业证书在所有加利福尼亚公立学校均有效。持有结业证书的教师可被无限期地指派在任何学区、县教育局或在总监权限下管理的学校提供证书上列明的教学服务。
(h)CA 教育 Code § 44253.10(h) 各学区的理事会应作出合理努力,为需要英语语言发展教学的英语水平有限的学生提供持有适当资格证、语言发展专家证书或跨文化语言和学术发展证书的教师,这些证书授权提供英语语言发展教学。然而,任何获得结业证书的教师应被视为已获得认证并有能力提供该 结业证书上列明的服务。根据本节完成员工发展的教师可使用这些员工发展时间来满足第44277节(b)款的要求。
(i)CA 教育 Code § 44253.10(i) 任何根据本节完成员工发展的教师,每完成45小时的员工发展,应获得三个学期学分或四个季度学分,以满足第44253.3节(b)款规定的要求。
(j)CA 教育 Code § 44253.10(j) 任何学区可使用为其分配的用于第3.1章(自第44681节起)目的的资金,根据本节提供员工发展。

Section § 44253.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持有特定证书的教师接受培训的流程,旨在教授英语能力有限的学生。教师可以参加符合此专业教学员工发展要求的课程。

此培训的指导方针必须严格,以确保项目的高质量并符合联邦法律。这些项目可由教育机构或经批准的组织提供,如果项目符合标准,将获得委员会的认可。

完成此培训的教师将获得证书,允许他们以英语教授专门设计的内容,但不能以学生的母语授课。一旦获得认证,教师可以无限期地被指派担任相关的教学职务。此认证在所有公立学校均有效。

学区必须致力于为需要英语发展的学生提供合格的教师。完成此员工发展培训也能为教师赢得学分。

(a)CA 教育 Code § 44253.11(a) 拥有指定科目教学证书或附有特殊班级授权的服务证书的教师,可以参加符合员工发展最低要求的课程,该课程涉及以英语授课的专门设计内容教学方法,如第44253.3、44253.4、44253.7或44253.10条所述。
(b)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3.11(b)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3.11(b)(1) 委员会应与总监协商,制定根据本条提供员工发展的指导方针,其严格程度应至少与根据第44253.10条制定的指导方针相同。委员会和总监可以指定根据第44253.10条制定的指导方针,以满足本款规定。根据本条进行的员工发展应符合委员会的指导方针。
(2)CA 教育 Code § 44253.11(b)(2) 为确保项目质量和有效性的最高标准,指导方针应包括适用于培训他人进行员工发展培训的人员的质量标准,以及适用于提供培训的人员的质量标准。
(3)CA 教育 Code § 44253.11(b)(3) 指导方针应要求根据本条提供的员工发展与导致根据第44253.3条颁发证书的教师准备工作保持一致。
(4)CA 教育 Code § 44253.11(b)(4) 委员会为实施本条而制定的指导方针和标准应符合联邦法律。
(5)CA 教育 Code § 44253.11(b)(5) 委员会应参照根据本条制定的指导方针和标准审查员工发展项目。审查应包括根据本条提供的所有项目。如果委员会发现某个项目符合适用的指导方针和标准,委员会应将其调查结果报告转发给赞助学区、县教育局或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的首席执行官。如果委员会发现某个项目不符合适用的指导方针或标准,或两者皆不符合,委员会的报告应指明不合规的领域以及必须进行第二次审查的时间段。如果第二次审查揭示持续不合规的模式,无论是与适用的指导方针或标准,或两者皆不符合,赞助机构应被禁止继续向教师提供该项目。
(c)CA 教育 Code § 44253.11(c) 员工发展可由符合根据本条制定的指导方针中包含的标准之学区、县教育局或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赞助,或由符合这些标准并经委员会批准的组织赞助。教师可以在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参加同等课程,以满足员工发展要求。一旦委员会认定某大学或学院课程等同,无需对该课程进行进一步审查。
(d)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3.11(d)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3.11(d)(1) 完成本条所述员工发展的教师,应被授予关于以英语授课的专门设计内容教学方法的结业证书。
(2)CA 教育 Code § 44253.11(d)(2) 完成本条所述员工发展的教师,被允许提供以英语授课的专门设计内容教学,如第44253.2条(b)款所定义。
(3)CA 教育 Code § 44253.11(d)(3) 完成本条所述员工发展的教师,不应被指派提供以学生母语授课的内容教学,如第44253.2条(c)款所定义。
(e)CA 教育 Code § 44253.11(e) 完成根据本条以英语授课的专门设计内容教学方法员工发展项目的教师,在提交申请、委员会提供的员工发展核实表以及支付委员会确定的费用(不超过四十五美元 (45))后,应从委员会获得结业证书。
(f)CA 教育 Code § 44253.11(f) 结业证书在所有公立学校均有效。已获得结业证书的教师,可被无限期指派在学区、县教育局或在总监权限下管理的学校提供证书上列明的教学服务。
(g)CA 教育 Code § 44253.11(g) 根据本条进行的教师指派应包含在第44225.6条要求的报告中。
(h)CA 教育 Code § 44253.11(h) 各学区理事会应作出合理努力,为需要英语语言发展教学的英语水平有限学生提供持有适当证书、语言发展专家证书或跨文化语言和学术发展证书的教师,这些证书授权其进行英语语言发展教学。然而,根据本条获得一份或多份结业证书的教师,应被视为已获得认证并有能力提供该结业证书上列明的服务。
(i)CA 教育 Code § 44253.11(i) 根据本条完成员工培训的教师,每完成45个课时,应获得三个学期学分或四个季度学分,以满足第44253.3条(b)款规定的要求。

Section § 442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为教师设定限制性阅读证书的标准。该证书旨在帮助教师培养和纠正学生的早期阅读和语言艺术技能。

要获得此证书,教师必须了解最新的阅读教学研究,包括用于改进教学和学生评估的诊断技术。他们还应掌握音素意识、自然拼读法和阅读理解的教学方法。

教师必须展示他们能够使用早期干预技术,并在临床环境中实践这些技能。最后,委员会可以向符合这些标准的教师颁发此证书。

(a)CA 教育 Code § 44254(a) 委员会应制定限制性阅读证书的标准,以使持有教学证书者能够提供阅读和语言艺术技能的早期发展以及早期纠正学生的阅读困难。
(b)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4(b)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4(b)(1) 限制性阅读证书的标准和资格应包括以下两项的证明知识:
(A)CA 教育 Code § 44254(b)(1)(A) 关于教授基本阅读技能的当前和已证实研究,这些研究应培训限制性阅读证书的申请人在持续的诊断技术方面,以指导教学和评估。
(B)CA 教育 Code § 44254(b)(1)(B) 基本阅读技能的教学技术,包括音素意识、系统性、明确的自然拼读法和理解技能的直接教学。
(2)CA 教育 Code § 44254(b)(2) 申请人还应证明具备早期干预技术的知识,并应在临床环境中接受所有上述技能的指导实践。就本节而言,“直接、系统性、明确的自然拼读法”是指拼写模式、声音与符号之间关系的直接教学,以及可解码文本的连贯练习。
(c)CA 教育 Code § 44254(c) 委员会应被授权向符合委员会标准的教学证书持有者颁发限制性阅读证书。

Section § 44254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了限制性阅读证书的标准,该证书允许持有资格证书的教师专注于阅读和语言艺术技能。该证书要求教师掌握有研究支持的阅读教学方法,包括音素意识、自然拼读法以及早期干预技术。教师还必须在临床环境中获得教授这些技能的实践经验。如果教师符合这些标准,就可以获得该证书。法律还阐明了“直接系统性、明确的自然拼读法”涉及具体的阅读教学方法。

(a)CA 教育 Code § 44254(a) 委员会应制定限制性阅读证书的标准,以使教学资格证书持有者能够提供阅读和语言艺术技能的早期和持续发展,并尽早纠正学生的阅读困难。
(b)CA 教育 Code § 44254(b) 限制性阅读证书的标准和资格应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具备以下知识:
(1)CA 教育 Code § 44254(b)(1) 基础阅读技能教学方面的当前和已证实的研究,包括指导教学和评估的持续诊断技术方面的研究。
(2)CA 教育 Code § 44254(b)(2) 基础阅读技能教学技术,包括音素意识、直接系统性、明确的自然拼读法以及理解技能的直接教学。
(3)CA 教育 Code § 44254(b)(3) 早期干预技术。
(c)CA 教育 Code § 44254(c) 限制性阅读证书的申请人应在临床环境中,接受(b)款所述所有技能的指导性实践。
(d)CA 教育 Code § 44254(d) 委员会可以向符合其标准的教学资格证书持有者颁发限制性阅读证书。
(e)CA 教育 Code § 44254(e) 就本节而言,“直接系统性、明确的自然拼读法”是指拼写模式、声音和符号关系的直接教学,以及阅读连贯的、可解码文本的实践。

Section § 4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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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定义了加州四种主要的教师资格证书类型。它们包括:单科教学,教师专注于一个科目,通常适用于7至12年级;多科教学,教师可以教授多个科目,通常适用于9年级及以下;专科教学,涵盖特殊教育或幼儿教育等专业;以及指定科目,侧重于教授技术或职业课程。该法律还解释了获得这些证书所需的课程和资格,例如本科或研究生课程。

教学证书的授权应分为以下定义的四种基本类型: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6(a)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6(a)(1) “单科教学”是指将教师和学生分配到特定学科课程的实践,这在加州高中和大多数加州初中普遍实行。本款所定义的单科教学证书、标准中学证书或特殊中学教学证书的持有人,如果 (A) 已在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完成了委员会批准的任何在7至12年级(含)普遍教授的科目中20个学期的课程学时,或10个学期的高年级或研究生课程学时,但该科目不是证书持有人已被认证教授的科目,或者 (B) 已根据第44259条 (b) 款 (5) 项的规定,被核实具备任何在7至12年级(含)普遍教授的科目的学科能力,但该科目不是证书持有人已被认证教授的科目,则有资格将该科目列入证书,作为教授该科目的授权。委员会可以通过法规要求,额外的能力证明是教授特定科目(包括但不限于世界语言)的条件。委员会可以根据特殊需求,为单科证书的额外授权制定并实施替代要求。就本款而言,特殊中学教学证书是指在至少学士学位、学生教学要求以及证书学科专业24个学期学分课程的基础上颁发的特殊中学教学证书。
(2)CA 教育 Code § 44256(a)(2) 就本款而言,在由第44203条 (g) 款 (1) 项 (A) 分项所列的认证机构或西部学校和学院协会社区和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进行区域认证的社区学院或初级学院完成的课程学时,可计入20个学期学时的要求。
(b)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6(b)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6(b)(1) “多科教学”是指将教师和学生分配进行多学科教学的实践,这在加州小学和幼儿教育中普遍实行。
(2)CA 教育 Code § 44256(b)(2) 多科教学证书或标准小学证书的持有人,如果 (A) 已在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完成了委员会批准的任何在9年级及以下普遍教授的科目中20个学期的课程学时,或10个学期的高年级或研究生课程学时,或者 (B) 已根据第44259条 (b) 款 (5) 项的规定,被核实具备任何在9年级及以下普遍教授的科目的学科能力,则有资格将该科目列入证书,作为在9年级及以下分科教学班级中教授该科目的授权。学区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决议授权多科教学证书或标准小学证书的持有人,在9年级以下的分科教学班级中教授任何科目,前提是该教师已在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完成了所教授的每个科目至少12个学期学分,或6个高年级或研究生学分的课程。该授权应征得教师同意。然而,委员会可以通过法规规定,额外的能力证明对于教授特定科目(包括但不限于世界语言)是必要的。委员会可以根据特殊需求,为多科证书的额外授权制定并实施替代要求。
(3)CA 教育 Code § 44256(b)(3) 就本款而言,在由第44203条 (g) 款 (1) 项 (A) 分项所列的认证机构或西部学校和学院协会社区和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进行区域认证的社区学院或初级学院完成的课程学时,可计入20个学期学时或12个学期学分的要求。
(c)CA 教育 Code § 44256(c) “专科教学”是指任何需要高级准备或特殊能力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阅读专科教师、数学专科教师、特殊教育专科教师或幼儿教育,以及委员会可能确定的其他专业。

Section § 442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将颁发特定学科的单科教学证书,例如农业、艺术、商业等。此外,对于世界语言,该证书允许教授普通话、粤语、法语以及其他被认为合适的语言。

通常以分科形式教授的科目都包含在这些证书类别中。对于在某些变更之前已确定的学科证书,仍会颁发给那些正在攻读这些证书的人。在设立专门的戏剧或舞蹈教学证书之前,持有英语或体育教学证书的人员,无需额外要求即可教授这些科目。

此外,学区可以聘用持有其他学科证书但获得戏剧或舞蹈教学授权的教师。最后,持有社会科学、商业、数学或家政证书的人员可以教授个人理财课程,并且补充授权政策将确保其他证书持有者在需要时也能教授此课程。

(a)CA 教育 Code § 44257(a) 委员会应仅在以下学科颁发单一学科教学证书:
(1)CA 教育 Code § 44257(a)(1) 农业。
(2)CA 教育 Code § 44257(a)(2) 艺术。
(3)CA 教育 Code § 44257(a)(3) 商业。
(4)CA 教育 Code § 44257(a)(4) 舞蹈。
(5)CA 教育 Code § 44257(a)(5) 英语。
(6)CA 教育 Code § 44257(a)(6) 世界语言。
(7)CA 教育 Code § 44257(a)(7) 健康科学。
(8)CA 教育 Code § 44257(a)(8) 家政。
(9)CA 教育 Code § 44257(a)(9) 工业与技术教育。
(10)CA 教育 Code § 44257(a)(10) 数学。
(11)CA 教育 Code § 44257(a)(11) 音乐。
(12)CA 教育 Code § 44257(a)(12) 体育。
(13)CA 教育 Code § 44257(a)(13) 科学。
(14)CA 教育 Code § 44257(a)(14) 社会科学。
(15)CA 教育 Code § 44257(a)(15) 戏剧。
(b)CA 教育 Code § 44257(b) 委员会应颁发世界语言单一学科教学证书,并授权教授普通话、粤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或委员会认定为适当的任何其他语言。
(c)CA 教育 Code § 44257(c) 加州公立学校中通常以分科教学班级形式教授的学科应归入(a)款中的证书类别。
(d)CA 教育 Code § 44257(d) 委员会应向在委员会实施(a)款生效日期之前正在准备获取第44282条截至1993年12月31日所确定的证书类别的单一学科教学证书的申请人颁发此类证书。
(e)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7(e)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7(e)(1) 在设立戏剧单一学科教学证书之前已获得英语单一学科教学证书的人员,有权教授戏剧。在设立戏剧单一学科教学证书之前正在攻读英语单一学科教学证书的人员,不应因本款所提供的授权而受到英语单一学科教学证书的额外要求。
(2)CA 教育 Code § 44257(e)(2) 在设立舞蹈单一学科教学证书之前已获得体育单一学科教学证书的人员,有权教授舞蹈。在设立舞蹈单一学科教学证书之前正在攻读体育单一学科教学证书的人员,不应因本款所提供的授权而受到体育单一学科教学证书的额外要求。
(f)CA 教育 Code § 44257(f) 本条不得解释为禁止学区雇用持有其他学科单一学科教学证书并获得戏剧教学授权的人员教授戏剧,或雇用持有其他学科单一学科教学证书并获得舞蹈教学授权的人员教授舞蹈。
(g)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7(g)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7(g)(1) (A) 持有社会科学、商业、数学或家政单一学科教学证书的个人,有权教授第51225.3条(a)款第(1)项(H)分项中规定的个人理财课程。
(B)CA 教育 Code § 44257(g)(1)(B) 本款不构成对现有法律的修改,而是对现有法律的宣示。
(2)CA 教育 Code § 44257(g)(2) 委员会可以设立补充授权,授权未在第(1)项(A)分项中列出的持有单一学科教学证书的个人教授第51225.3条(a)款第(1)项(H)分项中规定的个人理财课程。

Section § 4425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在数学和科学等学科领域的知识深度,颁发具有特定专业方向的教学证书。

