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432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为向受雇于学区的个人颁发实习教师资格证提供了指导。这些资格证允许他们在幼儿园至12年级、双语教育和特殊教育领域任教。学区实习教师资格证通常有效期为两年,但根据项目目标(例如获得专家资格证或多学科资格证),可以延长至三年或四年。实习教师必须拥有学士学位,通过基本技能测试,并完成学科考试或准备课程。学校还必须符合《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的要求。

(a)CA 教育 Code § 44325(a) 委员会应颁发学区实习教师资格证,授权受雇于设有幼儿园和1至12年级(含)的学区,或设有双语教育课程的学区的人员,根据第44830.3条的规定,为这些年级和课程的学生提供课堂教学。委员会还应颁发学区实习教师资格证,授权受雇于学区的人员,根据第44830.3条的规定,为特殊教育课程的学生提供课堂教学。
(b)CA 教育 Code § 44325(b) 每份学区实习教师资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如果实习教师参加的项目旨在获得特殊教育专家资格证,则资格证有效期可为三年;如果实习教师参加的项目旨在同时获得多学科或单学科教学资格证以及特殊教育专家资格证,则有效期可为四年。经学区推荐,委员会可批准将学区实习教师资格证延长一年。
(c)CA 教育 Code § 44325(c) 委员会应要求每位学区实习教师资格证申请人证明其符合该资格证的所有以下最低资格:
(1)CA 教育 Code § 44325(c)(1) 拥有由经区域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授予的学士学位。
(2)CA 教育 Code § 44325(c)(2) 根据第44252条和第44252.5条,成功通过州基本技能熟练度要求。
(3)CA 教育 Code § 44325(c)(3) 成功完成由委员会管理的相应学科考试,或完成委员会批准的、针对学区实习教师获准教授的学科领域的学科准备课程。
(4)CA 教育 Code § 44325(c)(4) 对于寻求学区实习教师资格证以教授双语教育课程的人员,需通过旨在获得双语跨文化语言和学术发展证书的评估项目的口语部分。
(d)CA 教育 Code § 44325(d) 委员会应将第44339、44340和44341条的要求适用于每位学区实习教师资格证申请人。
(e)CA 教育 Code § 44325(e) 委员会应确保加州每个学区实习项目向其实习教师提供联邦《2001年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美国法典第20卷第6301条及后续条款)及其实施条例所要求的项目要素。

Section § 443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地区实习教师的资格证书。如果你持有这种证书,你可以根据你所满足的学科要求,被允许教授特定的年级或科目。如果你持有教授高中或学科制初中课程的证书,你可以教授你已获得资格的学科领域。

对于那些教授幼儿园到八年级包班制课程的教师,如果你满足了学科要求,就可以教授这些年级或班级。特殊教育教师在教授特殊教育学生之前,也必须满足这些要求。

此外,地区实习教师必须在经过选拔程序的经验丰富的持证教师的帮助下进行教学。这些持证教师必须持有与他们所帮助的地区实习教师相似的证书级别。

(a)CA 教育 Code § 44326(a) 持有委员会根据第44325条颁发的地区实习教师资格证,用于在9至12年级(含)教学,或在6至8年级(含)的学科制教学项目或学科制双语班级教学的人员,应被授权在其已满足学科要求的主题领域进行教学。
(b)CA 教育 Code § 44326(b) 持有委员会根据第44325条颁发的地区实习教师资格证,用于在幼儿园和1至8年级(含)的包班制教学项目或包班制双语班级教学,且已满足学科要求的人员,应被授权在这些年级或班级进行教学。
(c)CA 教育 Code § 44326(c) 在被指派教授特殊教育学生之前,持有委员会根据第44325条颁发、用于教授此类学生的地区实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满足(b)款的要求。
(d)CA 教育 Code § 44326(d) 每位地区实习教师都必须在经认证的员工的协助和指导下进行教学,这些员工通过理事会在与独家教师代表单位协商后采纳的竞争性程序选出,或由高等教育机构雇佣的负责监督实习教师的人员提供协助和指导。
(e)CA 教育 Code § 44326(e) 协助地区实习教师的经认证员工,应持有与他们所服务的地区实习教师相同级别或相同类型的有效资格证书。

Section § 443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在1995年7月1日之前,修订并制定学区实习教师的培训、支持、评估和表现考核标准。这些标准旨在适应教师招聘、培养和认证的替代项目。设有学区实习教师项目的学区必须确保实习教师的学分可以像大学或学院项目学分一样转入。这些标准应尽可能与大学和学院教师培养项目所使用的标准接近。

Section § 443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学区实习教师(即在学区内接受培训的教师)如何在加州获得初步教学证书。如果学区和委员会没有发现重大问题,这些实习教师将像完成经批准培训项目的其他教师一样获得证书。

法律还规定,对于双语或特殊教育职位,初步证书必须体现这些专业特长。法律鼓励大学与学区合作,帮助这些实习教师获得其他教学证书。重要的是,一旦教师进入入职培训计划,他们就不能再获得学区实习计划的资助。

(a)CA 教育 Code § 44328(a) 除非委员会认定存在充分证据表明某人不具备教学资格,否则在根据第44325条(b)款完成作为学区实习教师的成功服务后,并经学区理事会推荐,委员会应以与经批准的专业预备课程机构推荐的申请人相同的方式,向学区实习教师颁发初步证书。
(b)CA 教育 Code § 44328(b) 尽管有第44225条(a)款的(1)和(2)项、第44259条(b)款的(3)至(6)项(含)、第44259条(c)款的(1)、(2)和(3)项以及第44261、44265和44335条的规定,经理事会推荐,学区实习教师在根据第44325条(b)款完成作为教师的成功服务后,应获颁初步证书,除非理事会推荐且委员会发现充分证据表明该人不具备教学资格。根据第11条(自第44380条起),根据第4.5条(自第44279.1条起)参与入职培训计划的教师不再有资格获得学区实习计划下的资助。
(c)CA 教育 Code § 44328(c) 尽管有第44261条的规定,授予持有学区实习证书以教授双语教育课程的学区实习教师的初步证书,应为具有双语跨文化语言和学术发展重点的基础教学证书。尽管有第44265条的规定,授予持有学区实习证书以教授特殊教育学生的学区实习教师的初步证书,应为特殊教育专家教学证书,授权持有人教授特殊教育学生。
(d)CA 教育 Code § 44328(d)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运营经批准的专业预备课程的高等教育机构应与提供特殊教育专家证书学区实习计划的学区合作,将特殊教育学区实习计划中的常规教育课程和实地工作计入通过该机构获得多学科或单学科教学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