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43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加利福尼亚州的各县或市县教育委员会注册任何有效的教学证书或类似文件。此注册允许持有人作为经认证的雇员,为县学校总监或其管辖下的任何学区工作。此授权在证书有效的期限和职能内有效,但学区根据特定单独规定提供服务的情况除外。

Section § 44331

Explanation

县教育委员会可以续期他们在1945年10月1日之前颁发且仍然有效的教师证书。但是,如果证书是基于州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有时限的资格证书,那么只有当该资格证书也已续期或延长时才能续期,并且续期的期限只能与新资格证书的期限相同。

县教育委员会可以续期任何由其在1945年10月1日之前合法颁发且目前仍然有效的证书;但是,任何基于州教育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有时限的资格证书,除非其所依据的资格证书已续期或延长,否则不得续期或延长,且仅限于该资格证书续期或延长的期限。

Section § 443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教育委员会在教育工作者的认证申请处理期间,为其颁发临时证书以支付工资。这包括在其他州获得认证的人员以及学前教育项目的工作人员,前提是他们符合某些基本技能熟练程度要求。

申请人必须已提交申请和费用,并宣誓声明没有理由拒绝其申请。这些临时证书有效期最长为一年,或直至申请流程结束。

如果教育委员会得知申请人缺乏资格或有不合格的犯罪记录,必须立即取消临时证书。该证书仅在委员会对相关申请采取行动或作出决定之前有效。

但是,教学证书已被撤销或暂停的人员不能获得临时证书。

(a)CA 教育 Code § 44332(a) 除非该服务由根据Section 44332.5授权注册认证文件的学区提供,各县教育委员会或市县教育委员会可以颁发临时证书,用于授权向经认证的雇员(包括在其他州获得认证、其证书申请正在处理的个人)支付工资,或向在儿童中心或其他学前教育项目工作、其许可证申请正在处理的人员支付工资。但是,该个人必须已根据Section 44252.5的要求证明其在基本阅读、写作和数学技能方面的熟练程度。临时证书的申请人应宣誓声明其已正式提交证书或许可证申请及所需费用,并且据其所知,没有理由不应颁发该证书或许可证。该证书或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一个日历年。
(b)CA 教育 Code § 44332(b) 县教育委员会或市县教育委员会在收到委员会的书面证明,证明申请人显然不具备足够的学术资格或显然有会使申请人丧失资格的犯罪记录后,应立即取消临时证书或许可证。
(c)CA 教育 Code § 44332(c) 颁发给许可证申请人的临时证书,在委员会颁发或拒绝最初申请的许可证之后即失效。颁发给证书申请人的临时证书,在委员会书面通知县教育委员会或市县教育委员会申请人显然不具备足够资格,或委员会已收到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的事实之后,或在委员会颁发或拒绝最初申请的证书之后即失效。
(d)CA 教育 Code § 44332(d) 县教育委员会或市县教育委员会不得向其教学证书已被撤销或暂停的申请人颁发临时证书。

Section § 4433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学区如何为需要特定资格的人员注册证书或文件,以便他们能够从事相关工作。首先,学区必须确保该个人已从州委员会获得正确的执照。此外,如果联邦犯罪历史信息不可用,申请人必须先满足临时清关证书的某些最低要求,才能在需要认证的职位上工作。这些要求包括核实其身份、确认他们未曾犯下不符合资格的罪行,并支付相关费用。一旦其犯罪历史记录清晰,临时证书就可以升级为常规证书。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332.5(a)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332.5(a)(1) 依照第42647条规定可以签发支付令的学区,可以自行决定,提供注册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其他文件,授权持有人作为学区雇员在需要资格认证的职位上任职。
(2)CA 教育 Code § 44332.5(a)(2) 学区不得提供注册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其他文件,授权持有人作为学区雇员在需要资格认证的职位上任职,除非学区已获得证明,证明持有人已从委员会获得授权在公立学校提供服务的执照、证书或许可证。
(b)CA 教育 Code § 44332.5(b) 在联邦调查局无法提供犯罪历史摘要信息的任何时期,首次申请执照、证书或许可证的申请人,在其满足临时清关证书的最低要求之前,不得在需要资格认证的职位上受雇。临时清关证书或授权在公立学校服务的执照、证书或许可证应在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时签发:
(1)CA 教育 Code § 44332.5(b)(1) 充分披露了确定其真实身份所需的所有事实。
(2)Copy CA 教育 Code § 44332.5(b)(2)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332.5(b)(2)(A) 在伪证罪处罚下作出声明,声明他或她未曾被判犯有构成拒绝所申请的执照、许可证或证书理由的罪行。
(B)CA 教育 Code § 44332.5(b)(2)(A)(B) 申请人无需披露,且资格证书委员会不得调查或考虑任何与申请人教学或履行其已获认证的其他职责的适格性无关,或与他或她履行其执照授权的职责的能力无关的行为或不作为。
(3)CA 教育 Code § 44332.5(b)(3) 向委员会支付十二美元 ($12) 或联邦调查局已或将收取的费用或成本,用于签发申请人的犯罪历史摘要,当此信息再次提供给委员会时。本款授权的费用适用于1981年10月1日之后申请或签发的所有执照、许可证和证书。
(c)CA 教育 Code § 44332.5(c) 在收到联邦调查局关于申请人没有犯罪历史摘要信息的声明后,或在收到犯罪历史摘要信息并经资格证书委员会批准后,临时清关证书应转换为常规清关证书。