委员会必须为这些专业方向设定标准,并决定每种证书允许教师教授的范围。

除了某些数学和科学证书外,这些具有专业方向的证书不应比普通证书对教师的教学范围施加更多限制。

对于数学,证书可以专注于高级数学或基础数学,允许教师在幼儿园到12年级教授各种相关主题。

对于科学,专业方向包括生物科学、化学、地球科学和物理学,允许在相同年级范围内教授从普通科学到专业科学的课程。

(a)CA 教育 Code § 44257.2(a) 为确保特定学科的教学卓越性,委员会可根据申请人在学校课程重要学科方面的深入准备,颁发具有特定学科专业方向的多学科或单学科教学证书。委员会应根据需要,建立并维护特定学科专业方向的标准。
(b)CA 教育 Code § 44257.2(b) 委员会应确定具有专业方向的教学证书的授权范围。委员会应确保,除本节 (c) 款中规定的单学科证书外,具有特定专业方向的证书的授权范围不应比没有特定专业方向的相同证书的授权范围更具限制性。
(c)CA 教育 Code § 44257.2(c) 委员会应颁发具有特定学科专业方向的数学和科学单学科教学证书。委员会应建立并维护以下特定学科领域的专业方向标准:
(1)CA 教育 Code § 44257.2(c)(1) 数学应包括高级数学和基础数学的专业方向。数学单学科证书的持有者应有资格并被授权在幼儿园和1至12年级教授数与量、代数、几何、概率和统计学课程。
(2)CA 教育 Code § 44257.2(c)(2) 科学应包括生物科学、化学、地球科学和物理学的专业方向。科学单学科教学证书的持有者应有资格并被授权在幼儿园和1至12年级教授普通科学、入门科学、综合科学和协调科学课程。

Section § 44257.3

Explanation

本节阐述了在教师资格证书中添加“联动学习研究认可”的流程。它适用于已完成特殊培训项目的教师,这些项目将学术教学与实际行业应用相结合,即所谓的联动学习项目。

该认可可以在初始教师培训中获得,也可以作为现有教师的单独项目获得。这项认可的设立需要一个由教育机构、行业及其他相关组织组成的工作组来制定标准。

获得此认可的教师应在建立行业伙伴关系、持续学习、基于工作的策略以及加州职业技术教育标准等领域展示相关知识。此外,本节鼓励教育机构和支持项目协助培养和指导这些教师。

需要注意的是,这项认可并不授权教师教授所有科目或英语学习者,除非他们具备额外的资格,并且它不应影响招聘决定。

(a)CA 教育 Code § 44257.3(a)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教育 Code § 44257.3(a)(1) “联动学习研究认可”是指添加到单一科目教学证书上的一项声明,表明证书持有人已完成委员会批准的联动学习教学方法课程,该方法可应用于其证书授权的学术教学。联动学习教师培养课程的研究认可可作为初始教师培养课程的一部分提供,也可作为针对已获得证书的教师的单独课程提供。
(2)CA 教育 Code § 44257.3(a)(2) “联动学习项目”是指第 52372.5 节所述的项目和途径,可包括但不限于加州合作学院。
(b)CA 教育 Code § 44257.3(b) 委员会可召集一个工作组,为根据第 52372.5 节教授参加联动学习项目的学生的单一科目教学证书持有人,制定颁发联动学习能力研究认可的项目标准。
(c)CA 教育 Code § 44257.3(c) 工作组成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的代表:
(1)CA 教育 Code § 44257.3(c)(1) 该部门。
(2)CA 教育 Code § 44257.3(c)(2) 经批准的教师培养项目,包括至少一名来自加州州立大学、加州大学和独立高等教育机构的代表。在可行范围内,代表应在培养教师从事联动学习项目教学方面具有学术兴趣或先前经验。
(3)CA 教育 Code § 44257.3(c)(3) 商界,包括当地商会的代表。
(4)CA 教育 Code § 44257.3(c)(4) 已实施联动学习项目、加州合作学院或其他整合核心学术科目和行业应用的类似项目的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
(5)CA 教育 Code § 44257.3(c)(5) 区域职业中心和项目。
(6)CA 教育 Code § 44257.3(c)(6) 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师。
(7)CA 教育 Code § 44257.3(c)(7) 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他组织。
(d)CA 教育 Code § 44257.3(d)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根据 (b) 款规定在联动学习中获得研究认可的成功候选人,应根据委员会根据 (b) 款召集的工作组的建议所确定的,展示适当的知识。在幼儿园和包括 1 至 12 年级在内的任何年级的学术内容标准背景下,此知识可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下内容的理解:
(1)CA 教育 Code § 44257.3(d)(1) 如何发展和维护行业及高等教育伙伴关系。
(2)CA 教育 Code § 44257.3(d)(2) 持续的专业学习。
(3)CA 教育 Code § 44257.3(d)(3) 基于工作的学习策略。
(4)CA 教育 Code § 44257.3(d)(4) 职业接触和发展。
(5)CA 教育 Code § 44257.3(d)(5) 跨学科协作和项目式教学方法。
(6)CA 教育 Code § 44257.3(d)(6) 州委员会通过的加州职业技术教育示范课程标准。
(e)CA 教育 Code § 44257.3(e) 对于根据 (b) 款颁发的任何联动学习研究认可,鼓励加州州立大学和其他教师培养机构设定目标,以增加通过联动学习项目培养的教师数量。
(f)CA 教育 Code § 44257.3(f) 鼓励新教师支持和评估项目向在联动学习项目中教学的新教师提供适当的支持、指导和协助,包括正在实习的候选人。
(g)CA 教育 Code § 44257.3(g) 委员会可与总监合作,在一个适当的互联网网站上收集并发布学区和学校在课程开发和专业发展方面的最佳实践,以实施和维持多途径项目。
(h)CA 教育 Code § 44257.3(h) 根据 (b) 款获得联动学习研究认可的单一科目教学证书持有人,除非其持有适当的授权或根据当地分配选项受雇,否则无权教授学科内容或英语学习者。
(i)CA 教育 Code § 44257.3(i) 根据 (b) 款颁发的任何联动学习研究认可,不应被视为一种授权类型,不应作为雇佣条件,不应取代学科能力要求,也不应根据第 44955 节用于做出雇佣决定。

Section § 44257.4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一个委员会定期评估教学证书所涵盖的科目是否适当且最新。委员会随后必须将其结论和建议提交给州立法机关。

Section § 4425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到2024年7月1日,将成立一个工作组,评估加州计算机科学教学的资格证书。他们将决定现有的教学资格证书是否应涵盖计算机科学,或者是否应设立一个新的专门资格证书。该小组还将提出策略,以满足增加计算机科学教学的需求。工作组将主要由具有计算机科学教学经验的中学教师组成,并包括学校行政管理人员、高等教育代表和计算机科学教育专家。工作组的调查结果报告将于2025年7月1日提交。本条款将生效至2028年1月1日,并且其执行取决于资金到位。

(a)CA 教育 Code § 44257.5(a) 委员会应在2024年7月1日或之前召集一个关于计算机科学教学资格认证的工作组,以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1)CA 教育 Code § 44257.5(a)(1) 确定哪些单一学科教学资格证书或指定学科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资格证书(如有)也应授权教授计算机科学。
(2)CA 教育 Code § 44257.5(a)(2) 确定是否应设立计算机科学单一学科教学资格证书。
(3)CA 教育 Code § 44257.5(a)(3) 就满足与向所有学生扩大计算机科学教学机会相关的劳动力需求策略提出建议。
(b)CA 教育 Code § 44257.5(b) 工作组至少一半成员应由具有中学计算机科学教学经验的现任课堂教师组成,工作组还应包括以下代表:
(1)CA 教育 Code § 44257.5(b)(1)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
(2)CA 教育 Code § 44257.5(b)(2) 参与计算机科学教师培养的高等教育机构。
(3)CA 教育 Code § 44257.5(b)(3) 计算机科学教育领域的内容专家。
(c)CA 教育 Code § 44257.5(c) 委员会应在2025年7月1日或之前,向立法机关的相应政策和财政委员会提交工作组的调查结果和建议报告。
(d)CA 教育 Code § 44257.5(d) 本节仅在2028年1月1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
(e)CA 教育 Code § 44257.5(e) 本节的实施取决于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法规为其目的拨款。

Section § 442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教师可以根据其资质和教学授权,教授不同年级或学生群体。如果单科教师同意,他们可以教授其授权科目给任何年级(从学前班到12年级)或成人。同样,如果多科教师同意,他们可以在任何包班制教室教授相同年级和群体的学生。专科教师如果同意,也可以在所有这些年级教授其专业科目。

获得单科教学授权的教师,经其同意,可被指派在任何年级(学前班;幼儿园和1至12年级,含);或主要为成人开设的班级中,教授其授权领域内的任何科目;同样,获得多科教学授权的教师,经其同意,可被指派在任何包班制教室(学前班;幼儿园和1至12年级,含);或主要为成人开设的班级中教学;同样,获得专科教师授权的教师,经其同意,可被指派在任何年级(学前班;幼儿园和1至12年级,含);或主要为成人开设的班级中,教授其专业领域内的科目。

Section § 44258.1

Explanation

持有包班制教室教学资格证的教师,可以在初中教授五至八年级。他们必须每天向同一批学生教授两门或更多科目,且每天至少两节课。此外,他们可以将这些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教授给同一批年级的不同学生,但这些额外教学时间不能超过他们总教学时间的一半。

持有授权在包班制教室教学的资格证书者,可以在初中教授包括五至八年级在内的任何年级,但前提是其每天向同一批学生教授两门或更多科目,且课时不少于两节;此外,其可以向与该教师已教授的学生处于同一级别的另一批学生教授其已在教授的任何科目,额外课时为一节或多节,但前提是额外课时不得超过该教师总教学任务的一半。

Section § 44258.2

Explanation

如果你持有单一学科或中学教育的教学证书,并且你同意,那么只要你在经认证的大学或学院修读了该科目至少12个学期学分(或6个高级学分),你就可以被指派在初中教授5至8年级的课程。经认证的社区学院和初级学院的课程可以计入这些所需学分。

单一学科教学证书或标准中学教学证书的持有者,经其同意,可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指派在初中教授5至8年级(含)的课程,前提是该证书持有者在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中,已修满其被指派科目至少12个学期学分,或6个高年级或研究生学分。就本节而言,在社区学院或初级学院完成的课程,如果该学院经第44203条(g)款(1)项(A)分项所列的认证机构或西部学校与学院协会社区与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进行区域认证,则可计入12个学期学分的要求。

Section § 44258.3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学区可以指派持有适当证书(而非仅紧急许可证)的教师在幼儿园至12年级教授任何科目,前提是该教师对所教授科目有足够的知识并同意此项指派。学区必须制定程序来核实教师的知识水平,并听取指导教师或大学教员等学科专家的意见。核实方式可以包括观察、面试或考试。

此项指派仅适用于该特定学区,并且必须通知该学区的教师工会。如果违反此规定,学区可能会失去指派教师教授不同科目的权利。本条不改变关于教师裁员的规定。

(a)CA 教育 Code § 44258.3(a) 学区理事会可以指派持有证书(紧急许可证除外)的教师在幼儿园或1至12年级(含)的分科教学班级中教授任何科目,前提是理事会在做出指派前核实该教师对所教授的每门科目都具备足够的知识,并且该教师同意该指派。理事会应为此目的制定政策和程序,以核实每位教师的学科知识是否充足。理事会应让学区内常设科目的学科专家参与这些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和实施,并且这些政策和程序应包括以下两项:
(1)CA 教育 Code § 44258.3(a)(1) 评估学科能力的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
(A)CA 教育 Code § 44258.3(a)(1)(A) 由(d)款所定义的学科专家进行观察。
(B)CA 教育 Code § 44258.3(a)(1)(B) 口头面试。
(C)CA 教育 Code § 44258.3(a)(1)(C) 示范课。
(D)CA 教育 Code § 44258.3(a)(1)(D) 提交课程档案。
(E)CA 教育 Code § 44258.3(a)(1)(E) 笔试。
(2)CA 教育 Code § 44258.3(a)(2) 使用(1)款中任何方法核实学科知识充足性的具体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候选人对所教授学科知识的证明,包括对所教授学科的课程框架以及学区内该学科在所教授年级的具体课程内容的证明。
(b)CA 教育 Code § 44258.3(b) 根据本条作出的教学指派仅在该学区内有效。学校校长或其他适当的行政人员应根据《政府法典》第一编第四部第10.7章(自第3540条起)的规定,将根据本条指派教师授课的每个案例通知该学区持证员工的专属代表。如果委员会发现学区违反本条规定,可以暂停该学区使用本条授权的教学指派选项的权力。
(c)CA 教育 Code § 44258.3(c)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改变第44955条关于学区理事会削减持证员工人数的效力。
(d)CA 教育 Code § 44258.3(d) 就本条而言,“学科专家”是指指导教师、课程专家、资源教师、经认证教授某科目的课堂教师、区域学科项目或课程机构的工作人员,或大学教员。

Section § 44258.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持有特定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获得额外授权或进行特殊教学指派的各种情况。首先,如果教师在1989年9月之前已在其主修或辅修科目领域任教至少三年,他们可以通过满足特定条件来申请该科目的补充授权。这些条件包括完成特定课程、通过考试或由学科专家核实。

本条款的另一部分允许持有非体育教育资格证书的全职教师,在获得学校管理委员会授权并完成20小时相关急救指导后,可以指导体育运动。

此外,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授权范围之外的特殊技能或准备的教师,经委员会批准后,可以教授选修课程。该委员会由同等数量的教师和行政人员组成。

该法律还规定了组建该委员会和批准选修课程指派的指导方针,要求学区向县教育总监提交详细计划。最后,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可以向符合特定资格的候选人颁发活动主管清查证书。

(a)CA 教育 Code § 44258.7(a) 持有标准中学教师资格证书者,如在1989年9月1日前,经聘用学区核实,已在其学术主修或辅修科目领域内成功任教至少三年,则可在申请、支付不超过常规教师资格证书费用一半的费用,并提供以下任一条件已完成的证明后,获得该科目的补充授权: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8.7(a)(1)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8.7(a)(1)(A) 在1989年9月1日前,在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成功完成该科目至少12个学期学分,或6个高年级或研究生学分课程。
(B)CA 教育 Code § 44258.7(a)(1)(A)(B) 就本款而言,在经第44203条 (g) 款 (1) 项 (A) 分项所列认证机构或西部学校和学院协会社区和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区域认证的社区学院或初级学院完成的课程,可计入12个学期学分的要求。
(2)CA 教育 Code § 44258.7(a)(2) 在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批准的该科目考试中取得及格分数。
(3)CA 教育 Code § 44258.7(a)(3) 由与聘用学区无关的学科领域专家核实该学科的教学能力。
(b)CA 教育 Code § 44258.7(b) 持有非体育科目教师资格证书者,经地方管理委员会批准,可被授权每天指导一节课的竞技体育项目,学生可因此获得体育学分,前提是该资格证书持有者是学区的全职雇员,并已完成针对特定运动的至少20小时的急救指导。
(c)CA 教育 Code § 44258.7(c) 全职受雇的教师,教授幼儿园或1至12年级(含)的任何年级,且其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授权范围之外的特殊技能和准备,经教师本人同意,可被指派教授其特殊技能或准备领域的选修课程,前提是该指派首先获得指派委员会的批准。就本款而言,“选修课程”是指英语、数学、科学或社会研究之外的课程。指派委员会的成员应包括由教师选出的同等数量的教师,以及由学校行政人员选出的同等数量的学校行政人员。
(d)CA 教育 Code § 44258.7(d) 经指派委员会批准的指派最长为一个学年,但经学校现场行政人员和受影响教师申请,委员会可决定延长。所有首次指派或延长均应在指派或延长前获得批准。根据本款进行指派的学区应向县教育总监提交一份计划,该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CA 教育 Code § 44258.7(d)(1) 由学区总监和学区管理委员会主席或负责人签署的声明,批准设立该委员会。
(2)CA 教育 Code § 44258.7(d)(2) 委员会成员的选拔程序。
(3)CA 教育 Code § 44258.7(d)(3)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
(4)CA 教育 Code § 44258.7(d)(4) 确定教师担任这些指派资格的标准。
(e)CA 教育 Code § 44258.7(e) 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可制定并推荐地方指派委员会在评估候选人资格时可使用的通用标准。
(f)CA 教育 Code § 44258.7(f) 委员会应在核实候选人个人身份并核实候选人符合第44339、44340、44341和44346.5条规定的所有专业要求后,向根据第49024条 (a) 款任职的候选人颁发活动主管清查证书。每份证书初次颁发有效期为五年,并可续期。委员会应为活动主管清查证书设定费用。

Section § 44258.9

Explanation

本节主要关注教育工作者任职的监督和报告,以确保学校聘用完全合格的教师担任适当的职务,这有助于达到州和联邦的教育标准。

它概述了委员会和教育部在追踪、分析和发布教师任职数据方面的作用,强调合作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教师短缺和错派。该法律定义了教师短缺、空缺或错派的构成,并要求相关实体之间共享数据以识别这些情况。

