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证玛丽安·伯格森初任教师支持与评估系统
Section § 44279.1
加州初任教师支持与评估系统旨在为新教师在其职业生涯初期提供广泛的指导和评估。目标是确保新教师有效过渡到其岗位,通过更好的教师培训提高学生成绩,并熟练应对多样化的课堂。该项目支持留住有能力的教师,并通过绩效评估提供密集的个性化支持。参与是自愿的,标准由委员会和总监制定。该项目还提供基于持续评估的专业发展途径,并且不产生任何与就业相关的评估。此外,它支持基于加州教学标准的入职项目的持续改进。
Section § 44279.2
本法律概述了加州新教师支持与评估系统如何由总学监和指定委员会管理。这包括创建和评估教师入职培训项目,以确保其高质量和有效性。这些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良好的设计,并为新教师提供支持和评估。其他职责包括处理拨款、改进培训材料以及开展与教师入职培训相关的研究。
地方教师入职培训项目可以获得资金,但必须遵守既定标准,支持教师达到专业能力,并提供具有成本效益的服务。学区也必须为这些项目提供资金。从某些实习项目获得初步证书的教师,不符合根据不同条款获得单独资金的资格。
Section § 44279.3
本法案阐述了在加州建立初任教师支持和评估标准的意图和目标。委员会执行秘书和公共教育总监负责根据之前的评估结果,推荐表现标准和评估流程。
本法案旨在制定专业教学证书的要求,并应征求各教育机构的意见。这些要求应注重成本效益,并利用包括证书费和评估费在内的当地资源来支付相关费用。
这些要求的关键标准包括对候选人在学科知识、教学和课堂管理方面的严格评估,并计划为新教师提供专业支持。认证方式将从基于项目批准转向对个体候选人的全面评估。
如果需要标准化考试,委员会可以批准替代的等效评估,费用由相关费用支付。本法案不鼓励采用过于详细的清单来评估新教师的课堂表现,并在新法规生效前保留现行的认证要求。
Section § 44279.4
这条法律规定,在教师获得在加州公立学校教学的专业证书之前,他们必须先完成一年的有偿课堂教学,并接受新教师支持和评估。
符合初步证书资格的教师可以开始教学,并获得新手支持和评估。通过替代项目进入的人员,某些要求可能会被豁免。
法律规定,新教师的支持和评估标准应由委员会在总监和州委员会的建议下制定。
此外,持有初步教学证书的新教师可以参加一个为期一年的项目,该项目提供课堂教学和专业指导支持。
Section § 44279.7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了向某些教师入职计划提供额外资金的流程,这些计划旨在帮助新教师开启职业生涯。这些被称为“集群”的计划是根据地理位置、计划规模和新教师数量等因素形成的。额外的资金用于聘请顾问,这些顾问通过规划、评估和改进计划来支持这些集群。他们还协助培训教师、分享资源,并与其他顾问和州官员合作,以持续提升计划。资金将覆盖这些顾问的相关费用,包括他们的薪资和福利。
Section § 44279.25
这项法律要求在2007年12月1日前提交一份关于“新教师支持和评估系统”的报告,以帮助改善从教师培养到入职项目的过渡,并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要求。它强调修订法律、政策和实践,使教师入职更加高效和有效,包括为新教师提供了解其具体教学需求的经验丰富的导师。
此外,截至2008年7月1日,该法案强制修订标准,以确保这些标准建立在教师在获得初步资格证书期间所学知识的基础上,例如通过灵活的评估和非重复的专业发展。有效的实践应在入职项目提供者之间共享。委员会负责确保地方项目符合这些质量标准。教师必须被告知提前完成选项,并且某些资金被指定用于这些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