Section § 44332.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签发在公立学校工作的临时证书或许可证书之前,申请人必须出示其已获得必要资质证书、证明或许可证的证据。但是,如果申请人已被判犯有暴力重罪或严重重罪,则不得签发这些证书,除非满足某些康复条件。

如果某人已获得康复证明和赦免,或者如果其所犯的严重重罪并非暴力重罪且他们能证明已为学校工作目的康复,则不得拒绝其认证。对于目前受雇的员工,在申请资质证书续期或新增资质证书时,也无需从委员会获取许可证书。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332.6(a)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332.6(a)(1) 在根据第44332条签发临时证书之前,县教育委员会或市县教育委员会应当获取申请人已获得委员会颁发的、授权其在公立学校提供服务的资质证书、证明或许可证的证明,并且如果申请人已被判犯有暴力重罪或严重重罪,则不得签发临时证书。
(2)CA 教育 Code § 44332.6(a)(2) 在根据第44332.5条签发临时许可证书之前,学区应当获取申请人已获得委员会颁发的、授权其在公立学校提供服务的资质证书、证明或许可证的证明,并且如果申请人已被判犯有暴力重罪或严重重罪,则不得签发临时许可证书。
(b)CA 教育 Code § 44332.6(b) 本条适用于任何暴力或严重犯罪,如果该犯罪发生在本州,将被判处暴力重罪或严重重罪。
(c)CA 教育 Code § 44332.6(c) 就本条而言,暴力重罪是指《刑法典》第667.5条(c)款中列出的任何重罪,严重重罪是指《刑法典》第1192.7条(c)款中列出的任何重罪。
(d)CA 教育 Code § 44332.6(d) 尽管有(a)款规定,如果某人已根据《刑法典》第3部分第6篇第3.5章(自第4852.01条起)获得康复证明和赦免,则不得仅因其已被判犯有暴力重罪或严重重罪而拒绝其临时证书或临时许可证书。
(e)CA 教育 Code § 44332.6(e) 尽管有(a)款规定,如果某人能以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向相关罪行的量刑法院证明,其已为学校就业目的康复至少一年,则不得仅因其已被判犯有并非暴力重罪的严重重罪而拒绝其临时证书或临时许可证书。如果相关罪行发生在本州以外,则该人可向其居住地学区法院寻求康复认定。
(f)Copy CA 教育 Code § 44332.6(f)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332.6(f)(1) 尽管有(a)款(1)项规定,县教育委员会或市县教育委员会可以向在该县学区内当前持续受雇的员工签发临时证书,该员工持有有效资质证书并已申请续期或申请额外资质证书,无需为该员工从委员会获取许可证书。
(2)CA 教育 Code § 44332.6(f)(2) 尽管有(a)款(2)项规定,县教育委员会或市县教育委员会可以向在该县学区内当前持续受雇的员工签发临时许可证书,该员工持有有效资质证书并已申请续期或申请额外资质证书,无需为该员工从委员会获取许可证书。

Section § 4433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说,用于认证雇员的交换证书必须符合委员会根据第44853条设定的标准。持有此证书的个人可以从事证书本身规定的认证职位。但是,如果某项工作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要求特定的执照,那么该人员必须已经持有该执照才能提供这些服务。

Section § 44334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除非您宣誓或声明支持美国和加利福尼亚州的宪法和法律,否则您无法获得认证文件,例如教师资格证。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但在公立学校工作,您也必须宣誓。这份文件必须妥善提交。如果您违反此誓言,您的资格证可能会被暂停或吊销。

除本法典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均不得获得任何证明文件,除非其已签署以下宣誓或声明:“我庄严宣誓(或声明),我将拥护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加利福尼亚州宪法以及美国和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该宣誓或声明应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2015.5条签署并经认证或声明,并应提交给委员会。任何持有证书的非美国公民或非美国国民,且在该州任何公立学校担任任何职务者,在履行其职责之前,应宣誓支持其在该州逗留期间的美国制度和政策。一旦违反宣誓或声明的任何条款,委员会应暂停或撤销已颁发的证书。