该措施通过公开这些数据来强调透明度,并鼓励地方教育机构纠正不当任职。此外,它保护举报错派的教师免受报复,并规定了关于理解任职规定的研讨会和资源。最后,对数据系统进行持续评估和改进对于保持教育工作者任职报告的准确性和实用性至关重要。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8.9(a)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8.9(a)(1)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两点:
(A)CA 教育 Code § 44258.9(a)(1)(A) 委员会和县学校总监对教育工作者任职的持续监督,以及教育部对教育工作者任职的持续报告,将有助于确保地方教育机构符合州和联邦的报告要求,包括联邦《每个学生成功法案》(Public Law 114-95)或任何有效替代该法案的其他联邦法律的要求,并将确保教育工作者错派率保持在低水平。
(B)CA 教育 Code § 44258.9(a)(1)(B) 地方教育机构、州官员、学生和监护人有既得利益了解和理解地方教育机构用完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填补所有可用和有资金支持的教学岗位的能力,这些教育工作者应具备所教授科目和学生所需的资质,并且有既得利益了解TK/K–12教育系统教师短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填补空缺导致使用代课教师、班级规模增加或课程或班级取消的情况。
(2)CA 教育 Code § 44258.9(a)(2) 为支持学生获得合格且适当任职的教育工作者,委员会和教育部应合作发布学校、地方教育机构和州层面的教育工作者资质和任职年度数据。在可能的情况下,并利用为此目的提供的资金,每个县教育局应履行其作为监督机构的职责,如分节 (e) 所述。
(3)CA 教育 Code § 44258.9(a)(3) 委员会和教育部应合作履行本节规定的职责,由委员会执行任职监督程序,教育部协助年度教学任职监督数据的生成和发布。
(4)CA 教育 Code § 44258.9(a)(4) 教学任职监督结果数据报告应以符合以下方式执行:根据第4部第28章第6.1节第4.5条(自第52059.5节起)设立的全州支持系统和学校问责系统,根据第1部第1章第2节第2条(自第1240节起)设立的县教育局监督,以及州委员会批准的、为遵守联邦《每个学生成功法案》或任何有效替代该法案的其他联邦法律所要求的州计划。
(b)CA 教育 Code § 44258.9(b) 就本节而言,适用以下定义和认定: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8.9(b)(1)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8.9(b)(1)(A) “教师短缺情况”是指委员会认定某课程或班级任职不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i)CA 教育 Code § 44258.9(b)(1)(A)(i) 截至普查日已永久填补。
(ii)CA 教育 Code § 44258.9(b)(1)(A)(ii) 由完全合格的教师填补。
(iii)CA 教育 Code § 44258.9(b)(1)(A)(iii) 由适当任职的教师填补。
(B)CA 教育 Code § 44258.9(b)(1)(A)(B) “完全合格的教师”是指已完成第44225.7节分节 (e) 所定义的教师培养计划,并持有根据完成该教师培养计划而颁发的有效初步或明确资质证书的个人。
(C)CA 教育 Code § 44258.9(b)(1)(A)(C) 如果截至普查日,担任教师的教育工作者已签订合同,为整个学年或整个学期的单学期课程提供教学,“截至普查日永久填补”的任职即成立。
(D)CA 教育 Code § 44258.9(b)(1)(A)(D) 如果教师持有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证书、许可证或豁免,其中包含在与该任职相关的环境、学科领域和学生群体中合法教学的授权,则该教师为“适当任职”。
(2)CA 教育 Code § 44258.9(b)(2) “未填补的职位”应在地方教育机构已尝试填补或正在积极尝试填补一个开放且有资金支持的职位但未能成功的情况下被认定。
(3)CA 教育 Code § 44258.9(b)(3) “空缺职位”应在截至普查日,某课程或班级任职尚未由一名指定持证员工永久填补(该员工为整个学年或整个学期的单学期课程服务)的每种情况下被认定。为根据分节 (h) 第 (3) 款识别教师短缺情况,“空缺职位”应仅限于担任教师的员工。
(4)CA 教育 Code § 44258.9(b)(4) “任职”是指将个人安排到教学或服务职位。一项“任职”可以由持有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证书、许可证、豁免或任何其他授权该任职的文件的人员合法填补,或者该人员可能通过法规获得其他授权。
(5)CA 教育 Code § 44258.9(b)(5) “Local educational agency” means a school district, county office of education, charter school, or state special school.
(6)CA 教育 Code § 44258.9(b)(6) “Misassignment” has the same meaning as defined in Section 33126. For purposes of this section, “employee,” as used in the definition of “misassignment” in Section 33126, includes an individual hired on a contract. For purposes of this section, in a charter school, “misassignment” shall apply only to employees in teaching positions.
(7)CA 教育 Code § 44258.9(b)(7) “Monitoring authority” means:
(A)CA 教育 Code § 44258.9(b)(7)(A) The county office of education for school districts in the county and programs operated by the county office of education.
(B)CA 教育 Code § 44258.9(b)(7)(B) The commission for a school district or county office of education that operates within a city or county in which there is a single school district, including the Counties of Alpine, Amador, Del Norte, Mariposa, Plumas, and Sierra, and the City and County of San Francisco, and the state special schools.
(C)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8.9(b)(7)(C)
(i)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8.9(b)(7)(C)(i) The chartering authority for a charter school.
(ii)CA 教育 Code § 44258.9(b)(7)(C)(i)(ii) Notwithstanding clause (i), in cases where a charter school operates under the authority of a school district in which the charter school is the sole schoolsite in the school district, the commission shall serve as the monitoring authority.
(8)CA 教育 Code § 44258.9(b)(8) “System,” unless the context requires otherwise, means the California Statewide Assignment Accountability System, which is an electronic data system administered by the commission for monitoring educator assignments and vacant positions and uses department data collected pursuant to Sections 10600 and 60900 for its functioning.
(c)CA 教育 Code § 44258.9(c) The commission and the department shall enter into a data sharing agreement for the department to provide the commission with educator assignment data necessary to annually identify educator assignments, including assignments filled by individuals on preliminary or clear credentials, intern credentials, permits or waivers, misassignments, and vacant positions at local educational agencies. The data sharing agreement shall also require the commission to make credential, permit, waiver, misassignment, vacant positions, and other relevant data available to the department to support reporting consistent with the state plan approved by the state board that is required for compliance with the federal 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 (Public Law 114–95), or any other federal law that effectively replaces that act, and applicable state reporting requirements, including for the statewide system of support established pursuant to Article 4.5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52059.5) of Chapter 6.1 of Part 28 of Division 4.
(d)CA 教育 Code § 44258.9(d) The commission and the department may engage in a variety of activities designed to inform school administrators, teachers, and personnel within the county offices of education of the regulations and statutes affecting the assignment of educators and how data on educator assignments is published and used. These activities may include, but shall not necessarily be limited to, the preparation of instructive brochures and the holding of regional workshops.
(e)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8.9(e)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8.9(e)(1) The commission shall annually use the data provided by the department pursuant to subdivision (c) to produce an initial data file of vacant positions and educator assignments that do not have a clear match of credential to assignment. The commission shall notify local educational agencies and monitoring authorities of the opportunity to access the system and review the initial data file of potential misassignments and vacant positions.
(2)CA 教育 Code § 44258.9(e)(2) A local educational agency may do any of the following within 60 days of the commission’s notification pursuant to paragraph (1):
(A)CA 教育 Code § 44258.9(e)(2)(A) Access and review the initial data file in the system to determine if each educator included in the initial data file is otherwise legally authorized for the assignment.
(B)CA 教育 Code § 44258.9(e)(2)(B) Submit documentation or additional assignment information to the commission and monitoring authority showing that the educator is otherwise legally authorized for the assignment. This information may include the use of local assignment options outlined in any statute or regulation.
(C)CA 教育 Code § 44258.9(e)(2)(C) Submit documentation to the commission and monitoring authority showing that a position identified in the initial data file as vacant was miscoded and that a legally authorized educator was assigned to the position.
(3)CA 教育 Code § 44258.9(e)(3) Information submitted to the commission and monitoring authority pursuant to paragraph (2) shall be submitted electronically through the system.
(D)CA 教育 Code § 44258.9(e)(3)(D) 确保从该系统报告的公开可用的错派数据不包含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教育工作者的姓名、社会安全号码、住所地址、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
(j)CA 教育 Code § 44258.9(j) 委员会可以颁布法规,界定持续错派教育工作者的地方教育机构(包括特许学校)的标准,以及对该地方教育机构施加何种(如果存在)制裁。
(k)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8.9(k)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8.9(k)(1) 在2022年12月1日或之前,委员会应向立法机关的相应政策和财政委员会报告该系统的开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教育 Code § 44258.9(k)(1)(A) 该系统的开发和当前状态。
(B)CA 教育 Code § 44258.9(k)(1)(B) 该系统有效生成关于教师错派情况的准确年度数据的能力。
(C)CA 教育 Code § 44258.9(k)(1)(C) 按证书类型、岗位分配和学校类型划分的关于错派情况的全州信息。
(D)CA 教育 Code § 44258.9(k)(1)(D) 按地方分配选项和学校类型划分的地方分配选项使用情况。
(E)CA 教育 Code § 44258.9(k)(1)(E) 任何改进该系统和本节所要求的地方分配监测流程的建议。
(F)CA 教育 Code § 44258.9(k)(1)(F) 识别地方教育机构(包括特许机构)在改进分配监测和降低总体错派率方面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技术援助。
(2)CA 教育 Code § 44258.9(k)(2) 根据《政府法典》第10231.5节,第(1)款所述的报告要求应于2026年12月1日失效。
(l)CA 教育 Code § 44258.9(l) 本节不应免除地方教育机构遵守关于英语学习者教师的州和联邦法律的义务,也不应被解释为改变第33126节中“错派”的定义或第35186节中“空缺”的定义。
(m)CA 教育 Code § 44258.9(m) 本节不改变现有权利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33126节和第33315节中规定的权利或义务。

Section § 44258.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对于在2019-20学年受雇于特许学校的教师,负责监督的机构无需建议行政人员纠正任何分配错误,直到2025年7月1日。这项具体规定将在2025年7月2日之后不再有效,并将在2026年1月1日正式废除。

Section § 44258.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持有在独立班级授课资格的教师,也可以参与团队教学,或在班级之间重新安排学生,只要这些科目获得学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Section § 44259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在加州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要获得预备证书,申请人需要学士学位、完成经认证的教师准备课程以及特定的实地经验。他们还必须证明自己在学科内容和课堂技术使用方面的能力。对于正式证书,可能需要额外的入职培训。对于在法律变更前已持有证书的人员或完成特定类型课程的人员,存在特殊规定。对于有特殊情况的申请人,还包括了替代途径和例外情况,以确保他们符合州的教学标准。

(a)CA 教育 Code § 44259(a) 除分部 (b) 第 (3) 段 (A) 分段的 (i) 和 (iii) 条款另有规定外,针对多学科或单学科教学证书的专业准备课程不得包含超过两年的全日制专业准备学习。
(b)CA 教育 Code § 44259(b) 预备多学科、单学科或教育专家教学证书的最低要求均为以下各项:
(1)CA 教育 Code § 44259(b)(1) 区域认证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除第 44227 节 (c) 分部另有规定外,对于单学科教学证书,学士学位不得为专业教育学位。委员会应鼓励区域认证高等教育机构向有意成为单学科持证教师的学生提供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本科辅修课程。
(2)CA 教育 Code § 44259(b)(2) [保留]
(3)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9(b)(3)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9(b)(3)(A) 令人满意地完成经认证委员会根据委员会采纳的课程质量和有效性标准认证的专业准备课程。根据委员会的评估和绩效标准,课程应包括第 44320.2 节规定的教学绩效评估,该评估应与加州教学专业标准保持一致。委员会应确保被推荐获得证书或执照的候选人已证明其能够令人满意地协助学生达到或超越州委员会采纳的学生学术内容和绩效标准。符合此专业准备要求的课程应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i)CA 教育 Code § 44259(b)(3)(A)(i) 根据第 44259.1 节 (a) 分部,学科内容准备和专业准备的综合课程。
(ii)CA 教育 Code § 44259(b)(3)(A)(ii) 根据第 44259.1 节 (d) 分部,学士后专业准备课程。
(iii)CA 教育 Code § 44259(b)(3)(A)(iii) 根据第 44321 节、第 3 章第 7.5 条(始于第 44325 节)、第 11 条(始于第 44380 节)和第 3 条(始于第 44450 节),专业准备实习课程。
(iv)CA 教育 Code § 44259(b)(3)(A)(iv) 根据第 3 编第 7 分部第 48 部分第 1 章第 5 条(始于第 78060 节)提供的学位课程。
(B)CA 教育 Code § 44259(b)(3)(A)(B) 根据 (A) 分段的专业准备课程应提供涵盖以下所有方面的经验:
(i)CA 教育 Code § 44259(b)(3)(A)(B)(i) 健康教育,包括营养学、心肺复苏术,以及酒精、麻醉品和药物滥用以及烟草使用的生理和社会影响。心肺复苏术培训还应符合美国心脏协会或美国红十字会制定的标准。
(ii)CA 教育 Code § 44259(b)(3)(A)(B)(ii) 在常规教育项目中向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适当教育服务方法方面的实地经验。
(iii)CA 教育 Code § 44259(b)(3)(A)(B)(iii) 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包括技术在教育环境中的应用。
(4)CA 教育 Code § 44259(b)(4) 学习有效的识字教学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A) 和 (B) 分段所述的阅读学习,以及向所有学生(包括有阅读困难的学生、英语学习者和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教授印刷概念、音韵意识、语音和单词识别以及流利度等基础阅读技能的循证方法。有效识字教学方法的研究应符合委员会的课程质量和有效性标准以及当前的教学绩效预期,应与州委员会采纳的当前英语语言艺术/英语语言发展 (ELA/ELD) 框架保持一致,并应纳入根据第 56335 节制定的阅读障碍课程指南。阅读学习应符合以下要求:
(A)CA 教育 Code § 44259(b)(4)(A) 自 1997 年 1 月 1 日起,令人满意地完成基于研究的综合阅读教学,该教学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i)CA 教育 Code § 44259(b)(4)(A)(i) 学习有组织、系统、明确的技能,包括音素意识、直接、系统、明确的语音学和解码技能。
(ii)CA 教育 Code § 44259(b)(4)(A)(ii) 具有口语和书面语平衡的强大文学、语言和理解组成部分。
(iii)CA 教育 Code § 44259(b)(4)(A)(iii) 指导教学和评估的持续诊断技术。
(iv)CA 教育 Code § 44259(b)(4)(A)(iv) 早期干预技术。
(v)CA 教育 Code § 44259(b)(4)(A)(v) 在临床环境中的指导实践。
(A)CA 教育 Code § 44259(b)(4)(A) 由一个或多个地方教育机构提供,并经委员会根据对项目进行的初步审查和定期评估,参照委员会根据本款采纳的证书项目质量和有效性的适当标准而批准的新教师入职引导项目。项目标准应鼓励新教师持续准备和入职引导中的创新和实验。
(B)CA 教育 Code § 44259(b)(4)(B) 由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与一个或多个地方学区合作赞助,旨在满足新教师个人专业需求并符合委员会入职引导标准的新教师入职引导项目。委员会应确保使候选人获得专业证书的准备和入职引导项目,能够根据加州教学专业标准以及州委员会采纳的学生学术内容和表现标准,拓展和提升每位新教师的专业技能。
(3)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9(b)(3)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9(b)(3)(A) 如果候选人通过完成经认证的专业准备实习项目满足了 (b) 款的要求,并且该实习项目符合入职引导标准并按本款规定获得批准,则委员会应认定该候选人已满足 (2) 段的要求。
(B)CA 教育 Code § 44259(b)(3)(A)(B) 如果经批准的入职引导项目被证实对新教师不可用,委员会应接受在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完成学士学位后,完成经批准的明确证书项目,作为满足 (2) 段的要求。委员会应采纳法规以实施本分段。
(d)CA 教育 Code § 44259(d) 委员会应制定并实施项目质量和有效性标准,涵盖 (b) 款 (3) 段 (B) 分段中 (i) 至 (iii) 项所列的应用领域,从专业准备开始并贯穿入职引导阶段。
(e)CA 教育 Code § 44259(e) 1993年1月1日之前颁发的证书,只要在颁发之日生效的法律和法规下有效,就应保持有效。委员会不得通过法规使原本有效的证书失效,除非向证书持有人颁发替代的新证书,该新证书由本章其他规定授权,且在授权服务种类以及授权服务的年级、班级或学校类型方面不比被替代的证书更具限制性。
(f)CA 教育 Code § 44259(f) 经委员会批准的证书项目,不得仅以个人通过完成实习项目获得教学证书为由,拒绝其参加该项目,前提是该实习项目已获得委员会认证。
(g)CA 教育 Code § 44259(g) 尽管有本条规定,截至1999年1月1日,根据该日期之前生效的本条规定提供教学服务的人员,可以继续提供这些服务,无需遵守因增加本款的修正案可能增加的任何要求。
(h)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9(h)
(b)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9(h)(b) 款 (4) 段不适用于截至1997年1月1日持有多种或单一学科教学证书的任何人,也不适用于截至1997年1月1日已注册参加多种或单一学科教学证书专业准备项目并随后完成该项目的人员。立法机关的意图是,(b) 款 (4) 段的要求仅适用于在1997年1月1日或之后进入专业准备项目的人员。

