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py CA 教育 Code § 44395(a)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395(a)(1) 兹设立全国专业教学标准认证奖励计划,旨在向学区提供拨款,用于奖励受雇于学区或特许学校、被分配到加州公立学校任教,并已获得或将获得全国专业教学标准认证的教师。奖励应在年度预算案为此目的拨款的范围内发放。
(2)Copy CA 教育 Code § 44395(a)(2)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395(a)(2)(A) 自2021年7月1日起,任何已获得全国专业教学标准认证的教师,如果同意在高优先学校任教至少五年,则有资格获得最高两万五千美元($25,000)的奖励。2021年7月1日之前的教学服务不得计入满足此五年承诺的期限。
(B)CA 教育 Code § 44395(a)(2)(A)(B) 根据本款发放的奖励应在五年内以每年五千美元($5,000)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年度付款应在学年结束时,并经根据第44396条 (c) 款的指导方针批准的学区认证申请后支付。
(3)Copy CA 教育 Code § 44395(a)(3)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395(a)(3)(A) 自2021年7月1日起,任何在高优先学校任教期间启动全国专业教学标准认证程序的教师,有资格获得两千五百美元($2,500)的奖励。
(B)CA 教育 Code § 44395(a)(3)(A)(B) 根据本款发放的奖励应由教育部拨付给全国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任何未使用的资金应应用于未来的申请人。
(C)CA 教育 Code § 44395(a)(3)(A)(C) 根据本款获得奖励的教师,在完成全国专业教学标准认证后,在资金可用的情况下,仍可申请获得第 (2) 款下的资金。
(4)Copy CA 教育 Code § 44395(a)(4)
(A)Copy CA 教育 Code § 44395(a)(4)(A) (i) 自2023年7月1日起,任何在高优先学校任教期间启动全国专业教学标准认证维护程序的教师,有资格获得四百九十五美元($495)的奖励。
(ii)CA 教育 Code § 44395(a)(4)(A)(ii) 根据本款发放的奖励应由教育部拨付给全国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任何未使用的资金应应用于未来的申请人。
(iii)CA 教育 Code § 44395(a)(4)(A)(iii) 根据本款获得奖励的教师,仍可申请获得第 (2) 款下的资金。
(B)CA 教育 Code § 44395(a)(4)(A)(B) 本款可使用根据2021年第44章第137条拨款的资金实施。
(b)Copy CA 教育 Code § 44395(b)
(1)Copy CA 教育 Code § 44395(b)(1) 教育部应管理 (a) 款授权的奖励,并应与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协商,制定认证和奖励信息、标准、程序和申请,所有这些都应提交州委员会批准。州委员会对该信息、标准、程序和申请提出的修订,应在材料分发和根据本条授予任何奖励之前进行。
(2)CA 教育 Code § 44395(b)(2) 自2027年7月1日起,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应管理本条授权的奖励,并且任何提及“教育部”之处均应指“委员会”。
(c)CA 教育 Code § 44395(c) 教育部应将 (b) 款所述的材料分发给学区。强烈鼓励每个学区确保其雇用的教师或与该学区相关的特许学校的教师了解该计划,并能获取必要的申请和信息材料。
(d)CA 教育 Code § 44395(d) 鼓励学区为教师完成认证过程提供足够的带薪休假时间和支持。作为提供该带薪休假时间和支持的条件,学区可以要求教师担任导师教师的职务。
(e)CA 教育 Code § 44395(e) 就本条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教育 Code § 44395(e)(1) “学区”指学区、县教育委员会、县学校督学、州立项目(包括特殊学校)、由联合权力机构或县教育局运营的区域职业中心或项目,或由州机构(包括青年和社区恢复部和州发展服务部)提供的,在过渡幼儿园、幼儿园或1至12年级(含)提供教学的教育项目。