Section § 44335

Explanation

要在加州获得教学证书,你必须通过一项关于美国宪法的考试,或者在认可的学院完成两学期的相关课程。某些机构可以确认你已满足此要求。但是,如果你获得的是仅限兼职职位的教学证书,则此要求不适用于你。

任何教学证书的颁发要求 (1) 在一所公认的社区学院、学院或大学通过一项关于美国宪法条款和原则的合格考试,或 (2) 在任何一所大学或学院合格完成两学期学分的关于美国宪法条款和原则的课程,其获得的本科学分被委员会接受为符合委员会颁发的证书的本科学分要求,或在该州的任何一所公立社区学院合格完成两学期学分的关于美国宪法条款和原则的课程。加州的公立和私立机构可以被授权证明个人已满足此要求。
本节的要求不适用于仅授权兼职就业的指定科目教学证书。

Section § 44336

Explanation

在加州申请或续期教师资格证时,你可能需要附上一份医生证明。这份医生证明应确认你没有患有任何传染性、传播性或致残性疾病,这些疾病会妨碍你安全地教学或接触儿童。

委员会要求时,认证文件申请或其续期应附有由委员会规定形式的证明,该证明应由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规定获得执业许可的内科医生和外科医生,或由依照《商业和职业法典》第2部第7.7章(自第3500条起)规定执业的医师助理出具,表明申请人没有患有任何传染性疾病或传播性疾病,或其他致残性疾病或缺陷,以致申请人不适合指导或接触儿童。

Section § 443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残疾人不会仅仅因为残疾而被剥夺成为教师或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机会。学校和学区必须考虑雇用能够通过合理调整胜任工作的残疾申请人。残疾被定义为严重影响主要生活活动的状况、有此类状况的记录,或被视为有此类状况。

Section § 4433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符合条件,就不能仅仅因为他们有残疾而被剥夺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培训或实习教学的权利。唯一的例外是,如果该个体对其他人的健康或安全构成明显且重大的风险。

Section § 4433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申请或续期教师资格证书的任何人,都必须提供身份证明和良好道德品格的证据。重要的是,法律明确指出,在评估过程中,只应考虑与个人教学能力或履行职责相关的行为。

这些规定还必须告知申请人,哪些类型的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其证书被强制性或可能被拒绝或吊销,以及确定是否需要调查某些违规行为的标准。这旨在确保在确定某人是否适合担任教师时,只审查相关信息。

(a)CA 教育 Code § 44339(a) 委员会除法律授权的任何其他法规外,应制定法规,要求每位证书申请人或证书续期申请人提交合理的身份证明和良好道德品格证据。
(b)CA 教育 Code § 44339(b) 经采纳的规章制度应规定,申请人无需披露,且证书委员会不得询问或考虑任何与申请人教学适格性或履行其获证的其他职责无关,或与其履行证书授权职责的能力无关的行为或不作为。
(c)CA 教育 Code § 44339(c) 经采纳的规章制度还应规定在申请表上提供给每位申请人的通知,该通知应包含以下信息:
(1)CA 教育 Code § 44339(c)(1) 构成强制性拒绝或吊销证书理由的违规行为。
(2)CA 教育 Code § 44339(c)(2) 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所展示的康复或重新获得资格的程度,有权拒绝或吊销证书的违规行为。
(3)CA 教育 Code § 44339(c)(3) 委员会据以确定不调查或追究与申请人教学适格性或能力或履行其他获证服务不明确相关的违规行为的标准。

Section § 4433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最迟于2019年7月1日,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社会安全号,委员会必须允许他们使用个人纳税识别号(ITIN)来申请或续期证书。

它还规定,申请人在申请或续期过程中无需披露其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此外,如果申请人符合所有其他资格和条件要求,则不得仅仅因为其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而被拒绝授予证书。

(a)CA 教育 Code § 44339.5(a) 委员会最迟于2019年7月1日,应当授权在申请证书或续期证书时,当申请人无法提供其社会安全号时,使用个人纳税识别号以代替社会安全号。
(b)CA 教育 Code § 44339.5(b) 申请人不得被要求披露其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以用于证书的申请或续期。
(c)CA 教育 Code § 44339.5(c) 如果申请人在其他方面符合证书的资格和条件,则不得仅基于其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而拒绝授予其证书。

Section § 44340

Explanation
如果您正在申请或续期教师资格证书,您必须提供两张身份识别卡,上面有您的指纹和个人描述。这些卡由委员会提供。 委员会将制定必要的规则来管理这一流程。