Section § 44259.1

Explanation

本节重点介绍了加州在教学资格证书课程方面的方针,将专业和学科内容预备与学士学位相结合。它允许大学提供四年或五年制课程,以获得教学资格证书。这些课程包括早期的实地经验和实习教学。本节还强调了大学与当地学校之间的合作,并为课程平衡设定了指导方针。

此外,它还设立了拨款,用于学校开发或扩展这些课程,重点关注缺乏合格教师的领域,如特殊教育和STEM领域。鼓励社区学院和大学建立衔接协议,以简化转学流程。本节还要求这些课程报告其进展和成果,以确保质量并解决教师短缺问题。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9.1(a)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9.1(a)(1) 综合专业预备课程应使教学资格证书申请人能够在完成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的学士学位期间,同时进行专业预备和学科内容预备。综合课程应为申请人提供机会,使其在本科阶段早期,在设有学前班、幼儿园或1至12年级(含)的公立学校完成密集的实地经验,包括实习教学。综合课程的开发和实施应基于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内的学科部门和教育单位与当地公立中小学学区之间的密切合作。
(2)CA 教育 Code § 44259.1(a)(2) 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可提供为期四年或五年的综合专业预备课程,允许学生在四或五年内同时获得学士学位和初级多学科或单学科教学资格证书、幼儿教育专家资格证书,或授权持有人教授特殊教育的教育专家教学资格证书,包括实习教学要求。
(3)CA 教育 Code § 44259.1(a)(3) 委员会应鼓励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遵循根据本节制定的指导方针的综合专业预备课程。在批准综合课程时,委员会不得妥协或降低其根据第6条(自第44310节起)制定的学科内容预备标准,或其根据第44259节(b)款(3)项制定的专业预备标准。
(4)CA 教育 Code § 44259.1(a)(4) 委员会应作为其认证过程的一部分,收集有关综合专业预备课程的信息,包括哪些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综合专业预备课程以及这些课程产生的资格证书的数量和类型。
(b)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9.1(b)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9.1(b)(1) 自2005-06学年起,加州州立大学提供的综合课程应旨在同时获得初级多学科或单学科教学资格证书、幼儿教育专家资格证书,或授权持有人教授特殊教育的教育专家教学资格证书,以及学士学位。每项推荐均须以圆满完成各项要求为前提。
(2)CA 教育 Code § 44259.1(b)(2) 在2004年7月1日前,加州州立大学校长应与加州州立大学教职员工协商,制定一个框架,界定通识教育、学科内容预备和专业教育课程的适当平衡,适用于低年级和高年级学生,包括专业教育课程中应修学分的适当范围。在制定该框架时,加州州立大学校长和加州州立大学教职员工应与加州社区学院学术评议会协商,讨论低年级课程在综合课程中有效和高效利用以及适当作用的相关事宜。
(c)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9.1(c)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59.1(c)(1) 在2005年1月1日前,加州州立大学校长和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应共同确保以下两项均实现:
(A)CA 教育 Code § 44259.1(c)(1)(A) 社区学院学生转入加州州立大学综合课程所完成的低年级课程与加州州立大学的相应课程衔接。
(B)CA 教育 Code § 44259.1(c)(1)(B) 衔接的社区学院低年级课程被接受为等同于提供给作为大一新生进入该综合课程的学生的课程。
(2)CA 教育 Code § 44259.1(c)(2) 自2005-06学年起,加州州立大学的每个校区应邀请其所在区域内向该校区输送大量转学生的社区学院签订衔接协议。这些衔接协议应基于根据(b)款(2)项下制定的框架而制定的完全可转学的教育课程。批准一项或多项衔接协议应使社区学院学生的课程被接受为等同于提供给作为大一新生进入该综合课程的学生的课程。
(iv)CA 教育 Code § 44259.1(c)(2)(iv) 招募个人作为学生参与四年制综合职业准备项目。
(F)CA 教育 Code § 44259.1(c)(2)(F) 作为获得实施或扩展拨款的条件,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应在获得拨款后至少五年内向委员会提供项目和成果数据。该信息应包括项目设计和特点、毕业生人数、获得的证书数量和类型、获得学位和证书所需的时间,以及委员会为记录拨款效果和识别项目设计与实施中的有效实践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3)CA 教育 Code § 44259.1(c)(3) 委员会应要求根据第 (1) 款申请规划拨款以及根据第 (2) 款申请实施或扩展拨款的申请人提供以下所有保证:
(A)CA 教育 Code § 44259.1(c)(3)(A) 承诺实施规划的综合职业准备项目。
(B)CA 教育 Code § 44259.1(c)(3)(B) 针对第 (2) 款 (C) 项 (i) 目中确定的教育工作者短缺领域科目,在教师培养项目(包括综合职业准备项目)中招募和留住候选人的计划。
(C)CA 教育 Code § 44259.1(c)(3)(C) 与现有候选人支持来源的协调,例如根据《第 3 编第 5 卷第 42 部分第 2 章第 5.1 条(第 69617 节起)》设立的“金州教师拨款计划”,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援助。
(D)CA 教育 Code § 44259.1(c)(3)(D) 承诺扩大教师培养项目(包括综合职业准备项目)的招生和获取。
(4)CA 教育 Code § 44259.1(c)(4) 曾获得规划拨款或实施或扩展拨款的经区域认证高等教育机构,如果该机构报告了此前获得的拨款所设立项目的实施时间表和状态,并提出以下任何一项,则可以申请新的拨款:
(A)CA 教育 Code § 44259.1(c)(4)(A) 扩大综合项目能力。
(B)CA 教育 Code § 44259.1(c)(4)(B) 在其他证书授予领域设立新的综合项目。
(C)CA 教育 Code § 44259.1(c)(4)(C) 新的加州社区学院合作关系。
(5)CA 教育 Code § 44259.1(c)(5) 经财政部批准,委员会可使用为本款目的拨付的最多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资金,用于管理第 (1) 款和第 (2) 款所述的拨款。
(6)CA 教育 Code § 44259.1(c)(6) 委员会应每年向立法机关的相应财政和政策委员会报告根据本款资助的任何拨款,直到资金全部用完。除了根据第 (2) 款 (F) 项要求向委员会报告的数据外,报告还应包括社区学院合作关系和机构相对于根据第 (3) 款作出的保证的进展数据。
(7)CA 教育 Code § 44259.1(c)(7) 本款的要求取决于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法规中为本款目的拨款。

Section § 44259.2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豁免了在经认证私立学校拥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个人的某些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具体来说,如果您有至少六年的全职教学经验,并且有积极的评估、符合资格标准,且接受过英语学习者教学培训,您可以免除专业准备课程的要求。对于那些有至少三年经验的人,如果他们同样有积极的评估并符合资格标准,则可以免除专业实习经验的要求。

(a)CA 教育 Code § 44259.2(a)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44259条(b)款第(3)项,委员会应豁免任何在经委员会确定的区域认证私立学校中,具有至少六年全职教学经验,且所教学科和级别与所申请证书相符的个人完成专业准备课程的要求,该个人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CA 教育 Code § 44259.2(a)(1) 该个人提交在经认证私立学校教学期间两年严格绩效评估的证据,该评估基于委员会确定的标准,且申请人获得了满意或更高级别的评级。
(2)CA 教育 Code § 44259.2(a)(2) 该个人符合根据第44339、44340和44341条规定的加州教师资格要求。
(3)CA 教育 Code § 44259.2(a)(3) 该个人根据第44259条(b)款第(4)项以及第44259.5条(a)款和(c)款,满足对英语学习者学生进行教学的准备要求。
(b)CA 教育 Code § 44259.2(b)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44259条(b)款第(3)项,委员会应豁免任何在经委员会确定的经认证私立学校中,具有至少三年全职教学经验,且所教学科和级别与所申请证书相符的个人完成专业准备课程中专业实习经验部分的要求,该个人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CA 教育 Code § 44259.2(b)(1) 该个人提交在经认证私立学校教学期间两年严格绩效评估的证据,该评估基于委员会确定的标准,且申请人获得了满意或更高级别的评级。
(2)CA 教育 Code § 44259.2(b)(2) 该个人符合根据第44339、44340和44341条规定的加州教师资格要求。

Section § 44259.3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委员会定期审查并可能修订小学教师获得教学资格证书的要求。具体而言,它侧重于确保这些教师接受的培训方法适合那些即使在同一学年但发展水平可能不同的幼龄儿童。目标是将儿童发展方面的学术理论与有效的教学策略结合起来,以帮助所有学生取得成功,特别是那些入学时技能较少的学生。委员会必须在2001年1月1日前向立法机构报告其调查结果和建议的修改。

Section § 44259.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利福尼亚州教师培养计划的要求,特别是针对培养学生(包括英语学习者)的英语语言技能。截至2002年7月1日,教学计划必须符合基于对教师有效教授这些技能并保持学业进步所需知识的工作分析而制定的标准。

该法律还为教师证书申请人(包括外州申请人)提供了通过考试途径来满足这些要求。自2003年7月1日起,新教师必须符合这些标准才能获得初步教学证书,除非他们已被授权教授英语学习者。

截至2005年7月1日,专业明确教学证书也要求符合这些标准。加利福尼亚大学可以选择采纳这些规定,但并非强制。申请人可以根据其开始培训计划时生效的标准获得证书。委员会需要向立法委员会报告与这些标准相关的进展和研究结果。

(a)CA 教育 Code § 44259.5(a) 截至2002年7月1日,委员会应确保根据第44259条(b)款(3)项提供的经认可的专业预备课程,符合委员会为培养所有学生(包括英语学习者)的教师所制定的标准。这些标准应基于对所有课堂教师在保持课程学业进度的同时培养英语语言技能所需基本知识、技能和能力的独立工作分析,并应考虑跨文化、语言和学业发展证书的现有标准和考试规范。委员会应确保根据本款制定的标准与第44259条(b)款(4)项(A)分项和第60200.4条的要求保持一致。
(b)CA 教育 Code § 44259.5(b) 为保持教师完成证书要求的现有法定选择,委员会应向申请人(包括在其他州接受培训的申请人)提供一条通过考试途径来满足根据(a)款规定的要求,以进行教授英语学习者的基本准备。委员会应在本节实施前对该考试进行全面的有效性研究。
(c)CA 教育 Code § 44259.5(c) 自2003年7月1日起,委员会不得根据第44259条(b)款向申请人颁发初步教学证书,除非申请人已满足根据(a)款制定的标准和要求,或已根据第44253、44253.1、44253.2、44253.3、44253.4或44253.10条获得提供英语学习者服务的授权。
(d)CA 教育 Code § 44259.5(d) 自2003年7月1日起,根据第44259条(c)款(2)项提供的经批准的初任教师入职培训计划,应符合委员会和公共教育总监为所有学生(包括英语学习者)的初任教师入职培训所制定的标准。委员会和总监应将第一年和第二年持证教师所需的基本知识、技能和能力纳入这些标准中,以应用有效的教学策略,帮助学生在保持课程学业进度的同时提高英语语言能力。这些标准应基于根据(a)款对所有课堂教师所需基本知识、技能和能力进行的独立工作分析。
(e)CA 教育 Code § 44259.5(e) 自2005年7月1日起,委员会不得首次根据第44259条(c)款向申请人颁发专业明确教学证书,除非申请人已满足根据(d)款制定的标准和要求,或已根据第44253、44253.1、44253.2、44253.3、44253.4或44253.10条获得提供英语学习者服务的授权。
(f)CA 教育 Code § 44259.5(f) 本节的任何规定不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大学,除非加利福尼亚大学校董会通过适当决议使该规定适用。
(g)CA 教育 Code § 44259.5(g) 根据第44259条申请教学证书的候选人,有权通过满足候选人开始该证书的认可预备培训或批准入职培训时生效的证书标准和要求,获得并取得该证书。
(h)CA 教育 Code § 44259.5(h) 截至2001年7月1日,委员会应向立法机关两院的教育政策委员会报告其根据(a)款要求制定的新标准,以及经认可的专业预备课程实施新标准的进展情况。
(i)CA 教育 Code § 44259.5(i) 截至2002年7月1日,委员会应向立法机关两院的教育政策委员会报告关于根据(b)款要求进行的有效性研究的结果和实施建议。

Section § 44259.6

Explanation
截至2022年9月1日,州委员会必须确保其教学项目标准和教学表现预期涵盖某些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准备获得多学科、英语语言艺术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的人。这些标准必须包含法律中另一部分(第44259条)规定的具体细节。

Section § 44259.7

Explanation

到2024年9月1日,一个委员会必须更新其教师培养项目的标准。这些更新适用于初步多学科、单学科英语语言艺术和教育专家教师资格证。更新后的标准必须包含教育法典其他部分中描述的具体要求。

截至2024年9月1日,委员会应确保,除第44259.6条的规定外,其针对初步多学科教师资格证、初步单学科英语语言艺术教师资格证和初步教育专家教师资格证候选人培养项目的质量和有效性标准,以及针对初步多学科教师资格证、初步单学科英语语言艺术教师资格证和初步教育专家教师资格证的教学表现预期,均包含第44259条(b)款(4)项的所有要求,包括由新增本条的法案所增加的要求。

Section § 442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获得三年期初步指定科目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证书的最低要求。要符合资格,你需要有三年相关经验,或者在你将教授的科目中,经验和教育相结合。你还需要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符合教师适任要求,并且从2025年7月1日起,持有美国心脏协会或美国红十字会颁发的心肺复苏术(CPR)认证。即使你满足了这些条件,你还必须满足地方教育机构为你所教授课程设定的任何额外经验要求。

三年期初步指定科目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证书的最低要求应包括以下各项:
(a)CA 教育 Code § 44260(a) 在证书上所列科目中,具备三年或同等时间的充足、成功且近期的经验,或经验与教育相结合。
(b)CA 教育 Code § 44260(b) 持有高中毕业文凭,或通过委员会指定的同等学历考试。
(c)CA 教育 Code § 44260(c) 符合根据第44339、44340和44341条规定的教师适任要求。
(d)CA 教育 Code § 44260(d) 自2025年7月1日起,持有符合美国心脏协会或美国红十字会所定标准的心肺复苏术(CPR)认证。
(e)CA 教育 Code § 44260(e) 尽管有(a)款规定,本节所述证书的持有人应满足地方教育机构为其被指派教授的每门课程设定的最低经验要求。

Section § 44260.1

Explanation

要在加州获得五年期明确指定科目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证书,您需要满足几项条件。首先,您必须持有有效的三年期初步证书。其次,您需要完成两年成功的教学经验。您还必须完成经委员会批准的个性化准备计划,该计划应与您是全职还是兼职工作相符。

此外,您需要学习健康教育,并完成一门课程或通过一项关于美国宪法的考试。您还应熟悉用于教育的计算机技术。自2025年7月1日起,除非您已获得认证,否则必须获得美国心脏协会或美国红十字会的心肺复苏术(CPR)认证。同时,即使您持有此证书,您也必须满足地方教育机构对您所教授每门课程的经验要求。