Section § 443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向公共机构索取信息,以核查申请或续期教师资格证书的人的品德和真实身份。公共机构必须在30天内提供这些信息,并且委员会必须对其保密。通过申请,申请人即同意进行这些核查。司法部也将分享申请人的信息,除非这会影响正在进行的调查。经申请人同意,私立学校可以索取有关潜在教师背景的信息。所有资格证书申请都包含一份通知,说明委员会可以调查和核实申请人的品德和身份。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341(a)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341(a)(1) 为查明证书持有人、证书申请人或证书续期申请人的品德和真实身份,在根据第44242.5条(b)款启动初步审查的管辖权确立后,委员会被授权要求任何公共机构提供信息、记录、报告和其他数据。为确定管辖权是否存在,委员会也被授权要求有限地提供第44242.5条(f)款规定的记录。
(2)CA 教育 Code § 44341(a)(2) 此信息应在请求发出后30天内提供给委员会。
(3)CA 教育 Code § 44341(a)(3) 委员会应根据《民法典》第1.8编第1章(自第1798条起)的规定,对此信息保持机密性。
(b)CA 教育 Code § 44341(b) 除(d)款规定的情况外,每位证书申请人或证书续期申请人应被视为已同意向委员会获取和披露信息,仅为查明证书持有人、证书申请人或申请续期证书的持证人的品德和真实身份。
(c)CA 教育 Code § 44341(c) 司法部应在委员会或其授权代表申请后,提供有关其办公室存有记录的任何申请人的所有信息,但可能损害或妨碍正在进行的刑事调查事项的信息,可在该事项完成前予以保留。
(d)CA 教育 Code § 44341(d) 经证书申请人或证书持有人的书面同意,委员会应任何私立学校机构的书面请求,应向该私立学校机构发布有关该私立学校任何教学职位申请人的身份或适格性的信息和其他数据,只要不被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所禁止。
(e)CA 教育 Code § 44341(e) 每份证书申请书应包含通知,说明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将受到调查和核实,以查明申请人的品德和真实身份,其方式是审查委员会为这些目的从州内任何机构或部门,或州内任何政治分区(无论是否由州特许)获取的信息、记录、报告和其他数据。

Section § 443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加州公立学校的现有教师和持有执照的员工不会受到认证法律变更的负面影响。它还允许他们以及正在接受培训成为教育工作者的人员,根据这些更新的规定申请新的或续期的认证。

Section § 443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1973年7月1日之前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只要符合当前的法律要求,就将继续有效。委员会不能仅仅通过修改规定来取消这些资格证。但是,如果委员会决定替换旧的资格证,新的资格证必须允许至少与原资格证相同类型的教学服务,并且在相同类型的学校中进行教学。

1973年7月1日之前颁发的证书,只要其根据委员会的法律和法规有效并持续有效,则应保持有效。委员会不得通过法规使此类有效证书失效,除非其向证书持有人颁发一份替代证书,该替代证书经本章其他条款授权,且在授权的服务种类以及授权服务的学校类型、年级或类别方面,其限制性不低于被替代的证书。

Section § 44343.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说明了符合条件的个人如何在加利福尼亚州获得初步的教学或服务证书。

要符合资格,申请人必须持有其他州颁发的有效教学或服务证书,并且与美国武装部队的现役成员有联系,无论是通过婚姻、同居伴侣关系,还是申请人本人就是服役人员。

如果申请人的配偶被调派到加利福尼亚,他们必须提供军事命令;如果配偶在过去一年内因现役死亡,则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该证书的有效期与军事命令的有效期相同,或者如果基于配偶死亡,则最长为三年。申请人还必须通过背景调查和专业适格性审查。

一旦获得初步证书,本法律允许通过州外教育工作者的现有途径最终获得完整执照。最后,它定义了“现役成员”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等关键术语以供明确。

(a)CA 教育 Code § 44343.4(a) 委员会应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初步级别的同等证书,以便在公立学校提供教学或服务,如果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1)CA 教育 Code § 44343.4(a)(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有并提供有效、州外、未过期、专业级别的教学或服务证书的证明。
(2)CA 教育 Code § 44343.4(a)(2)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其本人是、与、或与美国武装部队现役成员处于同居伴侣关系或其他合法结合关系。
(3)CA 教育 Code § 44343.4(a)(3)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以下任一文件:
(A)CA 教育 Code § 44343.4(a)(3)(A) 其本人、或其配偶或同居伴侣调派至加利福尼亚的官方军事命令副本。
(B)CA 教育 Code § 44343.4(a)(3)(B) 其配偶或同居伴侣在过去12个月内作为美国武装部队现役成员服役期间死亡的证据。
(4)CA 教育 Code § 44343.4(a)(4)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满足进行犯罪背景调查的指纹要求,并根据第44339、44340和44341条满足专业适格性要求。
(b)Copy CA 教育 Code § 44343.4(b)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343.4(b)(1) 除第 (2) 款另有规定外,根据本条颁发的证书仅在根据 (a) 款第 (3) 项 (A) 分项的军事命令有效期内有效。
(2)CA 教育 Code § 44343.4(b)(2) 根据 (a) 款第 (3) 项 (B) 分项提供证据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所获得的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根据本款颁发的证书只能颁发一次。
(c)CA 教育 Code § 44343.4(c) 根据本条获得许可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随后可根据州外受训教育工作者的现有途径申请加利福尼亚州的完整执照。
(d)CA 教育 Code § 44343.4(d) 委员会应根据第44343.5条 (a) 款的规定,向美国军事服役人员的配偶颁发本条规定的证书。
(e)CA 教育 Code § 44343.4(e) 就本条而言,适用以下定义:
(1)CA 教育 Code § 44343.4(e)(1) “美国武装部队现役成员”指在美国陆军、海军、空军、海军陆战队、太空军或海岸警卫队中全职服役的任何人,包括这些部队的任何预备役部队成员和国民警卫队成员。
(2)CA 教育 Code § 44343.4(e)(2)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指任何美国军事服役人员或其配偶或同居伴侣,或在过去12个月内作为美国武装部队现役成员服役期间死亡的服役人员的在世配偶或同居伴侣。

Section § 44343.5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一名教师,且您的配偶是驻扎在加州的现役军人,并且您持有其他州或美国领地的有效教学证书,委员会将在收到您的申请后七天内做出决定。如果您的申请需要进行适格性审查(即更详细的背景调查),则不适用此快速处理。

(a)CA 教育 Code § 44343.5(a) 委员会应在收到一份完整的证书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批准或拒绝该申请,如果申请人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CA 教育 Code § 44343.5(a)(1) 向委员会提供证据证明申请人与一名美国武装部队现役军人结婚,或与该军人处于同居伴侣关系或其他合法结合关系,且该军人根据官方现役军事命令被派驻本州。
(2)CA 教育 Code § 44343.5(a)(2) 持有在美国其他州、特区或领地颁发的有效教学证书。
(b)CA 教育 Code § 44343.5(b) 本节规定的七日处理时间不适用于委员会根据第3条(自第44240节起)进行的适格性审查的申请。

Section § 4434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在197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了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并且在1974年9月15日之前满足了所有条件,他们就有资格获得该证书。对于那些符合证书资格但因在国外教学、服兵役、生病或特定教育情况而未能完成的人,即使在1974年9月15日之后,他们仍然可以获得证书。然而,根据旧规定获得这些证书的机会在1976年9月15日之后就停止了。

本法律定义了这些证书的“教师教育课程”和“学生自主申报的学位课程”的含义,指的是截至1971年12月31日,为满足证书要求所需的某些专业教育课程和学位路径。

(a)CA 教育 Code § 44344(a) 委员会应向在1974年9月15日之前完成此类证书要求的任何人,颁发经1971年12月31日生效的法律以及委员会的规章制度授权的适当证书。
(b)CA 教育 Code § 44344(b) 如果某人在1971年12月31日至1974年9月15日期间符合以下条件,则可在1974年9月15日之后根据本节获得证书:
(1)CA 教育 Code § 44344(b)(1) 在该人已完成此类证书要求之后,在国外从事教学工作。
(2)CA 教育 Code § 44344(b)(2) 持有部分完成的证书,并且正在努力满足该证书的要求,并已在一所教师培训机构注册入学。
(3)CA 教育 Code § 44344(b)(3) 正在努力满足此类证书的要求,并且因现役军人服役、疾病或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原因而未能完成这些要求。
(4)CA 教育 Code § 44344(b)(4) 被任何机构的教师教育课程录取并注册入学,并且在1974年9月15日之后,除了获得此类证书所需的要求之外,还需要修读超过15个学期学时或等效的季度学时,以满足本章颁发的证书要求。
(5)CA 教育 Code § 44344(b)(5) 在一所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注册了学生自主申报的学位课程,该课程旨在获得此类证书,且根据该机构的规定,至少达到大三学年水平,并且在1974年9月15日之后,除了获得此类证书所需的要求之外,还需要修读超过15个学期学时或等效的季度学时,以满足本章颁发的证书要求。
(c)CA 教育 Code § 44344(c) 在1976年9月15日之后,任何根据1971年12月31日生效的本法律和规章制度授权的证书,均不得根据(b)款第(1)至(5)项(含)规定的例外情况颁发给任何人。
(d)CA 教育 Code § 44344(d) 就本节而言,“教师教育课程”指获得经1971年12月31日生效的法律以及委员会的规章制度授权的证书所必需的任何专业教育课程或一系列专业教育课程。
(e)CA 教育 Code § 44344(e) 就本节而言,“学生自主申报的学位课程”指在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中,为获得经1971年12月31日生效的法律以及委员会的规章制度授权的证书而选择的任何学生选择的学位目标。