获得五年期明确指定科目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证书的最低要求应包括以下所有各项:
(a)CA 教育 Code § 44260.1(a) 持有有效的三年期初步指定科目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证书。
(b)CA 教育 Code § 44260.1(b) 两年成功的教学经验,或经初步指定科目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证书授权的等同经验。
(c)CA 教育 Code § 44260.1(c) 完成经委员会批准的个性化准备计划。立法机关的意图是,个性化准备计划应与证书持有人是全职还是兼职服务保持一致。
(d)CA 教育 Code § 44260.1(d) 健康教育学习,依照第44259条(b)款(3)项的规定。
(e)CA 教育 Code § 44260.1(e) 完成两个学期学分或通过一项关于美国宪法原则和规定的考试,依照第44335条的规定。
(f)CA 教育 Code § 44260.1(f) 计算机技术学习,包括技术在教育环境中的应用。
(g)CA 教育 Code § 44260.1(g) 自2025年7月1日起,获得符合美国心脏协会或美国红十字会制定标准的心肺复苏术(CPR)认证,除非申请人已根据第44260条(d)款证明其已获得心肺复苏术(CPR)认证。
(h)CA 教育 Code § 44260.1(h) 尽管有(b)款规定,本条所述证书的持有人应满足地方教育机构为其被指派教授的每门课程制定的最低经验要求。

Section § 4426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获得三年期成人教育初步教学证书所需的最低资格。对于非学术科目,教师必须在该科目方面拥有三年相关经验或经验与教育的结合,并且持有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对于学术科目,要求是学士学位,且在该科目方面至少修满20个学期学分。所有申请人还必须符合教师适任标准。

三年期初步指定科目成人教育教学证书的最低要求应包括以下所有各项:
(a)CA 教育 Code § 44260.2(a) 对于非学术科目:
(1)CA 教育 Code § 44260.2(a)(1) 在证书上将列明的非学术科目方面,具备三年充分、成功且近期的经验,或经验与教育的结合。
(2)CA 教育 Code § 44260.2(a)(2) 持有高中毕业文凭或通过委员会指定的同等学历考试。
(b)CA 教育 Code § 44260.2(b) 对于学术科目,需持有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士或更高学位,该学位应包含在证书上将列明的科目中至少20个学期学分或等效的季度学分课程。
(c)CA 教育 Code § 44260.2(c) 符合根据第44339、44340和44341条规定的教师适任要求。

Section § 44260.3

Explanation
在加州获得五年期明确成人教育教学证书,您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您必须已经持有有效的三年期初步证书。 (2) 您需要两年的成功教学经验。 (3) 您必须完成一个经委员会批准的个性化准备计划。 (4) 您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学习健康教育。 (5) 您必须完成两个学期学分或通过美国宪法考试。 (6) 最后,您需要学习计算机技术及其在教育中的应用。

Section § 44260.4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要获得专项科目教学证书,教师必须满足针对其希望教授的特定科目量身定制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由一个委员会制定,可能涵盖驾驶教育等科目。

Section § 44260.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某个委员会负责制定专门针对兼职教育工作者的教学证书的颁发和续期的最低要求。它明确指出,这些证书仅允许从事最多相当于全职教学职位一半的教学工作。

Section § 44260.6

Explanation

在加州获得指定科目监督和协调证书,您需要满足特定条件。首先,您必须已经持有全职服务的指定科目教学证书。其次,您需要至少三年在您证书所涵盖科目中的全职教学经验。第三,您必须完成一个经委员会批准的、专注于监督和协调的个性化项目。该证书允许您监督和管理与您的指定科目相关的课程和项目。

指定科目监督和协调证书的最低要求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教育 Code § 44260.6(a) 持有指定科目教学证书,但非兼职服务。
(b)CA 教育 Code § 44260.6(b) 在指定科目教学证书上所列科目中拥有三年全职教学经验。
(c)CA 教育 Code § 44260.6(c) 完成委员会批准的监督和协调个性化职前培训项目。
(d)CA 教育 Code § 44260.6(d) 指定科目监督和协调证书应授权持有人监督和协调指定科目课程和项目。

Section § 4426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创建替代方法,以满足成为合格的驾驶教育和培训教师所需的学科课程要求。这些替代方法可以包括由学校或地方教育局提供的特殊项目。但这些替代方法仍必须符合委员会设定的标准。

Section § 4426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根据加州教育标准中的15个行业领域,制定一份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证书的科目清单。该清单必须指导初步证书和专业明确证书的颁发,并应在2007年9月30日前生效。

此外,委员会必须成立一个咨询委员会,审查证书要求,并提出如何简化全职和兼职教学职位的要求。委员会的任务是,在2008年4月1日前向立法机关提出这些证书的最低要求建议,重点关注有效教学的关键技能。

(a)CA 教育 Code § 44260.9(a) 委员会应为根据第44260条颁发的指定科目初步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证书制定授权科目清单。该清单应反映州委员会采纳的加州职业技术教育示范课程标准中确定的15个行业领域。委员会还应确保颁发的每份指定科目专业明确证书与用于初步证书的授权科目清单保持一致。委员会应在2007年9月30日前实施该授权科目清单。
(b)Copy CA 教育 Code § 44260.9(b)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60.9(b)(1) 委员会应召集一个咨询委员会,审查指定科目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证书的要求,并就整合全职和兼职服务的各项要求提出建议。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委员会应侧重于通过确定成功进行职业技术教学所需的基本技能来简化证书结构。
(2)CA 教育 Code § 44260.9(b)(2) 在2008年4月1日前,委员会应就指定科目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证书的最低要求向立法机关提出建议。

Section § 4426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指出,要获得具有特定专长的多学科或单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您必须符合第44259条中规定的最低要求。

具有指定重点的多学科或单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最低要求应符合第44259条的规定。

Section § 44261.2

Explanation

本节强调了父母和监护人在儿童教育中的关键作用,并突出了他们与教育工作者之间建立伙伴关系的重要性。它规定了教师培养项目的标准,要求包含关于让父母参与教育的培训,并考虑家庭结构和文化多样性等因素。机构可以通过将相关内容整合到现有课程中来达到这些标准。这些要求适用于审查教学证书时,但不影响在1994年之前持有有效证书的个人。该法律确保在本法颁布前存在的证书,在未提供同等替代证书的情况下,不会被撤销或限制。

(a)CA 教育 Code § 44261.2(a)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如下:
(1)CA 教育 Code § 44261.2(a)(1) 父母和监护人在学生教育以及儿童和青少年发展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2)CA 教育 Code § 44261.2(a)(2) 父母、监护人和专业教育工作者之间的积极伙伴关系是有效教育的基本特征。
(3)Copy CA 教育 Code § 44261.2(a)(3)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261.2(a)(3)(A) 儿童和青少年状况近期及预期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族裔和文化多样性,使得父母、监护人和专业教育工作者之间的伙伴关系必须有效,这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关键。
(B)CA 教育 Code § 44261.2(a)(3)(A)(B)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准教师和持证教育工作者应获得所需的视角,以便在学生教育中与父母和监护人建立积极的伙伴关系。
(b)CA 教育 Code § 44261.2(b) 委员会应根据第44259条(b)款第(3)和(4)项、第44265条、第44266至44270.1条(含)以及第44372条,制定标准和要求,强调培养准教师和其他持证教育工作者,使其能够在学生教育中与父母和监护人建立积极的伙伴关系。这些标准应通过适当的教学和实地经验,解决父母和监护人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吸引和与父母和监护人合作的策略,以及儿童和青少年状况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族裔和文化多样性。
(c)CA 教育 Code § 44261.2(c) 机构通过在现有专业准备课程中纳入适当内容,即可符合(b)款规定的标准。
(d)Copy CA 教育 Code § 44261.2(d)
(b)Copy CA 教育 Code § 44261.2(d)(b)款就其适用于第44259条第(3)和(4)项的实施,应与依照第44259.2条(a)和(b)款的规定,审查获得和续签多学科和单学科教学证书的要求同时进行。
(e)CA 教育 Code § 44261.2(e) 根据(b)款制定的标准和要求以及本条(d)款所述的条件,不适用于在1993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证书的任何人。
(f)CA 教育 Code § 44261.2(f) 委员会不得通过法规,以任何方式撤销或限制在本条生效日期之前有效的证书,除非委员会向该证书持有人颁发有效的替代证书。替代证书的授权范围不得比原证书更具限制性。第44203条(a)款中“授权”一词的定义适用于本款。

Section § 442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学区推荐在其领域内技能高超、备受认可的人获得卓越证书,允许他们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公立学校教学或提供服务。证书最初有效期为两年,之后可续期三年。此后,持有人可以申请专业明确教学证书。

Section § 4426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联邦认可的印第安部落推荐候选人申请美洲印第安语言文化证书。要获得此证书,候选人需要证明其对部落语言和文化的熟练程度,通过背景调查,并提交申请和费用。该证书授权他们在公立学校(从学前班到成人教育)教授特定的语言或文化。

该证书最初有效期为两年,经部落批准可续期三年。如果成功,候选人随后可以申请该语言的明确教师证书。鼓励每个部落制定并管理自己的语言和文化流利程度评估。

证书持有人,除非他们拥有更广泛的教师证书,否则只能教授其证书所对应的语言或文化科目。还建议设立技术援助计划,以支持教师发展其技能。部落和公立学校负责评估,甚至可能将证书扩展到包括额外的文化授权。

(a)CA 教育 Code § 44262.5(a) 经加州联邦认可的印第安部落政府推荐,委员会应向符合以下要求的候选人颁发美洲印第安语言文化证书: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62.5(a)(1)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262.5(a)(1)(A) 对于美洲印第安语言授权,根据该联邦认可的印第安部落依照 (e) 款制定和管理的评估,证明其在该部落语言方面的流利程度。
(B)CA 教育 Code § 44262.5(a)(1)(A)(B) 对于美洲印第安文化授权,根据该联邦认可的印第安部落依照 (e) 款制定和管理的评估,证明其在该部落文化方面的知识。
(C)CA 教育 Code § 44262.5(a)(1)(A)(C) 符合 (A) 和 (B) 两项分段要求的候选人,应同时获得美洲印第安语言和美洲印第安文化授权。
(2)CA 教育 Code § 44262.5(a)(2) 为证书颁发目的,成功完成了根据第 44339、44340 和 44341 条进行的犯罪背景调查。
(3)CA 教育 Code § 44262.5(a)(3) 通过联邦认可的印第安部落向委员会提交了证书申请、费用和推荐。
(b)CA 教育 Code § 44262.5(b) 美洲印第安语言文化证书应授权持有人在加州公立学校的学前班、幼儿园、1至12年级(含)以及成人教育课程中,教授该证书所对应的美洲印第安语言、或文化、或两者。
(c)CA 教育 Code § 44262.5(c) 未同时持有加利福尼亚州颁发的有效教师证书的美洲印第安语言文化证书持有人,不得在公立学校(包括特许学校)教授其获得证书所对应的美洲印第安语言、或文化、或两者以外的任何科目。
(d)CA 教育 Code § 44262.5(d) 每份美洲印第安语言文化证书初次颁发有效期为两年,经部落政府推荐可续期三年。三年期满后,美洲印第安语言文化证书持有人经申请并获得部落政府与申请人公立学校雇主协商后的推荐,应有资格获得该语言的明确教师证书。
(e)Copy CA 教育 Code § 44262.5(e)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62.5(e)(1) 鼓励每个联邦认可的美洲印第安部落制定书面和口头评估,申请人应在被推荐获得美洲印第安语言文化证书之前成功完成该评估。
(2)CA 教育 Code § 44262.5(e)(2) 在制定语言评估时,印第安部落应确定以下所有事项:
(A)CA 教育 Code § 44262.5(e)(2)(A) 该部落语言的哪些方言将纳入评估。
(B)CA 教育 Code § 44262.5(e)(2)(B) 印第安部落是否会规范其书写系统。
(C)CA 教育 Code § 44262.5(e)(2)(C) 获得该部落语言美洲印第安语言授权所需的知识和流利程度标准。
(D)CA 教育 Code § 44262.5(e)(2)(D) 在课堂上进行评估的有效教学方法的标准。
(3)CA 教育 Code § 44262.5(e)(3) 在制定文化评估时,印第安部落应确定以下所有事项:
(A)CA 教育 Code § 44262.5(e)(3)(A) 候选人对部落文化及其习俗的理解,包括但不限于仪式和传统、社会制度和关系、节日和庆典、健康习俗和传统、工作和休闲模式以及烹饪传统和习俗。
(B)CA 教育 Code § 44262.5(e)(3)(B) 获得该部落文化美洲印第安文化授权所需的知识标准。
(C)CA 教育 Code § 44262.5(e)(3)(C) 在课堂上进行评估的有效教学方法的标准。
(4)CA 教育 Code § 44262.5(e)(4) 评估应在适当的地点进行,不应给管理评估的印第安部落成员造成困难。
(f)CA 教育 Code § 44262.5(f) 经部落同意,推荐候选人申请美洲印第安语言文化证书的部落应制定并管理一项以《加州教师专业标准》为指导的技术援助计划。在可行范围内,该计划应由持有美洲印第安语言或文化(或两者)证书且具有三年或以上教学经验的教师提供。技术援助计划可包括直接课堂观察和咨询、教学计划和准备方面的协助、课堂教学实施和交付方面的支持,以及旨在提升美洲印第安语言或文化(或两者)教师专业表现和发展的其他协助。
(g)CA 教育 Code § 44262.5(g) 公立学校负责评估教师的人员,依照当地理事会的政策,应当向持有美洲印第安语言文化证书受雇教学的个人提供关于教学人员评估流程以及加州教学专业标准的信息。
(h)CA 教育 Code § 44262.5(h) 对于在本节生效日期之前已获得美洲印第安语言证书的候选人,曾推荐该候选人获得美洲印第安语言证书的部落,应当决定该候选人是否可以将美洲印第安文化授权添加到其已有的语言证书中,或者该候选人是否必须根据 (a) 款的规定,重新申请美洲印第安文化授权作为新的初始证书。

Section § 44263

Explanation

根据本规定获得许可的教师,如果他们在某一特定科目中完成了18个学期学时,或9个高年级/研究生学时,就可以教授该科目。如果他们在多元化专业中拥有60个学期学时(学时分配上允许有少量弹性),他们也可以教授多个科目。学区理事会必须正式批准这项教学任务,且该批准有效期为一年,但可以每年续签。

根据本条规定获得许可的教师,经其本人同意,可被指派教授单一学科课程(如果其在该学科中拥有18个学期学时课程,或9个学期学时的高年级或研究生课程),或教授多学科课程(如果其拥有至少60个学期学时,且这些学时平均分配在第44314节规定的多元化专业10个领域中)。在所要求的10个领域中的任何一个领域,允许有3个学期学时的差异。学区理事会应通过决议为该指派提供具体授权。理事会的授权有效期为一年,并可每年续签。

Section § 442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持有1971年12月31日之前颁发的特定教学或行政证书的人员,在中学教授5年级和6年级课程或担任行政职务。前提是该人员同意。这些证书最初必须授权他们在7至12年级或7至9年级工作。简而言之,如果他们持有旧证书,当学校包含初中及以上年级时,他们可以将职责范围扩展到稍低的年级。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持有根据1971年12月31日或之前生效的法律法规颁发的证书,授权在中学教授7至12年级(含)或7至9年级(含)课程的人员,经其本人同意,可被指派在由5、6、7、8年级或6、7、8年级组成的学校中,在分科教学项目中教授其证书授权的任何科目,在5年级和6年级或5年级或6年级。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持有根据1971年12月31日或之前生效的法律法规颁发的证书,授权在中学进行7至12年级(含)管理工作的人员,经其本人同意,可被指派在由5、6、7、8年级或6、7、8年级组成的学校中,为5年级和6年级或6年级提供管理服务。

Section § 4426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在加州获得双语、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等特定专业教学证书的要求。教师需要拥有认可大学的学士学位,完成专业培训,并符合教学委员会设定的其他标准。它确保教师对加州公立学校教授的主要科目有很好的掌握,并且也具备与普通教育学生打交道的经验。此外,截至1989年12月31日生效的任何特殊教育教学证书规定,将保持不变,直到教学委员会决定更新或修改它们。

(a)CA 教育 Code § 44265(a) 教学专业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双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应基于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的学士学位、完成专业预备课程以及委员会可能制定的任何其他标准。
(b)CA 教育 Code § 44265(b) 在采纳规定特殊教育专业预备要求的必要规章制度时,委员会应确保教师具备足够的学科知识,作为加州公立学校课程的核心,并在委员会认为适当的范围内具备与非特殊教育学生打交道的经验。
(c)CA 教育 Code § 44265(c) 所有关于特殊教育专家证书的行政法规,凡于1989年12月31日生效的,应继续有效,直至委员会修订或废除这些法规以实施本节规定。

Section § 44265.2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机构调整和定制其流程,以适应希望为其证书增加授权的特殊教育证书持有人。项目可以决定可比性,这意味着它们可以接受不同形式的证据来证明候选人的技能和知识符合所需标准,例如考试、作品集或现场经验。

鼓励通过先前学习评估来灵活认可以往的生活和学习经验,这些经验可以计入证书要求。项目还可以考虑为即将完成学业的候选人提供不同的入学选择,并可以与候选人签订协议,以正式认可课程学习或现场工作。

等效性是指通过多样化的经验达到项目标准,而可比性是指通过非传统途径展示这些技能。

(a)CA 教育 Code § 44265.2(a) 项目主办方可向寻求为其证书增加特殊教育授权的特殊教育证书持有人提供可比性和等效性。以下是提供可比性和等效性的指南,须遵守委员会发布的标准和指南:
(1)CA 教育 Code § 44265.2(a)(1) 关于可比性的决定由项目主办方自行决定。
(2)CA 教育 Code § 44265.2(a)(2) 项目主办方可考虑广泛的可能数据作为可比性的证据。
(3)CA 教育 Code § 44265.2(a)(3) 对于同时攻读学位并获得证书的候选人,项目主办方可使用其自身的机构流程和程序进行课程学分评估。
(b)CA 教育 Code § 44265.2(b) 用于验证能力的证据可包括以下内容,须遵守委员会发布的标准和指南:
(1)CA 教育 Code § 44265.2(b)(1) 考试成绩。
(2)CA 教育 Code § 44265.2(b)(2) 作品集。
(3)CA 教育 Code § 44265.2(b)(3) 表现叙述。
(4)CA 教育 Code § 44265.2(b)(4) 现场经验。
(5)CA 教育 Code § 44265.2(b)(5) 视频。
(6)CA 教育 Code § 44265.2(b)(6) 成绩单。
(7)CA 教育 Code § 44265.2(b)(7) 先前学习评估。
(8)CA 教育 Code § 44265.2(b)(8) 审查委员会流程。
(c)CA 教育 Code § 44265.2(c) 项目主办方可使用以下方法评估候选人提交的可比性证据,须遵守委员会发布的标准和指南:
(1)CA 教育 Code § 44265.2(c)(1) 信息是否基于当前采纳的加州证书标准,视所寻求的授权而定。
(2)CA 教育 Code § 44265.2(c)(2) 候选人与项目主办方之间的书面协议是否基于证据,视所寻求的授权而定。
(3)CA 教育 Code § 44265.2(c)(3) 信息是否符合加州教学专业标准。
(d)CA 教育 Code § 44265.2(d) 对于仅需少量工作即可完成证书课程的候选人,可考虑灵活入学。项目主办方可探索候选人入学的替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访客身份、同时入学、开放大学、县或学区项目、大学推广项目以及专业发展活动。
(e)CA 教育 Code § 44265.2(e) 项目主办方可利用频繁的合作,正式签订关于课程或现场工作可比性的书面协议。该协议可根据个别项目或个别候选人的需求制定。
(f)CA 教育 Code § 44265.2(f) 候选人可通过先前学习评估获得对其生活和学习经验的认可和学分,在此评估中,候选人有机会证明其经验和学习如何与委员会项目标准具有可比性。
(g)CA 教育 Code § 44265.2(g) 就本节而言,适用以下定义:
(1)CA 教育 Code § 44265.2(g)(1) “等效性”是指通过评估过程确定,委员会项目标准所要求的一系列知识、技能和能力已通过课程学习、现场工作或先前学习经验达到。
(2)CA 教育 Code § 44265.2(g)(2) “可比性”是指确定候选人已通过其他途径证明了委员会项目标准所要求的一系列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实质。
(3)CA 教育 Code § 44265.2(g)(3) “先前学习评估”是指一个人通过建立一份包含生活经验、培训或准备经验的作品集,从而为达到委员会项目标准奠定基础的过程。
(4)CA 教育 Code § 44265.2(g)(4) “项目主办方”是指经委员会批准的、以大学为基础或以地方教育机构为基础的项目。

Section § 44265.3

Explanation

自2007年1月1日起,加州为言语-语言病理学家提供两种资格证书。

首先,对于拥有经认可课程颁发的言语-语言病理学硕士学位的人,可以颁发有效期为两年的初步资格证书。其次,专业明确资格证书适用于符合多项要求的个人:持有经认可的硕士学位、通过特定的全国性考试、完成指导实践经验,并满足标准的资格认证流程。

该法律旨在使州资格认证标准与医疗补助(Medi-Cal)保持一致,以确保资金。2007年之前颁发的资格证书仍然有效,持有人可以选择更新其资格证书以符合新标准。最后,经认证的服务可通过一项特殊的医疗补助计划进行计费,但须获得联邦政府的批准。

(a)CA 教育 Code § 44265.3(a) 自2007年1月1日起,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应颁发以下资格证书:
(1)CA 教育 Code § 44265.3(a)(1) 言语-语言病理学初步资格证书,颁发给经委员会认可的课程主办方推荐的个人,且该个人持有或已被推荐获得言语-语言病理学硕士学位,该学位来自美国言语-语言-听力协会学术认证委员会认可的课程。该初步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
(2)CA 教育 Code § 44265.3(a)(2) 言语-语言病理学专业明确资格证书,颁发给符合以下所有标准的个人:
(A)CA 教育 Code § 44265.3(a)(2)(A) 该个人持有言语-语言病理学硕士学位,该学位来自美国言语-语言-听力协会学术认证委员会认可的课程,或经美国言语-语言-听力协会认定的同等学位或学术课程。
(B)CA 教育 Code § 44265.3(a)(2)(B) 该个人已取得合格分数,该分数由美国言语-语言-听力协会的认证要求确定,且该分数是在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的全国教师Praxis系列言语-语言病理学笔试或后续考试中取得的。
(C)CA 教育 Code § 44265.3(a)(2)(C) 该个人已完成指导实践期,形式为36周的全职指导临床实践,或委员会认定的同等监督实习。
(D)CA 教育 Code § 44265.3(a)(2)(D) 该个人符合委员会其他常规资格认证办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表格、费用和指纹清查。
(b)CA 教育 Code § 44265.3(b) 立法机关制定本节的意图是使加州言语-语言病理学人员标准的州资格认证要求与医疗补助(Medi-Cal)地方教育机构报销标准保持一致,以确保地方教育机构(LEA)医疗补助计费选项计划的持续资金。
(c)CA 教育 Code § 44265.3(c) 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在2007年1月1日或之前颁发的,授权提供言语、语言和听力服务的资格证书,应继续有效,但须符合委员会的续期要求。
(d)CA 教育 Code § 44265.3(d) 对于2007年1月1日或之前首次颁发的资格证书,在续期时,资格证书持有人可以选择根据2007年1月1日之前适用的标准续期,或更新资格证书以符合(a)款的要求。在2007年1月1日之后的任何时间,资格证书持有人可以更新其资格证书,提交申请和费用,并核实已符合(a)款的要求。
(e)CA 教育 Code § 44265.3(e) 在联邦政府确定的允许范围内,由持有本节规定的言语-语言病理学资格证书的个人提供的服务,应可通过地方教育机构(LEA)医疗补助计费选项计划进行计费。

Section § 4426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有特定残疾的学生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教师进行教学。视力受损的学生必须由在视力障碍方面有经验的教师授课。聋哑或听力受损的学生需要接受过听力障碍培训的教师。同样,骨科受损的学生应由具备资格的教育工作者来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

(a)CA 教育 Code § 44265.5(a) 视力受损的学生应由其专业准备和证书授权专门针对该类损伤的教师进行教学。
(b)CA 教育 Code § 44265.5(b) 聋哑或听力受损的学生应由其专业准备和证书授权专门针对该类损伤的教师进行教学。
(c)CA 教育 Code § 44265.5(c) 骨科受损的学生应由其专业准备和证书授权专门针对该类损伤的教师进行教学。

Section § 4426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学校为语前失聪者申请一年期的紧急教学许可证,以便他们教授聋哑或听力障碍学生。申请人必须有医学证明,证实其在三岁前失聪。他们可以免除某些教师资格要求。如果教育机构提出请求并获得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批准,这些许可证可以续期。

(a)CA 教育 Code § 44265.6(a) 应聘用学区、县教育局或州立特殊学校的请求,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应确定具体要求并颁发一年期专业教学紧急许可证,仅用于教授聋哑或听力障碍学生,颁发给经医学或其他适当专业验证的语前失聪候选人。
(b)CA 教育 Code § 44265.6(b) 申请人免除第44252节和第44830节(b)款中的要求。
(c)CA 教育 Code § 44265.6(c) 就本节而言,“语前失聪”是指在三岁之前遭受听力损失,无论是否使用助听设备,都无法通过听力处理语言信息。
(d)CA 教育 Code § 44265.6(d) 根据本节颁发的紧急专业教学许可证授权持有人教授就读于州立特殊学校或聋哑或听力障碍学生特殊班级的聋哑和听力障碍学生。
(e)CA 教育 Code § 44265.6(e) 根据(a)款颁发的一年期专业教学紧急许可证,经聘用学区、县教育局或州立特殊学校请求,可根据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确定的标准重新颁发。

Section § 4426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向语前失聪的申请人颁发一种特殊的两年期教师资格证书。这些申请人可以免除标准资格证书通常要求的州基本技能熟练程度测试。他们只能在指定的学校或班级中,专门为失聪和听障学生提供教学或服务。“语前失聪”指的是在三岁前失去听力的人,且需经医学或专业评估证实。

(a)CA 教育 Code § 44265.8(a) 经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批准的初步资格证书准备项目赞助机构推荐,委员会应向符合所有法律规定、可获得根据第44251条(a)款第(2)项颁发的完整、相关五年期教学或服务资格证书,但免于遵守第44252条和第44830条(b)款规定的州基本技能熟练程度测试要求的语前失聪候选人,颁发两年期不可续期的初步教学资格证书或初步服务资格证书。
(b)CA 教育 Code § 44265.8(b) 根据本条颁发的资格证书,授权持有人仅向在州立特殊学校或针对失聪或听障学生的特殊班级中就读的失聪和听障学生教授或提供经该资格证书授权的服务。
(c)CA 教育 Code § 44265.8(c) 就本条而言,“语前失聪”是指在三岁之前遭受听力损失,无论是否使用助听设备,都无法通过听觉处理语言信息的人,如果该状况经医学或其他适当专业手段证实。

Section § 4426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一个流程,用于核实持有教授失聪或听障学生特定证书的教师的技能。首先,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制定标准来评估这些教师的能力。雇用该教师的学区或教育机构随后组建一个三人小组进行这项评估,小组成员包括一名行政人员、一名失聪学生的家长和一名持有证书的失聪学生教师。该小组有两年时间来确认教师的熟练程度。一旦确认,教师在初步证书期内可以继续为失聪学生提供专业教学或服务。达到所有要求后,他们可以申请专业明确证书以继续他们的工作。

(a)CA 教育 Code § 44265.9(a) 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应制定标准,以核实根据第44265.8条颁发的证书持有者在履行其职位基本职能方面的熟练程度。
(b)CA 教育 Code § 44265.9(b) 雇用根据第42265.8条颁发的证书持有者的学区、县教育局或州立特殊学校,应任命一个三人小组,使用委员会为此目的制定的标准来核实熟练程度。该小组应向雇用该证书持有者的学区、县教育局或州立特殊学校报告其调查结果,后者可采纳这些调查结果。
(c)CA 教育 Code § 44265.9(c) 根据(b)款任命的小组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1)CA 教育 Code § 44265.9(c)(1) 一名由雇用该证书持有者的学区、县教育局或州立特殊学校的学校行政人员选出的学校行政人员。
(2)CA 教育 Code § 44265.9(c)(2) 一名失聪或听障学生的家长,并由一个与学校相关的家长团体选出。
(3)CA 教育 Code § 44265.9(c)(3) 一名持有教授或服务失聪或听障学生证书的教师或学校服务提供者,并由雇用该证书持有者的学校的教师选出。
(d)CA 教育 Code § 44265.9(d) 雇用该证书持有者的学区、县教育局或州立特殊学校应确保该小组在根据第44265.8条颁发证书后的两年内完成熟练程度的核实。
(e)CA 教育 Code § 44265.9(e) 经雇用该证书持有者的学区、县教育局或州立特殊学校记录的熟练程度核实后,委员会应根据第44251条(a)款第(2)项,颁发一份初步期剩余时间的证书,该证书仅限于向在州立特殊学校或特殊班级就读的失聪和听障学生提供证书授权的教学;或颁发一份初步期剩余时间的服务证书,该证书仅限于向在州立特殊学校或特殊班级就读的失聪和听障学生提供证书授权的服务。
(f)CA 教育 Code § 44265.9(f) 达到专业明确教学或服务证书的要求后,申请人可通过其委员会批准的专业明确项目赞助方申请一份专业明确证书,该证书仅限于向在州立特殊学校或特殊班级就读的失聪和听障学生提供证书授权的教学或服务。

Section § 44266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了获得学生人事服务专业服务证书的最低要求。要符合资格,申请人需要至少拥有经认可机构颁发的学士学位,完成第五年的学习,以及委员会规定的特定职业准备。这包括完成监督实习或职业准备项目。

此证书允许个人在所有年级提供学生人事服务。这些服务可能包括学校咨询、心理学、儿童福利和出勤服务以及社会工作。

对于那些已经通过先前批准的项目正在申请此证书的候选人,委员会将继续根据旧规定颁发证书,直到新规定生效。

委员会还可以批准地方教育机构提供的儿童福利和出勤服务项目,前提是这些项目符合质量和有效性标准。

(a)CA 教育 Code § 44266(a) 学生人事服务专业服务证书的最低要求是:获得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的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完成第五年的学习,以及委员会应要求的任何专业和职业准备,包括 (1) 完成由学区和学院或大学联合赞助的、经委员会批准的包含直接课堂接触的监督实习项目,或 (2) 根据 (d) 款规定的职业准备项目。
(b)CA 教育 Code § 44266(b) 学生人事服务专业服务证书应授权持有人在所有年级履行委员会批准并证书上指定的学生人事服务,这可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咨询、学校心理学、儿童福利和出勤服务以及学校社会工作。
(c)CA 教育 Code § 44266(c) 对于通过先前批准的学习项目正在获取学生人事服务专业服务证书的任何候选人,委员会应继续根据1986年12月31日生效的法律颁发学生人事服务专业证书,期限为自本节要求的新项目证书颁发条例生效之日起两年。
(d)CA 教育 Code § 44266(d) 对于儿童福利和出勤服务领域的学生人事服务专业服务证书,如果地方教育机构提供的职业准备项目符合委员会已采纳的项目质量和有效性标准,委员会可批准该项目。

Section § 44267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获得健康服务证书,个人需要五年大学教育或经委员会批准的专业准备,以及他们希望提供的特定健康服务的有效执照或证书。此外,他们必须满足委员会设定的任何额外要求。该证书允许持有人在任何年级水平上提供经批准的健康服务,但听力测量师、职业治疗师或物理治疗师的服务除外。

Section § 44267.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校医获得健康专业化服务证书的要求。要符合资格,护士需要拥有学士或更高学位、有效的注册护士执照,以及一年额外的批准课程学习。证书分为两种:一种是初级证书,在完成课程期间有效期五年;另一种是专业证书,在满足所有条件后也有效期五年。证书持有人可以在K-12学校提供某些健康服务,如果他们完成额外的专业班级授权要求,还可以教授健康课程。大型学区提供的课程也可以被批准用于所需的课程学习。

(a)CA 教育 Code § 44267.5(a) 校医健康专业化服务证书的最低要求如下:
(1)CA 教育 Code § 44267.5(a)(1) 获得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士或更高学位。
(2)CA 教育 Code § 44267.5(a)(2) 持有有效的加州注册护士执照。
(3)CA 教育 Code § 44267.5(a)(3) 在委员会批准的项目中完成学士学位后一年的课程学习。
(b)CA 教育 Code § 44267.5(b) 校医健康专业化服务证书的有效期如下:
(1)CA 教育 Code § 44267.5(b)(1) 对于初级证书,在完成委员会批准的项目中学士学位后一年的课程学习之前,有效期为五年。
(2)CA 教育 Code § 44267.5(b)(2) 对于专业证书,在完成委员会规定的要求后,有效期为五年。
(c)CA 教育 Code § 44267.5(c) 校医健康专业化服务证书应授权持有人在12年级及以下执行委员会批准并证书上指定的健康服务。
(d)CA 教育 Code § 44267.5(d) 持有校医健康专业化服务证书,并且在委员会批准的项目中完成了健康专业班级授权要求的持有人,被授权在学前班、幼儿园、1至12年级(含)以及主要为成人组织的班级中教授健康课程。
(e)CA 教育 Code § 44267.5(e) 为满足(a)款第(3)项的要求,委员会可以批准由地方教育机构提供的学士学位后一年的课程学习项目,该机构在2019-20学年有40,000名或更多学生注册。委员会应将批准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的专业预备课程的标准应用于地方教育机构提供的专业预备课程。