Section § 44345

Explanation

委员会可以拒绝颁发或续期教师证书给不符合特定标准的申请人。这些标准包括:缺乏必要的资格;因身体或精神残疾而不适任(但并非仅仅因为寻求精神治疗);酗酒或吸毒成瘾;实施道德败坏行为;证书曾被吊销;在申请中撒谎;未能提供良好品格证明;或有特定的前科。拒绝的理由必须与申请人任教或履行其他证书授权职责的适格性或能力相关。

委员会可以拒绝任何属于以下任何类别的申请人提出的证书颁发申请或证书续期申请:
(a)CA 教育 Code § 44345(a) 缺乏法律或委员会据此通过的规章所规定的资格。
(b)CA 教育 Code § 44345(b) 身体或精神上残疾,以致无法履行其所申请证书授权的职责。但是,申请人曾寻求或接受精神治疗这一事实,不应被视为精神残疾的初步证据,也不应引起对其证书资格的特殊审查。
(c)CA 教育 Code § 44345(c) 过度沉迷于酒精饮料。
(d)CA 教育 Code § 44345(d) 沉迷于受管制物质。
(e)CA 教育 Code § 44345(e) 实施了任何涉及道德败坏的行为。
(f)CA 教育 Code § 44345(f) 证书文件曾被吊销。
(g)CA 教育 Code § 44345(g) 在其申请中故意实施或试图实施任何重大欺骗或欺诈。
(h)CA 教育 Code § 44345(h) 未能或拒绝提供合理的身份证明或良好道德品格证明。
(i)CA 教育 Code § 44345(i) 在1955年9月7日之前曾被判犯有《刑法典》第314条第1款所定义的任何罪行。
根据(a)至(e)款(含)的任何拒绝,应基于与申请人任教的适格性、或履行其被认证的其他职责的适格性、或履行证书授权其履行的职责的能力相关的理由。

Section § 44346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申请教师资格证书,如果被认定为性精神病患者、被判犯有性犯罪或某些毒品犯罪,或被法院认定为精神失常,您的申请将被驳回。但是,如果您持有复权和赦免证书,或者您的指控在缓刑期满后已被驳回,您可能仍然有资格获得证书。

即使您过去曾因某些毒品犯罪被定罪或曾被认定为精神失常,如果您已证明复权至少五年,您仍然可以获得证书。无论是否复权,任何必须登记为性犯罪者的人都将被驳回证书申请。

(a)CA 教育 Code § 44346(a) 委员会应驳回属于以下任何一类申请人提出的证书颁发或证书续期申请:
(1)CA 教育 Code § 44346(a)(1) 根据《福利与机构法典》第六编第二部分第二章原第一条(自第6300条起)的规定,或根据任何其他州的类似法律规定,被认定为性精神病患者。
(2)CA 教育 Code § 44346(a)(2) 被判犯有第44010条所定义的性犯罪。
(3)CA 教育 Code § 44346(a)(3) 被判犯有第44011条所定义的受管制物质犯罪。
(4)CA 教育 Code § 44346(a)(4) 通过联邦法院或本州或任何其他州的法院的刑事诉讼程序被认定为精神失常。
(b)Copy CA 教育 Code § 44346(b)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346(b)(1) 尽管有(a)款第(2)项和第(3)项的规定,如果某人已根据《刑法典》第三编第六章第3.5章(自第4852.01条起)获得复权和赦免证书,并且缓刑已终止,且根据《刑法典》第1203.4条,起诉书或控告书已被驳回,则不得仅以该人被判犯有(a)款第(2)项和第(3)项中规定的罪行为由驳回其证书申请。
(2)CA 教育 Code § 44346(b)(2)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委员会应驳回根据以下任一规定须登记为性犯罪者的申请人的申请:
(A)CA 教育 Code § 44346(b)(2)(A) 《刑法典》第290条。
(B)CA 教育 Code § 44346(b)(2)(B) 任何其他州或美国的法律,当其所依据的罪行,如果在本州实施或企图实施,将根据《刑法典》第290条要求登记为性犯罪者。
(c)Copy CA 教育 Code § 44346(c)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346(c)(1) 尽管有(a)款第(3)项或(b)款的规定,如果委员会根据所提供的证据认定该人已复权至少五年,或已根据《刑法典》第三编第六章第3.5章(自第4852.01条起)获得复权和赦免证书,或如果针对该人的控告书或起诉书已被驳回,且该人已根据《刑法典》第1203.4条免除因该罪行产生的所有丧失资格和处罚,委员会可以向被判犯有第44011条所定义的受管制物质犯罪的人颁发证书。
(2)CA 教育 Code § 44346(c)(2) 尽管有(a)款第(3)项的规定,如果某人被判犯有《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350条或第11377条,或原第11500条或第11500.5条中规定的罪行,且该定罪已超过五年,并且已根据《刑法典》第1203.4、1203.4a、1203.41、1203.42、1203.425或1203.49条获得救济,则不得仅以此为由驳回其证书申请。
(d)CA 教育 Code § 44346(d) 尽管有(a)款第(4)项的规定,如果委员会根据所提供的证据认定该人已复权至少五年,委员会可以向被联邦法院或本州或任何其他州的法院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认定为精神失常的人颁发证书。

Section § 44346.1

Explanation

如果你曾被判犯有暴力或严重罪行,加州将不会给你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如果你曾因此类定罪而被拒绝或解雇教师职位,此规定也适用。

这项法律涵盖了任何在加州实施后被认定为严重或暴力的罪行。这些罪行的具体列表可以在州《刑法典》的特定章节中找到。

然而,如果你已改过自新并获得了恢复公民权利证书和赦免,委员会仍可能授予你教师资格证书,但他们没有义务这样做。

(a)CA 教育 Code § 44346.1(a) 委员会应拒绝曾被判犯有暴力重罪或严重重罪,或第44424条 (a) 款所列罪行,或其就业已根据第44830.1条被拒绝或终止的申请人提出的任何证书颁发申请。
(b)CA 教育 Code § 44346.1(b) 本条适用于任何暴力或严重罪行,如果该罪行发生在本州,将被判处为暴力重罪或严重重罪。
(c)CA 教育 Code § 44346.1(c) 就本条而言,暴力重罪是指《刑法典》第667.5条 (c) 款所列的任何重罪,严重重罪是指《刑法典》第1192.7条 (c) 款所列的任何重罪。
(d)CA 教育 Code § 44346.1(d) 尽管有 (a) 款规定,如果申请人已被判犯有暴力重罪或严重重罪,但符合资格并已根据《刑法典》第3部分第6编第3.5章(自第4852.01条起)获得恢复公民权利证书和赦免,委员会可以但并非必须授予其证书。

Section § 4434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将特定人员的指纹和相关信息提交给司法部(DOJ)进行犯罪背景调查。司法部随后将请求发送给联邦调查局(FBI)以获取联邦犯罪历史信息,并将摘要返回给委员会。委员会还必须请求持续更新这些人员未来任何逮捕的信息。如果个人因其犯罪记录而被拒绝证书申请,他们将收到一份其犯罪历史的副本,但该副本不得与学区或县教育局共享。司法部可以对处理这些请求收取费用,并且委员会必须在保持保密性的前提下保留个人犯罪历史回复的记录。

(a)CA 教育 Code § 44346.5(a) 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应向司法部提交第49024条 (a) 款所述所有个人的指纹图像和司法部要求的相关信息,旨在获取有关州或联邦定罪记录以及州或联邦逮捕记录的存在和内容的信息,以及司法部确定该个人在审判或上诉期间获保释或自行具结获释的州或联邦逮捕记录的存在和内容的信息。
(b)CA 教育 Code § 44346.5(b) 收到后,司法部应将根据本条收到的联邦刑事历史摘要信息请求转交联邦调查局。司法部应审查联邦调查局返回的信息,并编制并向委员会发布回复。
(c)CA 教育 Code § 44346.5(c) 司法部应根据《刑法典》第11105条 (p) 款 (1) 项,向委员会提供州和联邦层面的回复。
(d)CA 教育 Code § 44346.5(d) 委员会应根据《刑法典》第11105.2条的规定,向司法部请求为本法典第49024条 (a) 款所述的个人提供后续逮捕通知服务。
(e)CA 教育 Code § 44346.5(e) 司法部应收取足以支付处理本条所述请求费用的费用。
(f)Copy CA 教育 Code § 44346.5(f)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346.5(f)(1) 如果证书申请被拒绝至少部分是由于该个人的州或联邦犯罪历史记录,委员会应向该个人提供其犯罪历史记录查询回复的副本,并附上拒绝通知。
(2)CA 教育 Code § 44346.5(f)(2) 州或联邦犯罪历史记录查询回复不得修改或更改其由司法部提供的形式或内容。
(3)CA 教育 Code § 44346.5(f)(3) 犯罪历史记录查询回复应以保护个人犯罪历史记录的保密性和隐私的方式提供,且委员会不得将犯罪历史记录查询回复提供给任何学区或县教育局。
(4)CA 教育 Code § 44346.5(f)(4) 委员会应保留个人犯罪历史记录查询回复的副本,以及发送日期和地址。委员会应司法部或联邦调查局的要求提供此信息。