Section § 44268

Explanation
在加州获得临床或康复服务证书,你需要获得经批准机构颁发的学士或更高学位。你还需要额外一年的大学教育以及委员会要求的特定专业培训。该证书允许你在所有年级提供指定的临床或康复服务,例如言语、语言和听力服务。

Section § 4426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委员会向符合特定教育和专业要求的人员颁发担任图书馆媒体教师的证书。

这些要求包括拥有认可机构的学士或更高学位、有效的教师证书,以及委员会规定的任何其他专业培训。

在此语境下,“图书管理员”或“图书馆媒体教师”一词等同于“教师图书管理员”。

委员会可根据其要求,在完成专门准备后,颁发授权担任图书馆媒体教师的服务证书。
这些证书的标准是:获得委员会认可机构的学士或更高学位,持有有效的教师证书,以及委员会可能要求的专门和专业准备。
在本条中,凡使用“图书管理员”或“图书馆媒体教师”一词,均应视为指“教师图书管理员”。

Section § 44270

Explanation

要在加州获得初步行政服务证书,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首先,您需要持有有效的教学或相关服务证书(例如教学、学生管理或图书管理员服务),并拥有学士学位。其次,您必须至少有三年全职教学或相关服务经验。第三,您需要完成一个行政服务方面的专业培训项目或一年的实习。第四,您必须目前在学校担任行政职务。此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不可续期。如果您在1984年9月30日之前已满足旧的行政服务证书要求,您可能仍可按旧规定获得资格;否则,请遵循现行标准。

(a)CA 教育 Code § 44270(a) 获得行政服务专业初步服务证书的最低要求如下:
(1)CA 教育 Code § 44270(a)(1) 持有以下其中一项:
(A)CA 教育 Code § 44270(a)(1)(A) 有效的教学证书,要求持有学士学位并完成包括实习教学在内的专业预备课程。
(B)CA 教育 Code § 44270(a)(1)(B) 有效的指定科目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或特殊科目教学证书,如第44260、44260.1、44260.2、44260.3或44260.4节所规定,前提是申请人还持有学士学位。
(C)CA 教育 Code § 44270(a)(1)(C) 有效的学生人事、健康、临床或康复服务专业服务证书,如第44266、44267、44267.5或44268节所规定,或授权担任教师图书管理员的有效服务证书,如第44269节所规定。
(D)CA 教育 Code § 44270(a)(1)(D) 根据1971年12月31日或之前生效的法律、规章和条例颁发的有效证书,授权范围与分项 (B) 和 (C) 相同。
(2)CA 教育 Code § 44270(a)(2) 完成至少三年在公立学校(包括但不限于州立或县立学校)或具有同等地位的区域认证私立学校的成功全职课堂教学经验,或三年在学生人事、健康、临床或康复或图书管理员服务领域的经验。
(3)CA 教育 Code § 44270(a)(3) 完成委员会批准的行政服务专业和职业预备入门课程,或完成委员会批准的、符合行政服务专业初步服务证书要求的行政服务监督培训项目的一年实习期。
(4)CA 教育 Code § 44270(a)(4) 在完成第 (3) 款所定义的专业预备后,目前在公立学校或具有同等地位的区域认证私立学校担任行政职务,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委员会应鼓励学区将学校行政管理方面的预备或专业发展的新近性作为雇佣标准之一。
(b)CA 教育 Code § 44270(b) 初步行政服务证书自初次担任行政职务(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且不可续期。
(c)CA 教育 Code § 44270(c) 凡在198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1982年6月30日生效的行政服务证书要求的申请人,有资格获得根据这些要求授权的证书。所有其他申请人应满足本节规定的要求。

Section § 44270.1

Explanation

要在加州获得行政服务专业的专业服务证书,你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你必须已经持有一份有效的初步行政服务证书。其次,你需要在学校环境中拥有至少两年的全职行政经验。第三,你必须完成一个根据你的专业发展需求量身定制的课程。这个课程包括大学课程,也可能包括其他活动,并且是在你的学区和大学的帮助下制定的。如果你无法制定出合适的课程,在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你或许可以免除大学课程的要求。

(a)CA 教育 Code § 44270.1(a) 行政服务专业化专业服务证书的最低要求包括以下各项:
(1)CA 教育 Code § 44270.1(a)(1) 持有第44270条规定的有效初步行政服务证书。
(2)CA 教育 Code § 44270.1(a)(2) 在持有初步行政服务证书期间,在公立学校或同等地位的私立学校担任全职行政职务至少两年并取得成功经验,并由聘用学区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州立学校行政人员所属部门以及县教育办公室(针对县立学校行政人员))证明。
(3)CA 教育 Code § 44270.1(a)(3) 完成委员会批准的高级准备课程。每位申请人应与聘用学区人员和大学人员协商,根据个人需求制定一份针对此高级准备课程的个性化专业发展活动计划。每份个性化计划将包括大学课程,并可能包括非大学活动或高级行政实地经验。委员会应制定大学高级准备课程和非大学活动的标准和准则。
(b)CA 教育 Code § 44270.1(b) 委员会可应证书申请人的请求,根据第44225条 (m) 款的规定,在其认定申请人经与聘用学区人员和大学人员协商后,无法制定出满足其个人需求的高级准备课程的个性化专业发展计划时,豁免大学课程要求。

Section § 4427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持有专注于行政服务的服务证书,你可以在任何学校年级从事行政工作。此外,任何管理学生支持项目的人,都需要持有学生人事或行政管理方面的专业服务证书。

Section § 4427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如何向在其他州接受培训的学校行政人员颁发行政服务初步证书。要符合资格,他们需要拥有学士学位,完成教师培训项目并持有教学证书工作至少三年,并完成行政人员培训项目以获得行政证书。此外,他们必须提交指纹卡,并符合加州特定的教师适任标准。

尽管本章有任何规定,委员会应向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州外培训行政人员颁发具有行政服务专业资格的初步服务证书:
(a)CA 教育 Code § 44270.3(a) 拥有区域认证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士学位。
(b)CA 教育 Code § 44270.3(b) 在区域认证高等教育机构完成教师培养项目,并根据该项目获得了小学、中学或特殊教育教学证书,且持该证书任职至少三年。
(c)CA 教育 Code § 44270.3(c) 在区域认证高等教育机构完成行政人员培养项目,并根据该项目获得了行政服务证书,或具备获得该证书的资格。
(d)CA 教育 Code § 44270.3(d) 提交了指纹卡,并符合加利福尼亚州根据第44339、44340和44341条规定的教师适任要求。

Section § 4427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州外受训的行政人员在加州获得行政服务专业职业证书的要求。申请人必须拥有经认可机构的学士学位,通过基本技能测试,完成教师培训项目,并持教师证书工作至少三年。此外,他们还需要完成行政人员培训项目,提交两份积极的绩效评估,并拥有至少三年的公立学校行政经验,或完成包含指导的专业发展项目。还必须满足指纹卡和教师资格要求。

尽管本章有任何规定,委员会应向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州外受训行政人员颁发一项行政服务专业职业证书:
(a)CA 教育 Code § 44270.4(a) 拥有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士学位。
(b)CA 教育 Code § 44270.4(b) 成功通过根据第44252.5节规定进行的基本技能水平测试。
(c)CA 教育 Code § 44270.4(c) 在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完成了教师培训项目,基于该项目获得小学、中学或特殊教育教学证书,并持该证书任职至少三年。
(d)CA 教育 Code § 44270.4(d) 在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完成了行政人员培训项目,并基于该项目获得行政服务证书。
(e)CA 教育 Code § 44270.4(e) 向委员会提交了至少两份严格的绩效评估,申请人作为行政人员最近两年服务期内每年一份,且申请人在评估中获得满意或更高级别的评级。
(f)CA 教育 Code § 44270.4(f) 成功担任公立学校行政人员至少三年,或成功完成一项经聘用学区认证的个人专业发展计划,该计划包括密集的指导、协助和支持。
(g)CA 教育 Code § 44270.4(g) 提交了指纹卡,并符合加州根据第44339、44340和44341节规定的教师资格要求。

Section § 4427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为教育工作者获得行政服务证书提供了一种替代流程。可以颁发两种类型的证书:初步服务证书和专业明确服务证书。 对于初步服务证书,申请人必须已经持有教学或服务证书,满足特定的经验要求,并通过一项州批准的考试。 对于专业明确服务证书,申请人必须完成经认可的课程并获得推荐,或者通过严格的实地工作证明其掌握程度,或者通过全国行政人员评估。

Section § 442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拥有专注于职业贸易和技术教育的特殊教学证书,并且符合行政服务要求,你就可以在大部分课程是关于贸易、技术或工业科目的学校或学区中,监督和管理贸易和技术教育项目。

Section § 442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委员会颁发一种特殊证书,即“有限服务证书”,以授权个人在由州机构而非公立学校系统运营的学校中提供行政服务。

Section § 442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向某人颁发在另一条款中规定的教学证书。首先,申请人必须在经批准的学校完成一个特殊项目,该项目必须被委员会认定为有益且有望提高证书质量。其次,申请人需要在该项目获得官方接受后完成它。此外,申请人必须持有经认可大学的学士或更高学位。最后,申请人必须满足与年龄、品格以及对美国宪法的了解相关的其他要求。

尽管本法典有任何其他规定,第44250条所述的任何证书应在下列情况下颁发给申请人:
(a)CA 教育 Code § 44273(a) 委员会已接受,经由经批准的机构提交的、有详细数据和理由支持的申请,该机构开发并提供的项目,作为此类证书的实验性、探索性或试点性预备项目。委员会仅应接受其通过会议记录中载明的决议认定具有价值并有潜力提高该证书所授权服务的质量的项目。
(b)CA 教育 Code § 44273(b) 申请人已在委员会接受该项目之日后完成此类项目。
(c)CA 教育 Code § 44273(c) 申请人在完成证书项目后持有来自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的学士或更高学位。
(d)CA 教育 Code § 44273(d) 申请人符合本章的所有要求以及委员会据此通过的规定,关于年龄、品格、公民身份、健康、身份证明、宣誓或声明,以及美国宪法的学习或考试。

Section § 4427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加州以外地区受训的教师,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获得为期五年的初步多学科、单学科或特殊教育教学证书。要符合资格,他们需要拥有学士学位,完成教师培养项目,具备学科知识,持有有效的州外教学证书,并通过无犯罪背景调查。

要将这份初步证书转为永久的明确证书,他们需要至少两年经核实的教学经验,并获得积极的评估,同时必须符合加州教授英语学习者的要求。

如果他们缺乏经验,仍可通过完成教师入职培训项目并满足英语学习者教学要求来获得明确证书。

如果他们的州外证书包含教授常用科目的授权,他们也可以在加州获得教授这些科目的证书。

(a)CA 教育 Code § 44274.2(a) 尽管本章有任何规定,委员会应向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州外培养教师颁发五年期初步多学科教学证书(授权在独立教室授课)、五年期初步单学科教学证书(授权在分科班级授课),或五年期初步特殊教育专家证书(授权对特殊教育学生授课):
(1)CA 教育 Code § 44274.2(a)(1) 拥有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士学位。
(2)CA 教育 Code § 44274.2(a)(2) 已完成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培养项目,或由地方教育机构提供的州批准的教师培养项目。
(3)CA 教育 Code § 44274.2(a)(3) 符合该证书的学科知识要求。如果州外证书上列出的学科领域与第44257节和第44282节所规定的加州学科领域不符,委员会可在颁发明确证书之前,要求申请人符合加州学科要求。
(4)CA 教育 Code § 44274.2(a)(4) 已获得基于州外教师培养项目的有效相应小学、中学或特殊教育教学证书。对于特殊教育专家证书,委员会应根据在州外完成的特殊教育项目确定专业领域,或应允许申请人在持有初步证书期间,根据在加州两年的经验证明其专业领域。
(5)CA 教育 Code § 44274.2(a)(5) 已成功完成根据第44339、44340和44341节为证书颁发目的进行的犯罪背景调查。
(b)CA 教育 Code § 44274.2(b) 委员会应向符合(a)款要求、提供两年或以上教学经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两次满意的绩效评估),并以委员会规定的方式证明申请人已符合教授英语学习者的州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第44253.3节或第44259.5节的要求)的申请人,颁发明确的多学科、单学科或特殊教育专家教学证书。
(c)CA 教育 Code § 44274.2(c) 对于不符合(b)款所述经验要求的申请人,委员会应在核实以下要求后,颁发明确的多学科、单学科或特殊教育专家教学证书:
(1)CA 教育 Code § 44274.2(c)(1) 委员会已根据(a)款向申请人颁发了五年期初步教学证书。然而,一名在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方面均在州外培养,且已获得明确的加州特殊教育专家证书的申请人,应被授予明确的多学科或明确的单学科教学证书,无需首先持有初步多学科或单学科教学证书,除非委员会认定申请人不符合本款的其他要求。
(2)CA 教育 Code § 44274.2(c)(2) 申请人已根据第44259节(c)款(2)项完成了新教师入职培训项目。
(3)CA 教育 Code § 44274.2(c)(3) 申请人已符合教授英语学习者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第44253.3节或第44259.5节的要求。
(d)CA 教育 Code § 44274.2(d) 如果州外教学证书授权持证人教授一门常用科目,除了(a)款(4)项所述的授权之外,委员会应颁发多学科或单学科教学证书,以及符合第44256节(a)款和(b)款规定的教授该科目的授权。

Section § 44274.3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个人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获得在加州教授单科课程的五年期初步教学证书。该个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访问学者许可证,提供两年令人满意的教学评估证明,符合教授英语学习者的标准,并完成一门必修的教学方法课程。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无需满足通常申请教学证书所需的基本技能熟练度要求。

(a)CA 教育 Code § 44274.3(a)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委员会应向满足以下所有要求的个人颁发为期五年的初步单科教学证书,授权其在分科教学班级中进行教学:
(1)CA 教育 Code § 44274.3(a)(1) 持有根据第 44300.1 条颁发的有效访问学者许可证。
(2)CA 教育 Code § 44274.3(a)(2) 提交在根据访问学者许可证进行教学期间,来自学区两年内令人满意或更佳的近期绩效评估证据。
(3)CA 教育 Code § 44274.3(a)(3) 满足根据第 44259.5 条 (c) 款关于英语学习者教学的标准和要求。
(4)CA 教育 Code § 44274.3(a)(4) 满足第 44300.1 条 (a) 款 (5) 项中的教学方法课程要求。
(b)CA 教育 Code § 44274.3(b) 根据本条申请证书的申请人免除第 44252 条中的基本技能熟练度要求。

Section § 44274.4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学区推荐一名教师,且没有充分证据表明该教师不合格,则可以向其颁发五年期专业明确单科教学证书。该教师必须持有有效的初步证书,完成一份专门的专业发展计划,并获得必要教学经验的证明。

该计划必须包括指导、来自同一科目经验丰富教师的支持、学术标准培训以及如何与特殊人群合作。完成教师入职计划可以满足部分要求。

除非委员会认定存在充分证据表明该个人不具备教学资格,经聘用该个人的学区管理委员会推荐,且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委员会应向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个人颁发五年期专业明确单科教学证书,授权其在分科教学班级中进行教学:
(a)CA 教育 Code § 44274.4(a) 持有根据第44274.3条颁发的有效初步单科教学证书。
(b)CA 教育 Code § 44274.4(b) 提交由聘用学区出具的证明,证明该个人已完成一份个性化专业发展计划,该计划根据该教师和学区的需求量身定制,并包括由持有证书、经验丰富且与申请人教授相同科目的教师提供的指导、支持和协助。该个性化专业发展计划应包括关于适当的学术内容标准和课程框架的指导和信息,以使候选人能够提供基于标准的教学,并且还应包括关于与特殊人群合作的指导。为满足本节要求,申请人可以完成第44259条(c)款(2)项所述的初任教师入职计划。
(c)CA 教育 Code § 44274.4(c) 提交经验证明,该经验符合第44259条(b)款(3)项(B)分项(i)子句的要求。