Section § 4434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将其雇员、潜在雇员、承包商、特定任命人员和志愿者的指纹图像及其他必要信息提交给司法部。司法部随后将根据州级或联邦级的审查结果提供回复。

(a)CA 教育 Code § 44346.6(a) 根据《刑法典》第11105条 (u) 款的规定,委员会应向司法部提交所有委员会雇员、未来雇员、承包商、根据第44210条任命的人员以及志愿者的指纹图像和司法部要求的相关信息。
(b)CA 教育 Code § 44346.6(b) 司法部应根据《刑法典》第11105条 (p) 款的规定,向委员会提供州级或联邦级的回复。

Section § 44347

Explanation
教育凭证的规定和条件在本条中详细说明。

Section § 4434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除非本章有具体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关于新颁发和续期的教师证书何时到期的规则。

Section § 4434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颁发的每份教学证书都必须明确说明持有人可以从事的教学或服务类型。它还应说明该证书适用于哪些年级、班级或学校类型。委员会可以决定证书中包含的任何额外信息。

Section § 443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教师资格证书的颁发程序。每份证书都有有效期、特定的签名要求,并且必须在收到申请后的5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学校或教育机构的申请必须在文件签发日期后的三个月内提交。但是,如果申请因可能的不当行为或其他问题需要进行适格性审查,则50天处理规定不适用。

(a)CA 教育 Code § 44350(a) 颁发的每份证书应包含其有效期,应由委员会规定的表格签发,并带有执行董事和委员会主席的签名或其传真签名。
(b)CA 教育 Code § 44350(b) 为确保证书申请的及时处理,无论是电子形式还是纸质副本,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的50个工作日内处理申请。
(c)CA 教育 Code § 44350(c) 学区、县教育局、非公立学校、特许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提交证书、执照、许可证或其他文件的申请,应在所请求文件签发日期后的三个月内向委员会提交申请。
(d)Copy CA 教育 Code § 44350(d)
(b)Copy CA 教育 Code § 44350(d)(b)款规定的处理时间不适用于根据第2章第3条(自Section 44240起)需经委员会进行适格性审查的申请,或根据第3章第1条(自Section 44420起)因不适格指控而需进行适格性审查的申请。

Section § 44351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持有的证书在其现役军人、商船队或在国家紧急状态或战争期间全职服务于美国红十字会时到期,该证书将继续有效,直至其退役或转为非现役状态后的六个月。此项延期允许证书持有人在延长的到期日之前,根据续期规定更新其证书。

Section § 443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加州的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您可以向颁发该证书的委员会提供证明,以获得一份补发证书。新证书将与您遗失的证书相同。但是,您需要为这份补发证书支付一笔费用,该费用不会超过办理原始证书的费用。从这些费用中收取的款项,只有在正式拨款后才能使用。

Section § 443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为了证明您拥有某个凭证,您需要提供一份宣誓书。宣誓书是一种书面声明,用于确认此事。这份声明应包含详细信息,例如这是什么类型的凭证、何时签发、以及为何签发给您,并附上签发该凭证的机构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44354

Explanation
如果您正在申请凭证并需要宣誓,宣誓可由法律另一条款中列出的某些官员主持。它也可以由教育部或委员会的员工主持,具体由其各自的领导决定。

Section § 443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教师资格证书通常是有效的,除非它们被撤销、暂停或过期。但是,如果证书是通过欺诈或欺骗获得的,或者如果证书是由于错误颁发的,并且委员会没有权限颁发它,那么该证书从一开始就被视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必须收到通知,并且他们有30天的时间提出上诉,主张没有发生欺诈或错误,并且证书是根据申请合法颁发的。

(a)CA 教育 Code § 44355(a) 除(b)款另有规定外,所有正常颁发的证书均有效,直至依法被撤销、暂停或期满。
(b)CA 教育 Code § 44355(b)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颁发的证书无效,并应视为自颁发之日起无效:
(1)CA 教育 Code § 44355(b)(1) 若非申请人或他人代表申请人实施的重大欺骗或欺诈,则不会颁发的证书;或
(2)CA 教育 Code § 44355(b)(2) 委员会无合法权限颁发且若非申请人或委员会或双方存在重大法律或事实错误,则不会颁发的证书。
(c)CA 教育 Code § 44355(c) 根据(b)款第(1)项或第(2)项规定证书无效的通知,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典》第1013条的规定,送达至证书持有人的最后已知地址。此后30天内,该通知可向委员会提出上诉,但上诉理由仅限于不存在欺诈、重大欺骗或错误,且委员会根据申请中陈述的事实有合法权限颁发该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