Section § 4427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来自加州以外的教师,如果他们已具备加州教学证书的大部分资格,但尚未完成第五年学业,可以请求加州委员会评估他们的资格。如果委员会认定这位外州教师的课程与加州的要求等同,并且该教师已提交指纹卡并通过持有清关证书或许可证来满足加州的教师资格标准,那么委员会就可以向其颁发教学证书。

Section § 4427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让在美国以外接受培训的教师更容易在加州任教。它允许学区招聘这些教师,前提是他们符合等同性标准。

法律规定,外国课程或学位必须与美国标准等同才能计入认证,并且教师必须通过犯罪背景调查。如果他们具备适当的资格,可以获得五年期的初步教学资格证书。

要获得明确的永久教学资格证书,这些教师还必须证明其学科知识,完成关于美国教学方法、宪法、健康教育和计算机技术的课程或考试,并完成新教师入职培训项目。

此外,持有专家资格证书的教师必须完成实地经验以及加州专业二级资格证书的特定项目。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
(a)CA 教育 Code § 44275.4(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实现以下两点:
(1)CA 教育 Code § 44275.4(a)(1) 本节提供灵活性,使学区能够招聘在美国以外国家接受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和特殊教育教师,使其暂时或永久迁居本州。
(2)CA 教育 Code § 44275.4(a)(2) 任何和所有在美国以外国家接受培训并根据本节获得加州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都应完全符合本州的要求。
(b)CA 教育 Code § 44275.4(b) 在美国以外的高等教育机构完成的课程、项目或学位,经委员会或委员会批准的评估机构认定其课程、项目或学位与美国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的课程、项目或学位等同的,可被接受用于认证。委员会保留接受或拒绝经批准的评估机构决定的权利。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委员会应向在美国以外国家接受培训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的教师,颁发五年期初步多学科教学资格证书(授权在独立班级授课)、五年期初步单学科教学资格证书(授权在分科班级授课),或五年期初步教育专家资格证书(授权特殊教育学生授课):
(1)CA 教育 Code § 44275.4(b)(1) 该教师持有或有资格获得另一国家的资格证书,该证书要求学士或更高学位,且该学位被认定与美国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的学位等同,并完成了在该项目完成国由相应机构批准的专业准备项目,该项目要求教师满足与第 44259 节中多学科或单学科教学资格证书要求或第 44265 节中描述的特殊教育资格证书要求等同的条件。委员会应根据在国外完成的特殊教育项目确定加州教育专家资格证书的专业领域。
(2)CA 教育 Code § 44275.4(b)(2) 该教师成功通过了根据第 44339、44340 和 44341 节为资格认证目的进行的犯罪背景调查。
(c)CA 教育 Code § 44275.4(c) 委员会应向在美国以外国家接受培训并已符合 (b) 款要求且符合以下要求的教师,颁发明确的多学科、单学科或教育专家教学资格证书:
(1)CA 教育 Code § 44275.4(c)(1) 根据第 44259 节 (b) 款 (5) 项的规定,证明学科能力。
(2)CA 教育 Code § 44275.4(c)(2) 根据第 44259 节 (b) 款 (4) 项的规定,完成关于各种阅读教学方法的课程,或对于多学科和教育专家资格证书,完成课程或考试。委员会认定可比和等同的在其他州或国家完成的课程应符合此要求。
(3)CA 教育 Code § 44275.4(c)(3) 根据第 44259 节 (b) 款 (6) 项的规定,完成关于美国宪法条款和原则的课程或考试。委员会认定可比和等同的在其他州或国家完成的课程应符合此要求。
(4)CA 教育 Code § 44275.4(c)(4) 根据第 44259 节 (b) 款 (3) 项的规定,完成健康教育的学习。委员会认定可比和等同的在其他州或国家完成的课程应符合此要求。
(5)CA 教育 Code § 44275.4(c)(5) 除教育专家资格证书外,完成关于在常规教育项目中向有特殊需求学生提供适当教育服务方法的研究和实地经验。委员会认定可比和等同的在其他州或国家完成的课程应符合此要求。
(6)CA 教育 Code § 44275.4(c)(6) 通过课程或考试证明在课堂使用计算机方面的基本能力,并完成计算机技术学习,以及根据第 44259 节 (b) 款 (3) 项的规定,学习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包括技术在教育环境中的应用。委员会认定可比和等同的在其他州或国家完成的课程应符合此要求。

Section § 4427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加州委员会权力,可以承认其他国家的教育标准与美国区域认证标准等同。如果一个国家的标准被认定为等同,那么持有该国证书的个人就可以满足在加州获得证书的某些要求。委员会可以与评估机构合作,评估外国标准,并且必须制定法规,以确保评估方法和流程的一致性。此外,委员会还需每年向立法机构报告哪些国家的标准被接受,以及外国证书申请的详细情况。

(a)CA 教育 Code § 44275.5(a) 除第44275.4条授予委员会的权力外,委员会可认定美国以外国家课程、项目或学位的国家标准,与美国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所提供的标准等同。如果委员会认定其他国家的国家标准等同,则持有或有资格获得该国证书的个人,应被推定已满足第44275.4条(b)款(1)项的要求。
(b)CA 教育 Code § 44275.5(b) 委员会可根据需要与评估机构签订协议,以就其他国家的国家标准作出认定。
(c)CA 教育 Code § 44275.5(c) 委员会应制定实施本条所需的法规,包括同时做到以下两点的法规:
(1)CA 教育 Code § 44275.5(c)(1) 建立就其他国家的国家标准作出认定的统一标准。
(2)CA 教育 Code § 44275.5(c)(2) 规定就其他国家的国家标准作出认定的程序。
(d)Copy CA 教育 Code § 44275.5(d)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75.5(d)(1) 委员会应每年向立法机构报告符合本条规定的国家名单、获批准的外国证书申请数量以及这些证书申请的原籍国。
(2)CA 教育 Code § 44275.5(d)(2) 根据(1)项提交的报告,应按照《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提交。

Section § 4427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每年向州政府部门报告,他们为潜在雇员提交了多少份H-1B签证申请,以及这些申请中有多少获得批准。该部门反过来必须汇总这些数据,并按照具体的提交指南,每年向加州立法机构报告。

(a)CA 教育 Code § 44275.6(a) 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应每年以部门规定的方式向部门报告,根据《美国法典》第8篇第1101(a)(15)(H)(i)(b)节,为联邦《移民和国籍法》(8 U.S.C. Sec. 1101)之目的,被排除在“移民”一词之外的人员的签证申请数量,即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代表潜在雇员申请的签证数量,以及这些签证申请中获得批准的数量。
(b)Copy CA 教育 Code § 44275.6(b)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75.6(b)(1) 部门应每年向立法机构报告根据(a)款提供的信息。
(2)CA 教育 Code § 44275.6(b)(2) 根据(1)段提交的报告应符合《政府法典》第9795节的规定提交。

Section § 44276

Explanation

本节强调了计算机教育对加州公立学校学生的重要性,突出说明他们需要掌握适应技术驱动型世界所需的技能。加州旨在为技术和计算领域的教育人员培训建立一个标准。为支持这一目标,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可与公共教育总监合作,制定并分享计算机教育教师培训的自愿指导方针。

(a)CA 教育 Code § 44276(a) 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加州公立学校的学生需要高质量的计算机教育指导和支持,以培养进入日益技术化社会所需的技能。立法机关认识到计算机和其他技术是当代社会和州教育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立法机关颁布本节的意图是为计算机教育领域的教育人员的培养提供一个全州范围的标准。
(b)CA 教育 Code § 44276(b) 就本节而言,“计算机教育”是指向学生教授计算机知识的过程。
(c)CA 教育 Code § 44276(c) 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可与公共教育总监协商,制定并发布计算机教育领域教师和资源人员培训与绩效的自愿标准。

Section § 4427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学校安全的重要性,并规定学校应保持安全、稳固、安宁,以有效履行其教育使命。为此,州政府鼓励制定全面的学校安全计划,并为教育工作者在学校安全原则方面的培养设定标准。这包括危机管理、冲突解决、维护积极的学校氛围以及预防暴力等技能。

法律规定,这些原则必须纳入未来教师、行政人员和辅导员的资格认证过程中。它还包括确保1994年之前获得的资格证书仍然有效,以及符合旧标准的申请人无需满足新要求的条款。

(a)CA 教育 Code § 44276.1(a) 州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1)CA 教育 Code § 44276.1(a)(1) 当学校校园不安全、不稳固、不安宁时,学校的教育使命可能会受阻。
(2)CA 教育 Code § 44276.1(a)(2) 有效的学校管理可以提高学校安全,减少暴力和犯罪行为。
(3)CA 教育 Code § 44276.1(a)(3) 在许多学区和社区,暴力和犯罪行为日益频繁。
(4)CA 教育 Code § 44276.1(a)(4) 教师和其他在学校安全原则方面准备充分的教育工作者,可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学生及其他人在学校校园内的有害行为。
(b)CA 教育 Code § 44276.1(b) 因此,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根据第35294.1条设立一项全面的学校安全计划,以实现安全、稳固、安宁的学校校园。立法机关的进一步意图是,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应采纳相关标准,将学校安全原则纳入未来课堂教师、学校行政人员、学校辅导员及其他学生人事服务提供者的培养中,作为这些未来从业者获得执照的条件。
(c)CA 教育 Code § 44276.1(c) 委员会根据第44259条(b)款(3)项以及第44266条、第44270条、第44277条和第44372条采纳的标准,应包括对未来课堂教师、学校行政人员、学校辅导员及其他学生人事服务提供者在学校安全原则方面的有效培养。在制定这些标准时,委员会应考虑但不限于考虑以下学校安全原则:
(1)CA 教育 Code § 44276.1(c)(1) 强调危机干预和冲突解决的学校管理技能。
(2)CA 教育 Code § 44276.1(c)(2) 发展和维护积极安全的学校氛围,包括防止在学校校园内持有武器的方法。
(3)CA 教育 Code § 44276.1(c)(3) 制定学校安全计划。
(4)CA 教育 Code § 44276.1(c)(4) 制定识别和化解可能导致冲突或暴力的情况的方法。
(d)CA 教育 Code § 44276.1(d) 在制定与学校安全相关的标准时,委员会应考虑学校暴力问题专家咨询小组的调查结果和建议。
(e)CA 教育 Code § 44276.1(e) 委员会应允许高等教育机构通过将学校安全原则纳入第44259条(b)款(3)项所要求的课程中,来达到委员会制定的与学校安全相关的标准。
(f)CA 教育 Code § 44276.1(f) 本条(b)款适用于第44259条(b)款(3)项的实施,应与根据第44259.3条要求审查获得和续签多学科和单学科教学资格证书的要求同时进行。
(g)CA 教育 Code § 44276.1(g) 第44259条、第44266条和第44270条中规定的所有资格证书申请人,都必须接受学校安全原则方面的指导。
(h)CA 教育 Code § 44276.1(h) 1994年1月1日之前颁发的资格证书,只要在其颁发之日有效的法律和法规下仍然有效,就应保持有效。委员会不得通过法规使原本有效的资格证书失效,除非它向该资格证书的持有人颁发一份替代的新资格证书,该新资格证书由本章的另一条款授权,且在授权服务种类以及授权服务的年级、班级或学校类型方面,其限制不低于被替代的资格证书。
(i)CA 教育 Code § 44276.1(i) 尽管有本条规定,截至1994年1月1日,根据该日期之前有效的本章条款从事教学、行政、辅导或其他学生人事服务的人员,可以继续提供这些服务,而无需遵守因本条修正案而增加的任何要求。
(j)CA 教育 Code § 44276.1(j) 委员会应根据截至1993年12月31日的资格证书要求,向在本条规定的委员会采纳标准生效日期之前正在满足这些资格证书要求的申请人颁发资格证书。

Section § 44276.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指出,加州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应与州教育局、青年管理局等多个州政府机构合作,而不是重复他们的工作。委员会的重点是为教师和教职员工制定关于学生暴力行为的标准。委员会被鼓励利用这些机构现有的项目、指导方针和专家资源,以帮助减少学生中的暴力行为。

立法机构的意图是,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在开展旨在为教师及其他持证人员制定关于学生暴力行为的适当准备标准的领导活动时,不应重复州教育局、刑事司法规划办公室、青年管理局和学校/执法合作关系的工作。委员会应与这些机构协商,并考虑这些机构已识别、资助或开发的政策、项目、指导方针、其他资源和培训材料以及专家,以减少学生暴力行为。

Section § 442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鼓励加州的教师通过各种专业成长活动不断提升他们的技能和知识。它允许教师选择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例如参加研讨会、课程或会议,以及参与指导或课程开发。学校和学区可以协商这些成长计划的具体细节,前提是它们符合法律的意图。

专业成长计划应符合特定标准,包括帮助提高教师效率、支持学生学习、促进协作,并作为一项连贯计划的一部分。它建议将心肺复苏术和急救课程纳入这项成长计划。地方教育机构,如学区,应评估专业学习机会,以确保它们满足特定的教育和教学需求,并帮助教育工作者有效成长。

(a)CA 教育 Code § 44277(a) 立法机关认识到,所有教师在其职业生涯中都必须持续进行有效的专业成长,以使教师能够及时了解教学法、学科内容和学生需求的变化。制定本节的目的是,立法机关旨在鼓励教师参与个人专业成长计划,以拓展其内容知识和教学技能,并鼓励学区建立专业成长计划,为教师提供广泛的选择,并使其在决定自身专业成长方向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b)CA 教育 Code § 44277(b) 个人专业成长计划可包括符合《加州教师专业标准》的活动,这些活动有助于提升教师在教育专业和课堂教学任务中的能力、表现或效率。可接受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区域认证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的课程,包括通过在线技术提供的教师指导互动课程;参加专业会议、研讨会、教师中心项目、员工发展项目,或根据《法典》第3篇第14部第65章第5节第2条(自第99220节起)运营的加州阅读专业发展学院项目;担任导师教师;参与学校课程开发项目;参与系统的教学观察和分析项目;在专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以及参与教育研究或创新工作。雇佣机构和员工的谈判代表可在其管辖范围内协商并商定专业成长计划的条款,但这些协议应与本节规定保持一致。
(c)CA 教育 Code § 44277(c) 个人专业成长计划可包括心肺复苏术基础课程,该课程应包含膈下腹部冲击(亦称“海姆立克急救法”)培训,并达到或超过美国心脏协会或美国红十字会为此类课程设定的标准,或达到或超过紧急医疗服务管理局为培训项目设定的最低标准。个人专业成长计划还可包括急救课程,该课程应达到或超过美国红十字会为此类课程设定的标准,或达到或超过紧急医疗服务管理局为培训项目设定的最低标准。
(d)Copy CA 教育 Code § 44277(d)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277(d)(1) 如果地方教育机构为教师、行政人员、辅助教育工作者或其他参与学生直接教学的分类雇员提供专业成长计划,地方教育机构应根据以下所有标准评估专业学习,并鼓励地方教育机构选择符合以下任何标准的专业学习:
(A)CA 教育 Code § 44277(d)(1)(A) 有助于吸引、培养和留住高效能教育工作者。
(B)CA 教育 Code § 44277(d)(1)(B) 作为每位教育工作者经验的一部分,以加速教学改进并支持学生学习。
(C)CA 教育 Code § 44277(d)(1)(C) 基于教育工作者的需求评估,并与支持学生学习相关联。
(D)CA 教育 Code § 44277(d)(1)(D) 强调满足所有学生需求的重要性。
(E)CA 教育 Code § 44277(d)(1)(E) 以《加州教师专业标准》中阐述的有效实践描述为基础。
(F)CA 教育 Code § 44277(d)(1)(F) 为教育工作者提供与他人交流以发展其专业技能的机会,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其内容知识的机会。
(G)CA 教育 Code § 44277(d)(1)(G) 确保教育工作者有充足的时间学习、实践、反思、调整、批判和分享所需知识,以确保所有学生,特别是高需求学生,发展知识和终身学习技能,从而帮助学生取得成功。
(H)CA 教育 Code § 44277(d)(1)(H) 认可并运用专业的教学和领导技能。
(I)CA 教育 Code § 44277(d)(1)(I) 关注集体成长需求以及教育工作者的个人成长需求。
(J)CA 教育 Code § 44277(d)(1)(J) 有助于营造积极、协作和支持性的成人学习环境。
(K)CA 教育 Code § 44277(d)(1)(K) 有助于探究和改进的循环。
(L)CA 教育 Code § 44277(d)(1)(L) 不限于单一事件,而是通过多次迭代或参与来支持教育工作者。
(M)CA 教育 Code § 44277(d)(1)(M) 基于连贯且重点突出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